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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漫谈联省自治与统一中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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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8-01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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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8-02

漫谈联省自治与统一中国

陈定炎

一. 有关联省自治
1. 漫谈联省自治与统一中国


中国在清末民初时期勃兴的联邦政治思潮,和在二十年代的联省自治运动,今代中国人民(包括政治领导者)知道的已不多,知道的也常误解为在军阀时期,给武人割据各省,拥兵自保的藉口。

笔者在海外学术会曾为文讨论联省自治,在讨论会上,不免连带的谈论到今日中国面对着的统一问题。兹拉杂的谈谈下列几点:(一)统一不是集权,(二)陈炯明与孙中山的矛盾,(三)两种政治观念的冲突,(四)地方自治的必要,(五)切莫误用民族主义。

(1). 统一不是集权
二十世纪的中国,自袁世凯逝世后,除了抗日战争的一段时期外,一直至今陷于分裂的局面。二十世纪初期,陈炯明曾对美国教授杜威说:“中国所有的问题,归根到底是『真统一』的问题”。日后炯明在所着《中国统一刍议》书中,解释这『真统一』的意义:

统一乃立国问题,而非息争问题也。南北媾和,或各省拥护中央,不能谓之『真统一』。真的意义,乃民国统一,必建筑于真共和基础上是也。申言之,中国有共和,乃有『真统一』

换句话说,『真统一』是建设现代化民主国家的问题,不是改换朝代,继续集权于中央的问题。

(2). 陈炯明与孙中山的矛盾
陈炯明的政治主张在《建设方略》和《中国统一刍议》二书中有完整的表述。他认为“古今万国不外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两种。大抵国小民寡,集权之制容或可行,否则无不用分权制者。美之合众,德之联邦,皆分权制。英之帝国,其属地如澳洲,加拿大等皆完全自治,实为分权之尤”。他认为中国广土众民,只能实行分权自治,才可养成“民治精神”,建设民主。

陈炯明批评当时北方的北洋军阀和南方的国民党:“民国主权,在民而不在军,尤不在党,此理甚明,何以南北当局,死而不悟,非缺乏政治常识,即属倒行逆施。故北方现状(民国以来皆然)成为军权无限下的官僚政治;南方现状成为党权无限下的暴民政治。一丘之貉,无所轩轾。”  

孙中山把国民革命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孙中山说:“我们建立民国,主权在民,这四万万人民就是我们的皇帝,帝民之说,由此而来。这四万万皇帝,一来幼稚,二来不能亲政。我们革命党既以武力扫除残暴,拯救的皇帝于水火之中,保卫而训育之,则民国的根基巩固,帝民也永赖万世无疆之休。”也就是说,人民是“无知可怜”的幼儿,而国民党是保姆,负责保卫和训育人民。  

而陈炯明则反对此说,他说:“训政之说,尤为失当。此属君政时代之口吻,不图党人袭而用之,以临吾民。试问政为何物?尚待于训耶!民主政治,以人民自治为极则,人民不能自治,或不予以自治机会,专靠官僚为之代治,并且为之教训,此种官僚政治,文告政治,中国行之数千年,而未有长足之进步。国民党人有何法宝,以善其后耶?徒使人民不得自治机会,而大小官僚,反得藉训政之谬说,阻碍民治之进行。”

陈炯明与孙中山的矛盾,实际上,皆因此起。

(3). 两个政治观念的冲突
关于陈炯明与孙中山的矛盾,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杜赞奇(Prasenjit Duara),以历史学者的观点,在他所着《拯救民族的历史》一书里,有进一步的见解。他认为1922年6月16日的六一六孙陈决裂事件,是中国在二十一世纪初期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对「国家民族」(Nation)两种不同的观念,两者冲突所达到的极点,所以这事件是中国近代史里一个关键性的转捩点。〔杜赞奇1995,194〕

杜氏所指出的两种对「国家民族」不同的观念是:中央集权主义(Centralism)和联邦分权主义(Federalism)。前者与中国传统而来「天下大一统」「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观念,很是吻合;后者则认为「国家民族」是由「代表各地方人民利益」的各「地方」单位联合组织而成的,这是「由下而上」,「地方授权予中央」的政治理念。

杜氏对孙陈决裂的后果,有下述评语:

把这(六一六)事件描述为「反叛」或个人间争权夺利的「政变」,在意识形态上,是给予联省自治运动一个严重的背后打击,使「联省自治者」再难于表达他们冀求建设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理念。。。。当国共两党联合阵线的北伐军进入南方与中部各省的时候,所有省宪法,省议会和代表地方人民利益的各种民间社团组织,也一概被清除殆尽,强求建立一个「中央集权」,「大一统」的国家。这个不宣而战的「文化战争」(Undeclared cultural war)结果是得到彻底的胜利:也就是现在很少人会再讨论,为什么直到今天,连一些启蒙性的地方人民的民主社团组织,一些联邦制的政治理念,已不再在中国出现呢?〔杜赞奇1995,194─203〕

杜氏这段话,值得我们深思。中国二十年代的联省自治运动,不但在军事上遭遇到失败,而且在意识形态上,给『大一统』的政治思想得到澈底的胜利,使中国人民对西方民主法治国家的体制和观念的认识与实验,在二十世纪中错失了一个大好机会!

(4). 地方自治的必要
二十年代爱国学者章炳麟对「联省自治」曾作一明晰的解释:

「联省政府」与「联省自治」名义,似无差别,其实有冰炭之殊。。。是故各省自治为第一步,联省自治为第二步,联省政府为第三步。。。。

当年倡导联省自治者认为「地方自治」,即为「民治」,是民主政治最基本的因素,也是要仿效欧美民主国家建立联邦制的先决条件。也就是说,各省必须首先实行民主化,以奠下和平统一的根基。

1835年美国立国四十年后,法国人杜克维尔氏(Alexis de Tocqueville)以着有《民主在美国》一书,名播欧美,对欧洲移民在美洲新大陆建立共和国的经验,他有极精辟的见解〔杜克维尔1835〕。他认为能成功的建立民主的共和国是要寄望于北美洲(指美国)实行「地方自治」和「中央与地方分权」的联邦政制;而南美洲各邦州曾企图建立集权宏伟的“大共和国”(Great Republics),但每次都遭到失败。

回顾美国建国的历史,从十三州独立战争,脱离英国后,经过十一年高度地方自治的「邦联」,才进而建立「联邦」。(今日中国面对着两岸统一的问题,若以『邦联』为过渡,『联邦』为目的,历史借镜,未始不可为也。)

陈炯明在1921年所撰写的《建设方略》里,对「地方自治」的必要,有如下解释:

若事事受成于中央,与中央愈近,则与人民愈远,不但使人民永远处于被动之地位,民治未由养成,中央即有为人民谋幸福之诚意,亦未由实现也。

也就是说,「地方自治」可以发挥地方人民的自动自发性(Initiative)的潜在能力,增强人民的自信心,能为地方谋幸福,也正是为国家民族谋幸福的道理。二十年代广东实行地方自治,民选县长,民选县议员,改革教育,对于兴办地方实业,发展经济,也是不遗余力,就是这个道理。

(5). 切莫误用民族主义
在中国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与联邦主义(Federalism)曾起重大关键性的作用。这两个主义,在表面上,并不相矛盾的。爱国家民族的热忱,与建设联邦的政治制度,两者似不可能有冲突的余地。

但是从民族主义是以「尊重国家民族利益为上」,对人民福祉,在任何革命关头,一切都可以牺牲,和联邦主义以「尊重地方人民利益为上」,人民利益是没有可以退让的底线。由此可见,两者实是相反一百八十度,截然不同的政治理念,这点国人同胞,不可不察。

每读过去国民党编写的历史,给人的印象是国民党北伐前夕的中国,军阀割据各省,帝国主义企图瓜分,中央政府无能,国家已陷于半殖民地,是极度绝望的地步,所以惟有用武力统一,铲除军阀帝国主义者,建立强有力集权的中央政府,国家才有希望。这些典型式民族主义的论调,细读历史,实与当年事实不符。二十年代,日本尚未侵占东北三省;英,,美,法,日各国列强确实仍享有租界,治外,贸易等特权;美国引用门罗主义,采取列强不干预中国内政的政策;而唯有苏俄一国进占外蒙,不愿撤兵,佯言为被压迫民族之友,而却行帝国主义之实。

孙中山受到苏俄顾问的怂恿,把民国年来分崩离析的局面,全怪在英美帝国主义的身上,他要走上「苏俄式」的革命路线,这正与实行联邦主义,「西方民主式」的建国步骤,刚相背驰。

民族主义在某一阶段可以鼓舞爱国情绪,克服共同困难,抵御外侮,但最终不是建设民主国家的工具。联邦主义最基本的理念是尊重地方人民的利益,是要超越于国家民族的利益之上,因为在「西方民主式」的建国步骤里,任何超越人民利益的所谓「国家民族利益」,如陈炯明在「闽星发刊词」里所说的,都是「欺世诬民」的东西。

二次大战时,优越感的德国民族主义希特勒「纳粹党」,和日本「大和民族」军国主义的倒行逆施,都是借用民族主义的口号,招致国家投降,民族浩劫之大祸,可为明证。

中国追求现代化,经过清末维新立宪运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已渐奠定创建现代化民主国家的基础。所以,在二十年代,用武力统一已不是唯一救国的途径,而联省自治曾是当年全国人民渴望和平统一中国的另一可行选择。

俄国近代史权威,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贝皮士(Richard Pipes)说过:『二十世纪初期俄国革命的后果,其影响波及全球。布尔什维克党人要以革命手段,来改造人类思想,建立「一党专政的警察国家」(one-party police state),藉口所谓「革命良知」(Revolutionary conscience),实际上毁弃法律,来做非法的事(to outlaw the law),使一切「非法变合法,合法成非法」。二十世纪的独裁者,包括德国纳粹党人,相继以此为模型,给全世界人类带来空前的浩劫』〔贝皮士,1990〕。其言至是!苏俄崩溃了,曾为「革命」二字,已付出空前代价的中国,今后千万不要再上『误用民族主义』的当!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8-02

2. 孙中山与联省自治
──为目的而不择手段,孟子说:『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也』(梁启超评孙中山语,1925)

孙中山是『联省自治』的破坏者。他于1923 年初,贿买滇桂军,入侵广东,逼走陈炯明,在广州建立暴力独裁政府,把两年来广东建设模范省的工作,民选县长,省宪法,省议会,县议会的议会政治,全盘推翻了。1926年,他的继承人蒋介石领导下的北伐军进入湖南,给联省自治一个最后致命的打击。

但是孙中山曾于1920年,公开赞成联省自治与模范省的建设。细观史实,显露出他对联省自治,实是抱取投机主义者的态度。1920年底粤军回粤后,陈炯明即电请孙中山,唐绍仪,伍廷芳三总裁由沪回粤,重组军政府,团结西南,以进行建立十二省联省自治政府的初步计划。所以孙中山在未抵广州前,即在上海与唐,伍联名通电赞成联省组织:『夷午(赵恒惕)东电,提议联省组织,尤具卓识。窃念我西南各省各军,以护法救国为职志,支撑数载,艰险备尝,现在人民自决,潮流所趋,吾人正宜本真正之民意。。。。裁撤无用军队,实行地方自治,我护法各省,联合一致,以树全国之模范』。〔华字1920。11。16〕

孙又在离沪南下的前一天,告诉上海《字林西报》记者,回粤后的施政方针:『我们将力除武力主义。禁赌是我们政策之一。目前我们还不能说可以完全把妓馆封闭,但我们将尽力建立一个像上海和香港一样现代化的文明政府。质言之,我们将尽力建立一个模范省,使护法各省因之亦能得益』。 〔美3694,1920。11。29,附有字林1920。11。25剪报〕

孙,唐,伍于(1920年)11月29日抵广州,三天后,即与在云南的唐继尧联名在广州发表「四总裁」的宣言,重新强调「励行地方自治,废督裁兵,与普及平民教育,发展实业」等建设广东为模范省的工作。同时,港粤报章就有「军政府」将改定名为「联省政府」,团结西南,采用美国联邦制度的报导。〔华字1920。12。4,12。6〕

次年5月5日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发出宣言:

集权专制,为自满清以来之秕政,今欲解决中央与地方永久之纠纷,惟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定省宪,自选省长,中央分权于各省,各省分权于各县,庶几既分之民国,复以自治主义相结合,以归于统一,不必穷兵黩武,徒苦人民。〔李剑农1971,568〕

5月中旬,国民党人吴稚晖,汪精卫,王伯群,居正,西振,张继等联名向西南各省通电,赞成联省自治,支持孙中山的就职宣言:

我国行省建制,逾数百年,且幅员广大,交通不便,一切以中央临之,事必不举;而为中央者。。。。乃欲以专力经营天下,而卒得军阀专横,武人割据之结果。此自满清与袁氏时代,所极力酿成之变局。今欲拨乱返治,惟有改弦而更张之,复读我孙公就职宣言,举使各省人民完全自治,自成宪法,自选省长。。。。不必穷兵黩武,徒苦人民云云。一言而定之中华民国之国是,是谓仁人之言。。。。以是而言,联省则趋于统一,无藩镇分裂之忧。比年南北苦兵,民生憔悴,破坏虽亟建设。。。。即望各省归事负责者,协力以图弼成共和久大之治。〔华字1921。6。2;汕尾人物1994,4:362─63〕

孙,吴,汪等发出这些宣言通电,李剑农在三十年代写的《中国近百年政治史》里,说孙中山当时对联省自治运动,「未尝不想敷衍,表示容纳」的意思〔李剑农1971,568〕。

可是不到六个月,在10月中旬,孙中山便率领北伐军到桂林入湘北伐了。他在1924年获得俄援,改组国民党,在「民权主义」的第四讲里,解释为什么要反对联省自治的理由:

中国的各省,在历史上向来都是统一的,不是分裂的,不是不能统属的,而且统一之时就是治,不统一之时就是乱的。美国之所以富强,不是由于各邦之独立自治,还是由于各邦联合后的进化所成的一个统一国家。所以美国的富强,是各邦统一的结果,不是各邦分裂的结果。

中国原来即是统一的,便不应该把各省再来分开。中国眼前一时不能统一,是暂时的乱象,是由于武人的割据,这种割据,我们要铲除他,万不能再有联省的谬主张,为武人割据作护符。〔国父遗教1960,254〕

孙中山要以武力来统一中国,建立以他为首领的「中央集权」政府;所以他反对「联省自治」,因为「联省自治」是把「各省再来分开」,「分开」或「分裂」就是「不统一」,「不统一」就是「乱」。孙中山这些似是而非的论调,实在是把「集权」误解为「统一」,「分权」误解为「分裂」。

根据孙中山的观点,美国之所以富强,不是由于「各邦之独立自治」,而是「各邦统一的结果」。根据联省自治者的观点,美国之所以富强,不但是因为美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且是因为它的各邦有切实的地方自治权(autonomy, self-government)。实行「联邦分权主义」的国家,绝对不是一个各邦(州或省)要脱离(secession)其「国家民族」(nation)而独立(independence)的分裂国家!所以,各邦的「自治」,不能误解为「独立」,「分权」不能诬指为「分裂」。

孙中山屡次声言中国不能学欧美,实行联邦制,但是从来没有讨论过联邦制的内容,也没有指出不适合于中国国情的理由。只是把「分裂」,「统一」,「自治」,「分治」等名词,胡乱的混在一起,强行作辩,实际上所攻击的是「联省自治」来「和平统一」中国的政策。梁启超于孙中山逝世时,有下面一段评语::

我对于孙君所最不满的一件事,是「为目的而不择手段」。孟子说:『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也』。这句话也许有人觉得迂阔不切事情,但我始终认为政治家道德所必要的。因为不择手段的理论一倡,人人都藉口于「一时过渡的手段」,结果可以把目的拘向一边,所谓「本来目的」,倒反变成装饰品了。〔华字1925。3。21〕

孙中山一时赞成联省自治,一时反对联省自治,是典型式政治舞台上的投机分子。他口里喊『民主』为目的,实际上是要建立他个人独裁的集权政府。细味梁启超的评语,令人感叹!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8-02

3. 吴佩孚与联省自治
──南北均有爱国之士,唯于乱源及政制,弗克深考。 (陈炯明 1922)

1921年粤军回粤后,陈炯明提出「建设方略」,其初步计划是想组织十二省联省政府(十二省包括广东,广西,湖南,云南,贵州,四川等西南六省,浙江,江西,福建,及东北三省)。这联省政府「对内实行自治,对外摧倒北徐(世昌)」〔陈炯明1927,92〕。陈炯明相信一个坚强的联省政府,能诉诸吴佩孚的爱国心,放弃以武力统一中国的观念,来妥协,来合作,以联省自治的原则,来实现全国和平统一。

当年吴佩孚对联省自治的态度,和陈吴间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呢?(1921年)北京美国公使雪曼(Dr.Jacob G.Schurman)派遣其商务参赞亚诺(Julean Arnold)特往广州,于11月13日访问炯明,亚氏在其29日的报告书里说:

陈炯明省长刚自广西打胜仗回来,广州人民给他一个盛大的欢迎游行会。。.。他对我(亚诺自称)所问,回答如下:南方政府包括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川,和湖南六省。其他如福建,浙江,江西,山西和陕西可算是中立的省份。如果南方与北方的督军团发生战争,这些中立省,尤其是前二者,将会加入南方的阵营。。。(至于)吴佩孚对南方的态度,我(炯明自称)尚未十分明了。数月前,吴曾公开对南方表示同情。但是他最近在湖北的行动,(指川,湘的援鄂战争,为吴所击败),恐怕会使他变为军人独裁者,而违背湖北人民的意旨。我们正在进行谈判中,(亚诺原注:大概是经过基督教将军冯玉祥为中间人),将可确定吴对南方的态度和与其合作的可能性。〔美4204,1921。12。14,北京〕

亚诺回到北京后,美公使即发给其上司美国国务卿一密电,对陈吴间的关系,作下面报告:

我(美公使自称)派商务参赞亚诺去广州探查政局,他上星期回来,作一对南方政府极同情的报告。南方主张立宪政府,省自治,废除督军,民治代替军治。陈炯明告诉亚诺,南方最后目的是联合自治省,组织联邦政府。

这里(北京)消息灵通的人有信心的预测陈炯明与孙中山将决裂,而曹锟与吴佩孚亦将分手。结果陈吴将携手,以稍为更改的南方主张为基础,订立同盟。但是现据亚诺所报告,陈对吴之意旨,尚有怀疑。〔美4148,1921。12。3,北京〕

至于吴佩孚对陈炯明的态度,美国公使继续报告说:

根据一可靠的美国人,上星期在保定与吴佩孚的谈话,吴觉得陈炯明不可靠,吴且说:「最近他(指陈炯明)派代表来告诉我,统一必须符合两条件:恢复旧国会与实行联省自治。我(吴自称)觉得国会已成立,何能恢复?至于联省自治,我更不愿意中国因之而分裂。我的目的是维护北京政府与保护人民。给我三年,我坚信能把中国统一为强盛的国家」。

由上述美国方面的秘密情报,可见粤军回粤后的1921年,陈吴之间,对于统一中国的政见,距离尚远。但是到了陈孙决裂的前夕(1922年5月),陈吴携手,统一中国的传闻,一时引起国际上的注意。上海《字林西报》(North China Daily News)驻北京的美籍记者乔柏(Rodney Gilbert)携带炯明的政见书,亲手交给吴佩孚,陈的主张要点有八项〔参考本书『联省自治与英国政府』一文〕。根据乔柏的报告,吴阅后,「颇为感动」,表示完全赞同,只对于第一项民选县长,稍有异见。吴认为县长民选,不应为本地人当选,恐怕其亲友太多,难免有滥用私人之弊。〔华字1922。5。30 转译字林1922。5。9北京讯〕

是年秋,吴曾致电陈炯明,请陈抛弃联省自治主义,使南北早日统一。炯明覆电则谓联省自治主义,碍难抛弃,俟主张实行后,对于中央当协助饷款,并历述武力统一,不适于今后之趋势。陈炯明没有忘记外蒙古(这时候是孙中山与俄使越飞在上海发表联合宣言之前四个月),在覆电末,表示一致对外,请吴佩孚以「全副精神,对付东北,收回库伦,立功绝域」〔华字1922。9。29〕。当年盛传吴佩孚以副总统诱陈炯明合作,目前没有确证,可能是孙中山党人所造谣言。〔华字1922。6。27〕

炯明一直认为「割据」各省的军人,并不全是「怀私误国」的人,而是他们政治知识程度有限,对联省自治的主张,多所误解。譬如,以吴佩孚来说,吴稚晖曾于致炯明函中,批评吴佩孚对于「懂得二十世纪建国的方法」,吴是「十六世纪」的人物〔康白石1978,123〕。

「六一六」事件后一个月,炯明在覆章炳麟电中,曾吁请章氏领导宣扬「自治省联邦制」,电文中有『南北均有爱国之士,唯于乱源及政制,弗克深考,是以主张未能一致,舆论亦归沈寂。我公万流仰止,务望登高一呼,俾群山皆应,庶国事可以大定』之语〔华字1922。7。24;申1922。7。18;章年谱1979,下:643〕。

但是,后来史实证明,吴佩孚虽曾表示同情自治省联邦的政制,而实际上仍坚持以武力统一中国的政策。要到1924年10日,冯玉祥倒戈,吴受到第一次重大的挫折后,才开始改变其观点,而有支持联省自治的主张〔参考士蔑1925。2。4〕。

1933年陈炯明逝世时,吴致挽联说:『 世谛本虚无,岂生不逢辰,忧患伤人竟至此。 去来大乾净,看家徒四壁,英雄本色有余哀』。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8-02
4. 民间促进制订国宪运动
──从社会方面分道进行,以赞助国会议员与西南当局,期达实现联省自治政制而后已

1916年夏,袁世凯病逝,实行了四年多的「强人政治」,遽然崩溃,各省军政大权便落于各省军人的手里。辛亥革命时在武汉的革命军人领袖,副总统黎元洪,依据约法,继任大总统。一年后(1917年夏),袁世凯旧部的北洋督军团变起,黎被迫退位,解散国会,毁弃约法,西南各省通电反对,造成南北分裂的局面,展开西南各省的护法运动。而所「护」的「法」,也就是民国元年各省代表在南京拟定,保有联邦制精神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到了1920,1921年间,北方发生了直皖战争,南方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瓦解了西南各省的团结,南北两方都失去了统一的中枢势力。护法已不足为号召,全国人民渴望的是和平的统一。这时,北有「非法」总统徐世昌,南有「非常」总统孙中山,香港的《华字日报》评论说:

南北政府已完全破产:论法则南北皆非法,论人则南北皆不为国民所信,论武力则南北自身皆无本领以统一中国。欲解决此不死不活之局,舍实行联省自治外,更无其他比较妥善的办法。〔华字1921。8。31〕

历史学者李剑农也说:『若要解决国内的争端,还是非用联邦的方法不可;这是国民团体的一般心理』。1921年10月中旬,在上海商会与教育会联合的「商教联合会」主张在沪开国是会议。次年(1922年)3月15日,加入农,工,银行,律师,报界,省议会的六个团体,扩大为八团体,在沪举行开会式,定名为「中华民国八团体国是会议」,可算是一个无党无派,人民自由集合讨论国是的团体。于5月6日的会议里,到有十四省区代表数十人。他们决议由各省自制省宪,再由各省联合制定中华民国的国宪,并组织了一个「八团体国是会议国宪草拟委员会」,延请宪法学者张君劢主持其事。在7月中旬,发布他们所拟定的国宪大纲,内容完全采纳「地方分权」的联邦制。〔李剑农1971,582─83;沈云龙1979,710〕

7月下旬,褚辅成(慧僧)邀请旅居上海「各省名流」集会讨论联省自治,参加集会者有柏文蔚,章炳麟,徐谦,曹亚伯等,及川,湘,滇三省代表与国会议员多人。褚氏解释集会的目的说:『亟宜联络各省同志,组织一联省自治之运动机关,从社会方面分道进行,以赞助国会议员与西南当局,期达实现联省自治政制而后已』。最后决定组织「联省自治促进会」,推举曹亚伯,褚辅成等七人为筹备员。同日下午,八团体国是会议的国宪草议委员会开第五次常会,到会者有章炳麟,张君励,张东荪等十余人〔章年谱1979,下:644─45〕。8月中旬,发出通电,表示对于国宪之意见,其中要点为:

(一)定中华民国为联省共和国;(二)列举联省政府与省政府之权限;(三)定国防军不过二十万人,分驻国防要地,岁费不得过联省政府岁出百分之二十;(四)定各省军队改为民团;(五)限定何种为联省政府收入,其余通为各省收入;(六)定军人解职未满三年者,于联省政府及省政府,皆不得当选为省长;(七)定现役军人不得以文字向公众发表政治意见。〔章年谱1979,648〕

从这七条要点,可见这些促进联省自治者是针对着当年军人割据各省的局面,视联省自治为和平统一中国,建立永久性联邦(省)政制的工具。9月中旬,张君励在上海《太平洋》杂志发表「国是会议国宪草议」,对联省组织,有具体的建议。对于联省政府的立法与行政事权,列有外交,陆海军,币制银行,邮政,劳动法,产业公有法等二十七项。对于省的立法与行政事权,列有省之官制官规,省之税法,省以内之实业,省之民团,省之警察,卫生及慈善,省监狱等十五项。又规定「各省应自行制宪」,但「联省法律之效力在各省法律效力之上」。并对保证联省的民主政制,有下面一条重要的规定:

联省政府应保证各省之民主政治。如一省内政体变动,有违反本宪法或该省宪法者,联省政府应干涉之;各省有不能履行本宪法上之义务者,联省政府应督促之;甲省有以武力侵犯乙省者,联省政府应阻止之。〔太平洋1922。9。15,3:7〕

显然的,要实施这一条文,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联省(中央)政府,换言之,只有这联省政府能拥有正规军队的力量,其目的是为国防之用,但间接的给予国内政局一个稳定的作用。为避免局部政变,引致影响大局,又另一条文注明:「中华民国之团体发生变动,各省得互相联合,维持宪法上规定之组织,至原状恢复时,各省之行动应即停止」。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08-02

5. 北京政府制订国宪活动
──「联省自治」的根本原则,已在大总统的命令上,国会制宪的公文上,明文昭彰的接纳了。

1922年5,6月间,北方发生两个重大事件,直接影响了南北统一的政局。一事件是第一次直奉战争的爆发,两方兵力各有十万人以上,于4月28日,交战仅一周,奉军便于5月5日败走军粮城。对南方的孙中山来说,这粉碎了他的北伐军与奉军「会师武汉」的希望。

另一事件是旧国会的恢复。先是,在1922年4月2日,旧国会参众两院议员王家襄,吴景濂等发表主张,认为民六(1917年)6月12日,黎元洪总统受张勋胁迫,下令解散国会的命令,应作无效;并应恢复旧国会行使职权,继续制宪,以谋中国的和平统一。直奉战争解结束后,王,吴等议员二百零一人,得到直系的支持,于6月1日,集会于天津,通电全国,宣言「非法总统」无效。(「非法总统」指徐世昌,徐是民七安福“新”国会选举出来的);并宣称自即日起,应由(旧)国会完全行使职权,再由合法总统依法组织政府〔沈云龙1979,712〕。徐世昌遂于2日宣布辞职。同日,曹锟,吴佩孚通电请黎元洪复职,并劝孙中山取消「非常总统」。

这样,徐退黎返,旧国会制宪,联省自治为和平统一中国的倡议,应时而起,给「北方有“非法”总统,南方有“非常”总统」的僵局一个和平解决的希望,当时是受到全国各方人士一致踊跃赞同的。这些时,可以说是北方联省自治运动的极盛时期。

黎元洪复任大总统职后,于7月1日发表一道命令说:

地方自治,原为立宪国家根本要图。。。现在国会业已定期开议,将来制定宪法,所有中央与各省权限,必定审中外之情形,救偏畸之弊害。一俟宪典告成,政府定能遵守,切实施行,俾得至中至当之归,允符相维相系之义,国家统一前途,实嘉赖之。〔李剑农1971,584〕

旧国会恢复后,继续制宪的工作,于8月中,以大多数通过采用「省之事权,应采概括主义,中央取列举主义」的原则。又通过「各省于不抵触国宪范围内,得自制省宪」。所以「联省自治」的根本原则,已在大总统的命令上,国会制宪的公文上,明文昭彰的接纳了。

黎元洪通令发表后三天的7月4日,章炳麟在上海致黎一电,请黎下令在沿长江各省撤回驻防军队,俾使各省自行制宪,实行地方自治:

读7月1日通令,地方自治为国家根本要图,宪典告成,政府定能遵守等因。仰见我公视民如伤,仁至义尽。窃惟自治之要,名义存乎省宪,当听各省自为;实事在乎撤防,亟待中央明令。请先树大信,将沿江各省驻防军队撤防,否则喧宾夺主,遇事掣肘,制宪之权,既非院外所能参预,定宪以后,又恐法律等于具文。〔申1922。7。6;章年谱1979,643〕

可是拥有实力的曹锟,吴佩孚根本上没有诚意实行各省制宪自治,更不愿撤回沿江各省驻防的军队。1923年春,章炳麟通电湘,川,滇,黔,粤,杭,闽等省,指斥直系破坏自治,主张「南北十省,唯当以自治名誉联拒寇仇」:

联省自治之议,造端民九,鄙人实建其谋。盖以政治言,地大非一政府所能独理;以历史言,则中华民国之建立,本由各省军府集合而成;以时局言,非联治不足以戢军阀之野心也。倡议以来,西南各省皆以此为救国保民之唯一办法,而关东,浙江亦应之。独彼直系,包藏祸心,始终以武力统一主义,破坏自治。〔章年谱1979,697〕

是年夏,直系即唆使北京军警索饷,并雇游民组公民团,以迫黎元洪退位。6月13日,卫戌司令王怀庆以兵拥黎登车离京。次日,北京政府内务总长高凌蔚等宣告摄行总统职权。黎元洪在天津租界发电声明辞职由国务院摄政通电,系王承斌迫胁,非出己意也。16日,旧国会参众两院开联席会议,通过13日以后黎元洪所发命令无效,赞成国务院摄行总统职权。19日,支持黎元洪的少数议员褚辅成等一百余通电否认16日两院联席会议的决议,纷纷离京赴天津,准备移地开会〔民国日志1973,1:237─38〕。这样,直系迫走了黎元洪,布下四个月后曹锟贿选总统的政局。

这时,南方的孙中山,已迫走了陈炯明,重夺广东政权,组织大元帅府,暗中得到俄援的承诺,决定仿效苏俄,以武力主义来统一中国。9月初旬,国民党中央干部会议,议决反对黎元洪南下(上海),以总统名义组织类似政府之一切机关〔民国日志1973,1:242─43〕。10月5日,北京旧国会议员吴景濂等五百余人,开总统选举会,曹锟遂得以重贿当选为总统。这样「北有曹,吴,南有孙文」,联省自治所期望在法统上得到支持的黎元洪也不再行复职了:联省自治运动达于最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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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各省制订省宪运动
──省宪运动的潮流,可谓激荡全国。

1921,22年间,可以说是联省自治运动的全盛时代;不但全国舆论一致,而且西南各省的实力派,在行动上亦有切实的表示,展开了各省制宪自治的运动。开始的是湖南,其后浙江,广东,四川相应制定省宪。云南,广西,贵州,陕西,江苏,江西,湖北,福建等省,或由当局宣言制宪自治,或由人民积极运动制宪,省宪运动的潮流,「可谓激荡全国」〔李剑农1971,551〕。

(1). 湖南省宪
因为护法运动,湖南首当军事之冲,人民受祸最烈。1920年夏,北军(吴佩孚)撤离湖南,湖南人民即树起自治的旗帜,主张将湖南超出南北政争之外。11月,赵恒惕继谭延□之后,任湘军总司令,正式宣告自治,省议会成立省宪起草委员会。1921年4月,省宪草案完稿。8月,通过审查委员会。11月,经过全省公民投票的程序,于(1922年)1月1日公布施行。省议会日后发出一通电,给联省自治者对起草省宪的主张一个很明晰的解释:

湘宪第一条规定曰:湖南为中华民国之自治省,而各省之倡导自治亦从无一省外民国而独立。是联省自治积极的,促进永久之统一;消极的,纠正专横之集权。。。。至省宪制定或先于国宪,或后于国宪,亦为近今讨论之焦点。考之先例,美之温吉宜亚州,马沙诸些州,瑞之给耐佛州,其州宪皆先国宪而成。。。。〔华字1922。7。22〕

湖南省宪,共有一百四十一条,分十三章。于省的事权规定,是采定列举主义。因为美,瑞各联邦,都是先有邦而后联为国,他们组织联邦时,将各邦原有的事权,划出一部让给中央政府,所以美,瑞等国,中央政府事权的规定,自然的属于列举。但是20年代中国的各省,在法理上,根本没有固定的事权可言。在这种情形下,省宪的制宪者,不得不把省权先行列举,明确的规定省的地位;一面使省自治有一定的活动范围,一面可以为将来制定国宪时,做一分权的标准。〔周鲠生1922,9─11〕

湖南省宪规定直接民主方式的选举省长,公民或法团并享有创制权,复决权与直接罢免权。至于省机关的组织,省议会的权力极大,省长以下设七司,由七司司长组织「省务院」,并互选一人为省务院长,辅助省长执行省政务;七司司长,须由省议会对于各司选出二人,由省长择一任之,对于省议会负责任〔李剑农1971,550〕。湘宪在细节上与欧美民主联邦国的邦宪固有差异,但是在大体上,60年代一位法国学者评论其受美,瑞两国的影响,是明显可见的。〔吉斯诺1969,108〕

1922年夏,北方发生直奉战争,直军(曹锟,吴佩孚)胜利,随着北方总统徐世昌退位,黎元洪复职,旧国会恢复;湖南的赵恒惕发表「与曹,吴商榷国是书」,主张建设「联邦化的单一国」说:

我国本单一国家,惟地广民稠,气殊俗异,加以省区坐大,决非纯粹单一组织所能致治。但省区固为国之版图,若强拟于邦州,亦不免削趾适履之嫌。故惟有建筑联邦化之单一国。〔赵恒惕,1922〕

赵恒惕并主张于国会制宪之外,有另开各省联合会议的必要。可是曹,吴认为统一事件,应由国会解决,反对另开联席会议。〔赵恒惕,1989〕 至于湖南制宪的成果如何呢?李剑农(曾任当年湖南省议会议长)评说:

湖南省宪公布后,于(民)十一年(1922年)12月后旬,依省宪成立新政府,约半年后,便发生所谓护宪的战争。到十三年(1924)下期,又将省宪修改一次。。。。到十五年(1926),(国民党)北伐军进入湖南,省宪完全销灭。〔李剑农1971,550〕

这里所谓湖南的护宪战争,就是指孙中山于1923年藉滇桂军的力量,回粤摧毁广东模范省的建设后,即支持谭延□回湘倒赵恒惕的战争。湖南施行省宪的运动,因此受了重大的挫折。80年代在台湾的学者李达嘉作如下评语:

谭延□为全国首倡自治(1920年7月22日□电)及推展省宪运动者,但在民国十二年(1923),却联结地位不稳的湘西镇守使蔡钜猷等将领举兵讨赵,欲推翻省宪。谭在表面上的理由是改服膺孙中山的学说和三民主义,其实仍不过是藉中山的学说为举兵的口号,真正的目的则欲恢复其在湖南的地盘权位。这种反覆的举动,可充份说明军人主张或反对自治及联治,其着眼点并不在于地方自治及民治主义的生根与否,也不在于单一制,联邦制的良否,而全视一己之利害为转移。〔李达嘉1986,123〕

湖南制宪运动,是联省自治,和平统一中国的起点,结果,也就为军人「怀私误国」与武力统一主义者所摧毁。

(2). 浙江省宪
浙江的皖系督军卢永祥于1921年6月4日发出豪电,主张自行制宪,并提出两项意见:一为「先以省宪定自治之基础,继以国宪保统一之旧规」,二为倡议由各省军政长官选派全权代表,择定适当地点开联省会议。〔李达嘉1986,121〕

豪电发出后,浙江即进行组织省宪法起草委员会,着手起草。继由省议会及各县议会选出代表组织之「省宪法会议」议决,于9月9日公布,叫「九九宪法」,但未付之实行。到了1922年,省议会因「九九宪法」未经公民投票复决,便议决再由省民自行提出宪法草案,将「九九宪法」作为草案之一,结果拟定草案三种,以「红」「黄」「白」三色识别,名叫「三色宪法草案」,预定于(1923年)8月1日交给公民总投票,采决一种。但届时未能举行投票。〔李剑农1971,,550─51〕

「九九宪法」宣布后,省议会选举省政务员,卢氏以107票得选,其他知名浙籍人士,如蔡元培(111票),王正廷(99票)等亦各得选〔吉斯诺1969,116〕。浙江又发布了省宪法的施行法二十三条,与「省宪法同时施行」;其中一条注明:「宪法宣布后,至迟须于三个月内,依法选举省议院议员,及各县议会议员。选举完竣后,至迟须于三个月内,依法选举省长及政务员」。可是浙宪终不曾实行,「并不是浙江人民不热心,只是卢永祥始终没有诚意」。〔李剑农1971,551;史科巴1977,667─69〕

(3). 广东省宪
陈炯明于1920年11月率领粤军回粤,推倒盘踞广东四年多的桂系军政府后,即积极进行制宪。1921年初,广东省议会选出省宪起草委员会进行起草省宪。同年12月19日,正式通过「广东省宪法草案」。这比湖南与浙江两省的省宪,要迟了几个月。大体上广东省宪规定比较简单,易于实用而少采用理想化的直接民主方式。在起草广东省宪的时候,起草主任黄毅与王正廷有密切的联络。王氏是湘浙两省宪的起草人,也是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约法起草人之一。

黄毅引用参考的,除了湘浙两宪外,还包括有瑞士,美,英,德,法,加拿大,奥大利,比利时,荷兰,巴西,葡萄牙,土耳其,日本等国的宪法。〔按:广东宪法初稿于1921年6月,先泄漏于香港报章,为「广东省自治根本法草案」(华字1921。6。18─20)。6月19日,起草主任黄毅向起草委员会道歉其事,后继续登为「黄毅之省自治意见书」(华字1921。6。22─7。5)。最后省议会通过之草案,发表于1922年初(华字1922。1。16─21)〕。

广东省宪全文共有一百三十五条,分为十五章:第一章标示总纲,说明广东省自治属性,疆界及人民;第二章规定人民之权利与义务;第三章为省之事权,仿湘浙两宪,采列举主义;第四章为省议会,规定省议会之会期,职权及其与省政府的关系,至于如何组织议会,如议员名额,选举资格等细则,则保留给省法律另行规定之;第五章为省长及政务院,采议院政府制,政务员由省长任命,但须得省议会之同意,政务院对省议会负责,省议会对于政务员,可为不信任之投票,政务员全体受省议会不信任投票时,省长非解散省议会,即应令政务员全体辞职;第六章为立法,规定法定之职业团体如商会,工会,农会得提出关于教育,生计等法律案;第七章为司法,省法院院长由省长任命,省议会通过;第八章为财政,指明广东省对国家(中央政府)政费之负担,另以法律规定之;第九章为审计院,省经费之支出,须先经审计院之核准,审计院得随时调查各机关之收支薄据;第十章为教育,规定教育经费独立,所划定之教育经费,由教育机关保管之,无论何项政费,不得挪用,规定强迫教育,全省人民无论男女,由满七岁起,皆有受六年小学教育之义务;第十一章实业;第十二章为军事,规定现役军人不得干预政治,国家对外宣战时,省军队之一部得受国政府之指挥;第十三章为县及特别市,规定县长县议员由公民直接选举,特别市设参事员五人,掌理市政,设市议会,其详细组织,另由省法律规定之;第十四章为宪法之修正及解释;第十五章为附则。

粤宪采自湘浙两宪对省权力最有利的规条,并减删省长之权,以增强省议会。譬如,仿效法国而非美国之前例,省长对省议会之决案无否决权。但省议会之权,亦受限制,以采取较平衡的开支。譬如,每年省预算不能超过十分之三用在军事上,而最少要有十分之二为教育经费,以支持全省强迫的六年小学教育。粤宪注重推进平民教育,指明「普及教育为发展民治之唯一要件,故取强迫主义」。对于经济发展,则注重特别市之设立,规定人口满十万人以上之都会,商埠,应划为特别市,「与市民以发展之机会」与「奖励工业之进步」。

广东省宪最特出点,也许就是对人权的特别注重。在第二章里,即详细规定人民的权利与义务,并包括各种法律上步骤,以保护人民之生命,财产与人身自由。省议会的多数保守派最后删掉了扶助失业者和劳工的两条文。在初草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有要求相当职工之权,并说明此条为社会主义所称的劳动权。凡有能力而失业者,得享受之,如公立平民工厂及职工介绍所之类是。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有要求特别保护劳工之权,并说明工人雇主利害冲突,多属工人失败,故应特为保护。1920年代政治学者周鲠生特对广东省宪的第二章评论说:

从来宪法对于人民之自由,大都仅有原则之规定,而无具体的保障方法,其结果等于空文。或则宪法之规定,仅能防制行政部之专制,而不能限制立法部之侵害自由,今之广东省宪,则能补此种缺憾者也。〔周鲠生1922,9〕

广东省宪第二章实是保障人权之根本法,即以今日人权活动者的眼光来看,也是无可厚非的。粤湘浙及其他省宪,固然不是绝对完美而不能增善的。它是适合当时当地政治社会环境,用来实行「联省自治」之工具,也是中国人民可以自傲的政治文件。

(4). 四川省宪
四川的情形和湖南一样,因为护法战争,首当南北军事之冲,人民受祸最烈。1917和1918年间,北洋皖系(段祺瑞)企图以武力统一中国,四川便成为了皖系进窥云南,贵州的主据点。在这两年内,由段祺瑞从中操纵和分化,连续发生了「川滇」和「川滇黔三角」的战争。到了1920年,在孙中山的指示和策动下,驻川的滇黔军与国民党系川军联合组成了「倒熊(克武)同盟」,但川军师长刘成勋等提出「四川人不打四川人」的口号,熊克武又诱使川军刘湘和吕超二人反戈,结果驻川的滇黔军全部被逐出川境。〔李达嘉1986,66─71,84─87〕

这些西南护法时期的战争,也就是南北政争,迷信武力统一中国主义的结果。四川军民饱受战乱的痛苦,亟求超出南北政争之外。1920年11月6日,四川省议会即通电主张自治。次年一月,熊克武,刘湘宣布四川独立自治,对南北均不为左右袒,并进行制宪。但因政争频发,未能实现。1922年夏,主政军人刘成勋,邓锡候,但懋辛等联合宣布组织省宪筹备会,自10月20日起开始起草省宪。11月省议会选举刘成勋为省长,重申四川为自治省。四川制宪的程序,取法湖南,草案全文发表于1923年春,但未经过审查及公民投票的步骤。〔皓白1923,1─7;吉斯诺1969,112〕

川宪草案全文分十三章,共一百五十九条。对于省与国的关系,如湘,浙,粤三省宪法,采用列举主义。川宪最重要的一点在总纲第一条声明「四川为中华民国之自治省」。此条与湖南,浙江,广东各省省宪的规定全同,这表示各省制宪自治,并不是把中华民国分裂为若干独立国家,而制定省宪,实为统一国家,组织联邦政制的一个步骤。至于其他各项,可以说是细节上的差异,与重点无关。譬如,以省长来说,重点在民选省长(即是不由中央指派)。但是选举方式,则各有差异。湖南规定省长「由省议会选出四人,交由全省人民公民总投票决选,以得票最多者为当选」;四川则规定「由全省公民直接投票选举,以得票过半数者为当选,无得票过半数者时,由省议会就得票之最多数及次多数者二人中决选之」。

(5). 其他各省制宪活动
云南督军唐继尧于1922年6月宣布废督,改任省长,通电表示拥护黎元洪,后又连发两电,其中说:

恢复国会及总统复职(指徐世昌退位,黎元洪复职),固为护法各省所主张,惟根本解决之方,则在速集南北各省代表,开一联席会议,解决以前纠纷。。。。以经验所得及国民心理所向,集权主义,既不适于国情;民治潮流,复运输于宇内;此时仍惟实行联省自治,为救国不二法门。〔李剑农1971,581〕

这样,云南的唐继尧和湖南的赵恒惕一样,主张召开各省「联席会议」,以为进行「联省自治」的办法,也遭到吴佩孚的反对。(1922年)8月1日,云南发布省宪,省长民选,但省长权利很大,任用省行政官长,省议会不得过问。唐继尧同时积极进行地方建设,如筹办市政,改革教育,振兴实业,整顿交通等,都有显著的成就。〔谢晓钟1925,65─72;张维翰1986,9─10〕

湖北的省自治运动,始于1920年秋,省议会四代表到北京,要求省自治与裁兵苏民。9月时,旅沪鄂人创办了《新湖北》月刊,积极鼓吹湖北自治运动。旅京鄂人也两度向北京政府进行请愿,要求罢黜北洋督军王占元,但北京政府置之不理,鄂人遂向邻省乞援,这引致1921年夏,川(熊克武)湘(赵恒惕)联合「援鄂」的战争。同时在湘的鄂人制定了湖北省自治临时约法,举蒋作宾为湖北自治政府临时省总监,并组织湖北自治军。但「援鄂」战争终告失败,湖北复为北洋军人势力所操纵之下,人民所渴望的省自治运动,未能实现。〔李达嘉1986,107─12;吉斯诺114─15〕

广西的省自治运动,却似昙花一现。1921年夏,陈炯明援桂之役,粤军进驻广西,摧倒桂系军人陆荣廷,建立民治政府,以马君武为省长,恢复省议会,筹划施行与广东相仿的地方自治,和建设南宁,桂林,梧州与广州相仿的现代化市政府。陈炯明的计划,是巩固广西,团结西南,以为推进全国联省自治的核心。但是不到一年,孙中山在桂林的北伐军入湘不成,率师回粤,导致孙陈的决裂,广西再陷于军人(陆荣廷,沈鸿英,李宗仁)割据的局面〔李宗仁1986,123─25〕。

其他各省如贵州,山西,陕西,江苏,江西,福建等省,在1921与1922年间,或由当局宣布制宪自治,或由人民积极运动制宪。张作霖统治下的东北三省,于1922年夏,奉直战争失利后,也宣言自治,这却显明的是张氏藉口联省自治,以「拥兵自保」的作为。〔吉斯诺1969,117─18;李剑农1971,551〕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08-02
7. 知识分子的论辩
──世界上只有一个真正的『民主』(Democracy)

1922年秋,北方知识分子对联省自治在理论上的辩论,极盛一时。这时,北方总统徐世昌已下台,黎元洪复职,旧国会恢复制宪,南方总统孙中山被迫下野(六一六事件),南北对峙的局面,得一和平解决的转机,联省自治为和平统一中国的工具,一时之间,成了舆论的中心。在北京由知识分子创办的《努力周报》,在上海的《太平洋杂志》,《东方杂志》和《向导周报》等发表文章,热烈讨论制宪和联省自治等问题。八十年代台湾的学者李达嘉教授评说:

联治派在此期间的言论鼓荡,更是说明他们在南北局面急遽变化时,一方面亟欲破除北方武人以武力做为统一中国的手段,而代之以和平方法的联省自治;一方面又希望在北京复会的旧国会,能在宪法上决定中国的政制为联邦制,赋予各省自制省宪的权利。这两罾心理,其实存在于整个联治运动期间,不过以此时表现得最为急切罢了!〔李达嘉1986,189〕

譬如,胡适等在《努力周报》发表主张,赞成旧国会制宪与赞美「八团体」的国宪草案。但是,他们认为由旧国会制宪,不过是一种方便的办法;不必斤斤计较「法统」和总统「任期」的问题;他们劝告黎元洪,叫他自认为「事实上的总统」;劝告旧国会,叫他们自认为「事实上的国会」,努力制宪,不要再闹什么无意识的纠纷,作政治上的买卖;他们主张采纳联邦制,以免军阀割据之祸;主张召集一个各省联合会议,公开讨论一切重要问题,解决一切纠纷,若要避免「联省」之名,则叫什么会议都可以。他们知道孙中山,吴佩孚反对联省自治,所以忠告孙,吴二人说:

只有省自治可以作收回各省军权的代价,只有省自治可以执行「分权于民」,和「发展县自治」的政策;只有联邦式的统一,可以打破现在的割据局面;只有公开的各省代表会议,可以解决现今的局面;只有公开的会议,可以代替那终久必失败的武力统一。〔李剑农1971,583〕

证之过半世纪以来的史实,这些主张也显示出二十年代中国的知识份子,在没有受到“左派”思潮所影响的前夕,确实对民主政治的真实内容,有深切的认识。陈独秀是受到这“左派”思潮所影响的显著例子,他是当年对以联省自治来和平解决时局的主张,攻击最力的一人。他在「联省自治与中国现象」一文中说:

我敢说现时的联省论,隐然以事实上不能不承认已成的势力为最大理由,是完全建设在武人割据的欲望上面,决非建设在人民实际生活的需要上面。武人割据是中国政象分裂的泉源,建设在武人割据的欲望上面之联省论,不过冒用联省自治的招牌,实行「分省割据」「联督割据」罢了。〔李达嘉1986,193;原载向导1922。9。13〕

陈独秀因此对于解决时局的办法,提出两项主张:一是把全国的民主主义分子结合起来,组织成一个强大的政党,来共同打倒军阀;一是「集中全国爱国家而不为私利私图的有力份子,统率新兴的大群众,用革命的手段,铲除各方面的恶势力,统一军权政权,建设一个民主政治的全国统一政府」。陈独秀这些反联省自治的言论,引起联治派强烈的反击。如胡适,高一涵等人都曾针对他的论点提出反驳和辩析。〔李达嘉1986,193─94〕

胡适与陈独秀的争论,可以说是代表『联邦分权主义』(Federalism) 与『中央集权主义』(Centralism) 两派的争论。前者是以政治妥协手段来建立『西方民主式』的联邦政制;后者是以武力革命手段来成立『苏俄式』『民主专政』的中央集权政府。〔陈独秀和列宁一样,也在谈『民主政治』,其实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民主』(Democracy),本无东西南北之分,所谓『西方式』者,不过指其根源始自希腊罗马等西方古国而已。〕

两派争论的结局,大陆学者袁伟时教授曾有精辟的评析:

(至于)如何实现国内和平和国家的统一。在陈独秀等人看来,各地的军阀都是帝国主义的工具,因此他们支持孙文和国民党武力统一和北伐的主张。胡适等人则支持陈炯明、唐继尧、赵恒惕等地方实力派的主张,实行「联省自治」,逐步和平统一。

胡适等人对内对外的主张不过是新文化运动揭橥的「修身治国」之道的延伸,但在当时就被视为支持「军阀割据」,后来更赢得一顶「买办文人」帽子。陈独秀等人的慷概悲歌,迅速压倒了胡适等人和平变革的呼号。这个现象后面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代代相传的大一统情结和浓烈的民族主义情绪。〔袁伟时 1999〕

『大一统』情结和『浓烈的民族主义』情绪,不幸的使中国在二十世纪里错失了一个建设民主法治的机会。四十年代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两党曾数次谈判,以期达到和平统一,当时政治学者周鲸文在香港倡议建立联邦制,作为国共谈判的基本原则。周氏有下评语:

大国如美国,小国如瑞士,均用联邦制而有优良的成绩。。。小国虽不必采用联邦制亦能有良好政绩,但大国则非采用联邦制不能收长治久安之功。。。

中国在数千年的历史中,只循着一定的形式发展,即俗语所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而数千年的战乱血腥历史,便是循此途径表演出来。然细究其实,乃为制度不良之咎。但我们不能起古人于地下,我们只能把他们给留下的历史教训,作我们今后求治的借镜和方针。〔周鲸文1947,9〕

二十年代,香港一家英国报纸评说:“这联邦制,像所有人造的制度,无疑是有可非议之处。但是,如果大家能真切去实行,这制度可能就是世界上最好的。。。。普尔曾说过:『愚人才去争辩政府的体制』,主要是有决心去实行!”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08-02
8. 陈炯明与章炳麟
──联省自治主义果可弃否?(章炳麟 1922)

陈炯明生长于广东省海丰县,海丰虽然是「僻居海隅」,但是与香港,广州,汕头等埠的海道交通很是方便,(一夜帆船可达香港)。海丰人陈其尤在其回忆中,特别指出『1905年左右,已有省港报纸传进海丰,一些富有革命性的秘密刊物,如邹容着的《革命军》等书,在知识青年中,广泛传阅』〔陈其尤1985,36〕。《革命军》于1903年4月在上海公共租界印行。在其中,邹容强烈的鼓吹革命,公开的号召「推倒满洲人所立北京之野蛮政府」,提倡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出版自由等等,而且建议建立以美国为模范的「中华共和国」,采取与美国宪法相仿的宪法,加以适应中国传统和国情的修改。

5月27日,章炳麟(太炎)在上海《苏报》发表了「《革命军》序」,四天以后,又发表了「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对康有为「君主立宪可以救中国,而革命适足招致国家的分裂和灾难」的论调,予以驳斥。6月时,《苏报》又发表了几篇赞美邹容和反清的文章,这引致了轰动一时的《苏报》案。清廷授意江苏督抚,要求上海公共租界当局封禁该报,章炳麟于6月29日以「辱君」的罪名,被捕入狱,两天之后,邹容亦自行投案。结果在法庭上公开审判后,租界当局拒绝引渡人犯,章炳麟于三年后获释,邹容则不幸瘐死狱中。〔汪荣祖1991,289〕

《苏报》案的发生,清政府在外国法庭上要求引渡政治犯,是当时破天荒的大事,一时反清情绪,更热烈的高涨起来。邹容遽然成了烈士,章炳麟受到一般青年知识分子的敬慕。敬慕者中包括那时仍「僻居海角一隅」的穷秀才陈炯明。日后他们因为倡导联省自治,声气相投,交情至笃。炯明把两幼子的名字(定炎,定炳)取自章氏的名号。

1917年5月,北方督军团变起,黎元洪被迫退位,解散国会。广东省长朱庆澜电陈炯明于上海,请陈回粤商议北伐「护法」(即要求恢复国会与黎总统职)〔美2685,1917。7。2,广州〕。7月中,炯明与章炳麟及孙中山,海军总长程璧光等乘舰南下,号召「护法」。

1922年六一六事件发生后,广州市民,叶举等粤军将领,各界人士纷纷电请陈炯明(时在惠州)返广州维持粤局,时在上海的章炳麟也于19日电劝陈重行出山,以贯彻其「联省自治」的主张,并另电劝孙中山「去」非常大总统之「号」,离开广州。电文中说:

惠州陈竞存先生鉴:徐(世昌)酋将覆,仆已电劝中山去号,中山暗于时机,而君又果于报复,遂成此祸。。。。但中山可仇,西南联省果可背,联省自治主义果可弃否?愿君明以教我。〔申1922。6。21〕

炯明对粤局弄到如此田地,虽极为痛心,但对「联省自治」,仍未灰心。在覆章电里说:

太炎先生鉴:奉手教开示数条,至佩荩筹。民国塞乱之源,制治之本,非定为「自治省联邦国」不可。故联省制度,炯曾着手运动,不图以此贾祸,今竟弄至如此,至为痛心。然为国努力,无论在位在野,务达此制而后已。

南北均有爱国之士,唯于乱源及政制,弗克深考,是以主张未能一致,舆论亦归沈寂。我公万流仰止,务望登高一呼,俾群山皆应,庶国事可以大定。〔华字1922。7。24〕

炯明于1927年冬,亲笔完成一本一百二十六页的书,题为《中国统一刍议》〔陈炯明1927;又载于陈炯明集1997,下:969─1050〕,对于统一中国,建立「中国民主联治制」的问题,有极详尽的建议。章炳麟为其题辞,有云:『所陈方略,多中肯綮。其最要者,有云南北妥协,当以遵五色旗,取消军治党治为主,非忠于中华民国之人,不能为是言也』。章氏写这题辞时是1928年5月,刚是他于1903年5月在上海《苏报》发表邹容《革命军》序,因而入狱的二十五周年纪念!〔参考本书『先安内而后攘外』一文〕

1931年秋,日本发动九一八事件,东北沦陷,11月间,炯明北上,到上海偕同章炳麟往天津,再晤段祺瑞等北方要人,商议重组「共和大同盟」为「救国大团体」。12月1日,炯明在上海发表《告国人书》,提出组织「救国大团体」,实行全民总动员之运动。炯明要组织一个「超越党派」的第三势力,以逼使南京,广州合作,共同抗日救国。炯明在上海,天津逗留了五个多月,于(1932年)4月下旬才返回香港。〔年谱1957,39〕

1933年炯明逝世,章炳麟为之题写墓碑,并撰墓志铭 ,结语说:『君自覆两假政府,有骁名,人莫敢近,卒落魄以死,余独伤其不幸,以恶名见蔑,故平议其而为之铭。铭曰:

定成桀材,宽猛有章,拦然授兵,

莫我犯行,主从相失,维国之殃,

一朝弗忍,终以两伤。彼索垢者,

成其□创,党伐之论,君子弗将。

乌□!包胥伍员,亦各视其所尚也欤!

又写了挽联:

祭仲逐突,春秋不非,嗟斯人何独蒙谤?

项王玩印,英雄一短,愿时贤借以自惩。

【章炳麟拜挽】

〔按:上联引自左传,祭仲立太子突(厉公),厉公以祭仲专政,使雍纠杀之,事败,雍纠死之,厉公出走,祭仲复立昭公。废立无常,春秋不以为非,这是对陈孙决裂,而罪尽归之陈,有所抱不平的意思。下联引自史记集解,项羽吝于爵赏,玩侯惜印,不能以封于人,这是隐指孙免陈职之失策,而引致决裂。〕

省自治”〕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08-02
9. 陈炯明与唐继尧
──联省自治,贯彻始终的盟友。

1920年代香港报章评说联省自治素分「言论」,「实力」两派。「实力派」之中坚为广东陈炯明,云南唐继尧,湖南赵恒惕等人。「言论派」之中坚,则为章行严,褚慧僧(辅成),章太炎(炳麟),张君励,张东荪等人〔 华字1925。2。27〕。

唐继尧(1881-1927)留学日本士官学校,同学有李烈钧,蔡锷等人,唐早期加入同盟会,1915年袁世凯宣布恢复帝制,唐时为云南都督,即宣布独立,任蔡锷为护国军第一军总司令,进军四川;李烈钧为第二军总司令,进军广西;唐则兼任第三军总司令,留守云南。1917年西南护法起,孙中山任广州军政府『大元帅』,唐与桂系陆荣廷各任『元帅』。1918年军政府改组为总裁制,唐为七总裁之一。1920年粤军回粤,逐走桂系,陈炯明即欢迎四总裁(孙,唐绍仪,伍廷芳,唐继尧仍留滇)回粤重组联省政府。1921年初,部属顾品珍兵变,唐被迫离滇,一年后才回师重获滇省政权。

正如《华字》所说,唐继尧是『联省自治』的中坚分子,因为政治主张相同,西南各省唇齿相依,唐与炯明是一直声气相通的。1920年夏,唐通电主张『废督裁兵』,炯明时在漳州,通电赞成:

(衔略)奉读 □公(唐继尧)九电,敬佩莫名,废督裁兵,以身作范。。。为海内倡,倘以当局诸公救国之诚,则大局转机将于是赖矣。炯明窃维督军拥兵各顾私利,自是制度上所生之流弊,内乱侵寻,皆肇于此。故铲除此弊以言治标,则可以言治本。则非归革者,殊非一事可尽。民主政治,举要言之,当以民之所有,民之所治,民之所享为归。中华民国成立于兹九年,凡所以为道之基础者,如地方自治行政等皆未尝立。民权不振,国蠹不除,废督裁兵进行之中,难保无变形之督军,代兴筹张,为幻良法。敝意不化为有名无实者几希。在中国发挥民治,原非甚难,得□□公废督裁兵之主张,纵其先蹶,必有继起而完成其美满之结果者,不禁馨香祝之。炯明漾印 〔华字1920。6。30〕

8月炯明在漳州誓师回粤,美领事报告唐已与广州之桂系军政府脱离关系,并暗中与陈炯明联络,拟图桂以牵动桂系后方兵力, 为粤军之声应〔美3511,1920。9。1,广州;华字1920。8。30〕。1921年初,孙中山选举大总统,改军政府之总裁合议制为总统独裁制,唐应伍廷芳,唐绍仪两人邀请回粤劝阻,不果〔华字1921。4。5〕。1922年初,唐率李烈钧手下北伐军之滇军万余人,回滇逐顾品珍,声言须先回滇筹备后方接济,始能助孙北伐。唐与陈炯明先有谅解,时粤军驻桂叶举部队,对唐部回滇, 不加阻碍〔华字1922。4。1〕。

1922年6月『六一六事件』发生后,炯明于8月返回广州,即积极进行重建广东,团结西南,贯彻其联省自治的主张。9月下旬,炯明在覆唐继尧电里,有一段说:『承示团结西南团体,组织代表会议两事,均属进行要图。鄙意极表赞同,已与(陈)勤宣,少川(唐绍仪)详商办法。昨经先电奉白。此后一切进行,仍望陆续赐知。务祈同条共贯,克底于成』。〔华字1922。9。21〕

炯明与唐继尧进行「团结西南团体,组织代表会议」,美国方面亦探知其事,北京美国公使雪曼向美京机密报告说:

至(1922年)9月底,陈炯明在两广的地位,已极大增强。许崇智的残军远在福建,企图取得地盘,再图攻粤。陈氏开始进行组织一西南自治省的联盟。这联盟包括云南的唐继尧,贵州的袁祖铭,和湖南的赵恒惕,而以唐绍仪为首长的联省政府。陈炯明显然的完全抛弃了与吴佩孚携手的可能。〔美5078,1923。6。8,北京附1922年7─9月的综合报告〕

1924年11月陈炯明召集第二次汕头会议,商议反攻广州时宜。唐继尧代表(黄天石,黄世骥),对唐对于当日时局,有关孙中山与段祺瑞的态度,向报界记者谈话:

□公(唐继尧)平素知中山大言欺人,故不甚信仰。前年柳州追击之役〔指孙阻唐回滇〕,益知中山狠暴,不可共事,交道遂绝,不通音问者两年。此次广州事变〔指西关商团血案〕,中山以谈「民生主义」的人,而偏干「民死主义」之事,□公尤为痛心疾首,谓孙中山将国民党招牌污蔑净尽。。。

日前中山以副元帅及联军总司令等名义溷□公,□公拒绝不受。中山犹复委伍朝枢亲行赴滇作说客,后唐公示意部下电拒,伍始不果来。故外间疑孙唐携手,殊属臆测。。。

现在□公真意,对粤则主张中山不可再登政治舞台,非去不可。对国则专望段芝泉(祺瑞)早日组织联省政府,使国内势力,平流共进,以渐入轨。如段办不到,仍保留滇省实力,以俟时机。〔华字1924。12。1〕

唐继尧对当年时局这样的主张,是和陈炯明很吻合的。12月,唐即进行出兵入桂援粤,分三路出发: (一)左路唐继虞任总指挥,由贵州的东南境入桂,以柳州为目标; (二)中路龙云任总指挥,由滇东的广南入桂,以南宁为目标; (三)右路胡若愚任总指挥,由滇南的富州入桂,目的与中路会师于南宁。 据云南府(今昆明)美国领事的报告,龙云的的第五军于1924年12月15日出发,龙本人于1925年1月6日离开昆明。第五军有六团兵,几个机关枪和山炮连,共约一万二千人。其最后目的地为广东。〔美6039,1925。1。22,云南府〕

同时,唐继尧在云南设立联治筹画处,宣布实行联治草案,采用略为更改的陈炯明在1921年之「建设方略」〔华字1925。2。9〕。又在云南府组织「联治党」。在组织大会中,论及段祺瑞所提出两要案于「善后会议」,拟付之公决,一为「统治统一」,一为「联治统一」。一位云南联治者说:『夫国非君主,尚何言统治。惟以联治求统一,则既不背主权在民之旨,又适应乎时势之需要』。〔华字1925。3。4〕

1925年6月下旬,入桂滇军为蒋介石的广西盟军李宗仁与范石生联合击败,唐继尧入桂援粤之举,就此失败了。这时,唐曾拟向英国求助,北京公使致密电伦敦外交大臣:

我(英公使自称)今天接到香港总督的电报,问我愿意接见云南唐(继尧)省长的代表否。唐极望能得到我们的帮助,在南方打击布尔什维克主义,同时张(作霖)和吴佩孚可在北方打击冯(玉祥)。港督告诉唐的代表,香港政府不能相助。港督又说除非广东人自己能逐出现在(广州)当权的激烈派,这个(唐继尧的)联合(南北合击)的建议,似乎是唯一的选择,否则列强惟有直接以武力干涉。我答覆港督说:我认为无接见唐代表的需要,因为唐实在没有希望可以得到英国的援助的。〔英10920/114,1925。7。3 北京〕

由此电文,可见当时唐继尧出兵入桂援粤,其目的是为了要打倒赤化的孙政府,而英国当年对华政策,不愿因赤俄援孙,冯而干预中国内政的。是年双十节日,其前身为前清洪门秘密会社的「美洲致公堂」,在美国旧金山(三藩市)正式改组为「中国致公党」,并举炯明为总理,唐继尧为副总理〔年谱1957,35〕。致公党主张以『自治省联邦制』为和平统一中国的原则,陈唐两人可以说是联省自治,贯彻始终的盟友了。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08-02

10.陈炯明与段祺瑞
──「共和大同盟」为一个「超越党派」第三势力的「救国大团体」

段祺瑞(1865-1936)是北洋派军人的主要领袖之一,清末北洋武备学堂毕业,李鸿章派往德国进修军事和实习炮兵工程。袁世凯时期任陆军总长。1916-1918年间曾四度出任国务总理。1917 年平定张勋复辟之乱。1924-1926年任临时执政。1923 年与孙中山,张作霖三人联盟,以对抗直系曹吴。

1921年初,粤军回粤后,陈炯明写了一个重要文件,题为「建设方略」,目的是为向西南各省,及其他有同情联省自治的各省和政派的秘密献议,以期觅得共同同意,促成全国统一的途径。炯明在这『方略』中,主张采纳美国联邦制。因为当年南有「非常」大总统孙中山,北有「非法」大总统徐世昌,炯明为避用总统称号,建议以「执政制易总统制,使北方容易合作」。又推举孙中山为总执政,段祺瑞为副执政,因为「今日忠于民国之人,为天下所知,而有领袖之资格,及有解决时局之力者,唯有中山,合肥两公。」〔参考本书“陈炯明与联省自治”〕

1922年六一六事件发生,孙中山被迫离粤,1923年初,孙贿买滇桂军,入侵广东,粤军退驻粤东,广东遂陷于两军相持的局面。是年底,段祺瑞派遣代表曲同丰由上海到广州,下榻于孙中山的大本营。据《华字》的报导,曲氏之南来是与奉直和议与调和陈孙两问题有关。段一直认为「孙中山在广东关起大门来打仗,若问其宗旨若何,确无从答覆」。当时孙,奉,皖三角联盟,以对付直系曹吴,若果孙中山不入赣北伐,奉军不敢轻举入关,因此段祺瑞极力主张陈孙复和,以免粤军牵制北伐。〔华字1923。1。4,18〕

1924年10月里,南方的广州『商团血案事件』和北方的『北京政变』,相继爆发,孙陈两军相持的粤局遂随着这两个事件急激的转变了。

是月23日,冯玉祥,胡景翼两军潜回北京,发动政变,段祺瑞出任临时执政职,组织临时政府,公布期于一个月内召集各省区代表开「善后会议」,由「善后会议」产出「国民代表大会」,解决一切根本问题。这些时,段祺瑞也是公开主张『联省自治和平统一中国』的人,所以炯明曾通电公开对他表示同情,现在炯明看到可有与段合作的机会。〔华字1924。11。12;时报1924。11。19〕

商团血案事件发生以后,广东各界人民在香港策动组织「各界救粤联合会」,即分两方面进行:一方面派代表北上,联络旅京,沪的广东同乡,一致讨孙,并向北京政府(段祺瑞)控告孙中山杀人放火等罪状;一方面派代表到海丰,促使炯明出山,率领粤军驱逐孙政府。根据一位北上代表的报告,上海的广东同乡和段祺瑞等的态度是如下:

余(代表自称)抵上海,观察各界,觉其愤孙心理,极为普遍,商界尤甚。广肇公所为粤侨新人物之团体,商业联合会为粤侨旧人物之团体。两团体均赞成倒孙,不日将联合各团体发表请孙放弃政权之通电。

及余抵京,即缮一公呈上执政府,陈诉粤民痛苦,及驱孙救粤之办法。又缮一诉状,上总检查厅控告孙文杀人放火种种违法罪恶,尚未批覆。余等遂约日与段(祺瑞)执政会晤。届时由段特派其心腹姚震接见,表示段执政之态度。略云:段执政重秉国钧,其预定策略,除曹(锟)吴(佩孚)以外,凡各省各派有势力分子,一律调剂和协之。。。。孙文为一党之领袖,段执政不能不兼收并蓄,曲予周旋。粤事糜烂,段执政非无所闻,但不能因一隅而累大局,便屏孙文于不议不论之地。然而因孙文一人之故,而误全省三千万人,又非段执政所忍出。故段执政决计对粤局解决问题,暂付诸鞭长莫及之列。。。。

故段执政之希望,最好在「善后会议」未开之前,粤人能自起而解决粤局,若其采用何种方法,中央自不遑过问。粤人若不能自行解决,则将提交「善后会议」解决之。「善后会议」不能解决,则将提交「国民会议」决之。此等会议,粤省人民当有派遣代表列席之权利。〔华字1925。1。10〕

段祺瑞的代表又表示「段执政一秉大公,无不唯粤省民意之是听。至外间疑虑孙中山将以粤省地盘为统一之交换条件,想孙中山未必出此卑污之分赃手段。万一而有,段执政亦未必抹煞民意,冒昧而承认之,此可无虑者也」。换言之,段祺瑞采「鞭长莫及」的政策,让粤人自决,促请陈炯明出山,驱逐孙政府,段不会过问。

上述两个事件促陈决意出山,但又预料不到的令他处于两难之地。当时孙中山是「联段」「抗曹吴」,正应段,冯的邀请北上,参加以和平统一为目的的「善后会议」。所以从炯明的看法,如果暂时放弃救粤逐孙,则会失掉了粤人的支持;相反的,如果即实行粤人的请求,马上以武力逐孙,则对段氏的和平统一计划有所阻害〔注:段祺瑞之代表许世英,于1924年10月南下分谒孙,陈。段认为陈孙合作,对其联省计划,有举足轻重之重要性(华字1924。10。6)。〕

广东人吴杰,也是炯明在前清广东法政学堂的老同学,写了一封公开信,对当时情形,有极简明的评述,也反向出当时广东人对「逐孙」与「联段」两个问题的敏感:

竞存同学,暨隐青(林虎),湘臣(洪兆麟),若卿(叶举)诸公鉴:读竞公删日通电,对于粤局处置稍见一斑。惟细玩词句,下走愚蒙,深以难解为憾。该电谓先从应办之事切实做去,又谓联结西南及各同志,应付北方,促成联治统一。所谓目前应办之事,究为何者?所谓联结西南各同志,是否与孙党复行携手?

查某处之接济,甚具热诚,特以公等态度未明,故不能源源给付。。。公等左右,当能以此情形见告,为切身利害计,亦当破此疑惑,使公等果有讨孙之通电,昭示国人。一则可阻孙贼联北之野心,二则可振各路讨贼之勇慨。粤民好义甲于天下。。。何饷糈支绌之足虑。。。

竞公固以联段联治为主张者也,势同则相合,位高则言重。公等困处一隅之地,统饥疲之众,乃欲仰首伸眉,高谈国事,其将谁信?故为公等贯彻主张计,先平粤难,实为当务之急也。。。。。(1924年11月19日))〔华字1924。11。21〕

其实炯明在商团血案事件发生后的10月下旬,已立下决心「逐孙」,亲手提笔写给「各界救粤联合会」代表团一个承诺〔华字1924。11。18〕。至于「联段」问题,炯明派代表刘君亮北上与段联络〔时报1924。11。22〕。粤军僚属郭八铭致函王正廷(时王在黄郛摄阁内任外交总长,暂兼财政总长。郭为王之旧交。)郭函说炯明已应各方催促,将赴汕树起联治旗帜,拟就联治军联军总司令职。函末说:

预料此书到时,孙军已树倒猢狲散矣。但孙氏个人既已入寇北京,其意盖谓杀一粤省为未足,欲谋杀尽全国也。尚望向段(祺瑞)张(作霖)冯(玉祥)胡(景翼)诸公,透切言之,勿使祸国为幸。。。。(1924年10月17日)〔华字1924。11。10〕

郭八铭这封信显明的指出「联段」与「逐孙」并不自相矛盾,而且已是炯明的决策。

1926年初,炯明遭受了军事上的失败后,退居香港,继续为国奔走,一直到1933年9月逝世为止。在这一段时间里,他曾四次北上,与北方要人商议救国统一事宜。在这段时期内,国民党宣言「国民革命成功」,「北伐统一中国」,实际上,宁,汉,奉,冯,粤,桂,赣等武力集团,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不是阳奉阴违,便是公开互相「剿伐」,形成第二代「新型」军阀割据混战的局面。所以,实际上,中国自辛亥革命以来,除了一段抗日战争一段时期之外,先后至今都陷于「南北」与「国共」分裂的局面。

1928年冬12月,炯明应段祺瑞的邀请北上,取道日本长崎,29日抵大连,与北方要人联络,以实现真共和,因与订「共和大同盟」,并在天津设立致公党支部。三个月后,(1929年)3月,由大连返港〔年谱1957,37〕。1930年3月,再行北上,香港《华字》北京专电报导,说炯明不日到步,北京要人已筹备欢迎〔华字1930。3。29〕。

1931年九一八事件爆发后两个月的11月里,炯明第三次北上,到上海偕同章炳麟往天津,再晤段祺瑞等北方要人,商议重组「共和大同盟」为一个「超越党派」第三势力的「救国大团体」,以逼使南京,广州合作,共同抗日救国。炯明在上海,天津逗留了五个多月,于(1932年)4月下旬返回香港。是年7月,又重赴天津,(1933年)1月中旬,因得母亲病重之电,匆促回港侍奉。〔年谱1957,39〕

这个『共和大同盟』,可惜已事非其时,因为在那时候的中国政治环境里,没有了「地盘」和「枪杆子」,即以最崇高的理想,也是无法可以取得政治影响的。

炯明逝世时,段祺瑞率子宏业致挽章曰:『哲人其萎』。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08-02
11.陈炯明与陈独秀
──评析历史人物,对其教育背景,工作经验,是不能忽视的事实。

1920年粤军回粤,炯明马上进行改造广东为模范省,首重教育、要从根本上改革教育方针与经费,所取的原则是在创立一个独立的教育行政机关,和独立的教育经费。所谓「独立」是指与政治脱离关系而独立。这个原则,也就是欧美民主国家建立其教育制度最基本的原则。

广东于1921年2月14日公报「全省教育委员会组织法」,撤除了由省长以政治性质委任的教育厅长或司长,而以合议制的委员会代替旧制的省教育厅或司。广东教育委员会为全省最高之教育行政机关,纯粹教育事件不受其他任何机关的干预,县市政府的教育局长也由委员会直接委任。

据梁冰弦的回忆,炯明在漳州时,曾接纳梁的建议,拟聘请陈独秀到漳充任教育局长,但陈因有别事不能来〔梁冰弦1951,16〕。当时陈独秀是北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要人物之一。炯明返粤不久,即函召吴稚晖,李石曾,戴季陶,陈独秀等来粤相助。结果吴,李因事不能来,而来者是戴,陈二人,不久戴亦返沪,陈独秀遂就任教育会委员长〔华字1921。3。3;张国焘1971,127─28〕,但不到四个月,即引起粤人驱逐陈「毒兽」(与「独秀」同音)的大风波。例如,旅沪广东同乡组织的上海广肇公所在其电文中说:『上海各报记载广东教育行政委员陈独秀,四处演说,主张百善以淫为首,万恶以孝为先。陈独秀。。。敢倡此等邪说,留毒社会,贻害青年,非率人类为禽兽不止』〔华字1921。3。17〕;炯明覆电辟谣说:『上海广肇公所同乡诸君鉴:电悉。陈独秀先生当代教育大家,道德高尚。现在改良粤省教育,倚畀方殷。沪报所载,系属谣传,请勿轻信为盼』〔华字1921。3。18〕。

陈独秀于9月初旬呈请辞职回沪,在粤一共逗留了不过九个多月,但对于争取教育经费独立,推行义务(强迫)教育,扩充师范教育,提倡社会教育方面,为广东做了些无可非议的先驹工作,结果因受各方攻击,愤然辞职,炯明数次挽留不果,也显示出当年旧时代保守思想抵抗力的顽固,与企图引灌新思想潮流的困难。

陈独秀于1922年六一六事件陈孙决裂的前夕,曾到广东惠州游说陈炯明,劝陈加入共产党,领导华南发展。两陈间的谈话,日后由陈秋霖密告一二知友,梁冰弦记录一段如下:

一日,秋霖到(惠州)百花洲访晤竞存(炯明),步至邻室,知竞存那边有客正剧谈,止于邻室,谛听移时,那边只一宾一主,复辨出语音为陈独秀。。。。原来这说客滔滔汨汨演说一大通,乃劝竞存加入共产党,领导华南发展。竞存则兜着大圈子,本其平日口吻,纵谈「各取所需」和「各取所值」这二大原则,暗示他正怀疑马克斯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法则。

独秀又说要干不能徒恃军队,广大的工人群足负很大的任务。竞存更是反对,他说现阶段中国劳动运动只宜作「劳工教育运动」,最不好是拿劳工做政治本钱,这恶风气一开了头,往后将不可收拾。独秀抹了一鼻子灰,怏怏而退。〔梁冰弦1951,39〕

炯明不受独秀游说所动,对联省自治的主张一直坚持不挠。可是历史无情,陈独秀在晚年时(1942年去世),他「根据苏俄二十年来的经验,沈思熟虑了六七年」,故对民主政治有「大觉大悟」的见解。他的结论说:

你们(指倡议「无产阶级的民主」者)错误的根由,第一是不懂得「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之真实价值,(自列宁,托洛斯基以下均如此。)把民主政治当着只是资产阶级的统治方式,是伪善,欺骗,而不懂得民主政治的真实内容是:

法院以外机关无捕人权;

无参政权不纳税;

非议会通过,政府无徵税权;

政府之反对党有组织,言论,出版之自由;

工人有罢工权;

农民有耕种土地权;

思想,宗教自由等等。

这都是大众所需要,也是十三世纪以来大众以鲜血斗争七百余年,才得到今天的所谓「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陈独秀1967,50─51〕

陈独秀这些觉悟之语,读之令人感叹!陈炯明与陈独秀,同是二十年代的知识分子。独秀虽然当过北京大学文学院的院长,但是对于法律政治,不但在学识上,而且在实际经验上,实在是个行外人,因此易于感情用事,他要统一军权政权于一党,建立专制式的『民主政府』,以为这样铲除了他认为万恶之源的恶势力,就可达到建设『民主』的目的。〔参考本书『知识份子的论辩』一文〕;而炯明则不同,他是法政学校的毕业生,在法律政治方面,受过正式的教育,又当过清末的省议员,民初的都督,二十年代的省长,对政府「行政」与「立法」两权的运用与制衡,省与中央间权限的矛盾与冲突,有切身体会的经验。这是研究历史,评析历史人物,对其教育背景,工作经验,是不能忽视的事实。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08-02
12.联省自治与美国舆论
─── 十年来,中国的政局令美国失掉了许多不但与中国通商,而且对中国人民有切实贡献的机会。(美记者安德生,1921)

中国在二十年代的联省自治运动,不但是国内舆论的趋向,而且是国际上的新闻。1922年 6月20日上海申报评论:『废督裁兵所以开联省自治之先路; 联省自治所以植全国统一之基础。二者同时并举, 而后国是乃有进步。』 一个星期后的27日,美国纽约时报即有下面一段报导:

(1)仿照美国联邦制度,成立「中华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China); (2)在上海召集全国会议,讨论「裁军」与「废督」问题。陈炯明宣言愿意根据上面两大原则,与北方商磋中国统一问题。(北京六月廿六日电。)

美国驻华记者,外交官员,以及访问学者,对联省自治与陈炯明建设广东为模范省的工作,都有极表同情的报导。1921年 2月上海美记者乔柏(Rodney Gilbert)南下广州访问孙中山,唐绍仪,伍廷芳和陈炯明后,对南方倡导的联省自治,大为赞许,并且说陈炯明可能就注定是做『中国之救星』的一人。〔美 3844, 1921.2.28, 上海,附有字林 1921.2.23 剪报〕

美国另一记者安德生 (Roy Anderson) 于3月7日 给美驻华公使(Charles R。 Crane) 一函,提议将一部份海关余款交给陈炯明作为建设广东之用:

十年来,中国的政局令美国失掉了许多不但与中国通商,而且对中国人民有切实贡献的机会。这是因为最有现代化趋向的省, 却也是反对北京政府最力之省。辛亥革命起于长江之南,以后迭次发生「革命」 「反革命」, 都是南方抗拒北京政府的行动。而这北京政府是美国与其他列强 所正式承认为中国的「事实上的政府」(de facto Government)。 但是事实上, 现在统治中国的实权,不在北京政府,也不在南方的军政府。中国实际上是一个「联盟国」(confederacy), 实权分散于各省手里。 中国人民渴望一个「统一政府」, 但这政府必须由各省同意组织起来, 而不能由任何一省或一派 自称为代表全国民意而成。

我相信美国政府的态度,是以北京政府为唯一可以「合理」的承认的中国政府。北京目前不能不默认广东为一独立之省,亦不能不承认陈炯明省长为广东「事实上的政府」之领导人。我以为北京对陈氏与广东省政府并无敌意,但对广州〔孙中山〕的军政府则极为恐惧。我们若果能承认陈氏所领导的广东省政府为「事实上的政府」,令北京与其合作,而对孙中山的军政府置之不理。 我觉得这是一个可行的良策。

陈炯明是现在中国最伟大的领袖之一,广东也许是目前最亲美的中国省份。一般广东人对英,法,日人都很憎恶,而很多年来极愿向我们学习。广东对我们的友善态度,年来有增无减。

现在广州军政府所要求拨还的海关余款,本为在广东省所抽来的关税,实应为发展本省之用。假如我们主动发起把部份的关余,交还给广东省,则我们可增强陈炯明的力量。陈氏的目的在发展广东,并不愿意去征服别省,他目前处于极困窘之境地。他想恢复广东元气的计划,正为孙中山与军政府的官吏们所阻碍。他不但需款,而且缺乏我们同情的认可。如果列强能先得北京政府的同意,直接拨还部份关余给广东省政府,这是最好的办法。我昨天向您献议此事,是我个人在南方观察后的结论。我相信护助像陈炯明的中国官吏, 对中美两国都有利的。

我个人对孙中山和与他共事之人, 并无恶感。 但我坚信他们这一批人, 自身缺乏为一国领导者所需有的权力和知识。如果我们能将此事向中国政府试探一下,并与现任内阁的几位主要人物作些私人的联络,我相信我们会发觉这内阁将愿意公平的对待陈炯明。〔美893。51/3377,1921。3。14 北京〕

安德生这里所说的,很可代表当年美国人对中国政局的看法。他们同情联省自治,以和平的政治手段来建立能代表全国民意的中央政府。对于武力统一,则认为是征服式的『集权』,不是建国式的真正『统一』(unification)。安德生这信由美公使转达美京的国务卿,但以后没有下文。这是可预料到的,当年美国外交政策深受孤立主义( Isolationism )的影响,严格的遵守『不干预中国内政』的原则。

哥伦比亚大学著名教授杜威(John Dewey)于1919-1921年应北京大学的邀请,来华讲学两年,讨论有关民主社会的原理与教育等问题。 1921年 5月南下广州访问,时值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5 月 5 日),宣言『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定省宪,自选省长』,以自治主义统一中国,『不必穷兵黩武,徒苦人民』。〔李剑农1971,568〕

杜威遂于7月和10月间在纽约《新共和》周刊发表两篇,题为“分裂的中国”和“联邦主义在中国”的文章,支持孙中山成立南方政府,对陈炯明个人的操守和建设广东模范省的工作,备加赞许〔 杜威(1),(2),1921〕。

可是不到半年后的10 月 15日,孙中山便率领北伐军离粤赴桂,实行武力统一。杜威便改变他对孙中山的观点,指责孙的『正式政府』和『武力北伐』,不是真正的统一,而是纸上的,军阀式的统一。〔张世瑛 1994, 138;原载北京晨报 1921。6。16,17,18〕。

粤军回粤后不到一年的9月16日, 美国公使雪曼博士(Dr. Jacob Schurmann)向美国务卿报告:『南方政府在广州设立一个极有效率的现代化市政府,同时积极进行全省地方自治, 他们宣布的主义是由联省自治来建立一个联邦政府。广东目前毫无疑问地是中国最开明的一个省份,可能也是管理最有效率的省份之一。 可是这效率 主要是依靠陈炯明省长个人的尽力维持。因为邻近香港, 广东在事实上 与传统上属于英国的势力范围内, 但是现在的广州政府对英国极不有好感。 一般的情绪对美国特为友善。 广州政府的机构也大都仿效美国』。〔美4114,1921.9.16, 北京〕

到了1922年5,6月间,『六一六』事件发生的前夕,孙中山与陈炯明尚未正式决裂,美国国务卿休斯(Charles E。Hughes),特别给哈丁(Harding)总统,对中国整个局面,从第三者冷眼的观察,作一综合报告:

孙中山改道北伐,现有三万军纪不良,装备不足的军队,在韶关准备进攻江西。孙说他撤陈炯明职,因陈不助他北伐。陈现有一万五千军队在惠州,但对孙军并无威胁。广西全省已陷入强盗手中。。。广州的财政情形,极为严重,省纸币跌至百分之六十五。孙承认已失去云南与贵州的支持。南方政府只控制广东一省,而省内又分为孙陈两派。这两派之间,恶感甚深,但也许不会诉诸武力。

雪曼公使说孙中山最近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活动,都是极端的不合理性。他是一个自我主义者,相信自己个人有超人的权能。他已失去有理智的中外人士的同情。但他仍得工会与激进派的坚强支持。。。他是一个自然的领袖,扰乱的煽动者。

至于陈炯明,雪曼公使说他是一个律师,军人与行政管理者。。。孙要想率领一枝弱小可怜的军队直冲北京,坚信自有能力去建立和统治一个统一的完美共和国。但是陈炯明认为需要适当的准备。他要先致力于广东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发展,建立一个模范省,然后以「模范起信」来建立一个统一的民主共和国。

雪曼公使在结论中说,目前打胜仗的吴佩孚在鼓吹宪法政府和南北统一,以和平方法来解决中国问题,似有些希望。但是可悲的因素有二:一是国库空虚。二是缺乏能干,诚实,有勇气的政治人才。在北方,我看不到有特出的政治人物。在南方,孙中山不可能为负有责任性的政治领袖,而陈炯明恐难有被推举为总统或内阁总理之望。〔美4368,1922。5。27,华盛顿〕

从这个报告,可见当年的美国官方人员,也是同情陈炯明建设广东,和平统一中国的工作。但是因为遵守『不干预中国内政』的原则,美国政府在行动上一直没有给予陈炯明一点帮助。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08-02
13.联省自治与英国政府
───不是每一列强都希望中国能以『联省自治』来建立一个统一的,现代化的国家的。(杜威 1921)

二十年代英国舆论,与美国一样,对联省自治是极表同情的。譬如,当陈炯明发表《建设方略》的时候,香港一家英国报纸评说联邦制『可能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制度』〔士蔑 1922.7.20〕。1924年秋,苏浙战争爆发,全国陷于大混战的危局,伦敦的《每日邮报》(Daily Telegraph)就有请列强共同合作,以干预中国内政,解救中国人民之痛苦的建议,主张由北京政府召集一圆桌会议,让中国所有掌握实权,而愿意以和平方法解决政局的人,成立一个联邦组织。《威斯明士达公报》(Westminster Gazette)也有类似的建议。〔士蔑1924。9。10转载〕

「六一六」孙陈决裂事件爆发后五天的1922年6月21日,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曾获诺贝尔奖金,时在华讲学)评说陈炯明与孙中山之决裂,陈在广东得利,可以促进陈与吴佩孚携手,使吴能接受陈的八项主张,以宪法来统一中国。陈的八项主张是:

(1)地方自治,如县长民选;(2)地方巡警,归地方人管辖;(3)省长受命于中央,不为督军所节制;(4)国防军归中央政府节制与付饷;(5)各省治安由巡警与宪兵担任,归省长节制;(6)恢复旧国会,承认临时宪法〔指1912年在南京所订的约法〕;(7)税由中央徵收,除去地方政费外,全交中央政府,如前清成例;(8)建造省路,种植树木,兴办工业,使人民各有其业。〔罗素1922,253─55;华字1921。5。30〕

显然地,这是陈炯明对吴佩孚妥协性的初步建议,其主旨与陈的《建设方略》相同,但不坚持「省长民选」,而愿意暂时接受「省长受命于中央」的办法。罗素的评论,很可代表当年一般英国人的态度,希望陈吴能合作,以联邦统一中国。

英国舆论虽然同情联省自治,但是英国政府的政策和行动,并不一定与其舆论一致。英国与美国不同,英国在中国领土上占有殖民地,与中国的关系,自鸦片战争以来,实有一段深远而不愉快的历史。

辛亥广东光复后,广州美国总领事报告,说英国领事绝对不承认广州的共和政府,两者没有任何交往,而香港政府甚至于禁止载有广东北伐军,北上援助南京的中国商船通过香港港口。〔美1264, 1912.3.11 〕广州政府成立才两个月,沙面英租界积极增设防御工作, 围上铁线网, 沙包叠上二层楼,代理都督陈炯明致广州美总领事请他以首席(senior)领事的资格,联合其它国家的领事, 一齐请求英国撤防,以安定人心 。〔美1100, 1912.1.8广州附件〕但是,英国总领事对炯明之要求,置之不理。〔美 1139, 1912.2.2, 广州〕

1913年讨袁之役,陈炯明随着江西,江苏,安徽等省,宣布广东独立。当时英国对华政策是袒庇袁世凯的「强人」政治,尤其是香港总督,受到香港商人的影响。从他们狭隘的观点看来,广东的独立运动将会阻碍香港与中国商业贸易的繁荣进展,因此对炯明取极端敌视的态度。在8月5日,港督便发给他的上司,在伦敦的殖民地大臣一电说:『广东都督陈炯明已失踪,他的眷属已来港。如果他本人来港,我请求你准许我逐他出境』。〔英1624/373,1913。8。5,香港〕

1923年1月,孙中山贿买滇桂军,入侵广东,迫走陈炯明,广东建设模范省的工作,全盘崩溃。在香港的英国报纸责备孙中山重起兵祸,同情陈炯明不忍广东糜烂,自告下野。孙中山扬言回粤组织开明的『好政府』(Good government) 。 2月 20日士蔑西报评说,要看孙以后的行动,才能相信孙之所言。孙南下过港时,香港总督史塔士(R.E. Stubbs)以午餐招待。事后,史氏致其上司殖民地大臣一密电,解释他为什么要对孙中山表示友好的理由:

说我赞助孙中山,或赞助中国南方与其北方斗争,是错误的。 我唯一所关心的是香港的繁荣,和维护英国的通商。去年的海员工潮指示出我们须倚靠广东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与任何控制广东政府的人有友好的关系。我并没有如(北京)中国(外交)部长所说的支持孙中山,也没有提议去调停。孙中山要求我传达他的意见给英国当局,因为他不愿意由广州的英总领事传达,他认为广州英总领事是对他敌视的主要人物之一。。。至于所说的“热情招待”,乃是指我给孙中山的私人午餐。。。我觉得这次给孙的礼待,对香港的利益,极有成果。闹工潮敌对的局面,终可告一段落。〔英 10249-8, 12.29.23 ,香港〕

无疑的,英国的对华政策,其主要目的是保护通商和香港的利益,港督对孙中山表示友善,是要孙助他防止工潮。至于联省自治,建设广东为模范省,与这利益不一定完全符合。譬如,建设黄埔为深水港,是与香港的利益有绝大冲突。美国杜威在其『联邦主义在中国』一文中,就有极精辟的分析。他没有说明是那一个国家,但指出因为各种利害关系,不是每一列强都希望中国能以『联省自治』来建立一个统一的,现代化的国家的。〔杜威(2), 1921〕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08-02

關於這些可以看兩本書:

1. 胡春惠,民初的地方主義與聯省自治,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5月

(此書原為胡春惠,1983,民初的地方主義與聯省自治。台北:正中書局)

2. 李達嘉,1986, 民國初年的聯省自治運動,臺北:弘文館

李達嘉一書在陳炯明問題上持的是跟本文看法相同的, 說不定本文作者就是看到李的書才受啟發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7-04-21
其他幾篇與聯省自治相關之論文
论"联省自治"的勃兴 On the Upsurge of the Joint-provinces'Autonomy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Journal of Beijing Administrative College] 张继才
http://scholar.ilib.cn/A-bjxzxyxb200301017.html

论联省自治的原动力 On the Motivation of Inter-Provincial Autonomy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angrao Normal College] 张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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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联省自治运动述论 On the Campaigns of Sichuan Inter-Provincial Autonomy [西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张继才
http://scholar.ilib.cn/A-xnsfdxxb-rwsh200302024.html

论20世纪20年代初的联省运动 On the Campaign of the Inter-Provincial Union in the Early 1920s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Linyi Teachers' University] 张继才
http://scholar.ilib.cn/A-linysfxyxb200205005.html

论联省自治运动中的吴玉章 On WuyuZhang in the Campaign of Provinces-Federated Autonomy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张继才
http://scholar.ilib.cn/A-hzkjdxxb-shkxb200205022.html

资产阶级联省自治理论剖析 An Analysis into the Bourgeois Federated Autonomy Theory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张继才
http://scholar.ilib.cn/A-whkjdxxb-shkx200004019.html

略论1920-1923年的"联省自治"思潮 The Thought of "Autonomy of Joint Provinces" from 1920 to 1923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Journal of Beijing Administrative College] 周东华
http://scholar.ilib.cn/A-bjxzxyxb200103025.html

论清末民初联邦思想 Study of the Federation Thoughts in the Late Qin Dynasty and the Early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ZHANG Ji-cai , 张继才
http://scholar.ilib.cn/A-whkjdxxb-shkx200002011.html

论1912年前后章士钊的地方分权论和国家结构观 On Zhang Si-zhao's Idea of Decentralization & State Structure in about 1912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张继才
http://scholar.ilib.cn/A-hzkjdxxb-shkxb200403023.html

联省自治运动在20世纪20年代初兴起原因新探 A New Probe into the Causes for Emergence of Joint-Provinces' Autonomy in the Early 1920's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李荣坤
http://scholar.ilib.cn/A-xnjtdxxb-sh200606021.html

孙中山与联省自治运动 Sun Yat- Sen and Association Province Autonomous Movement [贵州文史丛刊 Guizhou Historical Studies] 张绪忠
http://scholar.ilib.cn/A-gzwsck200603014.html

20世纪20年代“联省自治”的理论与实践
作者:马勇 时间:2006年12月15日09:52
http://star.news.sohu.com/20061215/n247061758.shtml

联省自治:二十世纪的联邦主义尝试
刘军宁
原载《战略与管理》杂志。作者单位:中国文化研究所。
http://www.weachina.com/html/01548.htm
http://boxun.com/hero/liujn/31_1.shtml

联邦主义:自由主义的大国方案
刘军宁
(载于《自由与秩序:中国学者的观点》,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6月)
http://boxun.com/hero/liujn/29_1.shtml

“联省自治”运动中的省宪研究——民国初年“联省自治”的制度探析
http://www.xschina.org/show.php?id=8579
[ 此贴被vladimir在2007-04-21 01:27重新编辑 ]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7-04-21
李達嘉還有兩篇新文章, 把其名字放在後面
〈聯省自治、邦聯、聯邦〉,「公民社會基本政治社會觀念研究」第一次workshop(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2002年3月22-23日)(待出版)。
〈尋找立國方針:梁啟超的聯邦與反聯邦論述〉,《走向近代:國史發展與區域動向》(台北:東華書局,2004年12月),頁191-231。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1-11
那是指得那个非常时期的 现在不适用了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1-17
不知还有可能否?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0-09-26
陈炯明与孙中山的对抗对中国命运的影响真深远,陈成功的话不知中国会怎样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0-09-26
好长的帖子,看不下去啊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0-11-28
陈炯明在1921年所撰写的《建设方略》里,对「地方自治」的必要,有如下解释:

若事事受成于中央,与中央愈近,则与人民愈远,不但使人民永远处于被动之地位,民治未由养成,中央即有为人民谋幸福之诚意,亦未由实现也。

真至论也,可惜中国受元明清三代极度中央集权毒害已深,甚难成功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0-11-28
中央与地方合理分权是正道,汉唐尚可,元明清坏了事,极度集权和四分五裂一样要不得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0-12-06
回 23楼(zhaohz) 的帖子
集权并非是毒害
自治也不一定是解药
只是各自有其适用的条件和时代

历史上中央与地方分权平衡的时期主要就是汉代
唐代后期分崩离析的局面正是宋、明时期形成高度集权体制的直接原因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0-12-11
Re:回 23楼(zhaohz) 的帖子
引用第24楼schwa于2010-12-06 14:32发表的 回 23楼(zhaohz) 的帖子 :
集权并非是毒害
自治也不一定是解药
只是各自有其适用的条件和时代
历史上中央与地方分权平衡的时期主要就是汉代
.......

我反对的是过度的集权,并没有反对一般的集权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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