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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常山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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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12-03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常山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衢政发〔2005〕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05〕60号)精神,现将常山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钳口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天马镇合并。调整后,天马镇辖59个行政村、7个社区,镇政府驻地不变(胜利街40号)。


  二、撤销东鲁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宋畈乡合并。调整后,宋畈乡辖26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上宋畈79号)。


   三、撤销五里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招贤镇合并。调整后,招贤镇辖29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集贤路4号)。


  四、撤销阁底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青石镇合并。调整后,青石镇辖31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清溪路2号)。


  五、撤销金源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东案乡合并。调整后,东案乡辖19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东安街9号)。


  六、撤销芙蓉乡建制,将其部分行政区域(古溪、金川、岭上埂、修书埂、修书5个行政村)划归芳村镇。调整后,芳村镇辖24个行政村、1个社区,镇政府驻地不变(芳鑫北路2号)。


  七、调整新昌乡行政区域,将原芙蓉乡部分行政区域(对坞、安坑、半源、西岭脚4个行政村)划归新昌乡。调整后,新昌乡辖24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新创路101号)。


  八、调整新桥乡行政区域,将原芙蓉乡芙蓉水库区域划归新桥乡。调整后,新桥乡辖13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新桥11号)。


 九、撤销龙绕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球川镇合并。调整后,球川镇辖45个行政村、1个社区,镇政府驻红旗岗红旗路59号。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常山县辖天马、辉埠、招贤、青石、芳村、白石、球川7个镇,何家、宋畈、东案、大桥头、新昌、新桥、同弓7个乡。


  常山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适时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此贴子已经被75167于2005-12-4 19:54:29编辑过]
建议稳省分地撤县并乡镇,实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地级一分为二、三,称市或县(副厅级);原来的县拆分(大致按原来的县辖区大小),2、3个乡镇街合并,称区(街道)、乡、镇,为副处级。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12-04

好,谢谢楼主.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12-04
只不过是撤乡并镇而已。浙江大部分县市早已经完成。

小动作罢了!
国之兴也, 其荣非他人所得攘; 国之亡也, 其辱非他人所得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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