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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府际关系]区划大整并后年起台湾乡镇市剩1/3[转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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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7-08
区划大整并后年起台湾乡镇市剩1/32009年07月03日 11:48台海网【大 中 小】 【打印】 1位网友发表评论
台海网7月3日讯
台“行政院会”昨天核定通过四个“直辖市”改制案。“内政部长”廖了以指出,明年新选出的“直辖市长”将须面临乡镇市区整并问题,将全台湾三百六十八个乡镇市区整并到一百至一百五十个,是“内政部”未来追求的目标。

据台湾《联合报》报导,“行政院会”昨天核定通过台北县、台中县市、高雄县市、台南县市改制升格为“直辖市”案。“行政院长”刘兆玄在会中裁示,进一步相关行政准备工作应立即展开,务必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如期完成改制。廖了以也表示,改制县市将尽速成立筹备小组。

“内政部”官员说,廖了以所提未来乡镇市区的整并蓝图,是以一个理想的乡镇市区级行政区约25至30万人口数做估算,将全台包含北、高两直辖市在内的25县市,现有的三百六十八个乡镇市区,合并成一百至一百五十个。而要达到乡镇市区整并,并非四个新“直辖市”改制后即可“一步到位”,至于第二阶段将再整并未完成改制的县市、原住民部落、离岛乡镇市等。

官员表示,推动乡镇市区整并,要等新“直辖市长”就职后才能实施,也就是要在二零一一年后才会展开,并且在完成整并后,才会进一步讨论是否实施“区自治”。廖了以对未改制的县市想整并乡镇市区表示“乐见其成”;也已考量是否要在地方制度法中纳入鼓励机制。

官员表示,乡镇市区的整并涉“行政区划法”、“地方制度法”的修法。行政区划法是规定区划程序,“25至30万人为一行政区”的标准可纳入地方制度法,至于原住民乡镇与离岛地区乡镇,则考虑特殊性,不以人口为整并要素。

刘兆玄强调,这次改制所嘉惠者,非仅限于改制的县市,指示“内政部”、“财政部”积极研议推动包括“财政收支划分法”、“地方制度法”等修正及行政区划法制订作业、财产移拨等行政准备工作。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7-08
向大陆学习,合乡并镇,市县合并。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7-10
先统一行政区划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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