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调整部分街乡行政区划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09-12-28 点击次数:12
2009年12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民政局以武民政[2009]152号《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洪山区部分街乡行政区划的批复》同意调整洪山区部分街乡行政区划,具体为:
1、将从武昌区划入的华电、省电、新世纪等3个社区的全部及岳家嘴社区的部分,区机关宿舍区,市公安局防爆大队宿舍,省直公务员小区,原和平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和平渔牧一场的部分区域,原洪山街道办事处管辖的东亭村、东湖村等在徐东大街以东的全部区域调整由红旗街道办事处管辖,同时,为突出指位性,将红旗街道办事处更名为梨园街道办事处,办公地点迁至徐东大街汪家墩小区。
2、将从青山区划入的自建村社区和从武昌区划入的铁机、纺机等2个社区的全部及理工水运社区的部分区域调整由和平街道办事处管辖,同时将原红旗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徐东、和平社区部分区域调整由和平街道办事处管辖。
3、将原红旗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建设社区部分区域调整由建设乡管辖。
4、将从武昌区划入的风光苑社区全部和石牌岭社区部分区域调整由珞南街道办事处管辖。
5、将从武昌区划入的列电社区部分区域调整由张家湾街道办事处管辖。
6、将从武昌区划入的位于南湖路以西、京广铁路以东、长虹桥以南的武泰闸社区部分区域,调整由张家湾街道办事处管辖。
7、将从武昌区划入的位于富安街以南的汇东小区·南湖新村调整由洪山街道办事处管辖。
http://www.whqhdm.gov.cn/newsdetail.jsp?id=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