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震发生后,人们注意到,在深山峡谷之中,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城镇和乡村。
这些城镇和乡村一旦发生地震灾害,救援人员很难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所以,大灾之后规划重建,必须充分重视这个问题。
中国人多地少,自然资源分布极不均衡。建国以后在行政区划设置方面,充分考虑到了人口的自然分布。现在看来,将那些处于地质灾害威胁较严峻的地区居民重新进行迁移规划,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笔者的建议是,在国土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根据人口分布的密度,适当划分地方行政区。对那些身居高山峻岭,交通十分不便的居民来说,可以在充分征求他们意见的情况下,实行移民安置。这样做可以防止地质灾害再一次给他们造成危害;还可以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根据我国现行的行政法规,改变行政区划属于中央政府的权力。建议国务院在讨论抗震救灾方案的时候,可以同时考虑实行人口迁移计划,在新县城建设过程中,可以考虑适当进行行政区域归并,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充分尊重当地社区居民的意见,在居民相对集中的地区,设立具有辐射能力的县城,并且根据当地生产生活条件,设置相应的行政机构。
中国是一个地震灾害频发的国家,从西到东,几个重要的地震断裂带环绕着中国国土。所以,在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务必要考虑到地质灾害的情况,未雨绸缪,将那些处于地震断裂带上的居民,提前逐步迁移,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国抗击地质灾害能力,最大程度地避免生命与财物损失。
故土难离,在行政区划设置和居民区重建的过程中,可能会引发经济、文化、民族和政治等一系列矛盾。但是,只要当地政府与灾区居民充分沟通,那么,就一定能够得到当地居民的广泛拥护。
灾区重建需要社会各界参与。在新县城规划过程中,可以考虑通过市场的方式,而不是行政的方式,重新建设居住区。必要的时候中央政府可以考虑征收房地产税,将这笔税收用来进行国土整理,灾区重建。开发商可以通过承包的方式,成片开发居民区,并且在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的情况下,通过租赁、买卖等方式,在若干年内收回投资。
总而言之,灾区重建不仅仅是灾民安置,它涉及到所有权变更、收入分配、资源的开发利用、社区自治等一系列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自然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政府在组织灾区重建的时候,不能就地安置,更不能在不适宜居住的地方修建居住区。灾区重建必须在经过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前避开地震断裂带,在相对安全的地区,重新设置行政区,并且有序安置当地灾民。
此次受灾严重,几乎被夷为平地的县城,可以保留原貌,作为大地震自然博物馆。大山深处峡谷中的几个受灾严重的行政区,可以考虑整体合并,并且制订优惠的财政金融措施,吸引遍布深山的居民,到县城附近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