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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简单的谈一谈我的区划理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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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4-01-28
以下是引用千里眼在2004-1-28 23:02:46的发言:
重庆完全没有必要设直辖市


可设可不设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4-01-29
以当今天津在中国的位置,确实是徒具直辖市虚名耳!
天津作为河北的省会是合适的,这也是天津与河北的双赢之举。
天津与河北重新整合,
河北省可以获得天津省会的带动和天津港的港口便利,有利于扭转长期处于沿海后进省份的位置,
天津也获得了整个河北作为发展腹地,摆脱北京的聚集效应,扭转都市发展江河日下的颓势。
天津若不肯放弃直辖市的虚名,
天津的破落将继续下出,
我们将看到一个又一个的城市超越她。

重庆直辖市的设立,
农村人口占了绝大多数,
确实是惊世骇俗,
令到世人明白,
原来直辖市只不过是直辖村的另外一种称呼而已。
还是回归本位吧,
重庆作为该省的省会,
更合适。


2003中国城市GDP排行榜

第六至第十名(亿人民币)

6 深圳 2840
7 苏州 2700
8 天津 2385
9 重庆 2245
10 杭州 2090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4-01-29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4-1-28 21:51:51的发言:
余澜涛:
你的理念具有非常强的美国特色,你的"市"实际上是个自治组织,更像我们现在的"村",只是这个村很大很大,大的有时候比一个"县"还大.
你的理念实际上并不是"县市分治",而是"县市分离".
对于你的这种具有美国特色的区划理念是不是适合于中国先不论,光要让中国人理解说不定要开个研讨会才行.
如果暂时放下你的这个美国特色理念,你能否对我提的几条进行评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8 22:34:25编辑过]


不管是县市分治还是县市分离,总之市要像个市的样子,成为真正的自治法人团体,这点很重要。在现阶段,至少小城市可以向这方面努力。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4-01-29
东部看人口,西部看面积。东部的县首先人口不能太少,西部的县首先面积不能太小。但是兼顾历史也是很需要的。反正我支持一定比例的并县,但是你的并县标准我认为太高了。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4-01-29
pilot:

那你认为什么样的标准合适?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4-01-29
没有具体标准,就县论县。
大致的,
第一:西部面积少人口也少的县可以撤并
第二:东部面积小人口也少的县可以撤并
东部平原县面积小于800平方公里的可以撤并,山区县面积小于1500平方公里的可以撤并
但如果是一个完整地理单元或者是和周边县相对独立的文化单元可以保留
第三:海岛县可以保留,但海岛县县之间可以合并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4-01-29
pilot:

你是说主要以土地面积为标准?

我国有960万,你的标准是差不多1000,那么全国大体上要分9600个县,目前我国有2800多个县级区划(包括市割区)
因此照你的方案不是要并县而是要分县,一个县差不多要分成三个,当然东部的县基本上不要分,西部的就要大分特分了,差不多一个二万多人的乡就可以改制为县了,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4-01-29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4-1-29 14:31:18的发言:
pilot:
你是说主要以土地面积为标准?
我国有960万,你的标准是差不多1000,那么全国大体上要分9600个县,目前我国有2800多个县级区划(包括市割区)
因此照你的方案不是要并县而是要分县,一个县差不多要分成三个,当然东部的县基本上不要分,西部的就要大分特分了,差不多一个二万多人的乡就可以改制为县了,

倒,我这是下限,我不设上限,我认为如果县很大,那最好,不用分了。但是太小而需要合并。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4-01-29
pilot:

简单点说,你认为全国分为几个县级合适?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4-01-29
土地面积要搞清楚是表面积(实地丈量的)还是投影面积(地图上算出来的面积)。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4-01-29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4-1-29 15:21:13的发言:
pilot:
简单点说,你认为全国分为几个县级合适?

一个省辖20~70个县市。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4-01-29
比较赞成楼猪。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4-01-30
pilot :
我问的是全国,没有问你一个省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4-01-30
我认为全国有2000个以下县(自治县、旗、基巧)比较合理。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4-01-30
还是保持传统县域为好。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4-01-30
最传统的秦朝各县县域可比现在的县域普遍大多了。
合并时参照秦朝的的县域?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4-01-30
现代社会已非传统农业社会,不需要像过去那样通过分县并县来调整管理幅度问题。因此现代社会需要的是保持县域的稳定,怎样理顺管理关系才是重点,当然这个问题好象不是区划问题的范畴。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4-02-15
以下是引用天下大同在2004-1-30 12:08:00的发言:
还是保持传统县域为好。


问题是时代是会变的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4-02-15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1-30 12:02:53的发言:
我认为全国有2000个以下县(自治县、旗、基巧)比较合理。


一个旗一般只有几万到十几万人
一个基巧的人口则更少。
这两点也是个问题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4-02-15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1-30 12:02:53的发言:
我认为全国有2000个以下县(自治县、旗、基巧)比较合理。


前西藏地方,“基巧”相当于地区,“宗”才是“县”,“溪卡”、“拉让”等也是单独的县级单位。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4-02-16
以下是引用戊己校尉在2004-2-15 15:56:38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1-30 12:02:53的发言:
我认为全国有2000个以下县(自治县、旗、基巧)比较合理。


前西藏地方,“基巧”相当于地区,“宗”才是“县”,“溪卡”、“拉让”等也是单独的县级单位。


[/quote]

西藏的一个宗才多少人啊????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04-02-16
“宗”有多少人实在搞不清,恐怕也没有定数,象“江孜宗”号称粮仓,59年后分设“江孜”、“康马”两县,现分别有人口5.6万和2万;“拉孜县”由以前的拉孜和彭措林两个宗以及柳、西嘎、扎西岗、若作四个奚卡共六个县级单位合并组成,也不过有人口4.5万,而阿里的札达县现有人口都不到一万,当年也分设“扎布让”、“达巴”两个宗。

感觉当时西藏的地方区划是多种势力妥协、平衡的产物,尤其是宗教势力占主导地位,如哲蚌寺、色拉寺等,几乎在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不但“宗”有僧、俗两个“宗本”,“溪卡”更是领主和寺院的“庄园”。还有西藏内部一些地方割据势力也很强大,如“萨迦法王”、“拉加里法王”、“波密土王"等,也在自己控制的区域设“宗”,与当时的噶厦政府基本无关。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04-02-16
這個貼好像應該在綜合討論區比較適合嘛!

小地或併縣,交給各省去煩惱,不過基本上這個方向OK。若是太大的省,例如新疆、內蒙,我覺得四級都是實級,也是可以的!如果廢除重慶直轄市,回到四川省,四川有個實體的四級也未必就不對。

大的都市應該轄區,區應該是派出機關,不用人大政協那一套。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4-02-24
我的区划改革理念:
我的区划改革理念:
以前曾写过一篇很长的。经过一段时间考虑,还没有修改好。现在先发个简短的:

1、本人反对分省,我国目前有34个省级区划,数目已经不少了,没必要大规模的分省。
2、本人反对设立“大区“,目前论坛上除了大量分省的贴子,还有设立“大区”的主张。这等于又加上一级,区划改革本来是要减一级的,反而加了一级。
3、分省和设大区实质上是出自同一个流派:分省之后,全国成了百八十个省,数目太多,只好设大区了。
4、分省和设大区实质上是出自同一个错误:只考虑省级,不考虑省级之下!所以本人认为区划改革要自下而上的考虑,先考虑乡镇,再考虑市县,最后考虑省。
5、本人支持市县直辖,但要加上一条:合并县治!现在县的规模普遍太小了(建国之后分县太多、合县太少),一般县治的规模只有40多万人口,许多县人口都在30万以下,少的竟不足十万!只有一个大镇的人口规模。
6、本人放弃原先主张的“州“”郡”称谓,二级区划主张称“市”“县”。
7、本人认为一个县市的人口规模原则上要在百万以上,请注意这里的“原则上”三字,特例可以少于百万,西藏内蒙新疆等人口密度小的地区,也可以少于百万。
8、本人认为一个县市人口的中等规模应是100-200万,假设为150万。这样一个5000万人口的省份差不多可下辖30-40个县市,这个数目与省级的数目差不多。
9、本人认为二级区划的市(也就是省辖市)的建成区人口规模原则上应在50万以上(或者30万以上,具体商讨),附带近郊设省辖市,总人口正好达到100万。
10、本人认办不应该广设直辖市,全国最多只设3-5个直辖市就可以了,建成区人口规模在200万以上的大城市没有必要都直辖,也没有必要为了平均强硬的拆分成几个市,规模大点的省辖市可以存在。
11、本人认为一个中等乡镇的人口规模应在7-8万左右(以前曾主张10万)。这样一个中等县份(人口150口万),乡镇数目在20个左右,另外可以下辖一些如开发区、厂区、林区、农场、渔场之类的乡镇级区划(以前这些一般都是县级)。
12、本人前面提到“县可下辖一些乡镇级的开发区、厂区、林区、农场、渔场”并不是说本人支持大量搞这些设置,本人认为这种设置应尽量少搞。
13、对11、12举些例子:比如鞍山钢铁厂的厂区,新疆建设兵团的一些农场。神农架、大兴安岭、黑龙江的林场,酒泉基地的基地区等等。
14、本人认为省在必要时可直辖极个别的直辖镇,请注意是极个别。
15、现在一个乡镇的一般规模只有3万左右,要大量合并,许多乡镇有上百号工作人员,要撤到30个以下,7-8万人口的乡镇30个工作人员正好。
16、县辖市问题,本人支持建成区人口在50万以下的城市原则上为县辖市(或者30万以下,具体商讨),虽然大了一点,但没有关乡,个别少于50万但极为重要的城市可以省辖。
17、本人认为县辖市的称谓不应称为“市”,而应称为镇,不要搞得从省级到乡镇级每一级都有“市”,在城市的称谓上,直辖市可以改称为“都”,省辖市仍称为“市”,县辖市称为“镇”。
18、“乡”和“镇”是有区别的,乡是划块的区划,镇则是一个小城市附带近郊。因此本人认为镇的非农业人口原则上应在五万以上,非农人口少于五万的原则上称乡。
19、在西藏等人口密度极密的地区可到设一个村级的区划,称“里”,为什么呢,举个例子,西藏人口密度小,我主张一个乡镇要7-8万的人口,西藏可以低点,可以是3万,但是这个3万朋多大呢?如果每平方公里假设10人的话,这个3万人口就是3000平方公里!如果每平方公里只有1人的话,那就是3万平方公里的大地方,也就是说公民跑回最基层的政府也要走上几十上百公里的路!所以这种乡还要划区。
20、接19,但这种划区不是正式的区划,只是上级区划的派出机构,工作人员一般只有3-5名,辖区人口一般在2000人左右,工作人员除了是公务员之外,还要兼任医生、科技服务员、教师等职务。
21、一个乡镇下辖若干个公民自治组织,这种自治组织就是我们现在的村居委,但我们的村居委要合并成社区,现在许多居委会的人口只有500多人,实在太少了!要合并成3000-5000的社区,村委会的设置则要尊重自然状况,原则上一个自然村设一个村委会,大的自然村也不要拆分成几个行政村,万人村就万人村,没什么关系。两三个村如果发展之后抱成一个团,可以搞“联村社区”。
22、本人反对分省,但不反对“调省”在省级数目不增加的前提下,不反对调整省界。

以下5条仅只提出,可能会有许多人反对,留待以后讨论,看能不能与网友们先就前面22条达成基本共识?

23、本人反对拆分新疆、内蒙古,地方大不是理由,那是省级不是乡县市级,一般人很省跑省政府,所以省府远一点没有大关系,拆分了要设两个省,反而成本更高。
24、本人支持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省级区划,可并入甘肃。
25、本人支持撤销青海省,河湟地区和海北海西并入甘肃,海南部份并入西藏。
26、乡镇可以分别改制为:“农村政府服务中心”和“城市政府服务中心”。
27、“里”可以改制为“政府服务站”。


提上这25条供大家参考。


直辖市---|----区----|----坊----|


   |-- 省辖市-|----坊----|
|
省 —|           ----基层自治体:社区村场等等
(自治省) | |----镇----|
| |(县辖市)
|-- 县 —-|        ----里(乡派出机构)
(自治县) |      
   |----乡----|
     (自治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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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6 0:25:54编辑过]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04-02-25
|-- 府----------区----|
| |
州 —|           |----街道-----|
(自治州) | |--县辖市--| |-----居委会
| | |----镇-------|
|-- 县 —-|     |    |-----生产队
(自治县) |     |----村-------| 
  (旗) |----乡----|
     (自治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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