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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幅度/规模]你认为中国到底多少个一级行政区划更合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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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5 发表于: 2009-04-09
回 2楼(内政次长) 的帖子
60个还是稍微多了些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126 发表于: 2009-04-09
40-45个为最好
只看该作者 127 发表于: 2009-04-10
45个到50个是相对比较适中的,很多方案都差不多是这个数字!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128 发表于: 2009-04-10
40个以内 包括港澳台等
[ 此帖被KINGSON在2010-03-26 12:45重新编辑 ]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只看该作者 129 发表于: 2009-04-11
但是也不能一切以中心城市为圈点
要不就会存在面积太小或者面积太大的省份!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130 发表于: 2009-04-11
主要是面积,人口特大省及畸形大省,也就是新疆,内蒙,河南,山东,四川,广东,甘肃,黑龙江,云南,广西,河北。分11增11,总数45个就可以了
只看该作者 131 发表于: 2009-04-18
40到45
只看该作者 132 发表于: 2009-06-17
50个最好.
只看该作者 133 发表于: 2009-06-17
中央管辖50个省级行政区,每个省管辖50个左右县级行政区域。
只看该作者 134 发表于: 2009-06-19
省直辖县市等行政区划改革并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

因此,为了省直辖县市,而采取大幅增加一级行政区划的方式,并没有太大的可能性。

中国一向倾向于稳定的推动改革。从这一方面来讲,同时从多个省区中各划出一部分来组成新的省区的做法,因为牵涉面太广,风险太大;因此采取这种方式增加省区的可能性并不大。
因此,中国短期和中期的改革方式,只可能是从某一个省区中析置新的省区。说白了,就是增设直辖市。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可能新增加的直辖市的数目,应该在8个以内。
所以,最有可能的一级政区,应该是在40个以内。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35 发表于: 2009-06-22
回 楼主(苍鹰) 的帖子
15-20个省级(省、自治省、省级市),200个左右州级(州、自治州、州级市、大区),2400个左右县级(县、自治县、县级市、区),36000左右个乡级(乡、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符合国情,便于管理。
只看该作者 136 发表于: 2009-06-24
一级基本不动,顶多是增加几个直辖单位。
二级(州市县)大量增加,分拆到一千个左右。
现在的三四级整合为第三级。州下面第三级规模可能大些,县下面第三级规模可能会小些,市则酌情。基本上一个二级管辖三十个左右的第三级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37 发表于: 2009-06-25
我的行政区划改革方案——“分省、撤乡、虚地、强县,减少层级,精兵简政,稳步推进。”按人口、面积和自然地理区域将全国划分为50个省级行政区。
把握合理的划分原则:
1、以现有省域区划为基础,基本保留现有省、市界及主体不做大幅变动,以地级市为基础和过渡,在大的自然地理区域内组合整理新的省份及省界;
2、适度分割组合人口面积大省和跨区大省,控制人口和面积规模,大省区可三分、二分,小省区可适度增补,东、南部发达省份人口控制在4500万以内为宜,西、北部边远欠发达省份3000万以内为宜;
3、避免强调单一主题原则,不做大幅度和零碎的跨省市、跨区的分割组合,综合考量,合理划分。
这种划分原则,既尊重人文认知、历史传承和划分习惯,又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现实需要,便于实际操作和稳步推进;既突出对欠发达地区的倾斜扶持、均衡发展,又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既可以不打乱现有格局避免造成混乱,又能逐步从根本上为行政体制改革打好基础创造有利条件。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138 发表于: 2009-06-25
每一层级之间的比例相同
例如2500个县,则50省每省50县,2000县则45个省
只看该作者 139 发表于: 2009-08-14
我认为:取消直辖市,40-50个省,自治省,2500-3000个市县,两级行政,乡镇为市县的派出机构.因为:直辖市享有的权利太多,浦东的繁荣,上海的繁荣,不代表中国的繁荣,只有西部山区的繁荣,广大农村的繁荣才是中国真正的繁荣,是该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缩小城乡,东西差距了,所以取消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是该他们为中国的均衡发展作贡献的时候.乡镇区域太小,事也太少,更多的是执行市县决定,直接服务人们

只看该作者 140 发表于: 2009-08-14
引用第123楼苍鹰于2009-04-08 13:27发表的  :
楼上的说不包括的那些,难道那些不属于中国的领土?


不属于国务院治区,港澳是一国两制,台湾是行政院治区——尽管都是中国领土,但我们讨论的是国务院能实际治理的地区,其他地区即使讨论了也是白搭。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41 发表于: 2009-11-23
不管怎么说  太多或者太少都不是好事吧!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142 发表于: 2009-12-01
  我的理念和楼主相反。我的想象中行政区划层级应有省-州-县-乡四级,但是这四个层级只有中间两个层级拥有独立的财政管辖权,省和乡都属于虚设,偏向于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和政策及资金监察机构,这样所谓的省一级区划数目将减少到30以内:
  中央/省——州/都——县/市——乡/镇
县市平等,乡镇派出
只看该作者 143 发表于: 2009-12-04
要看中央能管多少个了,越多越好吧
只看该作者 144 发表于: 2009-12-05
层次
区划
管理机构
第一层
省(20)或空缺(由中央直辖第二层)
政府和人大
部级
第二层
州(660)
政府和人大
副局级、局级、副部级、部级(当未被省辖时)
第三层
市/县(2000)
区/镇/乡(18000)
政府和议会
处级、副局级
副处级
第四层
社区(17000)或空缺
空缺
管委会
科级

省25:平均辖州26

部级州20:平均辖市县20,区镇乡20
副部级州40:平均辖市县15,区镇乡15
局级州200:平均辖市县5,区镇乡25
副局级州400:平均辖区镇乡30

副局级县市500:平均辖社区10
处级县市1500:平均辖社区8

社区之下因管理需要划分村、里(居住)、街(商业)、坊(工业),也可不分。一般可向村里街坊派出不多于3名公务员(技术指导、调查统计等)。
村、里一般有居民执行组织的居委会。

也就是
一级单位45个、准一级单位(副部级州采取计划单列)40个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64997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45 发表于: 2010-01-02
50-60
只看该作者 146 发表于: 2010-01-06
小于等于56
0主任公署;1省、大区和直辖市;2县市自治(下设区办事处,边远设乡镇 )
只看该作者 147 发表于: 2010-01-06
个人认为省级区域可做局部调整 省级行政区数量基本保持现状 原先由市代管的县改为由省直管 形成“省、自治省、直辖市——市、县、自治县——乡、镇、民族乡”的三级政区管理模式。
只看该作者 148 发表于: 2010-01-07
本人认为50个左右合适
只看该作者 149 发表于: 2010-01-07
咱们听党中央的,中央说多少好、就多少好,党的方针政策一贯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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