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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紧急问题:西藏五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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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4-18
西藏自治区:
撤销隆格尔、盐井、碧土、妥坝、生达五县。(民政部1999年9月21日批准 民发[1999]54号)
请问撤销前以上五县在那?最好能贴张西藏得地图说明下。谢谢。
强烈要求:
撤消高要市设立肇庆市高要区以此加快肇庆经济发展,缩小赶超与珠3角的差距,重现肇庆的两广中心地位.
发展才是硬道理.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4-19
这五个县没真正设过,只是名义上存在过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4-19

好象没有印象

本人原ID:啊谁。
kinda为本ID的小号。
海天一色看潮起,暮鼓晨钟听风吟。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4-19
隆格尔县在西藏中部的日喀则地区,盐井、碧土、妥坝、生达四县都在西藏东部昌都地区,其中妥坝、生达靠近青海的玉树州,盐井、碧土县靠近云南的迪庆州。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4-19
哦,两广在此道谢各位了。
强烈要求:
撤消高要市设立肇庆市高要区以此加快肇庆经济发展,缩小赶超与珠3角的差距,重现肇庆的两广中心地位.
发展才是硬道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04-20
以下是引用我是谁在2005-4-19 0:31:52的发言:
这五个县没真正设过,只是名义上存在过

愿闻其详,请教了!

[em01]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04-21
是的,这五县只是下了文件设立,而实际没有,最后就撤销了。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04-21

这民政部不是玩空手道吗,真是无聊呀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04-22

在普通的中国地图册上能看到这原来5个县的驻地。

隆格尔(原属阿里地区)并入了仲巴县(日喀则地区);生达并入江达;妥坝并入昌都;盐井并入芒康;碧土并入左贡。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04-22

详细资料有了,就在本站。

http://www.xzqh.org.cn/yange/1983/bg.htm

西藏自治区:
1、设立尼玛县,以班戈、申扎二县部分行政区域为尼玛县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尼玛。(国务院1983年10月7日批准)
2、设立盐井县,以芒康县部分行政区域为盐井县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下盐井公社。(国务院1983年10月7日批准)
3、设立碧土县,以左贡、察隅二县部分行政区域为碧土县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碧土公社。(国务院1983年10月7日批准)
4、设立妥坝县,以昌都、察雅、江达三县部分行政区域为妥坝县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妥坝公社。(国务院1983年10月7日批准)
5、设立生达县,以昌都、江达二县部分行政区域为生达县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生达公社。(国务院1983年10月7日批准)
6、设立隆格尔县,以仲巴县部分行政区域为隆格尔县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隆格尔公社。(国务院1983年10月7日批准)
7、恢复林芝地区。将拉萨县墨脱、米林、林芝、工布江达四县、昌都地区波密、察隅二县和山南地区朗县划归该地区管辖,地区行署驻林芝县八一镇。(国务院1983年10月7日批准)
8、恢复江孜地区。将日喀则地区亚东、康巴、岗巴、江改、仁布、白朗六县和山南地区浪卡子县划归该地区管辖,地区行署驻江改县。(国务院1983年10月7日批准)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04-22

各位大侠如果有张西藏地图说明下就更好了。

强烈要求:
撤消高要市设立肇庆市高要区以此加快肇庆经济发展,缩小赶超与珠3角的差距,重现肇庆的两广中心地位.
发展才是硬道理.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04-22
以下是引用云边谷口在2005-4-21 14:03:22的发言:

这民政部不是玩空手道吗,真是无聊呀



这与民政部没有关系,是西藏的问题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04-23
我家79年的地图上没有这几个县,但87年买的一本交通图册有这些县,印象很深的是“生达县”没通公路(图上没画公路到该县)。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04-25
1999年9月21日一起撤销的。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6-03-24
以下是引用我是谁在2005-4-19 0:31:52的发言:
这五个县没真正设过,只是名义上存在过

还是不明白。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6-03-24
江孜地区?
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6-03-25
以下是引用寒傲似冰在2006-3-24 16:06:30的发言:

还是不明白。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6-03-25
以下是引用寒傲似冰在2006-3-24 16:06:30的发言:

还是不明白。



这五个县在民政部批准成立后,因为经费等问题,一直没有正式设立,这五个县区域仍由分离前的各县管辖。后来,西藏认为再成立这几个县已经没有意义了,所以又申请撤消这几个县。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6-03-26

至少“盐井县”真正设过,而且是清末就设立了,建国后才并入宁静县(后改芒康县)。

1983年是重设,不知为何没有落实。

盐井、巴塘、邓科等,都属于近代康藏开发较早的地区,由于战争分割和建国后不合理的区划,日趋没落,盐井、邓科连县治都撤销了。

“官本位”下,是否行政中心对于一个地区的发展至关重要。

ydd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6-04-06
还是人太少了.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6-04-09

设立的初衷是什么?

我看西藏地图时也是郁闷的,就几年间并了几个县!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6-04-13


95年的中国地图册上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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