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版版友发帖和版主的管理,以便为版友提供更高质量的历史政区资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与论坛总规则如有相冲突之处,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理,在本版优先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暂时仅适用于本版,待时机成熟之时,推广至“府际关系与自治”。
第四条 本版讨论历史区划话题。只有地图没有详细阐述的帖子请发在“地图与区划” 或“原创地图”;与历史区划不直接相关的典籍、疆域战争形势等内容的帖子请发在“文化历史” ; 较容易获取的政区建置沿革等内容,也请不要再发上来(“每周一府”系列除外),也不要单单只是截取《中国历史地图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沿革图集》上的图片。
若发帖内容与前款规定不符,版主有权移动或删帖。
本版主要讨论中国本身或与中国有关的历史政区,虽然版友也可将外国历史政区发上来,但版主鼓励其发往“万国区划”。
第五条 版主自由心证加精,鼓励投发分析历史政区的原创帖以及历史政区的整理帖。
第六条 凡是明显违反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的,明显攻击我国政策和中国共产党政策的帖子或回帖,版主应当删除。
第七条 随着资料收集工作的开展,一部分资料老旧、内容不齐全的帖子,版主可以作撤销精华,甚至作删除、合并等处理。
第八条 为保证版友及时高效地获取有价值信息,本版适时采取合并、删除一些帖子和帖子里的回帖,更改帖子标题等举措;尽量保证一些整理帖顶楼的内容有质有量。
第九条 一个帖子内上传三张或三张以上扫描地图或图片的,应当打包上传;一个帖子内上传非扫描的地图、图片的,数量达到五张的,也应该打包上传。达到打包标准而不打包者,即便帖子质量高,也不加精华,已加的精华将被取消。
第十条 精华帖既加亮又加粗;较好的整理帖、原创帖或转帖只加亮,不加粗。
红色加亮是本帖以及涉及古代政区的帖子,
蓝色加亮是涉及民国政区的帖子,
粉色加亮是涉及人民共和国政区帖子,
黄色加亮是跨历史阶段的综合政区帖子。
第十一条 本版将资料随时更新的帖子、一部分有价值的链接帖置顶。
第十二条 本版逐步完善长白游侠、大野叟、春山狂少、cookie、75167等人所发资料的整理工作。
第十三条 本版版友如果对本规则有意见或意见的,可随时向本版版主提出。如果认为版主管理侵害到版友权益的,可向申请版主复议一次,版主认为复议请求合理的,应采取补救措施,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赔礼道歉;版友对复议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前往“站务处理”申诉。版友也可不经复议,直接前往“站务处理”申诉。
第十四条 版主可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对本规则略作修改
第十五条 由于技术问题,本规则暂不适用于总版主所发之帖 。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 此帖被杰落清东在2009-08-24 11:57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