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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我设想的行政区划层级体系(修改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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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4-09
   我的首版“我设想的行政区划层级体系”发表后通过大家的探讨和热议,我经过再三研究并吸收大家的意见后发表“我设想的行政区划层级体系(修改版)”,请网侠们各抒己见。
  请看该行政区划层级体系: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县级市、府、县——区、县辖市、乡、镇——居、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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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下辖:都、省、特别行政区。
地方一级 “都、省”下辖:府、县级市、县,“特别行政区”适用于特别的行政区域。
地方二级“县级市”下辖:区、镇、乡,“府、县”下辖:县辖市、镇、乡。
地方三级“县辖市、区、镇”下辖:居、行政村,“乡”下辖:行政村。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4-24
引用楼主feibaok于2009-04-09 14:17发表的 我设想的行政区划层级体系(修改版) :
   我的首版“我设想的行政区划层级体系”发表后通过大家的探讨和热议,我经过再三研究并吸收大家的意见后发表“我设想的行政区划层级体系(修改版)”,请网侠们各抒己见。
  请看该行政区划层级体系: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县级市、府、县——区、县辖市、乡、镇——居、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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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下辖:都、省、特别行政区。
地方一级 “都、省”下辖:府、县级市、县,“特别行政区”适用于特别的行政区域。
.......

基本同意楼主的设想。但提三点建议:
1,一级政区:都,省,区(指特别行政区和少数民族自治区)。目前自治区,特别是藏新是不可能取消的。
2,二级政区:市,县,府
3,三级政区:镇,乡,街
这样层级分明,不重字样,简单明了。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4-24
不好,不喜欢,一个字乱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4-24
    回 楼上,我们其实对县级市和府在认识上没有太多的区别,只是在习惯名称上有所区别。顺便说一下: 江苏省玉山镇区域面积11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8万人,辖5个街道办事处(亭林、柏庐、朝阳、同心、城北),41个社区居委会,26个行政村。我认为镇的级别应该和街道办事处级别是相当的,而镇又下辖街道办事处我无法理解。玉山镇常住人口18万人分为67社居和行政村,一个行政村人口2000—3000人可以接受,但是一个社居人口2000—3000人明显是偏小。我认为玉山镇是市的下辖可以改为区,若是府县的下辖可以改为县辖市,且下辖的社居和行政村应该在20个左右足也。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4-10
回 5楼(youyuan1688) 的帖子
     你的想法还是非常好啊!但是,在省与县之间保留部分的地级单位那不是和现在行政区划体系差不多了吗?而“都”在该体系里已经是一级政区啊!
   在该体系里县级市是大中城市,我认为大中城市还是非常有必要存在的啊!而县级市改府在感觉上是少了大中城市啊!且府辖“区、市、镇、乡”而“区、市”在同一府里如何界定和区分啊?所以,县级市不宜改府。
   县辖市是中小城市,人口在30万以下的应该是小城市(县辖市应该以该型城市居多),人口在30——50万的应该是中小型城市(县辖市里该型城市较少)。30万以下的小城市就不说了,以人口在30——50万的中小型城市来说设立20——30个社居应该可以管理好,所以中小城市设区是画蛇添足啊!
   “乡不允许有社区的潜在含义就是有一个社区的就可以改镇了,似乎这样只会使镇泛滥,结果等同于乡,乡镇的区分度太低了。”.........你的这一观点非常实际,有待于众网侠探讨。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4-10
回 楼主(feibaok) 的帖子
还可以吧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4-10
Re:我设想的行政区划层级体系(修改版)
   该“体系”非常适合于省直辖县市,且有利于推动“府、县”域城市化的进程。
  我在这里说明一下“府”与“县”的区别,因为有的网侠会说:该“体系”的“府、县”下辖都是“县辖市、镇、乡”没有区别啊?其实不然“府”和“县”的最大区别也就是:“县”相对于“府”来说人口较少而“府”相对于“县”来说人口较多。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4-09
你的都、省、特别行政区应该是地方一级政区吧
地方三级那些根本不应该算政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4-09
基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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