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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对应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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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11-26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4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职位分类   

  第八条 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出炉 多年仕途可能当不上科长
  2004年12月04日15:05  来源:扬子晚报

  今年上半年,涉及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辞职等举措的五项法规性文件,与《关
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一起,合称“5+1”文件,已经集中亮相
,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而作为今年将重点推出的另一项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
举措即关于党政机关干 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规定,目前也正在积极酝酿中。

  多年“仕途”可能当不上“副科”

  即将开始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吸引了空前规模的54万名报考者,他们将以平均比例37
.3比1、某些职位高达100比1的竞争烈度,开始“入仕”的首次“闯关”。

  一名风华正茂的大学本科生,如能在公务员考试中成功“突围”,进入县级机关,一
年后可“转正”为科员。此时,这个年轻人处于非领导职务序列公务员8个级别中的倒数第
二级。但是,在未来十几年内,他的“仕途”都可能在这个连副科级都够不上的低阶上停
滞不动。

  在没有中央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区分的中国,占全国公务员58%%的县乡两级公务员—
—超过300万人,受制于机构规格和职位数量,绝大部分难以升迁,只能在科员、办事员这
两个最底层的台阶上走完职业生涯,而相应的难有太大起色的工资、福利待遇,也将伴随
他们终身。不过,两年多来11易其稿并已向国务院报送即将提交初审的《国家公务员法》
,以及与之紧密相连的职务与职级制度,在“当官”之外,将为中国500余万公务员另辟一
道上升阶梯——即使没有职务的升迁,也可以通过职级晋升获得待遇的提高。

  官当不了有无其他“奔头”

  “地方公务员对于这种改变命运的新制度翘首期待。”参与起草《公务员法》的国家
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博士说。

  “公务员待遇主要与领导职务挂钩,因此不少人进了政府机关就把当官作为最大的追
求。”宋世明分析说。在目前体制下,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需求的无限性与政府机关领导
职务供给的有限性,是一对几乎无解的矛盾。但对绝大多数公务员来说,仅靠职务晋升来
提高待遇是不现实的。

  宋世明介绍说,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直指公务员职业发展阶梯过于狭窄、激励
方式过于单一的弊端,旨在确立职务晋升与级别晋升渠道的“双梯制”,为公务员另辟晋
升渠道。设计中的职级,意即公务员职务所对应的级别,是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
合反映。

  而目前的中国只有8%的公务员是副处级职务以上,92%的公务员职务层次都在科级职务
以下。就在这8%中,有统计称,中国县级干部的任期平均不到3年,职务升调频繁。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低阶公务员晋升的异常迟滞。一份2002年的调研报告显示,
广东某县县直机关33个党政工作部门中,23%的正科级干部任职10年以上,最长达16年;6
3%的副科级干部任职10年以上,最长14年。

  公务员以职务为惟一衡量尺度的职业发展阶梯过于逼仄,大多数人难以挤进这个狭小
的通道,而进入通道的人又必须不断上升,谋求更高职位,以期更多的待遇和收益。“官
本位”由此愈演愈烈。

  未来数月将再颁一组文件

  事实上,中国人事管理中“级别”的概念曾经反复。1956年,机关工作人员曾被划为
30个级别,级别既是确定工资的惟一依据,也是任职的参考,但随后级别却演变为与政治
生活待遇挂钩的指标。

  1985年实施工资改革,级别被取消,实行了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职
务因素被过分突出,从而强化了官本位意识。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恢复了级别设置,国家公务员被分为15级,领导职务
从总理到副科长共10级,非领导职务从巡视员到办事员共8级。这次改革试图在前两次制度
安排中找到职务与级别的平衡点,但最终重心还是倾向于职务一边,还是一种“官本位”
安排中找到职务与级别的平衡点,但最终重心还是倾向于职务一边,还是一种“官本位”
的制度设计思路。公务员依然热衷于对领导职务的追求,几乎感觉不到级别的作用。

  宋世明认为,科学的公务员分类是建立这一制度的根基。中国以人的资历为主要分类
指标的品级管理制度始于秦汉,但主要是解决官员的地位、身份及俸禄问题,并没有严格
的职位资格要求与分类管理。“而目前公务员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传统很缺乏,职位分
类的优势也没有机会展现,长期品级分类实践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 ‘官本位’观念深入骨
髓,贻害无穷。”

  此外,在即将出台的有关制度中,“党政领导职务干部任期制”也备受关注。

  “打包”出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举措可谓前所未见。据悉,未来数月还将有一组文件
颁布。

  10月中旬,中组部部长贺国强发表讲话说,要抓紧出台一些经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改
革措施,如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交流和任职回避制度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4 21:29: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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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11-28
这里把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务员的情况写出来,让有兴趣的朋友参考。首先,行政长官和三司十一局的司长、局长不是公务员。司、局长是行政长官提请中央任命、与行政长官共同进退的管治班子。司、局长下面是公务员中的政务官,政府用这样的话来描述政务官:

“政务职系人员是专业的管理通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担当重要角色。他们会定期被派往各决策局和部门担任不同职位,平均每两至三年调职一次。透过定期的职位调派,政务主任可以接触不同层面,汲取各方面经验,发展多方面才能和从事多样化的工作。他们具备丰富的经验、卓越的行政技巧及多方面才干,又勇于面对挑战,是政府的重要资产。”

2004年9月30日的编制如下:
级别 月薪(港元) 人数 职务
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 $181,050 17 各局常任秘书长
首长级甲级政务官 $162,650 13 各局常任秘书长、署/处长
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 $145,150 28 各局副秘书长、署/处长
首长级乙级政务官 $127,900 42 各局副秘书长、处长、副署/处长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 $110,000 174各局长政务助理、首席助理秘书长、助理署/处长、民政事务专员(派驻18个行政区)
高级政务主任 $92,650/(新任)$72,135起 150 副民政事务专员(派驻18个行政区)
政务主任 (新任)$26,540起 136 助理民政事务专员(派驻18个行政区)
总计 560人。其中“政务主任”相当于“学生官”,要接受比较长期的培训。“高级政务主任”由“政务主任”晋升,或从私人机构中选任有能力,具备7年有关经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行政主任”即事务官,2004年9月30日的编制如下:
级别 人数
高级首席行政主任 25
首席行政主任 43
总行政主任 202
高级行政主任 641
一级行政主任 837
二级行政主任 454
总计 2,202 人。“二级行政主任”每月$16,633起;“高级首席行政主任”每月$110,000。“行政主任”下面便是文书这样的办事人员。

此外还有许多专业职级,如工程师、建筑师、会计师等。以工程师为例,高级工程师相当于总行政主任($72,135-$83,105);总工程师相当于首席行政主任($92,650)。其它专业可以类推。

[主要资料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务员事务局]



心存千秋 方能面對目前; 胸懷全局 始可經略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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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11-30
如有的网友所言,公务员级别和职务级别不完全对应,就如军队的职务和军衔,警察的职务和警衔,所以听一职务级别可以对应不同的公务员级别,但有上下限。

这里谈的只是级别对应关系,有些并非公务员编制。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可以比照的有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人大委员长,政协主席,军委主席(俗称正国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可以比照的有党的政治局委员(含正国级之外的常委),书记处书记,军委副主席及四副两高(国家副主席,副总理(含国务委员),人大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高法院长,高检检察长),以上俗称副国级。事实上政治局常委和国家副主席又相对大一些,可以看作介于正副国级之间。
中央军委委员不属副国级,但大于正部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可以比照的有正部长和其他国务院正部级机构首长,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略)委书记,省长,省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正大军区级(总政副主任,副总参谋长,总后、总装正职,大军区司令、政委,军兵种司令、政委,国防大学、军科院、武警正职等),高法高检常务副职(其余副职为副部级),还有全国人大、政协正部级办事机构及正部级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正职。
副大军区级(包括大军区空军,海军舰队,国防科大等)介于正副部级之间。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可以比照的有以上机构的副职(副大军区除外),省级高法高检正职(但副职有正局级,也有副局级)还有各类副部级机构正职,至于各部门党组成员和助理职务,不能一概而论,但省长助理绝大部分为正局级。正军级(包括省军区)基本对应副部级。
副军级介于副部和正局级之间。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可以比照的有中央机构司局办正职,省市区厅局部委办正职,地级行政区四套班子正职,巡视员,部队正师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可以比照的有以上机构副职,助理巡视员,副师级等,中级法院检察院正职,还有副厅级机构正职。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可以比照的有中央机构的处长,省级机构的处长,县级行政区四套班子正职,调研员,部队正团级等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可以比照的有以上机构副职,助理调研员,副团级和正营级,基层法院检察院正职等。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可以比照的有大机关的科长,县机关的局长,主任科员,乡级行政区正职等,部队正副营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可以比照的有以上机构副职,副主任科员,正副连级等。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可以比照的有某些地方的股级,县辖局的科长,部队排级等。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没有职务的一般工作人员,论资排辈最大也能达到十级。

如果还有问题,欢迎探讨


异域欧陆随身闯,同根家国入心装。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11-30

根据军官军衔条例。
第三章 现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第九条 人民解放军实行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
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第十一条 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以上均以前面的军衔为基准军衔,多数授此衔)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将至少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大校至上尉;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校至少尉。



存在即合理,不过研讨还是必须的~~~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12-01
35楼说的有道理,事实上正国级也好,副国级也罢,都只是个习惯说法,不具正是效力,整个党和国家领导人体系也很难用这两个级别全部包含进去,我觉得中央领导人更像两级三等,即把政治局常委(五大正职除外)和国家副主席单化为一等,他们既在很多方面与五大正职相当,职务明显大于其他领导人,又在很多关键待遇上(如专列)与五大正职有别,基于传统的“四副两高”说法,我把他们看作副国级,但注明也可以看作介于正副国级之间。
异域欧陆随身闯,同根家国入心装。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12-01
而国家主席从法理上应该是机构而不是公务员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12-02
国家主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不是公务员。但公务员可以兼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
股长是科员。
军人也不是公务员,转业后可当公务员。


三代夏商周 春秋战国延
一统秦两汉 三国两晋传
南北朝分立 隋唐五代连
宋元明清后 古代至此完
民国乱纷纷 浊酒数从前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12-02
现在专业军人郁闷了,以前团县级,现在下来成科级了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12-05
大家看看这种改革对区划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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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12-05
我认为职级和职务分离,由职级来确定职务首先可以淡化官本位。
对于被级别索住了灵魂,蒙蔽了双眼的中国区划而言,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1、对于区划而言,可以使市制回归正常,即市的升格在于权限的扩大,而非级别的提高。
2、使县辖市更具可行性,县辖市市长职级完全可以比县长高。这样可以使区划的差别体现在市和县的功能上的差别,而不是级别上的管辖。
3、有利于县市分等的实现,使级别对齐成为荒唐的思维。也完全消除变相升级的可笑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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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12-11
以前我们学校有人享受本科级大专生工资待遇
说务实有用的话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12-30
我国首部公务员法草案昨日提交审议

http://news.sohu.com/20041228/n223679580.shtml

  根据草案规定,公务员
领导职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草案还对规定了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7等衔级: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和随员衔。

  现行公务员制度只提供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职务系列,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阶梯过于单一。再加上只设置了15个级别,基层公务员晋级空间很小,许多人退休前十多年没有晋级机会。专家认为,草案从职务设计上,将建立多元化的公务员职务发展途径,在传统行政职务外,增设专业技术职务,单设法官、检察官职务,在基层行政执法机构设立行政执法职务等。同时在现行级别基础上,通过增加级别数量,拉大级差,扩充级别功能,建立新的职级,可以增强职务与职级的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稳定队伍,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据统计,目前中国有各类党政机关人员700万人左右,而主要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人员约3000万,大多集中在教育、医疗、科研、文娱、体育等公共服务部门。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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