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对省直管县的所谓“好处”报太大的希望。
我经历过基层的“撤区并乡”,有亲身体验的。
我原在一个山区县辖区工作时,那个区有6个乡,区为正科级,乡为副科级。区在县以下当时有绝对的权威,因为区乡干部的考核升迁都由区委把关。后来,“区”被撤销了,6个乡变成了3乡1镇,大家都升成“正科级”。
境内一矿区,岭东和岭西分属2个乡,都有矿山企业。由于都在一个矿脉,矿界纠纷没有少发生过。以前大家都同属一个区时,有了矛盾,区公所出面就可快速调解,大家也心服口服。后来区撤了,2个乡都由县“直管”了,后面的矿界纠纷就得由县上出面了。由于距县城较远,还由于县上“管事”的也多,一件原本(有区一级时)2天能解决的事,硬是拖了1个多月,最后双方还都不满意......这1个多月中,大家都“停产闹革命”,双方也都没有少“托关系”,当然也没有少花钱......
区被撤销了,县直管的乡镇多了,乡镇对县级部门的监督力度显然不如原来的区一级,县的权利就大了;对老百姓来说可能办事更复杂了......
“省直管县”的改革,和前些年的“县直管乡”难道没有相似之处吗?
声明:我目前在县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