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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家看看,支持贵州南部广大苗族地区成立民族自治区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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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7-11-12
引用第3楼有的沒的于2007-11-04 14:07发表的  :
在中國
民族自治區和普通省的差異性何在?
與其設立新的自治區
.......

宪法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第一百一十三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
   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
   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
   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国家从财政、物资、技术等方面帮助各少数民族加速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事业。
   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7-11-13
搞那么多自治区有什么作用.还不是个省级?还不如统一称省
http://www.huszy.com/胡氏中医世家-银屑病(牛皮癣)、风湿类风湿专科,运用经方纯中药治疗顽固病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7-11-14
引用第18楼城市猎人
我没有厚此薄彼的意思!只因为看苗族的人口比较多而已

那满族的人口最多了,在辽宁省东部的集中度也很高,连个自治州都没有,土家族、彝族也差不多!
去水星日光浴,去金星桑拿,去马里亚纳海沟跳海,去火星上自由的呼吸,去和小行星飚车,去木星大红斑空降,去泰坦雪藏,去天王星等日出日落,去海王星过十年,当然冥王星是你最后的归宿,卡戎是你的信使!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7-11-15
引用第2楼城市猎人于2007-11-04 14:05发表的  :
该区域设置自治区主要是为了保护苗族的历史文化和发展该区域的经济,而且该区域有一个优点是其他地区没有的,就是它处在中国的内陆,周围还有那么几个大省,不怕它像10年前的西藏和5年前的新疆一样被不发分子从祖国分裂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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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词要恰当,西藏,新疆什么时候分出去了。难道你要搞民族分裂。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7-11-15
引用第30楼城市猎人于2007-11-12 00:36发表的  :
自治州是没办法和自治区比的,经济,发展机会都不可能相提并论!


这个要看情况了,朝鲜族、俄罗斯族和塔塔尔族等民族都没自治区(朝鲜族有县、州各一个),但在中国所有民族中,他们的平均经济发展程度、平均受教育水平却是位居前列的,西藏自治区早成立了,藏族的经济和文化等事业也有了很大发展,但整体水平仍不能和上述民族相比--可见,某个民族的发展受到多种因素制约,不单纯和自治区域的设立有关。

另外,苗族地区并不是都很穷,各地的情况也不一样。
国家遗产学院  Institut National du Patrimoine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7-11-15
引用第26楼城市猎人于2007-11-11 10:04发表的  :
民族政策我是不明白那么多,但是古代的苗疆为什么今天不再存在了,虽然历史上面没有过多的提及苗疆,可这个历史事实还是存在的呀!


苗疆设立的时候,中央政府还未能对西南民族地区实行有效的直接统治,而且随着历史的发展,很多行政区域都会被调整,虽然这个过程中可能出现某些倒退现象,但绝大多数还是进步的。而且"苗疆"只是一个地理区域名称,并没有苗族自治的意思,而且当时所谓的"苗"只是一种统称,还包括很多别的民族,和现在的"苗族"不大一样.

"可这个历史事实还是存在的呀!"——几十年前,蒙古还是中国的一部分,但现在呢?说回来就能回来么?显然是不大可能了。

另外搞民族平均主义显然没任何意义,我问你:
既然十几亿的汉族和十几万的锡伯族都能有自己统一、完善的文字系统并留下了文献资料,那几百万苗族为什么没有(解放后创造的不算)?
很多维族和藏族搞分裂,苗族为什么没有?
蒙古族和满族都各自统一了中国,苗族为什么没有?
……
民族是历史的产物,发展不平衡产生的各种差异导致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各民族自治不可能完全相同。您要想让各族的自治地方级别完全一样的话,那可以尝试着去改变中国历史
[ 此贴被140425在2007-11-15 13:32重新编辑 ]
国家遗产学院  Institut National du Patrimoine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7-11-16
我反对的理由是这个根本没有意义,只要中央给宽松的经济政策,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还是大有可为的,而且许多汉族优秀管理人员能够更多参与当地的建设,成立民族自治区反而会在人员调配方面有障碍;另外分省后,会增加官员的数量,成本也就增加,所以还是在一起好,或者像广西那样成立自治区,不过换汤不换药,更没意义。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7-11-18
引用第5楼jbh2006于2007-11-04 14:22发表的  :
不赞成按民族分类,各民族一律平等。建议取消民族说法,各族统称华族。现在关于民族的说法中,已有美利坚民族的说法。美国人的聪明之处,在于淡化民族说法,利于各族融合。

正确,早该如此才是明智之举.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7-11-19
引用第43楼城市猎人于2007-11-18 05:19发表的  :
照你这样说分省了多了些官员,多了些成本,但是你有没想过它所创造的效益,不要在乎那些坛坛罐罐的东西,要用发展的眼光来对待问题,那既然要节约成本,干脆中国搞一个省算了,那样还节省了其他的33个地方的行政开支呢!


我也有个问题,我不知道这个效益是从哪里创造出的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还是内蒙古自治区,或者其他自治区?
广西作为沿海省份,地域优势已经够好了,不知道她的发展前途在哪里,比不设置自治区又好在哪里?
发展不是一句空话,也不是一句官腔,仅仅为了“发展”这2个字而增设自治区,那把发展改为别的什么也一样;那就是说,自治区本身的重要性还如任意2个汉字。
傻子偷乞丐的钱袋,被瞎子看到了。哑巴大吼一声,把聋子吓了一跳。驼子挺身而出,瘸子飞起一脚。麻子说:“看我的面子就算了吧。”疯子说:“就是,人要有理智!”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7-11-19
引用第18楼城市猎人于2007-11-09 12:43发表的  :
我没有厚此薄彼的意思!只因为看苗族的人口比较多而已!

汉族也不少,那么你算算要设立几个汉族自治区?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7-11-19
如果改几个名字,冠一个头衔就必须得到优惠政策,那么生活在贵州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贫困居民是否也可以要求设立自治区来提高效益。
落后是一个地区落后,而不是特定少数民族的落后,贫困地区中汉族也好,苗族也好,居住在那里的各族同胞应该是平等的,而不失今天设立一个自治区要特权和优待,那么就忘记了公平,如果公平都不在了,还谈什么稳定和发展。
楼主啊,你的这个思想要不得,有时间看看前南斯拉夫的地图,你会发现一些规律的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7-11-23
自治区是乱源.分裂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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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7-11-27
从大的方面来看,苗族是一个人口比较多的少数民族,但是对于本身很不利的一点就是苗族大部分都是小聚居或和其他民族杂居,本民族聚居程度较高的大面积地区很少,黔东南州湘西州算是最集中的地区了,但是其间与侗族,土家族,布依族等民族的居住地又犬牙交错。可以看到,纯粹的苗族自治县比较少,苗族自治县大部分情况是很其他的民族联合自治的,这种居住情况甚至已经影响到了苗族的民族语言和文化了,建国初期创制苗族文字的时候竟然出现了创制4种苗文的情况,因为人口居住分散,方言分化严重,甚至相互不能通话。这一点和壮族不一样,壮族不光人口多,而且在桂西有很大面积的聚居区,有几十个县的壮族人口占多数,且连成一大片。有一种说法是:“高山瑶,矮山苗,汉人住平地,侗家居河槽。”(我只是引用,并没有其他意思)同时由于民族人口的聚集情况的不同,一些强势民族可以选择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居住,人口增长更快,更加剧了聚居的不平衡性。瑶族在这一点和苗族相似。这个是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现在就不讨论上边支持与否,现成立自治区的条件就不是很好,除非是有目的的移民(估计可行性不大)。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7-11-28
应该是民族大团结和民族大融合,这才是主流,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07-12-03
那么就把中国所有的民族自治区都取消,那样才是真正的主流~!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7-12-11
早就应该撤销一切自治区了,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是要务.
没看到搞个广西自治区,还把出海口画给广西,搞得连广东GDP的一半的一半都不如,真是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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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07-12-11
民族区域自治法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7-12-11
楼主
拜托了
贵州南部才近两百万苗族?
光我们黔东南的苗族就占全国苗族的四分之一
全国有900万苗族
那么黔东南就有225万苗族
再加上黔南和黔西南的苗族
自己算算看
整个贵州有430万苗族
占全国的百分之四十八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7-12-11
浙江的畲族好像也占全国畲族比例很高,要不把浙江也改成浙江畲族自治区好了。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07-12-15
为自治区而自治区,何必呢,多此一举啊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7-12-15
国家政治从来都是面向现实而不是面向理想的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07-12-18
可以考虑与周边其他省市少数民族地区整合为一个省级行政区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08-02-19
反对增加民族自治区域。“民族自治区域”几乎是“落后地区”的同名词,没有必要再设什么民族自治区域了。少数民族地区不能再实行什么自治了,应该接受汉人的文化,才能进步,才能发展。
大中华帝国党政军总理大臣、大唐帝国复兴委员会委员长、大中华安全与发展事业执行总监、大中华散失领土收复指挥部总司令、大中华海外殖民委员会主席、大中华文化与产业海外推广应用委员会主席、大中华帝国驻联合国全权代表、国家复兴与管理学博士、海陆空三军元帅。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8-02-19
安东之满族、凉山楚雄之彝族、鄂渝湘黔之土家族苗族,还有族群意思较强的客家(网站上可好多人想成立客家省)。
前三者的数量及密集度不亚于黔南之苗族!
去水星日光浴,去金星桑拿,去马里亚纳海沟跳海,去火星上自由的呼吸,去和小行星飚车,去木星大红斑空降,去泰坦雪藏,去天王星等日出日落,去海王星过十年,当然冥王星是你最后的归宿,卡戎是你的信使!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08-04-07
中央应该考虑一下,如何发展该地区的经济,设不设自治区倒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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