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 四川将增设一批县级市和市辖区
2007年08月06日10:55 来源:《成都商报》
记者5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四川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正式出台。规划提出,“十一五”末,将根据物价上涨指数适时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同时在“十一五”末,力争投入21亿元用于农村低保资金,实现城乡低保的应保尽保。
全面建立农村居民低保制度
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四川省要全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要逐步扩大低保范围和提高低保标准。为此,在“十一五”末,要力争投入农村低保资金21亿元,使人均月补助标准在30元左右,对享受低保后仍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实施临时救济和分类施救。
同时,还要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此外还要建立健全低保资金投入机制,根据物价上涨指数适时提高低保标准。而根据规定,现在各城市低保标准一般在两年一调。
规划还称,将全面建立起规范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医疗救助基金规模,加大医疗救助尤其是大病医疗救助力度,并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制度的衔接。
实现全省婚姻登记信息联网
规划提出,提高婚姻、收养登记服务质量。在“十一五”期间将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进程,争取在2008年底前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全部实现婚姻登记办公自动化,有条件的市州在2009年实现市级联网,到“十一五”期末争取达到全省联网。据介绍,由于目前婚姻登记只要在一方户籍所在地登记,双方承诺未婚即可,这样就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而实行全省联网后,只要点击一下鼠标,双方的婚姻情况就会显示。
增设一批县级市和市辖区
规划明确提出,“十一五”末前,要修订各级行政区划设置标准,完善城市体系规模和结构布局,增设一批县级市和市辖区,促进全省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同时还将探索行政区划体制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等。
在今年四川省民政厅的年中分析会上,省民政厅明确提及,行政区划管理坚持以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为主导,以构建“精简高效、运转协调、公正透明、行为规范”的现代行政管理体制为标准,继续做好撤县建市、撤县(市)设区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大县(区)行政区划建制调整的分设论证工作,逐步开展乡镇撤并、镇改街道办事处等行政区划管理体制创新的调查研究。(记者周前进 实习记者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