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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重新划分国家权力,把乡镇建成有为政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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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11-04
本文只是转载,但是这篇文章的意思的的确确实同我的理念最接近的(不过文章没有提到自治,这点除外,我指的更多的是区划结构),有兴趣了解我的想法的人不妨仔细一读

http://www.countyeconomy.com/bbs/dispbbs.asp?boardID=10&ID=10820&page=4

重新划分国家权力,把乡镇建成有为政府

    当前关于"三农"问题讨论的热点,由“减负增收”转向了“乡镇改革”。在这讨论的过程中,很多人认为乡镇的存在没有多大积极作用,主张撤消乡镇政府和部门,还有很多人认为乡镇干部是加重农民负担的重要因素,甚至认为乡镇干部没有几个是好的,紧张的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就是乡镇干部闹的等等。乡镇一级政权的存在是多余的和不必要的已跃然纸上。有的人引用“皇权不下县”来要求撤消乡镇,实行乡村自治。这些论点真是当前农村、农民所想的吗?不是。日前,与一些世代务农的农民、担任多年农村干部、县、乡镇人民代表座谈发现,他们想的、盼的是贴近身边的乡镇是一个有为政府,是一个能切实为农村发展管理、服务的政府。在现今环境下实行乡村自治,只会使乡村更加无序,与建立法治国家背道而驰,只会加重“三农”问题。 (这个我不同意,我倾向建立乡镇自治政府,但以下段落基本赞同)
    那么,乡镇该如何成为有为政府呢?就是要把乡镇改革与各级行政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就是要重新划分国家权力,下放权利到乡镇,也就是“强两头,简中间”。具体作法是:适当缩小省辖范围,撤消地级市管辖县市权力,建立中央、省、县、乡四级政权组织。一是简化省、县管理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合并管理部门,设立经济发展委员会、社会管理委员会、社会服务委员会、社会发展协调指导委员会、社会安全委员会,其职能划定为制订区域性法规和社会发展目标,监督、指导、服务下级政府依法行政和落实社会发展目标,协调区域性社会发展矛盾,汇集依法行政和落实社会发展目标中出现的情况,为中央以及本级制订法律法规、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发展目标提供科学依据,县级还有一个功能就是做好城市化建设。二是撤掉地级市一级政权组织,城市政府的天然本能是服务工商业,繁荣城市。因而作为城市政府,就是做好城市化建设。三是废除条块分割的体制,还乡镇法定职能的本来面目。除了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这些单位应该上收垂直管理外,凡设在乡镇的行政和经济类部门统一属地由乡镇管理;要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增强乡镇的管理协调能力,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机构,适当撤并一些乡村,以小城镇发展带动农村发展,将乡镇政府建成真正统一、效能的农村社区政权组织。
         建立这样四级政权组织,一是可以减少行政开支,提高监督管理能力,便于建立“小政府、大服务”管理服务模式,杜绝因权、责、利不统一而人浮于事相象的发生;二是可以彻底改变“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又看不见”的职能错位,提升国家对不断变化的农村社会的快速反应能力,杜绝有权无责、有责无权、实际上都无责的官僚主义相象的发生;三是可以防止各种资源被权力抽出农村,减少中心城市剥夺周边县市资源,使农村有限资源能更好的为农村服务,杜绝农村资源被无限抽取、恶性循环相象的发生;四是可以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多头执法等问题,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杜绝层层发文、层层照搬、层层要管、层层不管相象的发生;五是可以减少区域性地方保护主义的孳生,便于中央合理安排社会发展目标,杜绝地方与中央、下级与上级权力对抗相象的发生。 
        乡镇政权是整个国家政权的基础,也是当今行政体系在农村承担责任最大的一级政权,基础不稳,地动山摇。中央政府是整个国家权力体系的神经中枢,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就不可能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统一。把国家管理社会的权力重心下移到共和国“最小政府”的乡镇政府,由各级强势权力的“大政府”在上面监督乡镇政府行使权力。这也许是当前中国政府在体制内形成权力制约机制和提高行政效率的最佳选择,它极大地减少权力批发的机会,有效地制约了因权力发包而产生的腐败。一个学者作出了这样的论断:“尽管省府市府里面的人才是一流的,工资收入也是一流的,权力也是一流的,但实际贡献是二流的,甚至三流的,因为权和利在省府一级高度拥堵高度积压,没有用处”。因而当务之急是改变上级政府的框架,减少行政层次。对于三农问题而言,凡是中心城市的政府的权力触角不能全面深入农村,因为城市政府的天然本能是服务工商业,繁荣城市。因而作为城市政府,应该做它应该做的事。农村的政权必须要走出城市强势权力的阴影之下,才能保护农民的利益。
        政府存在的理由在于为社会大众分配包括安全、秩序、教育、公共卫生、社会福利、平等、自由等在内的各种价值。在近700万人的党政机关人员和近3000多万国家事业单位人员中,多是整天忙于琐碎行政事务的所谓“坐办公室人员”,而社会大众迫切需要服务的公共服务人员比例相对较低。当我们整天被“假药”、“假烟”、“假酒”、“假化肥”等“假农资产品”、“有毒火腿”、“残留农药超标的蔬菜”、“有毒食品”、“医生收红包”、“教育乱收费”、“矿山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小偷日益增多”、“黑社会势力猖獗”、“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等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新闻包围而心惊胆战、度日如年的时候,我们有理由质问我们的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和人员到哪里去了?叫了多年的“加强政府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举措又落实到什么程度了?从此意义上说,乡镇做为基层政权组织,面向被管理服务的个体,并没有到了不要存在的地步,而是到了要加强的时候,基层政府机构公共服务人员不是多了,而是大大地少了,需要大大增加;我们要的不是整天坐在办公室里瞎指挥、发号施令的管理人员,我们要的是到街头和社区去巡逻、到市场和矿山去检查、到马路上去执勤、到农村、学校和医院去巡视、到社会上弱势群体中去倾听社情民意等等服务于第一线、直接面对基层普通民众的公共服务人员!另一方面,在教育、医疗、科研、文娱、体育等事业单位集聚着大量的吃财政饭人员,众相拥挤在大中城市,不愿到“老、少、边、穷”地区去工作,整个社会充斥着一股浮躁、喧嚣之气,人人争当“成功人士”,鲜有人愿意去干为基层普通民众服务、为农村教育事业作贡献的实事。我们要的不是教育资源、医疗资源、文娱资源、体育资源地区分布与人群分配严重不均的“歧视性与不公平性社会”,我们要建立的是人人都能享有平等教育权利、健康医疗权利、文化娱乐权利的理想社会。因此,进行综合性行政体制改革,放权于乡镇,激活乡镇服务管理农村基层的能力,农村才能发展,才能 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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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11-04
现在的乡镇政府你能说它是无为的吗?!中央政策.资金一层层下来.到了乡镇.变成什么样了,大家都明白.就说钱吧,这是上面给的,能拿多少算多少.我一个女同学,某贫困县副县长,分管文教卫生,某次争取到省里的教育扶贫资金指标120万,但花了近40万打点各路神仙才拿到钱.结果她被判缓三年.老百姓说:冤!
所以我认为应该虚省撤地(级)强县(市)实乡(镇)或者乡镇统统升格为县级,县级升为地级!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11-04
我希望基层最好无为而治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11-04
看我的签名比较简单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11-04
"在现今环境下实行乡村自治,只会使乡村更加无序,与建立法治国家背道而驰,只会加重“三农”问题。"

这么讲也太武断了吧,有什么根据?
新手上路,请多指教!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11-04
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应当是直接为当地民众服务,而不是行政统治;乡镇政府“有为“还是“无为”,主要不在其权力的大小,而在其职能的转变。我认为乡村自治应是我们的改革方向,乡镇政府应该在乡村自治的基础上,转变为服务型的政府。
新手上路,请多指教!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11-04
照你的逻辑就是:
现在很多中西部省份就是人口流出省,这样的省有什么作为呢?还不如划给东部省管辖。
事实上,正因为乡镇的人口和资金再流失,那就更应该精耕细作,才能使乡镇留下的部分正常和谐的运行。而不是一锅子给端了。
以下是引用在海一方在2004-11-4 10:03:39的发言:
有一点疑问,中国必将城市化,大部分人口将离开乡镇,乡镇应该如何有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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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11-04
看到了你签名增加了的部分。
从本质上来说,村、镇、市是不同发展阶段的居民点的名称。于是我就奇怪,市和镇都是城市,你仍支持仅规模不同就要用不同的名字;那你为什么还反对管理层级较高的市改用“府”字或别的,以免出现今天的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之类的繁琐情况呢?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11-04
第一:世界上只有市和镇的区分,没有市和府的区分。
第二:我并不赞同城市应该有管理层级高和低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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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11-09
按照你的签名设想一下:现在的江苏省南京市应该为江苏省江宁县南京市,那么200万人的南京市肯定还要设立分支机关吧,那在江苏省这个地方,要实行几级制?
请做理论分析。
不过我认为在当代中国,这样的区划体系根本不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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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11-09
我这个不是指现实方案
现实方案的话就是省县直辖,县下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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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11-11
“QQME的意思是:Quiet Quick Magic Elfin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怎么没有提到乡村的权利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
省——县——小广域市、小广域镇、村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的情况)”

看我们对于小广域市的概念是否接近:北京县域市应包括城八区,天津县域市应包括四郊区在内……;湘潭县韶山市只包括今清溪镇,许县许昌市只包括今魏都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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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11-11
同意把乡镇建成自治体,必须有直选权,财权,司法权.
我真担心全世界的文化都变成一样,那跟物种灭绝没什么区别。大一统的想法要不得,坚决主张各民族独立发展,反对全球化!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11-11
司法权决不可放到任何行政政府手里,包括乡自治体在内。司法独立于行政,实行全国范围的垂直管理,人事权、财政权均应独立于行政政府体系。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11-11
这一问题我和北极星的观点绝对是一样的!
我个人还认为实现大县体制后,不会在乡级普遍设立基层法院,也就是说:一省之内若干个县的区域里设立中级法院;一个县至少设立一个地方法院,但如果事务繁杂,可视情况增设更多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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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11-11
嗯,司法体系和区划体系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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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11-11
划分国家权力,首先要党政分开
不然什么也是空话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11-12
以下是引用湖鹰在2004-11-9 13:09:43的发言:
按照你的签名设想一下:现在的江苏省南京市应该为江苏省江宁县南京市,那么200万人的南京市肯定还要设立分支机关吧,那在江苏省这个地方,要实行几级制?
请做理论分析。
不过我认为在当代中国,这样的区划体系根本不会实现。

从如上一段可以看出,老兄的市制还是区域性建制,而不是聚落性建制,而不论老兄的市制是广域的,适域的,还是狭域的。
还是用老兄觉得比较恰当的企业与工会的例子好了,30人的企业需要建立工会,300人的企业需要建立工会,3000人,30000人,300000人的企业(比如鞍钢)还是需要建立工会。按照中国人的习惯,企业是有级别的,那么相应的工会也是有级别的了,而且工会是企业的下级,对么?!
回到区划的问题,作为区域建制的县,有大有小,同样作为聚落建制的市,也是有大有小的啊。中国人喜欢分级管理,但是我觉得对于县,对于城市,按行业管理更好些。比如公安部门,或税务部门,就设立一级就可以了,但是可以多设立办公室,而不是设立乡镇政府后再设立部门——对于县,也不是设立市辖区政府后再设立部门——对于市。
我觉得老兄所说的分支机关实际是分级的区域建制,或者说是分级的政府,并且是按一级级的政府管政府式的管理方式,结果是政府之间的权力是重叠的,而且多数是缺乏效能的。一级级的政府管政府的工作量也好大啊,也好复杂啊,政府还有多大的精力管理正常事务了?
既然是乡镇政府在实际的事务,我们要那个县政府作什么?直接由省来指导就好了么。同样既然是市辖区政府在处理实际的事务,我们要那个市政府作什么?我们将市辖区作为基本的聚落建制好了。多了一级而且权责也变得不清楚了,当然还有个基本建制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的问题。出于这些考虑,我觉得县应该是基本的区域建制,市镇村应该是基本的聚落建制,而作为县的下级区域建制的乡和所谓的镇的行政建制应该废除。属于聚落的事务由聚落建制的政府处理,属于区域的事务由区域建制政府处理,这样就很好了。
按照老兄的市建制是县建制的下级的理念,市建制不可能是聚落建制,而只能是区域建制。这就和工会是企业的下级,工会不可能是真正的工会,而只能是企业的一个机构是一样的道理。有一定数量的职工就会形成工会,有人聚集就会形成聚落,前者不是企业的一部分,后者也不是区域的一部分。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4-11-14
需要解释两个你会错意的地方:
一.我问的是管理方式,而不是是否上下级关系。难道200万的南京市和1000人的小村一样都不需要分支机构?那么好,南京民政局没必要设立分局了,公安局没必要设立分局、派出所了……,这样的机构最好设在南京的几何中心。
二.我从不认为工会应属于企业。

我再次重申,这样的理念不可能在当代中国实现!这个与你我是否支持无关,而是考虑到现中国的区划和占理论统治地位的区划专业界。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4-11-14
我完全赞同QQme 的观点!
乡镇自治不等于取消乡镇作为一级政权的单位!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4-11-14
以下是引用hequfu在2004-11-14 20:21:47的发言:
我完全赞同QQme 的观点!
乡镇自治不等于取消乡镇作为一级政权的单位!

等县城人口集中全县的大约70%以上再谈撤消乡镇吧.
呵呵, 兄台头像我看了就想笑,确实一看就想笑,没别的意思.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4-11-15
以下是引用春山狂少在2004-11-11 22:50:38的发言:
划分国家权力,首先要党政分开
不然什么也是空话
我的想法正好相反,划分国家权力,首先要党政合一.现代国家哪个不是由政党领导的?党政合一还可以减少一套行政机构.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4-11-15
以下是引用湖鹰在2004-11-14 19:55:50的发言:
需要解释两个你会错意的地方:
一.我问的是管理方式,而不是是否上下级关系。难道200万的南京市和1000人的小村一样都不需要分支机构?那么好,南京民政局没必要设立分局了,公安局没必要设立分局、派出所了……,这样的机构最好设在南京的几何中心。
二.我从不认为工会应属于企业。
我再次重申,这样的理念不可能在当代中国实现!这个与你我是否支持无关,而是考虑到现中国的区划和占理论统治地位的区划专业界。

感谢老兄纠正我理解上的两个错误。看了你的回帖,我觉有必要作进一步的说明。
我还是认为你的“分支机关”不是部门性质的,而是政府性质的。比如,公安分局下面的派出所与区政府下面的街道办事处,二者是不同的。“江苏省这个地方,要实行几级制?”应该理解为后者,而不是前者。
我在前面的回帖中已经说过了,不是设立分局,而是设立效力相同的办公室。在你来看,200万人口的南京市,就要设立公安分局,下面还要设立派出所,这样南京市的公安局就是3级制了。但是在美国加州,对于车辆管理来说,是加州政府的权利,不是下面县的权利,也不是建制市的权利。3000多万人口的加州,大约有700多万辆汽车,按中国人的逻辑,加州的汽车管理局应该分为好多级机构,什么分局、支局,派出所都出来了,但是实际的情况是没有分局,只有效力相同的办公室,比如在洛杉矶都市区就有43个之多,整个加州应在百个以上。各个办公室的决定就是加州车辆管理局的决定,而不是分局的决定。这样的管理方式与中国的现行管理方式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办公室属于内部机构,就象机构内分处室,科室一样,只是办公地点是分开的。
当我们将乡镇作为区域建制时,那就是县的下级;当我们将区域建制上的县和聚落建制上的市镇村,按类似企业与工会的关系来理解时,所有的区划关系就会不同。
我们是在交流用什么样的区划体系来更有效的设计好中国的行政区划。如果只能是在现有的体制上做文章,即使是明显不合理的地方也不允许冲破固有篱笆,就像清朝时期脑袋后面的辫子是碰不得的那样,我就只能闭上嘴巴了,顺着中国行政区划的权威而闻鸡起舞我真的不会,而且果真那样这个论坛也就失去意义了。我还是觉得理论探讨不是单纯地探讨如何来执行既有的政策,而是包括体制设计等诸多方面。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4-11-15
我倾向于在东部发达地区,把乡镇变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最基层政府建在县。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4-11-15
东部的乡镇有实力,更加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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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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