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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制]大家都来想想分省的原则和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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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11-04
我认为最应坚持的几个分省标准是: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避免为“版图美术”而分省或过于偏重单一标准分省。
2。GDP分拆原则,避免“强地方,弱中央”。
凡GDP超过全国[仅大陆]总GDP的百分之八的必先分,按照这一原则,应分的省:1]广东(11%)2]江苏(10%)3]山东(9%)4]浙江(8%)
3。面积分拆原则
凡面积超过全国5%(约50万平方公里)的省,按这一原则,应分或削弱的省区:
1]新疆(160多万)。2]西藏(120多万)。3]内蒙(110多万)。4]青海(72万)
4。人口分拆原则
凡人口超过全国5%(约6500万人)的省分之,按这一原则,应分或削弱的省:
1]河南(9300万)。2]山东(9100万)。3]四川(8350万)。4]广东(7800万)
等等,不一一列举
我是四川隆昌人,江西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我像爱足球一样热衷区划,欢迎大家加我,QQ43696172。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11-04
上海也要分吗?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11-04
经济是一个非实体,根本不能拿来做指标。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11-06
不应将经济和GDP作为分拆原则
应主要以人口分布、地理区域分布等来分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11-06
不管什么原则,首先应立法什么是省,什么是直辖市,什么是自治区,什么是特别行政区?然后才能人大投票通过成立新的行政区,不能领导一拍脑袋就成立新的行政区。
山南西,剑南东西川诸道都统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11-06
GDP不能作为分省依据。上海、天津既成事实,例外处理。
按面积:新疆、内蒙
按人口:山东、河南、四川、广东、江苏

除了以上7省,窃以为,漠河--腾冲一线以东,一省规模:面积10~20万平方公里或者人口3000万~5000万为宜,凡符合其上标准之一,就不再分省,但可以联合周边省份作少量调整,譬如湖南。

多谢楼下的提醒,我怎么经常丢三落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11 18:40:44编辑过]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11-06
萧兄,如果按照你这面积、人口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就不再调整,那条线以东需要调整的只有湖南一个省了:面积超过了20万且人口超过了5000万
精卫衔微木
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
猛志固常在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11-07
很同意萧的建议。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11-10
回2楼的,上海的GDP只占全国的5%强
我是四川隆昌人,江西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我像爱足球一样热衷区划,欢迎大家加我,QQ43696172。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11-10
强地方的两条警戒线
回各位反对把经济实力作为分拆原则的:
我是学财政学的,我曾经大量查阅从秦至民国的财政史,发现凡地方经济实力过强时。中央政府都处于相对弱势,离心力过大。有很多的财政学者都写过这类文章,大约有两条警戒线
: 1]一级行政单位经济总量占全国8%;
2]地方财政收入于中央之比超过5。5:4。5
历代凡出现这两种情况之一,国家就出现危机,皇权式微,以至出现叛乱,甚至于中央集权
王朝覆灭换代。
如隋有李渊的晋州,唐有安史之乱和藩镇割据导致唐亡。
当然,现代国家不会出现大规模战乱,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会因地方过强而被削弱。
80年代初,第四次财政制度改革时,就出现过一些过强地方与中央就税权税种,截留
比例讨价还价的局面,拖的时间长,迟缓了改革从农村向城市推进的进程。
其次,地方过强容易形成市场壁垒,尤其在官场唯数字政绩是从的中国。
另外,以美国为例,初加州外,没有一州的GDP过美国的6%的,我认为虽美国是联邦制
中国是央集制,但美国联邦政府的控制力却强于中国中央政府,美国却如此那般,而中国却
如此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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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11-10
原则续:
5。少数民族有限自治。
6。职能结构相近的结合,相异的分拆(如县下辖市,城乡分治;产业带并之,产业迥异的
分之,政府职能专业化,侧重应各有不同。一来削冗员,二来提高效率,不要“麻雀虽小,五脏具全”,如:乡长村长(平级)不管工业,市长镇长(有同级的)不管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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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11-11
以下是引用wuguohua在2004-11-4 12:59:39的发言:
经济是一个非实体,根本不能拿来做指标。


我反对用经济总量作指标,但支持用第一产业和非第一产业的经济量比例作标准。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11-11
那是换汤不换药。 产业结构会自然调整,是社会发展的结果,跟区划无关。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11-11
行政区化是上层建筑,GDP,经济结构等是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必须主动为经济基础服务,主动去适应经济基础,为后者去主动调整,而不是被动的被后者推着走。否则前者将阻碍
迟缓经济发展。
这是一个初中生都知的常识,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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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11-11
区划只是方便民众生活、便于国家管理而有,至于其附属的经济利益等,那是中国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后果,跟区划本身无关。即使如此,看看经济带目前照样跨越了区划界线而生,所以经济的发展跟区划应该彻底的分离。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11-12
1]楼上说:“区划只是方便民众生活”?
2]我说:区划合理就正是可以打破地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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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11-13
区划改革就是要主动为改革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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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11-14
西藏和青海没有必要分了。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4-11-15
“区划只是方便民众生活、便于国家管理而有”
这句话有问题吗,如果可以直接管理,那区划就没意义,比如香港,就没有正式的区划,又如新加坡,但中国太大,必须分区划,所以才的。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5-04-25

19

请问你这样说是要反驳什么啊?哪一点啊?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请你帮我解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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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5-05-24
同意20楼意见,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5-05-25
西藏自治区的GDP比一个县级市还少,这样的省还要拆分???????????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5-05-25

面积标准:西部以青海为标准;东部以浙江为标准。

凡西部大过青海者,可拆;东部小于浙江者,不可拆。

[em02]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5-05-26
省应该稳定下来,作为一个个独立的地理单元,不宜大分大合的.调整的重点应该放在省一下.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5-11-01

分西藏主要是从政治军事民族问题上考虑而非GDP。全世界有几个国家面积过120?对藏独势力的一种DEF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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