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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省县直辖的捷径--大力设立地级市(县),改革地管县体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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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2-28
撤地并县的难度分析:
    1、撤地级市难度较大,官员不好安置。尤其是那些畸形的地级市,如论坛上所说的枣庄市、莱芜市以及所谓剥削县的地级市之类的,主要是官员数量较大,级别较高,能升不能降,撤市改县,干部不答应,阻力都在官员干部那里呢。
    2、并县难度大,官员不好安置。3-4个县合并成一个大县,如果级别不升,光四大班子人数就四五十人,一个大县安置十来个人就不错了,剩下的三四十个正县及副县级干部哪里安置。如果降格使用,现在乡镇撤并,每个镇还有几十个正副科级干部没事干呢,官员干部安置不好,关系广门路广,闹腾起来很麻烦,影响工作。
    3、并县难度大,城镇建设跟不上,城乡差距拉大。并县必然导致废弃一部分县城,集中建设大县城,原县城和中小城镇就更是衰落了,县城越来越象城市,乡镇越来越象“废都”,越来越没有人愿意扎根农村,农村越来越缺人才,造成恶性循环,还奢谈什么新农村建设。
   
    省县直辖的建议和措施:
    1、加快设立地级市(或设立副地级市、地级县、副地级县),每个省可以设立20-30个,最多不超过50个这样的市县,2-3个或者3-4个小县可以合并成一个大县(市),撤销原来县的建制。
    2、官员级别升半格或一格。四大班子四五十人,其中十来个人级别升格,剩下的三四十个原来县一级的干部安置到其他中心乡镇或原县城镇,级别也相应升半格或一格。再合并一部分乡镇,将中心乡镇升格,安置原来的镇上的干部和分流的干部,这样除了升格的干部,没有降格的干部,官心不乱,就好操作了。
    3、严格控制编制和机构膨胀,削减管理层级。地级市(或副地级市、地级县、副地级县),官员级别可以升格,但机构和人员编制不能增加膨胀,更不能设居于市(县)和乡镇之间的"区"这类的中间机构,市(县)镇直管,镇维持在20-30个左右。这样,全国大约可以设700-1000个这样的市(县),这种市(县)下的县的建制全部撤销,市(县)直管到镇(乡),如果每个县(市)管理20-30个乡镇,全国乡镇可以有14000-21000(或20000-30000)个乡镇,平均算有21250个乡镇,在现在的3.59万个乡镇基础上再精简合并1/3即可。
    4、市管县体制自然消亡,实现省县直辖。原地级市下属的县市合并升格,脱离原地级市,原市管县体制自然消亡。
    5、取消市辖区或县的建制,市县直管乡镇。除了省会、直辖市和副省级及其他大城市外,一般的地级市(含副地级市、地级县、副地级县)下面不再设“区(或县)”一级建制。
    变相实现省县直辖。地级市(含副地级市、地级县、副地级县)只是戴帽子穿夹克的县而已,这样一来,在管理上实现省县(市)两级管理,只是官员级别有所区别,机构和编制不变甚至缩减。
    改革后的管理层级:省--地级市(含或副地级市、地级县、副地级县)--镇(乡)--行政村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2-27
(乱弹)增设地级市(县),实现省地直辖,变相实现省县直辖
        个人认为,现状下实现小县合并,省县直辖,难度较大,因此,建议增设地级市,若干个县市组合升地级市,将地级市周边县市撤销合并到地级市,废除县区的设置,乡镇合并,市镇直辖,设置若干个一等、二等、三等镇,一等镇为正处级镇、二等为副处级镇、三等镇为正科级镇,实现省地直辖,变相实现省县直辖。
    实际上如此操作,机构编制和县的数量大幅减少,用人和编制可以精简,相当于县的级别统一升格,容易操作,皆大欢喜。
    人口少的省,如山西省等,每个省可以设20-30个地级市;大点的省,如、山东省、河南省、河北省、四川省等,可以设置50-60个地级市。几个县合并实在没有办法设地级市的,可以几个县合并设立地级县。
 
[ 此贴被liyongjun在2008-02-27 16:54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2-27
          原县城所在地及新县城所在地的镇,或者新市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为一等镇,为正处级,安置原有的正副处级干部,原各县稍微大点的中心乡镇为二等镇,就地升格副处级镇,安置精简下来或需要升格的副处级干部,其余乡镇为三等乡镇,为科级。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2-27
      为了避免新县或新市成立后,造成原各县城所在地的镇经济和社会建设衰落,建议新合并的县或原地级市统一改称县,为地级县,原被合并各县的县城或中心乡镇改称市,为县辖市,其余乡镇不够格的仍然为县辖镇。县和市镇之间不设中间管理机构。市和镇一样,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管理上等同于现在的镇,县辖市和县辖镇可分等,但都直属于县管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2-27
最后,只要把4个直辖市改名就得了,自治区改自治省。这样中央--省--县(地级)--镇(市)四级管理,中国可以有10000个市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2-27
最后再正名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2-27
县为独立行政单元,而镇和市不是,是县的下属单位。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2-27
省和县是中国区划历史上比较悠久的称呼,建议区划以“省、县”为名称改革叫好,建议:
    区划层次:
    中央--省(市)--县(市)--镇(市),省县直辖,小县合并,乡镇合并,县(市)为地级,镇(市)为处级,县一级以县为主,不要再县改市了,有条件的市再改回县,镇一级的以市为主,镇乡为辅,加快小城镇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现在省县直辖无法进行,估计囿于撤县并县后一些处级官员无处安置和废县城以及一些中心城镇经济社会建设衰败颓废的原因吧,不利于城乡和谐发展,不利于小城镇建设,不利于工业化进程。
    小县合并为大县,升格地级县,原县城镇及一些中心乡镇设市,改市的镇为处级,还可以根据人口和面积设一些副处级镇,不符合条件的仍然为乡或镇,这样既提拔了原有的一批县级干部的级别,剩余的县级干部可以安置到市或镇,又平调或升格了一批干部,乡镇改市,干部和群众皆大欢喜。
    但县为一级法人机构,县下的市或镇、乡不是一级法人机构,而是县的下属单位。县下的市或镇具有现有乡镇的权限,县具有现地级市的权限。避免再出现现在市管县的弊端。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2-27
全国适当分省,然后再依次调整,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建议。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2-27
有点道理!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2-27
上次我看了一下美国的州的行政区划图,有的州可以辖近200多个县,这点让我非常惊讶.,深入思考后,也很受启发,认为这样的区划是合理和可行的,并且是中国省辖的县的非常好的例子,是未来行政区划的方向.[/quote]
        可以借鉴,先把几个小县合并升格为市,然后每个省根据面积和人口先设20-50个市,再把原旧县的地域拆分成几个小县,即把原来的每几个乡镇合并成一个小县,就地撤销镇乡的建制,合并小村为大村,市直管县,县直管村。
    但是注意:新县和以前的县的权限不一样,新县是非法人机构,具有原镇的权限,实际上是一个大镇,相当于是把中心乡镇升格了;只有市是一级法人机构,新市相当于是旧县合并升格成大县了,具有现地级市和县的权限。
    这样,也不需要设县下市了,县城就是中心城市。变相实现了合并小县(县合并为市),实现了省县直辖(新市相当于几个小县合并后的大县),撤销了乡镇建制(小乡镇合并为大镇,即小县),合并小村,实现了县直管村(相当于大镇管村)。
   
  好,可以考虑。
  这样,内地3000万人口的省可以设20个市,市下设200个县了,1000个左右的镇建制取消,更有利于小城镇建设,缩小城乡差别,原来的一个县一两个中心乡镇变成可以有三四个中心乡镇,足矣。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02-27
与标题有共鸣,与内文有分歧.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02-27
增地容易,撤县难。因此分省更好。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02-27
本来级别就够多了  还地级县.....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02-28
        级别只是个符号,没什么的,关键看管理层次的设计,县级县和地级县的官员级别不同,社会经济建设管理权限相同就可以了,不管地级还是县级,都省直辖,级别再高也只管自己。
    不求级别有多高,但求权限有多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管理层次:中央--省--地级市(地级县、县级县)--镇(市、村)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02-28
        干部下沉到乡镇一级,大力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和高科技人才扎根乡村。
    加大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赋予镇里县一级的城市建设权限,这样一个合并后的大县有20-30个这样的现代化城镇,农村现代化指日可待。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8-02-28
        举例:枣庄市代管的滕州市可以脱离枣庄,省直辖,也可以和周边的县市合并升格,省直辖,撤销原市县的建制,新设市不辖县或区,直管到镇。
    枣庄市的区建制撤销,市的级别保留,市直管到镇或街道。
    莱芜市的区建制撤销,市的级别保留,市直管到镇或街道。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8-02-28
      “地级、副地级'"就是县带了个“帽子”,“市”是县披了个“夹克”,地级市就是县戴了个帽子穿了个夹克,说穿了,就是个“县”,无论是地级还是副地级,是县还是市的名,都无所谓。
    举例:山东省枣庄市(地级)
          山东省滕州市(副地级或县级),只要都省辖就是了,滕州是什么级别无所谓,称县或市也无所谓,只要具有地级市的权限就够了。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8-02-28
      省县直辖后,地级市、副地级市、县级市、县,对省来说,那都是按二级单位来来管理的,都赋予地级市的权限,只不过官员级别不同而已。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8-02-28
        举例;3个县合并成一个县,脱离地级市的管辖,具有地级市的一切权限,归省直辖,这样大家好理解,第二步,把县长和县委书记等人升格为地级或副地级干部,第三步,新县改为市,不设区,市直管镇。省县直辖变成省市直辖,层次没有增加,人员没有增加,机构编制没有膨胀。
    现在,撤(并)县设市只不过一步到位而已,连升格带改名,有何不可?不过建市再设区不可取,没有减少层级,再合并乡镇,市直管镇,市管30-50个乡镇,完全有能力,完全没问题。镇长皆副县级,还怕改不下去?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8-02-28
        设地级市是变相省县直辖,“地级、副地级'"就是县带了个“帽子”,“市”是县披了个“夹克”,地级市就是县戴了个帽子穿了个夹克,说穿了,就是个“县”,无论是地级还是副地级,是县还是市的名,都无所谓。
    待省的地级市和县级市以及其他的县,合并升格为更多个地级市(或地级县)的时候,省县直辖就已经实现了。下一步就是清理撤销市下辖的区建制,市直管镇,这样中国就实现了省县(市)直辖,只不过所有的县一级建制都逐步变成了市一级建制。
    不在乎官员级别或城市级别有多高,关键在于减少了一级管理层,那才是本质所在。实际上省县直辖走的是“实地撤(并)县,省市直辖,市镇直辖”的“曲线救国”道路。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8-02-28
引用北极星:山西省并县方案
图片:



<P>山西省并县方案</P>
<P>对全国县一级行政区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山西省是一个典型的小县林立、官多民少的省份。因此本方案旨在以山西为首要分析对象,提出一个合理撤并小县的方案。
对各市县进行面积人口的统计,其中地级市的市辖区合并为一个统计单位,根据其面积人口数字计算其综合规模。
综合规模=面积(万平方公里)+人口(百万)×3
综合规模不足1的市县属于必须撤并的,如果不是“分区的市”,综合规模小于4的市县不需拆分,综合规模大于4小于5的市县可分可不分,综合规模大于5的市县必须拆分。
计算结果,山西没有需要拆分的市县,而是存在着大量的需要撤并的市县。
对于这些需要撤并的市县,结合各地的地形、交通情况,综合周边形势,提出如下的撤并方案。</P>
<P>以下数据表中,面积单位为平方公里,人口单位为万人,数据根据2006年行政区划简册计算。
县和县级市       
新名称 面积 人口 规模 来源  新县城  注释
天阳县 3313 50 1.8313 天镇县、阳高县合并 原阳高县城   
广灵县 4003 41 1.6303 广灵县、灵丘县合并 原灵丘县城   
浑源县 1965 34 1.2165 不变   
云玉县 3279 24 1.0479 左云县、右玉县合并 原左云县城   
怀仁县 2938 53 1.8838 怀仁县、应县合并 原怀仁县城   
代县 4089 45 1.7589 代县、繁峙县合并 原代县县城   
五台县 3732 52 1.9332 定襄县、五台县合并 原五台县县城   
原平市 2571 47 1.6671 不变   
宁武县 6781 45 2.0281 宁武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合并 原宁武县城   
河曲县 3990 40 1.599 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合并 原保德县城   
静岚县 3572 33 1.3472 静乐县、岚县合并 原静乐县城   
兴县 3167 27 1.1267 不变   
古交市 2830 33 1.273 古交市、楼烦县合并 原古交市区   
临方县 4412 72 2.6012 临县、方山县合并 原临县县城   
柳林县 3024 40 1.5024 柳林县、石楼县合并 原柳林县城   
文水县 2885 63 2.1785 文水县、交城县合并 原文水县城   
汾阳市 1176 40 1.3176 不变   
孝义市 2206 55 1.8706 孝义市、交口县合并 原孝义市市区   
介休市 1949 62 2.0549 介休市、灵石县合并 原介休市市区   
平遥县 1260 49 1.596 不变   
太祁县 1888 55 1.8388 太谷县、祁县合并 原祁县东观镇   
盂县 2439 29 1.1139 不变   
昔平县 3293 55 1.9793 平定县、昔阳县合并 原平定县城   
辽和县 4279 30 1.3279 左权县、和顺县合并 原左权县城 左权县原称辽县 
武乡县 3261 35 1.3761 武乡县、榆社县合并 原武乡县城   
沁源县 3853 32 1.3453 沁县、沁源县合并 原沁县县城   
襄屯县 2200 50 1.72 襄垣县、屯留县合并 原襄垣县城   
潞黎市 1781 37 1.2881 潞城市、黎城县合并 原潞城市区   
长子县 1029 34 1.1229 不变   
壶关县 2563 44 1.5763 壶关县、平顺县合并 原壶关县城   
高平市 2697 73 2.4597 高平市、陵川县合并 原高平市区   
沁水县 4623 60 2.2623 阳城县、沁水县合并 原阳城县城   
岳安县 4089 30 1.3089 古县、安泽县、浮山县合并 原古县旧县镇 古县原称岳阳县 
霍州市 1640 43 1.454 霍州市、汾西县合并 原霍州市区   
洪洞县 1494 73 2.3394 不变   
蒲宁县 5095 32 1.4695 大宁县、隰县、永和县、蒲县合并 原隰县午城镇   
吉乡县 3803 33 1.3703 吉县、乡宁县合并 原吉县县城   
襄汾县 1304 49 1.6004 不变   
侯马市 711 46 1.4511 侯马市、曲沃县合并 原侯马市区   
翼城县 1149 31 1.0449 不变   
绛县 2588 50 1.7588 绛县、垣曲县合并 原绛县县城   
闻喜县 1160 39 1.286 不变   
夏平县 2479 60 2.0479 夏县、平陆县合并 原夏县县城   
稷山县 1280 65 2.078 稷山县、新绛县合并 原稷山县城   
河津市 1630 80 2.563 河津市、万荣县合并 原河津市区   
临猗县 1350 53 1.725 不变   
永济市 1221 43 1.4121 不变   
芮城县 1161 38 1.2561 不变   
       
地级市       
新名称 面积 人口 规模 来源    分区
吕梁市 2764 37 1.3864 原吕梁市辖区、中阳县合并 分为离石区   
临汾市 1304 78 2.4704 原临汾市辖区 分为尧都区、平阳区   
忻州市 1954 52 1.7554 原忻州市辖区 分为忻府区、秀容区   
运城市 1237 63 2.0137 原运城市辖区 分为盐湖区、安邑区   
榆次市 3438 75 2.5938 原晋中市辖区、寿阳县合并 分为榆城区、寿阳区   
朔州市 5759 81 3.0059 原朔州市辖区、山阴县合并 分为朔城区、平鲁区、山阴区   
晋城市 2164 80 2.6164 原晋城市辖区、泽州县合并 分为泽州区、高都区   
长治市 828 99 3.0528 原长治市辖区、长治县合并 分为漳泽区、潞安区、上党区   
阳泉市 662 65 2.0162 原阳泉市辖区 分为桃河区、乐平区   
大同市 3581 160 5.1581 原大同市辖区、大同县合并 分为新荣区、云冈区、口泉区、平城区、云州区   
太原市 4129 298 9.3529 原太原市辖区、阳曲县、清徐县合并 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清徐区(清徐县改设)、阳曲区(阳曲县改设,阳曲镇划入作为驻地)、晋阳区(新设)   
其中吕梁市(改称离石市)、临汾市、忻州市、运城市、榆次市、朔州市、晋城市也可成为不分区的市。
市辖区的划分以人口为标准,每100万人3个市辖区为基准,正负50%的浮动范围,以便结合各地具体情况有所变通。

合并前山西全省一共107个市县,合并后全省一共59个市县,数量大大减少,可以不再由地级市管辖市县,而实行省直辖所有市县的体制。</P>
<P>北极星
2006.11.3</P>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8-02-28
省县直辖不必然要撤销地级市吧,难点在于单区市的处理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8-02-28
        按并县升地级县(或市)实现省县(市)直辖的思路,山西并县方案是否再猛一些,缩减到30个市县左右。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8-02-28
            并县可以跨地区重组,不要拘泥于原地区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