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松江区小昆山镇的批复》(沪府〔2007〕50号)文件,市政府同意设立松江区小昆山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设立的小昆山镇行政区域范围为:东至油墩港河,南至沪杭铁路、斜塘港河,西至斜塘港河、青浦区,北至佘山镇。总面积48.7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5.40万人。
新设立的小昆山镇政府驻地在原科技园区管委会所在地(小昆山镇秦安街55号),电话:57761019。
二、划出新设立小昆山镇行政区域范围后的石湖荡镇行政区域范围为:东至永丰街道,南至黄浦江、横潦泾、圆泄泾、界泾,西至青松港,北至斜塘港河、沪杭铁路。总面积为43.7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4.20万人。
石湖荡镇政府驻地在原石湖荡镇政府所在地(石湖荡镇学府路132号),电话:57752033。
上述单位相关办事机构、服务机构信息将作相应调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需要,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咨询,也可通过相关网站和政府邮箱查询。
小昆山镇:
kjyq@songjiang.gov.cn 石湖荡镇:
shdz@songjiang.gov.cn 特此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