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楼kcl.ms于2007-08-25 15:00发表的 :
我也来凑哈闹热哈,楼主的意见完全赞同,代表了眉山城市的发展方向!不过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不可能同时并存的,因为两者是同一级别的行政单位。
呵呵......这位老乡有些知识不过关了哈,我知道街道办和镇政府是同一级别,但就目前我国的乡级行政情况来讲是允许的,他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的,当一个镇的经济各方面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时,需要设街办,但还不足已完全撤镇设街办时(主要是有些村还不具备撤村设社区的原因,所以要保留镇政府),可以设街办(工委)作为区政府(区委)的派出机关与镇政府(党委)同时存在,放心,他们在行政管理范围上是不会起冲突的,因为他们各自的职能不同,所以管的事也不同!懂了三,老乡,只有当该镇具有完全的城市生产能力时,方可撤去镇政府!只是这种情况不是很多!
[ 此贴被mszc在2007-10-31 19:20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