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市总体规划获省批复
发布时间: 200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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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日报讯(通讯员 张乐君 记者 贺耀堂) 记者5月31日获悉,我市国际性海滨城市建设的纲领性规划———《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正式获得省政府批复。省政府提到,将充分发挥连云港的区位优势,加快提升我市的城市综合实力,把连云港建设成为我国沿海中部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和海滨旅游城市,不断增强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的地位和作用。
这次,我市以超前的思维和开放的心态,邀请名家学者,敢为人先,在全省各市中第一家将城市总体规划做到了2030年。我市按照规划全覆盖的现代理念,将城市规划区覆盖到市区行政辖区以及东海县张湾乡、灌云县善后河以北地区、白塔埠机场控制区和市区东部近海部分浅滩海域,总面积约1644平方公里。这其中,我市围绕城市总体发展战略,将中心城区划分为海滨新区、新海城区、连云城区、南翼新城四大组团。省政府要求,我市要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抓紧制定完善各项专业规划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充分体现城市特色,促进城市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当今时代,城市已经成为地区发展的“火车头”。作为即将被提上国家战略层面的重要节点城市,我市被寄予带动更大范围区域发展的重任,我们只有尽快把城市的规模做大、实力做强、功能做优,才能更好地服务和促进区域共同发展。对此,省政府也给予了赞同和支持,要求我市充分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江苏沿海开发战略,加快提升城市综合实力,2012年、2020年、2030年分别实现城市规划人口规模130万人、170万人和200万人,建成我国沿海中部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这一宏伟蓝图的如期实现,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为此,我市将科学引导城市布局,逐步疏解老城人口,优化城市结构,有重点地培育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镇村居民点布局;积极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合理分离疏港交通与城市交通,加快城市快速公交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覆盖延伸,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不断提高城市防灾能力;充分利用山海相拥的自然条件,突出滨海城市景观特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稳步推进危旧房改造,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