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区划架构:
全国分为州、县;
较大的州分为区、市、郡;较小的州分为区、市、郡、镇、乡;县分为区、镇、乡
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设省分管若干州、县;较大的市、郡分为区
区、市、郡、镇、乡是基层政区,分为村、庄、街、坊。
二、详细对比
州、县的区别:州是较大的地方政区,县是较小的地方政区;
市、镇的区别:市是较大的城市型基层政区,镇是较小的城市基层政区;
郡、乡的区别:郡是较大的基层政区,郡是较小的基层政区;
市/镇、郡/乡的区别:市/镇为城市型基层政区,郡/乡为一般的基层政区,市/镇是郡/乡城市化之后改设的(当然也不一定非得改设);一般来讲市/镇主要辖街/坊;郡/乡则是同时辖街/坊和村/庄;
州/县辖区和市/镇/郡/乡的区别:州/县辖区是州/县直接管辖的区域,定位为半独立的政区,其施政受州/县的影响较大;市/镇/郡/乡施政受州/县的影响较小。
州/县辖区和市/郡辖区的区别:州/县辖区是州县直接管辖的区域,定位为半独立的政区;市/郡辖区是市/郡的派出政区,仅仅是执行单位
村、庄的区别:村是以农业活动为主的区域;庄是以工商业为主的区域;
街、坊的区别:街是以商业、服务业活动为主的区域;坊是以居住或工业活动为主的区域
村/庄、街/坊的区别:村/庄是自然的聚落,不光是管理,还有集体经营;街坊是人为划定的管区,只是管理
州和现行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的区别:州是规模较大的一级政区,完全是区域型政区的概念,职责和县完全一致;现行的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虽然实际上也是区域型政区,但是它在名义上还是个城市,而且它是统县政区。
较大的市/郡和现行的县级市/县的区别:市/郡是基层政区,其主要职责集中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上,而发展地方经济的职责主要落在州县身上(也就是说州县负责发展和稳定,市郡镇乡负责民生);现行的县级市/县则是兼顾发展和稳定、民生等全功能的政区,是一个微型的中央/省/地级市或州
省和现行的省/自治区的区别:省是州县的联盟,主要职责有两方面,一是中央委托事项,一是州县委托事项,属于辅助性的政区;现行的省则是全能型的政区,是个微型的中央,据有一方诸侯。
村/庄和现行的村/社区的区别:村/庄主要以聚落为基础划定,没有所谓的行政村/庄的概念。
三、长远走向
该方案是一种过渡性的方案,将来会逐渐透过州县合并、乡镇合并,构建以较大的州为核心的区划结构:
全国分为州;各州分为区、市、郡;必要时可以设省统辖若干州
四、基本规划
大致规划为
全国分为30-40个省、州;各省分为30个左右的州、县;各州、县分为30-40个区、市、郡、镇、乡(累计约3万个区、市、郡、镇、乡)
将来调整的方向是
全国分为100-150个州;各州分为80-100个区、市、郡(累计约1.2万个区、市、郡);
五、关于行政级别的问题
考虑行政级别的问题是对于现状的妥协;以及考虑到目前都是由中央统一做编制,地方自主性不强,分级别有助于编制更合理。
行政级别主要考虑人口,兼顾面积、经济实力、治理难度、传统地位等因素
州县的行政级别为从部级到处级;
区市郡乡镇从处级到科级;
六、特殊考虑
某些县内若干镇已经完全一体化之后,可以撤镇合组为市(级别可突破科级)。但应当制定严格的标准。
某些州内若干市已经完全一体化之后,可以合组为较大的市(级别可突破处级)。但应当制定严格的标准。
七、关于州、县
州、县作为地方稳定和发展的主要责任人,
1、应当制定基本法明确其与中央/省及区/市/郡/镇/乡之间的关系
2、应当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50-100年)
3、应当确立非政治性专业管理人员的培养体系
4、应当整体布局居民教育和发展体系,对于不足的地方有完善的时间表,完善之前应该有替代方案(透过谈判,从其它州县争取份额以补充)
5、应当基于全国一体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之上,规划基于地方特点的补充社会保障体系
总之,州县应当构建长远的、系统的运营模式为全体居民的今天和明天负责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09-07-23 08:46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