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突泉县
1)关于撤销永安镇设立哈拉沁蒙古族乡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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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5-11-29 14:46:34 来源:突泉县政务信息网 点击:426 次
突政发〔2005〕65号 签发人:孙德敏
盟行署:
2001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将我县原哈拉沁(蒙语“陵源”的意思)乡并入永安镇,称永安镇至今。永安镇位于突泉县东北50公里处,镇政府驻地前他克吐(蒙语“涸甸”的意思)地处东经121°39′,北纬45°47′。北与科右前旗毗邻,东与吉林省洮南市接壤。总面积416平方公里,辖1个居民委员会,15个村民委员会,63个自然屯,总人口2.62人,其中蒙古族人口9982人,占总人口的38.1%。
我县撤销永安镇设立哈拉沁蒙古族乡的理由是:
一、设立哈拉沁蒙古族乡有利于促进地区民族团结、保障民族权利平等,维护地区稳定;
二、我县永安镇蒙古族人口比例、区域条件等符合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问题的通知》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
三、永安镇是我县唯一一个蒙古族聚居的乡镇,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群众生产生活落后,设立民族乡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变现有的贫困状况;
四、永安镇是我县的北大门,111国道、省际大通道贯穿全境,是我县与周边地区沟通联系的重要地区,设立民族乡,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基于以上理由,特申请撤销我县永安镇,设立哈拉沁蒙古族乡,更名后辖区面积不变,政府驻地不变,隶属关系及行政管辖范围不变,实行民族乡管村民委员会的管理体制。
恳请盟行署审核批准。
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http://www.tq.gov.cn/html/2005/11/20051129144634-1.htm注:不知最终批准没有。
2)其余乡镇调整状况待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