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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制]一级区划多大规模合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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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5-06-18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5-6-18 8:40:13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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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近省的省会!可不可以?


目前医保体系各省独立,除非急症不得已,一般是不会跨省看病的。除非本来就没参加医保。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7-12-22
要看人口,面积,经济的综合考虑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7-12-22
引用第0楼无形于2005-06-13 10:53发表的 一级区划多大规模合适? :
有人质疑省份的数目,其实省的数目在于一级区划的规模,核定了适当的规模,数目也就自然出来了。
所以还是先讨论规模问题吧。分省的规模应该适当均衡,也就是新的省份相对规模要比过去的均衡。这应该也是一个方法。
我认定的规模是3000万以下。交通比较便利的地区往往是3000万以下能够形成一个都市圈。
当然不是光看人口,还要看地理地形和历史延续,
如果认定的规模是5000万,那么省份大致可以分为50个。
如果认定的规模是3000万,那么省份大致可以分70个。
如果认定的规模是1000万,那么省份大致可以分200个。
另外既然分了超过认定规模的大省,就不应该组建另外超过这个规模的大省。例如曲径通幽博士的方案把5000万以上的大省都给分开了,又特意组建一个6000万的淮海省,这是分省所应该避免的。

无形怎么也犯纯人口论的错误了,行政区划可不是学校给学生分班,只看人数就可以了,要人口面积综合考虑才对。
我的标准是以综合规模指标为准,每个省规模100。则中国以13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计,总规模约4900,正好49个省,加一个小规模的首都特区,正好50个一级行政区。
100的规模,也就相当于3300万人1万平方公里,或者3000万人10万平方公里,或者2000万人40万平方公里,或者1000万人70万平方公里,或者200万人94万平方公里,等等。
当然,100只是中心值,实际的可以在这个中心值附近有一定程度的上下波动。至于波动范围的大小,我认为应确保最大者不超出最小者的2倍,不然大者就有再分省的理由了。由此经过简单计算就可以得到,这个波动范围为正负1/3,或者说正负33.33%。也就是说,实际划分时候,一个省的规模在66.67~133.33均可。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7-12-22
先考虑其他的因素,最后才考虑规模。

规模不是第一要素,虽然规模是划分的一个标准。

而且,关于规模,也是可以有不同的选择的。就算规模是5000万以上(26个省或更少),那么下面每个二级行政区(县或者其他称谓)大约可以有50-100个。如果平均一点,40-60个一级行政区(约2000-3500万一个行政区)就比较均衡了,考虑到东西的发展不同和分省的规模,除去西部的一些1000万一下的小省,东部2000-4000万也是一个比较均衡的数字了。

然后在下面可以进一步划分大概40-80个区(三级行政区),上面合并出大概有5-10个二级行政区,然后在实施的过程中,逐步去掉中间的二级行政区,就比较好了。

当然这只是个人的一个想法,实际上许多地方划分是不可能这么理想化的。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7-12-23
不赞成对省级行政区作大的拆并,同意对部分省区作微调.
一级区划的大小不能只以看人口的多寡,而应考虑面积人口经济历史沿革等多方面的因素.
我国西部北部多面积大省,东部南部多人口大省.人口最多的五个省(均超过7000万)除了四川省的面积较大以外,其它四省的面积排名都是居中偏后.(其实四川的人口也主要集中在中东部,西部的半壁江山都是人烟稀少).再对这些省份进行分割就没什么必要了.
如果真要以人口为限进行省区的划分,搞它七八十个甚至两百个出来,那肯定难于管理,势必又将在省区的基础上进行分区管理,又多增加了一级,就像省县之间本不该有的地区一样.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7-12-25
划分省应以能否更有利于国家各地区的发展为先决条件,其次要考虑行政成本,更应考虑群众办事方便.因此,东部3000万人口有利于都市圈的形成,但西部,却不可能这样,应以每省面积不超过30万平方公里划分,否则,百姓要到省办一件事,坐车要几天时间是否太麻繁?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7-12-25
行政区不是公司片区,不以人口面积为本,却过分吹嘘经济的地位是行政区设置的大忌。
西部一个面积、人口都不少的地级市经济不如东莞一个镇的情况也不止一个两个,难道因为经济状况,就可以把那些地级市降成比镇低的村?还是把东莞这些镇都升到比地级高的省?
行政区的划分在于上下事务的通达,地方政府的设立在于服务地方民众。不管是月收入三百还是三万,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要的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数量和工作量都是一样的。政府的工作量并不因经济状况而有数量上的重大区别,甚至可以说,由于由于贫困地区的民众需要政府更多的服务和协助,贫困地区的政府工作量还更大。所以把经济的强弱当成行政区设置标准,富裕了就多设置,贫困了就少设置,这是严重不合理的。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8-01-04
东部和中部4000万到8000万。西藏维持现状,西部其他地区500万到1500万。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8-01-19
特别对待
看省会的辐射能力
有多大就设多大的省
但面积和人口有个标准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8-01-21
支持3000万。全国分成66个市郡。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8-01-21
在2000-5000万上下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8-01-21
那要看是实的还是虚的。如果是实的,平均规模不大于500万人口。  我始终觉得达到数千万的必须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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