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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幅度/规模]我根据人口面积计算各省规模,欢迎指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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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7-08-06
三年前多少网友作出分省图后,北极星就要求列出人口和面积,然后就用他的综合规模套算,结果几呼都是一半大,一半小,无一人合格。搞得大家反复修改,越改越乱,把全国分了个稀吧烂还是不达他的标。都以为他是什么国家权威人土,什么大专家。不少人退出了,有点主见的人在坚持,而且提出置疑。但不少人不断受到他的指责和讽刺。现在看来真是教条主义害人不浅,祸国殃民呀!
现在网上这么多精华帖子,优秀方案都是开明的板主肯定和保留下来的。如果按北极的综合规模套算几呼没一个全部合格。也不可能有精华东帖子产生,既是产生一个也是无法实现的纸上谈兵。不可悲吗?!不可怕吗?!
目前中国的省级区划能打乱重分吗?不可能!!!!那北极的公式有用吗?一点没有!!!!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7-08-06
建议继续修改公式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7-08-10
引用第8楼牛牛于2007-08-04 22:25发表的  :
楼主的计算方法是非常科学的,很有实有价值。比北极星的计算方法要准确的多。
按照这个方法计算的结果,如果按大家比较公认的全国分50个省需新增16省的话,分陕西以前16省并适当调整就可以了。 [表情]

还是牛牛比较有眼光!
    公式是不是合理,要看是否可以广泛应用,而不是自我吹嘘。我承认我得公式不是十全十美,但肯定有道理的。
    举例来说:甲地人口2000万面积10万平方公里,乙地人口1000万面积20万平方公里,我认为他们的计算规模是相当的。同样,丙地200万人口面积100万平方公里规模也是相当。
JBH乘法公式:
a2(计算值)=p(人口)×s(面积)
省级1-10T县市3-20G乡镇6-40M 村级9-100k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7-08-10
引用第3楼一轩在线于2007-08-04 20:00发表的  :
呵呵 楼主辛苦了  虽然有些地方不是很完善  建议继续修改公式

谢谢支持!
JBH乘法公式:
a2(计算值)=p(人口)×s(面积)
省级1-10T县市3-20G乡镇6-40M 村级9-100k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7-08-10
引用第2楼北极星于2007-08-04 18:09发表的  :
人口乘以面积的理论具有严重缺陷。同样一块地域,因为不同的切分方法,不同的计算顺序,得到的总规模不是一个定值,甚至不是某几个定值,而是有无数个不同的总规模数字。这样具有严重缺陷的指标理论,可以毫不迟疑的淘汰废除。

        加法公式好处,是一块大的地区分成几块小的地区以后计算值不变,数据具有很大的稳定性。当初我研究这方面问题首先也是考虑用加法公式。但经过研究认为参数实在难取,“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在某些地区是合理的,但不能广泛应用。在人口密度的地区和人口密度小的地区,使用同样的公式及其不合理。
  举例而言:
  甲地  人口 8000万,面积1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250
      乙地  人口 8000万,面积2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260
      人口不变,面积增加一倍,综合规模才增加10%不到,难道土地面积不重要?显然很不合理。
  再举例 
  甲地  人口  1000万,面积50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530
    乙地  人口  2000万,面积50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560
    面积不变,人口增加一倍,综合规模增加10%不到,难道人口因素不重要?
  也许有人认为我举的是极端的例子,但应该明白这种人口的密度的差异是存在的。加法公式是不是能够广泛应用,我想不需要我再讲了。
    再说说我的乘法公式,也有许多问题,已经有很多人指出。但是它的好处是,可以应用于任何人口密度地区。我假设人口和面积同样重要,如果两地人口一样,甲地面积是乙地的二倍,那么甲地的计算规模是乙地的二倍;同样如果两地人口面积一样,甲地人口是乙地的二倍,那么甲地的计算规模也是乙地的二倍。当然,因为这是两个参数计算的结果,校正值应该开平方根,再刚刚举的2个例子中,甲地的校正规模是乙地的1.414倍。
    如果2块同样面积人口的土地合并,人口和面积各增加一倍,计算值为单块土地的4倍,开平方根后还是2倍,即1+1=2。但如果,甲乙两地的面积、人口或人口密度不同,合并计算值要必分开计算值的和大。我认为这是乘法计算的最大缺陷,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因为,各地人口数目,土地面积,人口密度不同。反过来说,乘法公式的一个好处是恰恰可以反应这种差异。
    举例来说,日本人多地少,加拿大人少地多。同样增加10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和5000万人口,对于两国的影响是不同的。如果使用加法公式不能反映这种区别,而采用乘法公式则完全不同。请各位想一想,是否有道理?
[ 此贴被jbh2006在2007-08-10 12:57重新编辑 ]
JBH乘法公式:
a2(计算值)=p(人口)×s(面积)
省级1-10T县市3-20G乡镇6-40M 村级9-100k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7-08-10
本人提出从人口和面积角度计算国家、省县规模,不知有无一定道理。方法很简单,就是用人口数乘以面积数,数值大者规模大。数值的平方根作为校正值,以方便各国数据比较。
根据计算,中国人口面积综合规模世界第一,超过印度俄罗斯计算后的相加之和。但如果两国的数据相加后再计算,校正值为147.5,超过中国。
国家  面积 (万平方公里) 人口(亿)规模值(万亿人平方公里) 校正值
中国  960,0000    12,39292  11904  109
印度  297,4700    9,38000  2790.55  52.83
俄罗斯1707,5400  1,47500  2518.6  52.2
美国  937,2614  2,63000  2465  49.65
巴西 854,7403  1,55820  1331.7  36.5
印尼  190,4443  1,99000  378.9  19.5
加拿大  997,0610  ,29800  297.1  17.24
墨西哥196,7183  ,93000  182.9  13.52
澳大利亚 768,2300  ,18239  139.8  11.82
伊朗164,5000  ,66727  109.72  10.47
巴基斯坦  79,6095  1,28010  101.89  10.1

韩国  9 ,9237  ,44850  4.464  2.11
日本  37,7800  1,25940  47.63  6.9
哈萨克271,7300  ,16590  45.11  6.71
波兰31,2683  ,38620  12.07  3.47
德国  35,6970  ,81539    29.1  5.4
乌克兰60,3700  ,50893  30.79  5.55
白俄罗斯  20,7600  ,10235  10.59  3.25
英国 24,2000  ,58395  14.13  3.76
法国55,1602  ,58500  32.27  5.68
意大利30,1277  ,58138  17.48  4.18
西班牙  50,5925  ,39210  19.83  4.45
埃及  100,2000  ,61400  61.52  7.84
尼日利亚  92,3768  1,05000  97  9.85
埃塞俄比亚110,3600  ,56600  56.8  7.54
南非122,1037  ,41244    50.3  7.1
阿根廷  277,6889  ,34700  96.36  9.82
JBH乘法公式:
a2(计算值)=p(人口)×s(面积)
省级1-10T县市3-20G乡镇6-40M 村级9-100k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7-08-10
几点说明:
    一、本人的计算方案是假设人口和面积同为省市规模的决定因素,似乎过于简单化,希望各位能提出更为完善的方案。这种纸上谈兵的事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结论,但可以有更理想。
  二、有人认为经济也是省市规模的因素,我认为从经济实力国家影响力来说有一定道理。但作为行政管理,经济因素不因作为划分因素。人口无疑是主要因素,但土地因素也不能忽视,因为管理广阔的国土同样需要一定的成本,故本人采用人口乘以面积的方法作为计算省市规模的公式。
  三、如果计算国家实力(不仅仅是规模),可以将经济因素计算在内,即人口×面积×经济总量。不过因为是三个参数计算,校正值应该开三次方。
JBH乘法公式:
a2(计算值)=p(人口)×s(面积)
省级1-10T县市3-20G乡镇6-40M 村级9-100k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7-08-10
                                  JBH省市镇村的规模初探:
    根据我的乘法公式,除了计算各省规模,还可以计算其他各级别行政单位的规模。
    按照我得设想,分省、撤地、并县并乡村。省--县(市)--乡(镇)--村(社区)--庄(小区),省、县为二级行政单位,乡、村、庄为派出单位。如果把乡镇作为正式行政单位,那便是三级行政单位。
  计算方法:人口(人)×面积(平方公里)
T=1000,000,000,000
G=1000,000,000
M=1000,000
K=1000
省级规模  1-10T
县市规模  3-20G
乡镇规模  6-40M
村级规模  9-100k
根据此研究方案,我已经完成安徽、浙江、福建几省的撤地并县方案。安徽可分成30余县市,浙江、福建分别可重组成20余县市。
说明:本人的研究方案只是初步方案,不可能很完美。其中肯定有很多缺陷,愿意接受各位的修正以期更加合理一些。
JBH乘法公式:
a2(计算值)=p(人口)×s(面积)
省级1-10T县市3-20G乡镇6-40M 村级9-100k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7-08-10
引用第2楼北极星于2007-08-04 18:09发表的  :
人口乘以面积的理论具有严重缺陷。同样一块地域,因为不同的切分方法,不同的计算顺序,得到的总规模不是一个定值,甚至不是某几个定值,而是有无数个不同的总规模数字。这样具有严重缺陷的指标理论,可以毫不迟疑的淘汰废除。

北极星不是认为这种计算方式有严重缺陷吗?可以毫不迟疑的淘汰废除吗?请上场反攻!并详细讲清你公式的无比正确性和完美性!
灯不点不亮,理不辨不清吗!
咱北极星这么聪明伶俐的人能让他这无名小卒嘘住了。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7-08-10
先决性的认为人口和面积具有同等权重,本身就是错误的。一开始的立论基础就错误,后面的就不用看了。
24楼所举的极端例子,不仅不能推翻我的规模指标计算公式,反而却证明了其优越性。
就其所举例子来说:
A甲地  人口 8000万,面积1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250
      乙地  人口 8000万,面积2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260
B  甲地  人口  1000万,面积50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530
    乙地  人口  2000万,面积50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560
A组例子,人口密度是800~400,B组例子人口密度是2~4,显然两组例子的人口密度存在极大差别。这两个例子,正说明了高密度条件下人口在规模中占主导地位,低密度条件下面积在规模中占主导地位这一情况。更充分的证明了我的规模公式对各种人口密度的广泛适应性。

反过来,以LZ的方法的话,例如甲地,人口1万,面积1平方公里,规模是1;乙地,人口1万,面积2平方公里,规模是2。这两种情况人口密度是5000和10000,同样是都市地区的常见。难道区区1平方公里,就能让两地的规模相差一倍?再如C地,面积1万平方公里,人口0,以LZ的方法,规模是0。这样的地方在青藏高原是很常见的。难道对这样一块地方进行行政管理,就不需要丝毫的力量?

综合规模标准提出的意义,就在于消弭人口密度的差异,找到一个能够对人口和面积以统一指标进行恒量的指标。而LZ的方法,以LZ所说,还要继续反映人口密度。那么LZ的方法,可能具有其他的什么意义,但绝对不是综合规模指标的意义。
[ 此贴被北极星在2007-08-10 21:20重新编辑 ]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7-08-11
引用第29楼北极星于2007-08-10 20:50发表的  :
先决性的认为人口和面积具有同等权重,本身就是错误的。一开始的立论基础就错误,后面的就不用看了。
24楼所举的极端例子,不仅不能推翻我的规模指标计算公式,反而却证明了其优越性。
就其所举例子来说:
A甲地  人口 8000万,面积1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250
      乙地  人口 8000万,面积2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260
.......

没看出你的有啥优越性。
你认为我将人口和面积作为同样的影响因素的假设前提是错误的,似乎很理直气壮,其实没有道理。人口和面积是一个完整国行政区域的必备条件,很难说哪个更重要。在不同的地区,人口和面积的战略价值不同。像俄罗斯,获得大量的人口也许比一定国土的面积对国家更有利。蒙古可以横扫欧亚大陆,但不能长期占有,因为它没有足够的人口来保证。同样,一个地区人口增长达到一定程度,如果没有充足的国土,也不能发展。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认为,哪一个更重要,他们都是相同的参数。
你指出一个无人区的例子,其实更反映将人口、面积相加的局限。如果一个无人区的面积500万平方公里(其实这么大的地方,不大可能没人的),按照我的方案,人地相乘为零,无需设行政单位。如果按照北斗的计算,它的综合规模为500,比江苏省的规模还要大,岂不是要比江苏设更多的县市?我承认我的理论不够完美,在人口密度相差较大的地区,不同的分割合并会导致不同的结果。但是,它的应用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可以适用于任何地区。我想,也没有任何一种方案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都完美无缺,当然也包括你的方案。
JBH乘法公式:
a2(计算值)=p(人口)×s(面积)
省级1-10T县市3-20G乡镇6-40M 村级9-100k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7-08-11
引用第4楼sslnbqsr于2007-08-04 20:05发表的  :
甘肃省的面积好像是45万多吧?? [表情]

谢谢指正。我的数据来源于网上搜索,不一定准确。
JBH乘法公式:
a2(计算值)=p(人口)×s(面积)
省级1-10T县市3-20G乡镇6-40M 村级9-100k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7-08-11
引用第29楼北极星于2007-08-10 20:50发表的  :
先决性的认为人口和面积具有同等权重,本身就是错误的。一开始的立论基础就错误,后面的就不用看了。
24楼所举的极端例子,不仅不能推翻我的规模指标计算公式,反而却证明了其优越性。
就其所举例子来说:
A甲地  人口 8000万,面积1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250
      乙地  人口 8000万,面积2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260
.......

“先决性的认为人口和面积具有同等权重,本身就是错误的。一开始的立论基础就错误,后面的就不用看了。”
>>人口面积同样权重可能不是非常准确,也总比在某些情况下人口因素重要,另外一些情况下面积重要来得好。按照你的分析,我也没有必要和争论什么,不值得一辩。但考虑到网友的理解,我还是稍微有点耐心,一一驳来。


“24楼所举的极端例子,不仅不能推翻我的规模指标计算公式,反而却证明了其优越性。”
>>我没看出啥优越性。



“就其所举例子来说:
A甲地  人口 8000万,面积1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250
      乙地  人口 8000万,面积2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260
B  甲地  人口  1000万,面积50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530
    乙地  人口  2000万,面积50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560
A组例子,人口密度是800~400,B组例子人口密度是2~4,显然两组例子的人口密度存在极大差别。这两个例子,正说明了高密度条件下人口在规模中占主导地位,低密度条件下面积在规模中占主导地位这一情况。更充分的证明了我的规模公式对各种人口密度的广泛适应性。”
>>明显不合理的计算结果,还谈优越性?正因为,同样的人口、面积在不同的情况下所起的作用不同,所以不能用死板的加法公式去计算,如上例。


“反过来,以LZ的方法的话,例如甲地,人口1万,面积1平方公里,规模是1;乙地,人口1万,面积2平方公里,规模是2。这两种情况人口密度是5000和10000,同样是都市地区的常见。难道区区1平方公里,就能让两地的规模相差一倍?”
>>既然人口、面积同为影响因素,乙地面积大,自然规模大。难道想否认这一点吗?注意:校正值是开平方根的,所以乙地的校正规模是甲地的1.414倍,不是2倍。不要小看这一个平方公里,毕竟乙地的面积是甲地的二倍。看看我前面举的例子,同样8000万的人口,10万平方公里难到和20平方公里只是1/25的区别吗?太荒谬了!


“再如C地,面积1万平方公里,人口0,以LZ的方法,规模是0。这样的地方在青藏高原是很常见的。难道对这样一块地方进行行政管理,就不需要丝毫的力量?”
>>如果一个地区,人口是0。真的需要行政管理吗?行政管理管的是人,没有人你管什么?也许需要一个农夫开垦,或是一个士兵保卫国土,但不是一级行政单位(等农夫多了,无人区变成有人区再管吧!。



“综合规模标准提出的意义,就在于消弭人口密度的差异,找到一个能够对人口和面积以统一指标进行恒量的指标。”
>>我承认你的方法在一定的地区是有一定价值的,但应用范围太窄,所以不可能是理想的公式。



“而LZ的方法,以LZ所说,还要继续反映人口密度。那么LZ的方法,可能具有其他的什么意义,但绝对不是综合规模指标的意义。”
>>我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根据人口和面积因素计算一个行政区域的规模。缺点大家都知道,就是人口密度不同的相邻地区合并或拆分,方法不同结果会很大差别。我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发现,分省或并县都是很复杂的工程。合分得当,可以减少这种误差,而如果合分不当,这种误差就会被扩大。所以说,要想作出好的方案需要反复比较,不断修正。
JBH乘法公式:
a2(计算值)=p(人口)×s(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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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7-08-13
人口除以面积
然后再根据现有的数据调整
人口多的
面积小点
人口少的
面积多点

规模不是光靠数字就可以说明的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7-08-13
那么请问楼主,你的规模指标,到底是人口乘以面积,还是人口乘以面积再开平方呢?
所谓人口乘以面积,实际上就是面积×面积×人口密度,本质上不过是一个用人口密度相关量修正的面积指标而已。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7-08-14
引用第34楼北极星于2007-08-13 20:01发表的  :
那么请问楼主,你的规模指标,到底是人口乘以面积,还是人口乘以面积再开平方呢?
所谓人口乘以面积,实际上就是面积×面积×人口密度,本质上不过是一个用人口密度相关量修正的面积指标而已。

        计算值是人口乘以面积,因为两个因素相乘,所以校正值是要开平方根的。同理,如果三个参数(如加上经济因素),校正结果就应该开三次方。
所谓“面积×面积×人口密度”是计算在计算的结果,人口和面积是独立因素,而密度不是。
JBH乘法公式:
a2(计算值)=p(人口)×s(面积)
省级1-10T县市3-20G乡镇6-40M 村级9-100k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7-08-14
引用第34楼北极星于2007-08-13 20:01发表的  :
那么请问楼主,你的规模指标,到底是人口乘以面积,还是人口乘以面积再开平方呢?
所谓人口乘以面积,实际上就是面积×面积×人口密度,本质上不过是一个用人口密度相关量修正的面积指标而已。

        我现在对北极星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了,怪不得有人称他为千年难得的人才。我的p×s(人口×面积)的公式居然被理解成s×s×p/s(面积×面积×人口密度),对如此高人,我佩服的几乎要无话可说了。
[ 此贴被jbh2006在2007-08-14 12:42重新编辑 ]
JBH乘法公式:
a2(计算值)=p(人口)×s(面积)
省级1-10T县市3-20G乡镇6-40M 村级9-100k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7-08-14
一、什么计算值、校正值,我只问,你的规模到底是乘积的结果,还是乘积开方的结果,不要忽悠。
二、举例来说,物体的密度=质量/体积,公式里看上去密度是和体积相关的,但是物质的密度是不受体积大小影响的本身固有性质。同样的,人口密度也是如此。如果你的规模是乘积开方的结果,那么就等于说,你的规模=面积×密度的平方根,也就相当于以密度平方根为权重系数,对面积进行加权累计而已。
只看表面而不看本质,可不是研究问题的态度。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7-08-14
规模我看应该是人口、面积,是不是加上一个地形参数?
如果分省,我看是人口、面积、地形参数(交通放到这里)、人文参数。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7-08-14
引用第37楼北极星于2007-08-14 14:04发表的  :
一、什么计算值、校正值,我只问,你的规模到底是乘积的结果,还是乘积开方的结果,不要忽悠。
二、举例来说,物体的密度=质量/体积,公式里看上去密度是和体积相关的,但是物质的密度是不受体积大小影响的本身固有性质。同样的,人口密度也是如此。如果你的规模是乘积开方的结果,那么就等于说,你的规模=面积×密度的平方根,也就相当于以密度平方根为权重系数,对面积进行加权累计而已。
只看表面而不看本质,可不是研究问题的态度。

        可以理解物体的密度是本身固有性质,但一个地区的人口密度是这个地区的固有性质吗?简单地看,一块铁的密度不会因为它在北京或是上海而发生变化,但是一块的人口密度和金属一样不发生变化吗?看来今天真是遇到高人了。
    不考虑其他因素,一块地不变的固有性质应该是它的面积,不是人口密度。土地可以拆分、合并成不同大小,但这块的总面积不会改变。真正变化的是人口数量和由此而导致的人口密度变化。
    我的计算公式不是对这块土地进行性质的描述,而是对于人口、面积综合因素进行比较的计算。简单相乘可以反映两个地区规模谁大谁小,但是由于两因素计算夸大了这种差距,所以要用平方根进行校正。
    如A地人口1万,面积1平方公里,相邻的B地也是人口1万,面积1平方公里,各自的计算值为1,即规模为1。二者相加,A地+B地的规模1+1=2。但如果AB两地合并,人口2万,面积2平方公里,合并后计算值为4,大于AB分别计算值之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引出修正值用平方根的办法。A和B地分别计算,计算值为1,校正值还是1,二者之和为2。AB合并后计算值为4,校正值开平方根,仍然为2,与二者分别计算所得结果一致。在这里,没有校正过的计算值可以比较两个地区的规模大小,但不能说明大多少,经过校正后则可以相互比较。如C地人口1万,面积1平方公里;D地人口3万,面积3平方公里,校正值分别为1、3,说明D地规模是C地的三倍。如果E地的人口1万,但面积9平方公里,也可以认为E地规模相当于C地的三倍,于D地相当。
JBH乘法公式:
a2(计算值)=p(人口)×s(面积)
省级1-10T县市3-20G乡镇6-40M 村级9-100k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7-08-14
引用第38楼无形于2007-08-14 14:34发表的  :
规模我看应该是人口、面积,是不是加上一个地形参数?
如果分省,我看是人口、面积、地形参数(交通放到这里)、人文参数。

你说的确实有道理,但是如何定量描述?作为理科出身的来说,定量描述,数据计算是最客观,最能令人信服的。我不奢求我的公式被所有的人理解、接受,也不敢说它不需要改进。
JBH乘法公式:
a2(计算值)=p(人口)×s(面积)
省级1-10T县市3-20G乡镇6-40M 村级9-100k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07-08-14
引用第39楼jbh2006于2007-08-14 15:10发表的  :
        可以理解物体的密度是本身固有性质,但一个地区的人口密度是这个地区的固有性质吗?简单地看,一块铁的密度不会因为它在北京或是上海而发生变化,但是一块的人口密度和金属一样不发生变化吗?看来今天真是遇到高人了。
    不考虑其他因素,一块地不变的固有性质应该是它的面积,不是人口密度。土地可以拆分、合并成不同大小,但这块的总面积不会改变。真正变化的是人口数量和由此而导致的人口密度变化。
    我的计算公式不是对这块土地进行性质的描述,而是对于人口、面积综合因素进行比较的计算。简单相乘可以反映两个地区规模谁大谁小,但是由于两因素计算夸大了这种差距,所以要用平方根进行校正。
    如A地人口1万,面积1平方公里,相邻的B地也是人口1万,面积1平方公里,各自的计算值为1,即规模为1。二者相加,A地+B地的规模1+1=2。但如果AB两地合并,人口2万,面积2平方公里,合并后计算值为4,大于AB分别计算值之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引出修正值用平方根的办法。A和B地分别计算,计算值为1,校正值还是1,二者之和为2。AB合并后计算值为4,校正值开平方根,仍然为2,与二者分别计算所得结果一致。在这里,没有校正过的计算值可以比较两个地区的规模大小,但不能说明大多少,经过校正后则可以相互比较。如C地人口1万,面积1平方公里;D地人口3万,面积3平方公里,校正值分别为1、3,说明D地规模是C地的三倍。如果E地的人口1万,但面积9平方公里,也可以认为E地规模相当于C地的三倍,于D地相当。

一、呵呵,没错啊,你也可以说一个空间的固有性质是其体积,而不是其中的物质密度啊。不过那对吗?一间房子里的10个人,在上海或者在西藏,对人口密度造成的影响都是一样的。对一块地来说,面积和人口密度是两个独立参数,并没有谁决定谁的关系,当然可以作为本质来看。
二、一个地方的规模,是因其本身而存在的,不以另一块地方如何而发生变化。可是你举例子,为什么总要用两处不同地方来比较呢?说了半天,你还是没有正面回答,你的规模,到底是乘积的结果,还是乘积开方的结果。请正面回答。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07-08-14
引用第41楼北极星于2007-08-14 16:06发表的  :
一、呵呵,没错啊,你也可以说一个空间的固有性质是其体积,而不是其中的物质密度啊。不过那对吗?一间房子里的10个人,在上海或者在西藏,对人口密度造成的影响都是一样的。对一块地来说,面积和人口密度是两个独立参数,并没有谁决定谁的关系,当然可以作为本质来看。
二、一个地方的规模,是因其本身而存在的,不以另一块地方如何而发生变化。可是你举例子,为什么总要用两处不同地方来比较呢?说了半天,你还是没有正面回答,你的规模,到底是乘积的结果,还是乘积开方的结果。请正面回答。

        规模的大小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没有比较谈说明大小。没有大小的比较,如何拆分、合并?比较准确的计算应该用校正值,即需要开平方根。注意我的公式 a2=p×s,p×s等于a的平方。但是,为了计算方便,以上的数据没有经过开方处理。
    我提出的几个例子,麻烦你也正面回答一下吧!
1、甲地  人口 8000万,面积1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250
      乙地  人口 8000万,面积2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260
      人口不变,面积增加一倍,综合规模才增加4%,合理吗?
  再举例 
  甲地  人口  1000万,面积50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530
    乙地  人口  2000万,面积500万平方公里,综合规模  560
    面积不变,人口增加一倍,综合规模增加6%不到,合理吗?
2、如果一个无人区的面积500万平方公里(其实这么大的地方,不大可能没人的),按照你的计算,  它的综合规模为500,比江苏省的规模还要大,岂不是要比江苏设更多的县市?
.....................
其他的问题,你自己看看吧!
JBH乘法公式:
a2(计算值)=p(人口)×s(面积)
省级1-10T县市3-20G乡镇6-40M 村级9-100k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7-08-14
关于以上问题,我在29楼早就答复过了,建议你翻回去看看,不要把已经回答过的问题翻来覆去的一再重复提问。
至于500万平方公里的无人区,由于这种情况在地球上根本不存在,所以我根本不用考虑对这种情况的适用性,那毫无意义。不过1、2万平方公里的无人区倒是有的,例如可可西里无人区,以你的算法那里规模为0,也就是说行政管理工作量为0,但是这显然是错误的。对这样的地方,虽然无人,但是仍然存在行政管理的工作量,自然也是要考虑其规模的。
还有,例如,10个人的基础上增加10个人,和100个人的基础上增加10个人,增加的行政工作量是相同的,作为行政服务,自然应该增加同样的服务人员。可是以你的理论,一种是增加到2倍,一种只是增加到1.1倍,虽然倍率上后者明显比前者少,可是难道后者增加的比前者少吗?可见以倍率作衡量标准,是严重错误。
再者,一个地方的人口和面积,都是不以另一处地方的情况而独立存在的,所以因此地的人口、面积而导致的此地的规模也是不依赖另一处地方的独立存在。可是你的理论,一处地方的规模如何,却非要依赖与和另一处地方的倍率才能体现,这已经违反基本逻辑了。
一处的规模是多少,是其本身具有的性质,而不是为了分分合合才有的存在。一个只能用于分分合合的指标,显然不是一个地方本身的性质。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07-08-17
        我还没有无聊到对“回答过的问题翻来覆去的一再重复提问”,只是你的回答不能令人信服。我觉得继续和你讨论这样的问题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
    我想重申的是,你的加法计算公式在一定的地区是适用的,也是合理的。但是我觉得在其他一些地区可能不是很合理,你自己考虑一下。我的方案也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是它应用的范围比较广泛。我根据乘法公式,不仅做出分省的方案,还做出几个省的并县方案。资料有限,我无法做出县市的乡镇合并方案。
    不要总是以为只有自己的方案是最好的,人家的方案都要早早废除。
JBH乘法公式:
a2(计算值)=p(人口)×s(面积)
省级1-10T县市3-20G乡镇6-40M 村级9-1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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