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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制]请教诸位老大关于缩省的几个基本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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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11-20
1。缩省是不是为了省县直辖?
2.省县直辖的目的又是什么?是不是为了实现省县乡三级管理、减少行政层级?
3。如果是这样的话,以后真的实现省县直辖,那么省下是否还有市,这个市下是否还有区?如果有不是又和现在一样了么?层级不变,而省的数量增加,则公务员大量增加,那么改革不就没意义了么?

以上问题我百思不得其解,请诸位帮我解惑一二。亟盼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11-21
缩省后,省下是有市,市下有区,没有错,但是区下没有街道办事处了,区为乡镇级.层级怎么就没有变化呢?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11-22
嘿嘿,我们现在的政府层级和机关是一致的:省——市——县——乡对应部——司——处——科,科下面一定是有科员的。现在的街道办事处对应的是乡一级。如果省县直辖,对大城市来说,比如北京,是市——区——街道三级(省——市——县)而社区不是一级行政机构。县级的市,可以不设区,直接管辖街道。这样就是省——县(市)——街道。规模大的城市(如现在的地级市,可以设立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管辖若干街道,只设必要的行政部门,不设人大等其他班子),形成市——街道两级体制。当然,也可以设立较小的区,不设街道的方式。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11-22
以上两位同志说的都不能令人信服啊!
比如石家庄、兰州这种肯定不能成为直辖市的城市,管着一二百万常驻人口和百八十万流动人口的市政府怎么可能直接对三四十个街道呢?
或者这样的街道还能只管三四万人么?

至于说派出机构,谁能保证它不会由虚变实呢?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11-29
引用第0楼长歌怀采薇于2007-11-20 20:59发表的 请教诸位老大关于缩省的几个基本问题! :
1。缩省是不是为了省县直辖?
2.省县直辖的目的又是什么?是不是为了实现省县乡三级管理、减少行政层级?
3。如果是这样的话,以后真的实现省县直辖,那么省下是否还有市,这个市下是否还有区?如果有不是又和现在一样了么?层级不变,而省的数量增加,则公务员大量增加,那么改革不就没意义了么?
以上问题我百思不得其解,请诸位帮我解惑一二。亟盼

1.2. 目前我国省制问题很多,这你应该时知道的。因此,我国省制改革是必然趋势。但省制改革的内容很多,包括省级政区的调整、政区层级与幅度协调、府际关系(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等等,而省级政区调整只是省制改革的内容之一。

而在省级政区调整的问题上,没有逻辑关系说必然就是缩省,事实上并省、废省之说亦颇有人主张。
但就目前我国省级政区的现状与弊端而言,要达到减少层级实现省县直辖、理顺各级政府关系等目的,缩小现有部份省区,适当增加一些省区是较优选择之一,也成为目前学界主流看法。

至于乡镇未来的地位,也存在多种主张:一是虚化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二是强化为完备的政府;三是改为自治机构,等等。总之,学界尚未有形成能令大多数人认同的主张。

3. 如果未来我国真的实现省县直辖,我想部分规模较大的省辖市下应该允许设置“区”,但此区在政区层级上应该与县的乡镇相同,也就是此区下不得设乡镇,至于其主官的行政级别高配与否,则由那时的领导们去折腾了,不是我等管得了的了。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11-29
院长说的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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