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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省县直辖后,个别省区是否还需要保留“地级市”一级作为过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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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6-08
省县直辖后,个别省区是否还需要保留“地级市”一级作为过渡?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6-08
你是指保留部分城市的地厅级级别,还是保留目前的管理与利益分配体制?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6-08
这个题目应该改作虚省之后是否应该保留个别实省以因应特别区域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6-09
保留多少?都想保留.跟没一样.
很2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6-09
难道高淳县能与南京市平级?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6-09
引用第4楼李清于2008-06-09 10:39发表的  :
难道高淳县能与南京市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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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南京大.省直辖县后.市只能自己城区.县管自已的城镇和所辖的乡镇
很2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6-10
可能有些特殊情况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6-10
个别地区保留地级市这个级别,设立政府部门辅助省级管理,或者也可以作为各县之间的资源交流和管理的部门。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6-10
至于级别的问题,市的级别是省和县之间插一级。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6-11
不知楼主何意?
一、是保留现在的广域市吗?回答:个别地区可以保留,没必要搞一刀切。
二、是保留地级市的建制吗?回答:当然。一些较大的市应该是级别高于一般县市,只管辖若干街道(每个街道5-10万人),不设区,其它权限与县市一样。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6-11
分较大的市就可以了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06-11
没有必要搞什么过度,~!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06-11
引用第4楼李清于2008-06-09 10:39发表的  :
难道高淳县能与南京市平级?

不是是和南京市平级,当然南京级别高,只是,高淳县上面不再多了个婆婆管着,和南京一样直接由江苏省管辖,南京市只管辖自己所辖的区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06-11
海南省现在的省县直辖模式可以借鉴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06-11
关于级别:

省├────────县(直辖县)
  └ 市(虚)──县(特殊情况)

市可以作为一级特殊政府,也可以不设政府,仅方便管理而已。

考虑到按照规模来划分,个别地区规模大却又分不开。比如说东部部分地区,要合在一起作为一个县太大,分开来划县又显得太小。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06-11
    地级市,现在在福建只称为“设区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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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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