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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为什么政府机关不能象武警部队一样分类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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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11-16
为什么政府机关不能象武警部队一样分类,解决目前机关冗员、超员问题呢?
武警部队按编制的大小,分为诸如一类、二类、三类总队。比如说一类总队为8000人以上,二类总队为4000-8000人,三类总队4000人以下,再往下到支队、大队、中队都有严格的人员编制数量。
现在我们假定一类总队机关编制200人,那么第201人想调入机关,必须等前面那200人淘汰掉一人后才能调入,否则你要调入只能是借调,而且还要占用你原来所在基层的编制,如果你是一个中队长,现在把你借调到机关,那只要你不是正式调入,你中队长的位子就不能再调入别人,所以你即使借调到机关,如果迟迟没有正式调入,那么你只能再回去。提职也是一样,如果一个支队只有8个营职的编制,今年你正连满3年,该提副营了,碰巧支队这8个营长都在职,那你就等吧,等到这8个人中有人转业或是提职了,那才算轮到你了,当然你也可以比他们先转业。
我以前在基层,现在在总队机关,这中间就是三进两出,直到把我们处一个人熬到转业了,我才正式调了过来。
为什么政府机关不可以这样?
比如一个省,如果人口在10000万人以上,为一类省;人口在6000万-4000万,为二类省;人口在4000万以下,为三类省,当然还可以再划细一些,这里只是比喻。
以一个一类省来说,假设有10个地级单位,50个县,全省政府官员编制假定为10万人。现在可以这样分配使用政府官员,省政府及直属厅局总计5000人(当然每个厅局的每个处、每个科都要有相应的人员数量限制),第5001个人如果想来,那么要么把前5000个扔下去一个,要么淘汰掉一个。以此类推,具体到一个20万人的县的警察局(警察局在一般乡镇都有下属机构),应该在编警察200名,那么警察局机关只能有50名,其余的都应在派出所工作。
具体到提职,也应该严格遵守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原则,严格杜绝低职高配现象。
这样对于减少政府机关冗员、超员现象不是很有帮助吗?
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冕恩仇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11-16
浅谈关于行政区划变动中武警部队的改革
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介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成立于1982年6月。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由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等部队组成。
武警部队的前身是公安部队(详见武警部队体制沿革)。1982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同衽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1983年1月25日,国务院任命了武警部队领导人,武警总部机关在北京开始办公。4月5日正式宣布成立。此时武警部队的领导体制简称为“一统二分”。即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各地公安机关分级管理、指挥,但以“两分”为主。1985年1月1日,原属基建工程兵的水电(成立于1966年8月)、交通(成立于1966年8月)、黄金(成立于1979年3月)部队列入武警部队序列,在武警总部设立水电、交通、黄金指挥部。1988年2月4日,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的武装森林警察(始建于1948年,时称武装护林队。1954年改编为护林警察大队。1956年除黑龙江省保留森警处建制,其他省、区护林警察大队撤销,改为营林员。1962年黑龙江省森警处改为森警支队,吉林省恢复组建森警大队。1963年内蒙古自治区恢复森警支队,吉林省森警大队改为支队。森警部队战士于1978年起衽义务兵役制,连、排职干部从1980年12月起按军队现役干部管理。1988年1月13日起森警部队全部实行现役制。)也列入武警部队序列,在林业部设立森林警察办公室。
1985年8月,公安部先后发出《关于改善和调整边防体制的通知》和《关于改进和加强消防部队领导管理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分别将全国边防武装警察和消防武装警察从武警总部划出,归各级公安部门领导。
1995年3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再次对武警部队领导管理体制作了重大调整,将原来“一统二分”的体制改为“两统一分”,即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与各级公安机关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这一调整,使中央军委进一步加强了对武警部队的领导。1996年12月,根据武警部队编制人数较多、地理位置特殊、任务较重等特点,中央军委决定将武警部队总部由副大军区级升格为正大军区级,并于1995年至1999年先后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队升格为副军级。1999年,原武警北京市第一总队(1993年升格为副军级)和第二总队合并,重新组建武警北京市总队(正军级,下辖第1、第2师及若干直属支队)。 
为了进一步加强武警部队建设,1996年10月,中央军委先后将解放军陆军部队的14个步兵师转隶武警部队序列,直属武警总部领导管理,作为武警内卫部队的机动部队。1999年初,又将原列入在武警部队序列,隶属于国家有关部委领导的水电、黄金、交通、森林部队,明确交由武警总部领导。1999年7月组建武警总部森林指挥部。
武警部队经过近些年的调整扩充,已成为一支多警种、遍布全国各地、具有相当规模的武装力量。目前,武警部队拥有三类八个警种部队。 
第一类,内卫部队。这是武警部队主要组成部分,受武警总部的直接领导管理。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机动师和总部直属单位。其主要任务:一是承担固定目标执勤和城市武装巡逻任务,保障国家重要目标的安全;二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三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第二类,列入武警序列受国务院有关业务部门和武警总部双重领导的部队。这些部队既担负经济建设任务,同时又负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其中,黄金部队主要担负黄金地质勘察、黄金生产任务,武警总部设黄金指挥部,下辖有黄金第一总队等部队;水电部队主要承担国家能源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其他建设任务,武警总部设水电指挥部,下辖有水电第一、第二、第三总队等部队;交通部队主要担负公路、港口及城建等施工任务,武警总部设交通指挥部,下辖有交通第一、第二总队等部队;森林部队主要担负东北、内蒙古、云南森林的防火灭火任务以及维护林区治安、保护森林资源的任务,武警总部设森林指挥部,下辖有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森林总队等部队。
第三类,列入武警序列业务由公安部门管理的部队。其中,边防部队主要担负边境检查、边境治安管理和部分地段的边界巡逻、打击偷渡以及海上缉私,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局(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管理,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武警边防总队(公安边防总队);消防部队主要担负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公安部消防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武警消防总队(公安消防局);警卫部队主要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市主要领导及重要来访外宾警卫任务,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卫局(公安部警卫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武警警卫局(公安厅警卫局)。
武警总部现设司令部(副大军区级)、政治部(副大军区级)、后勤部(正军级)、装备部(正军级)和各专业警种指挥部(正军级)。武警部队的组织、指挥层次一般为:总队(师,正军级至正师级)、支队(团,副师级至正团级)、大队(营)、中队(连)、排。
二、改革方案
1、内卫部队
加强各总队,精简机动师。
2、黄金部队
加强部队实力,进行更广泛地地质勘测,升格为副大军区级,由国务院直接领导,部分业务受武警总部指导。
3、交通部队
改组为工程公司,移交地方。
4、水电部队
改组为工程公司,移交地方。
5、森林部队
森林治安部分移交公安,主体部队与消防部队合并。
6、边防部队
边检部分移交海关,治安部分移交公安,主体的边防巡逻与海警部队与内卫部队合并。
7、消防部队
防火部分移交地方或改组成监理公司,灭火与抢险救援部队与森警部队合并,升格为副大军区级,由国务院直接领导,部分业务受武警总部指导。
8、警卫部队
撤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警卫局,并入内卫部队,成为内卫部队第四大部门,称武警总队警卫部。
这样,武警部队八大警种变为3大警种,机关数量大大减少,一线实力得到增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18 22:39:20编辑过]
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冕恩仇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11-18
改革方案真的?还是假的?出处在那里?兄弟当过17年兵。
多虚心学习,不要乱灌水。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11-18
当然不是真的了,是我杜撰的,不过我觉得武警部队确实应该改革了!
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冕恩仇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11-18
以下是引用茅山道士在2004-11-18 21:18:30的发言:
改革方案真的?还是假的?出处在那里?兄弟当过17年兵。

17年兵,厉害,首长呀,我今年才第八年!
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冕恩仇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11-19
大县大机关,小县小政府,我觉得政府工作人员的数量应该和管辖区内居民多少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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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11-19
大干部这句话我很同意!
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冕恩仇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11-20
的确可以按比例来分配官额(好象现在也有这规定吧),但不是绝对的,只要分个几等就好了。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11-22
记得辑私警也是武警编制。
三代夏商周 春秋战国延
一统秦两汉 三国两晋传
南北朝分立 隋唐五代连
宋元明清后 古代至此完
民国乱纷纷 浊酒数从前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11-22
你说的应该是边防部队!
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冕恩仇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11-22
难不成因为人口少,该省政府就要被贬低
这样子该省不是要鼓励多生孩子了么
没有戒不了的毒,只有戒不了的爱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11-23
1954年,省就分四等,市分五等。
还没入管理群的,赶紧扫码入微信管理群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11-23
以下是引用东方血脉在2004-11-22 8:14:51的发言:
记得辑私警也是武警编制。


缉私警察是归海关管理的公安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11-24
以下是引用河东狮在2004-11-23 21:13:52的发言:
1954年,省就分四等,市分五等。

过去存在,不代表是将来存在的理由
没有戒不了的毒,只有戒不了的爱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11-26
武警总共才管多少事儿,不及政府的百分之一啊。
三代夏商周 春秋战国延
一统秦两汉 三国两晋传
南北朝分立 隋唐五代连
宋元明清后 古代至此完
民国乱纷纷 浊酒数从前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11-26
呵呵,敏感。我可没说是将来存在的理由,只是说过去已经存在这样的历史,不算新鲜。
我本人是反对省市分等的。

以下是引用路有冻死骨在2004-11-24 13:22:12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河东狮在2004-11-23 21:13:52的发言:
1954年,省就分四等,市分五等。

过去存在,不代表是将来存在的理由
[/quote]
还没入管理群的,赶紧扫码入微信管理群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11-26
那时候分等可是和机关干部、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标准挂钩的。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11-27
好帖,顶!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4-12-04
但是当初陶乐县政府人员编制比平罗还多,让人想想就会吐血!
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冕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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