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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县辖市人口超过50万怎么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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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4-14
例如:许多坛友提出设立县辖市!
      1.若一个县内人口50万,若县治所在地人口有25万怎么办?比例超过50%是否县市政府合一?
        一个县辖市人口占全县一半以上!   
      2.县辖市人口超过30或50万怎么办?是升为省辖市还是县升为府或郡?
      3.30万人口以下的县辖市管辖里吗?100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吗?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4-14
引用第0楼东亚第一精英于2008-04-14 19:29发表的 县辖市人口超过50万怎么办? :
例如:许多坛友提出设立县辖市!
      1.若一个县内人口50万,若县治所在地人口有25万怎么办?比例超过50%是否县市政府合一?
        一个县辖市人口占全县一半以上!   
      2.县辖市人口超过30或50万怎么办?是升为省辖市还是县升为府或郡?
      3.30万人口以下的县辖市管辖里吗?100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吗?

以偶的标准做答(具体标准参见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34981中的1楼):
1。改设置为省辖市,但县治之外的各乡镇享有原有的地方自治权利不变,仅原县权交由改制后的县市合一政府实施。
2。超过30万,什么也不办。超过50万,包括周边适当地区,改为适域市型的省辖市。
3。对。对。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4-14
引用第0楼东亚第一精英于2008-04-14 19:29发表的 县辖市人口超过50万怎么办? :
例如:许多坛友提出设立县辖市!
      1.若一个县内人口50万,若县治所在地人口有25万怎么办?比例超过50%是否县市政府合一?
        一个县辖市人口占全县一半以上!   
      2.县辖市人口超过30或50万怎么办?是升为省辖市还是县升为府或郡?
      3.30万人口以下的县辖市管辖里吗?100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吗?

1. (1)这样的县似乎不存在。(2)分治,或者整县改为省辖市。(3)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经到了42%了,不用几年就可以突破50%,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出现县城人口占全县人口一半以上的情况也属正常。
2. 升省辖市,也可考虑整县改市。
3. 建成区30万人口的县辖市应该早就升格为省辖市了。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4-14
县与市是面于点的关系,两者的管辖关系主要不是依据人口数差距大小,所以我不赞成仅仅以人口数的变化来调整县市之间的关系或改变区划的性质。
县市关系是否调整主要应该依据面积的变化。我觉得一般在市的城区面积与县域面积在数量级上相当时才考虑调整,也就是调整的条件是市区面积达到县域的十分之一,至少要达到二十分之一,这时县与县辖市可合并改为省辖市。
我的观点大概不会被很多人接受,因为一般都认为下一级人口达到上一级人口的一半时,上下级关系似乎就没有合法性了,这样的观念可能是受官位级别与权力完全成比例这种思维的影响,觉得官职高一级那么管理的人口就至少要多一倍,否则就好像只高半级甚至半级都不到,以至担心自己权力名不副实。其实,县政权与县辖市管理层的权力可以做本质的区分,如县除了行政权,有立法权,还具有司法权;而县辖市有行政权,但不能有司法权,其民意代表机构作用对象仅仅是行政管理层,无关立法。这样,即使县辖市人口数占县的大多数,县政权和市管理层同时存在仍是有意义的。
[ 此贴被hnhb在2008-04-15 00:2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4-14
3楼说的有问题啊,格尔木的百分百的全部人口都集中到中心城区,那个建成区也到不了全境面积的十分之一啊,所以以面积论是很不合适的。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4-14
引用第4楼北极星于2008-04-14 23:41发表的  :
3楼说的有问题啊,格尔木的百分百的全部人口都集中到中心城区,那个建成区也到不了全境面积的十分之一啊,所以以面积论是很不合适的。

首先说,格尔木不是一个县。
假如,格尔木是一个县,即使人口100%集中在一个市区,我的观点仍然不变。这里涉及到观念问题,看看美国,就有一个市人口占所在县人口的多数(当然现实中难以出现100%)这种情形,县及其县辖市仍旧同时存在。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4-14
那就不是应该不应该,而只是认为不认为的问题了。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4-15
不只是认为不认为,而确实是应该不应该。
难道,假如格尔木人口全集中到市区,全格尔木称为市就是正确的了?它不是市就不是市!从本质上讲,市是人口聚居点,如果不坚持这一点,市制就完全崩溃,就如同某国的行政区划的现状。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4-15
7楼的同学似乎很以US为标准嘛,可是似乎忘了US也是有县市合一、一套人马两套牌子的情况的,而县市合一的地方,也仍然可以存在原县域内保持原有的地方自治权利的市镇的。尤其在极端情况下,比如前面提到的格尔木的假设情况,再为广阔的无人区单独设立一套县的人马除了提供一批行政职位的就业岗位之外,并无意义,完全可以实行县市合一体制。
城市和市是有区别的,两者的完全一致永远不可能。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4-15
格尔木也就算了,太特殊,不能作为正常的县市关系论述。即使在美国,也有超大面积的市,在阿拉斯加,主要也是无人区的缘故。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4-15
2、3百万人口的地区和上亿人口的地区都可以做一级行政区,几万人口的县和一百多万人口的县也可同时存在,为何就不能接受几万人口的市和上百万人口的市同时作为县级市?问题在于,社会把市看得太神秘、太神圣甚至太政治化,自民国以来就盲目非理性的拔高市的地位,硬性地切块出来和县并列甚至要高于县、管辖县,最终导致当前市制事实上已经崩溃。其实事情很简单,既然市只是县内的一小部分,当然就是县的一部分,何必庸人自扰?
当然,个别特大市城区面积大到与县相同的数量级,实行县市合一,设为省辖市或直辖市,这倒是自然而然、合情合理的。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04-15
本人不举张县管市!
城市建成区人口达到50万以上的,应该设为广域市。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04-15
引用第10楼hnhb于2008-04-15 16:40发表的  :
2、3百万人口的地区和上亿人口的地区都可以做一级行政区,几万人口的县和一百多万人口的县也可同时存在,为何就不能接受几万人口的市和上百万人口的市同时作为县级市?问题在于,社会把市看得太神秘、太神圣甚至太政治化,自民国以来就盲目非理性的拔高市的地位,硬性地切块出来和县并列甚至要高于县、管辖县,最终导致当前市制事实上已经崩溃。其实事情很简单,既然市只是县内的一小部分,当然就是县的一部分,何必庸人自扰?
当然,个别特大市城区面积大到与县相同的数量级,实行县市合一,设为省辖市或直辖市,这倒是自然而然、合情合理的。

“可以”、“合适”、“最佳”三者是不相同的。
一个人一天吃一碗饭也可以活着,一天吃十碗饭也可以活着,但是不等于但是不等于那是合适或者最佳情况。
由于城市人口的不同,不同大小的城市具有不同的权限,这是世界通例。即便表面上都是县辖的美国城市,难道你真的以为大都市纽约和1、2万人口的小市镇是权限相同的吗?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04-15
五十万很大吗?我所在的镇都有五十万人了.当然这是广东的镇.
[ 此贴被西岛秀俊在2008-04-15 22:23重新编辑 ]
傻逼年年有,今年格外多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04-18
2。超过30万,什么也不办?
得办点什么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04-18
升格问题!
县辖市的人口到底多少以上?
省辖市的人口到底多少以上?
县辖市的人口多少时脱离母县?
县辖市人口多少时下面设里?
省辖市的下面设里还是设区?
区和里人口各多少可以设立?
若大城市又在市界外继续发展,如何兼并之?标准?又不阻碍城市的发展?
以上问题很多坛友没有考虑到?
[ 此贴被曲径通幽在2008-04-18 13:45重新编辑 ]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8-04-20
中国还处于城市大发展时期,不适于设适域市,试想,如一个县内县城50万改为适试市而与县其余部分分离开来,那么,其余部分正好是最穷部分,这不是人为地让落后地区更穷更落后????????中国要想和谐,只能设广域市,并且政区较稳定才有利于团结.至于说升级问题,我认为应是县内主城市20万以上就可升为府,即省辖广域市,且实行府内各地一体化:各类人员工资,地位,等一样,也就是说城乡一体化.如实力不足也应向这方面发展.中心城区50万以上则必须一体化.中心城区100万以上应是已一体化了,不必多言.当然,中心城区20万仍为县级,50万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副地级,但政区级为县级,100万以上工作人员可享受地级待遇,但政区仍为县级不变,只因工作量的大小实行不同工资而已.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8-06-16
超过30万人就应该合并周围市镇乡!总人口在60万以上!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8-06-16
没有经济腹地可不行!农村地区作为该市发展!人口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8-06-17
引用第19楼东亚第一精英于2008-06-16 22:33发表的  :
没有经济腹地可不行!农村地区作为该市发展!人口

照此说来,澳门死定了!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8-06-17
引用第20楼仙峰俊俏于2008-06-17 06:33发表的  :
照此说来,澳门死定了!

澳门的何特首曾说过,全中国都是澳门的腹地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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