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新华网的文章,提到省管县有3个步骤,1是财政上直管,2是行政上直隶,3是最终撤销地级市
并提到,实质是对宪法的回归,宪法规定,我国划为省、县、乡三级,直辖市、较大的市才领有县。
如果不考虑实施的地域、时间因素等等,假设在黑龙江实行省管县,走第二步行政上直隶,是回归宪法条文,还是所有地级市都不管县?
如果回归宪法条文,那哈尔滨、齐齐哈尔是较大的市,除了2市外,其他地级市都不领有县。
如果所有地级市都不管县,那哈、齐两市亦不管县,实际上又偏离了宪法关于较大的市领有县的规定。
到底会怎样???
[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09-01-01 20:4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