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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省管县体制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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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2-02
       新华社受权播发的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度锁定“三农”。这份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1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首次连续6年发布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其中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2-02
省县直辖,任重道远!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2-02
关键词1:体制改革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

  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2-02
我认为无需缩省应该调整部分省区域,同时并大县全面实现省县直辖。请看 “并大县的标准”
      (1)人口密集的地区是:5000—10000平方公里/县,100—300万人/县。
      (2)人口一般的地区是:10000—20000平方公里/县,50—100万人/县。
      (3)人口较少的地区是:20000—30000平方公里/县,10—50万人/县。
      (4)人口稀少的地区是:每县可以超过30000平方公里,1—10万人/县。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2-02
看来省县直辖有望实现了。个人看法对地级市来说有三种选择:经济发达的地级市可直接甩掉所辖县市,只依靠自身来发展,但如此也会有依靠强市的县市不满。经济欠发达而距离部分属县(市)较近,及具备合并条件的,可以将所属县市相应改区,壮大中心城市,这也符合精简机构、人员、层级的初衷,但应注意不能出现远距离的离区,应与中心市区协调比例,不要出现小马拉大车现象。不具备与其他县市合并条件的地级市,脱离了下面县市的财政支持,只能保持一个较慢的发展速度,在自由选择中重新寻找自己的定位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2-03
武汉城市圈应该先行!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2-04
回 5楼(hbmc) 的帖子
我非常认同建立都市圈.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3-18
这不可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自1980年12月份首次编制公布以来,现行我国行政区划的设置都是按省_市(地)级-区(县)级三级编制,它已完全应用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1643 《公民身份号码》及 纳税人的识别号的编码中,全国一值延用看近30年,这涉及到公民个人及单位的识别号码的整体变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设置初衷已看出,全国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是按照实三级(无宪法所说的省、县、乡级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0114-2003《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涉及到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设定规则,二个标准合起来现行行政区划为四级(即省、市(地)、县(区)、乡(镇)四级),这关系到国家若干个标准的废止及修订,13多亿人及几千万户单位的识别编码的变动,这不是一招一式能够改正过来的。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3-21
省管县是大势所趋,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
目前首先是将县级财政直管于省,
以后还有人事的独立。
至于名义上,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县还是在地级市的版图内。
等到水到渠成之时,再修改那些个标准。
善良是最大的美德,简单是最好的方法,心灵自由是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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