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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重新划分国家权力,把乡镇建成有为政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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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4-11-16
撤销乡镇是撤销这级政府,东部的大镇不是一个管理镇区和村子的政府还是可以作为一个城镇存在的(可以整体自治或者作为县的基层单位也可以作为几个街道或者社区)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4-11-16
以下是引用DAMON在2004-11-4 11:17:06的发言:
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应当是直接为当地民众服务,而不是行政统治;乡镇政府“有为“还是“无为”,主要不在其权力的大小,而在其职能的转变。我认为乡村自治应是我们的改革方向,乡镇政府应该在乡村自治的基础上,转变为服务型的政府。
支持!
"乡镇自治"与"保留为一级政府"一定是矛盾的吗?
美国的州还不自治吗?权力大的很,有自己的宪法和州长,跟个国家似的!不一样的是政府!??[em06]
在和平台湾与核平台湾中作一个艰难的选择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4-11-17
以下是引用无形在2004-11-16 11:09:56的发言:
撤销乡镇是撤销这级政府,东部的大镇不是一个管理镇区和村子的政府,还是可以作为一个城镇存在的(可以整体自治或者作为县的基层单位也可以作为几个街道或者社区)

为无行兄的如上言论鼓掌!
多说两句,国家方面的权力就那么多,按照中国目前的行政区划,分出来那么多层级的嵌套式政府,除了处于单一制顶层的中央政府之外,其他层级政府都会觉得权限不敷使用的,层级越多权力划分的问题越严重,充实某一级政府的结果必然是削弱其他层级政府,比如充实地级就危害了省级,也会为海岛县级,并尤其是县级。如果在此基础上再充实乡镇,那么处于二者之间的县级就该废止了。对于中国,关键是要简化层级,理顺关系,将行政区划只看成是国家的事,而忽视社会的作用,一直不承认有聚落建制,那所谓的自治也是徒有虚名的——我不知道排斥了社会形态的自治是一种什么样的自治。而且如果国家权利充实到了乡级——还包括所谓的镇,又如何来做规模化管理和专业化管理呢,法制化也会成为空谈了吧?当然我承认,一些人对乡级政权的热衷,有乡级政权直接接触民众的因素,而县以上政府,就很少接触民众了,而这种情况不是通过充实乡级政权就可以开变的。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4-11-20
现在已经在好多地方完成了合并乡镇,乡镇一级明显增大了,复杂了,完善乡镇政府势在必行。

完善乡镇政府并不需要增加公务员,而是在精简机构的同时完善政府职能。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4-11-25
keating的如上几句话,使我少了少许炒冷饭的感觉,多谢了。
我们中国喜欢层级式管理,而且似乎只有层级式管理一种方式在起作用。比如省政府的决策,要督促地级政府来执行,地级政府又将其转移到县级政府,县级政府进一步在乡镇政府那里“落到了实处”,执行者和决策者要经过很多层级,就好像解放战争时期的蒋介石指挥淮海战役一样,前线军官只有英勇与否的区别,而没有军事才能的区别,如果真的有头脑,还不如为自己做好打算好些呢。我们的一级级政府不是在做本政府的事情,而是在做上级政府,上上级政府,上上上级政府的事情;我们的一级级政府不是在听取下级政府的实际情况,而是在听取下下级政府,下下下级政府的实际情况,只是由级别相邻的政府通过接触的方式来传达而已。因此就会出现即使是本级政府的行为,本级政府照样不承担责任和义务,这样的运作方式,对各级政府包揽成绩,推卸责任来说多么好啊,更不必说效率了。如果上海市就一级政府,少了区政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责权利就太简明了,谁都不好做了。所以,“上海市政府莘庄服务中心”和“上海市莘庄区(或者莘庄镇)政府服务中心”的区别还是蛮大的。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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