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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市制]台灣直轄市和省轄縣市之間的區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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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5-05
據新聞報道,台北縣升格為準直轄市,預算和公務員人數都要翻倍增加,因此台中縣市、桃園縣也有同樣的意願。可這些多出來的錢和人員都用來做什麼呢?

台灣、福建兩省不斷精簡,基本上沒有任何實際功能;那麼直轄市、省轄市、和縣的職權之間,怎麼會有差別呢?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5-05
我想可以類比為大陸的深圳之類的吧,實際行政角色和省轄縣級市沒甚麼差別,但是規格不同。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5-05
财政待遇不同,选举票额也不同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5-05
權限差非常多, 光是北高兩市可以收的稅很多省轄市不能收, 縣轄市更是連提都不敢提, 預算更是不用說了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5-05
引用楼主enderstrat于2008-05-05 13:35发表的 台灣直轄市和省轄縣市之間的區別? :
據新聞報道,台北縣升格為準直轄市,預算和公務員人數都要翻倍增加,因此台中縣市、桃園縣也有同樣的意願。可這些多出來的錢和人員都用來做什麼呢?
台灣、福建兩省不斷精簡,基本上沒有任何實際功能;那麼直轄市、省轄市、和縣的職權之間,怎麼會有差別呢?



中華民國的行政區劃中,中央以下,第一級的行政單位是省以及直轄市.

直轄市的行政位階很高,跟省一樣高.所以人員配置,預算,稅收, 都是省級的.

相對之下,省轄市的行政位階跟縣相等,所以人員編制,預算,稅收就低了一級.

所以以前台灣的劃分很不合理,台北市,高雄市和台灣省同級.但三者的面積與人口差很多.台灣省遙遙領先另外兩者.所以平均起來,台灣省民可以得到的資源就比台北市民和高雄市民少很多.

這樣的架構其實不大合理.但是自台灣已經行之有年.

後來雖然台灣省政府被精簡了.但這只意味著台灣省的業務凍結,直轄市高高在上的架構還是存在.

所以下面各個有能力的大名,喔!應該說是縣市,就紛紛想升格.因為升格成直轄市,預算,歲收,人員編制都會比較以前的省及組織.會比縣級組織大很多.

目前台灣第一大縣台北縣,已經有了準直轄市的資格.但到底這麼所謂的準直轄市,跟以前台灣省下面的台北縣有什麼不同.人有更多嗎?錢有更多嗎? 我也不知道.這可能要請專業來回答了.

其實如果沒有這些配套措施,光光改個名稱是口惠而不實際的.大家希望的不是只是名稱的改變,
大家希望的是實質的施政資源增加才是.
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嫋嫋兮秋風,洞庭波兮木葉下。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5-05
如果大家都想升級,那就相當於地方自治權都得到了同等擴大,每個縣市都得到了更高的自治權和更多的稅收,而中央權力縮小了。

不知參照日本的行政區劃,都、道、府和縣的地方權力是否有差別?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5-06
那麼台灣、福建凍省時,兩個省的權限卻沒有下放給各個縣市?

比如3樓說,有些稅直轄市可以收但是縣市不可以收,4樓說直轄市的人員、財政編制比較高,縣市比較低;

可是我們假設原來的省也有和直轄市同樣的級別,那麼省被精簡掉了以後,原來省的財政預算、人員等被裁掉了,那麼他們的工作現在是誰在做?縣市一級沒有增加預算,增加稅收,增加人員來填補這個空洞嗎?

總之我的感覺是,各級政府之間應該有分工啊?抽掉一級之後,原來那級的功能都跑到哪裡去了?照理說,應該職權重新分配,結果直轄市和縣市的功能、職權完全一樣啊?怎麼還會有如此大的差別?

(我打個比方,假設省道原先是由省一級的某個部門負責維護的,可是現在這個部門還有嗎?假如沒有了,那麽應該是縣市在維護啊?那麼縣市應該已經雇請了原來省需要雇請的人員,徵收了原先省需要徵收的稅,依此類推,那麼縣市和直轄市還有什麼區別呢?)
[ 此贴被enderstrat在2008-05-06 00:4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5-06
這個就複雜了,細節需要專家來回應,但印象中,好像很多省屬機構都變成中央在管。

以下轉網路資料

台灣省政府在1998年12月21日起被撤銷《省縣自治法》所賦予的政治權利後,變成諮詢機關(有「政府」之名,而無政府之實),組織被大量精簡,功能也大幅萎縮。台灣省議會也改為「台灣省諮議會」,沒有實行地方自治或是監督施政的權利。

另一方面,省立組織從1999年開始改制為國立,例如省立高級中學改制國立高級中學、省立醫院改制為衛生署立醫院等。而三商銀、臺灣電視公司等省屬事業機構,其股權也由台灣省政府移轉至中央政府各相關部門。

不過在精省後,行政院又陸續成立了中部辦公室、南部辦公室等機關,就編列而言幾乎接收所有原台灣省政府的編制。

所以不覺得有權利下放到縣的情況產生。所以現在縣和直轄市依然差一截。
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嫋嫋兮秋風,洞庭波兮木葉下。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5-06
Re:台灣直轄市和省轄縣市之間的區別?
enderstrat

其實剛好相反

不是〝下放〃

是〝回收〃

原來省的功能

由中服、南服、東服代勞

中服、南服、東服直屬中央

由行政院各部會中部、南部、東部的辦公室合署辦公

完全取代了原〝台灣省政府〃的所有職能

是另一種變態的〝省級機構〃

但不能看做省級政區之一

所以名義上台灣的一級政區是二省二市

但實際上台灣的一級政區只有兩個直轄市

二級政區是5市20縣(包含金門縣和連江縣)由中央直轄

直轄市真是高高在上

因此造成所有有點本錢的縣或省轄市擠破頭也要往上爬的現象...
[ 此贴被有的沒的在2008-05-06 13:10重新编辑 ]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5-22
行政级别升级这一点上怎么跟大陆一个习惯
个人关于区划调整的建议的目的:
1精兵简政,2理顺关系,3顺应发展。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6-11
引用第10楼han23于2008-05-22 22:38发表的  :
行政级别升级这一点上怎么跟大陆一个习惯

市从被县管辖到和县平级、从自治单位到行政单位就是他们在大陆的时候搞的。
存在即合理,不过研讨还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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