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3228阅读
  • 15回复

[浙江]中共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龙港镇“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wrr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12-05
— 本帖被 keating 执行提前操作(2019-09-02)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推进鳌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
〔2007〕13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强镇扩权改革的意见》(温委发〔2009〕57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改革试点意见。

一、试点背景

龙港镇是中国第一座农民城、中国印刷城、中国礼品城。现辖9个办事处、107个行政村、19个居民区、3个社区,辖区面积8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8万、外来人口10多万,建成区面积16平方公里、人口16万。2008年全镇实现生产总值94.4亿元、工业总产值222.9亿元、财政收入8.8亿元。现为苍南县的经济中心、温州市经济强镇、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全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镇、联合国计划开发署可持续发展试点单位。浙江省政府出台的《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温台地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和温州市政府制定的《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鳌江流域中心城市沿江地区发展协调规划》将以龙港为核心的鳌江流域定位为温州副中心城市,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的人口规模为70万人,远景人口容量为100万人,整个鳌江流域中心城市人口规模为130万人左右,远景人口容量180万人。

在推进鳌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的进程中,龙港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崭新的机遇。主要表现为现有的体制与城市化发展极不适应,投资环境欠佳导致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趋缓,行政区划限制导致产业布局难以拓展,制约了产业的培育和升级,财政管理体制不合理导致财政运行困难,束缚了城市建设和发展,镇级城镇管理部门没有执法权导致城市管理滞后,群众反映强烈,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定难以适应现有发展规模等等。但随着我县临港产业新城的规划实施,江南海涂围垦、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浙江苍南电厂、沈海高速复线、台北小镇、巴曹商港等一大批重大项目加快规划建设,为通过资源整合、设施共享、城市共建,拓展龙港发展空间,提升发展档次,创造了难得机遇,也为实现龙港镇由沿江型城
市向沿海型城市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009年6月,温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强镇扩权改革的意见》,将龙港镇列入第一批五个市级试点镇之一,为龙港突破体制性障碍和推进城市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要求市级强镇扩权改革试点镇要通过逐步完善强镇基础功能,提升服务功能,发挥特色功能,统筹区域功能,努力把强镇建设成为发展领先、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小城市。

二、试点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建设鳌江流域中心城市为目标,坚持城市化与工业化良性互动、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以深化体制改革、加大扶持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等为主要手段,实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促进龙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龙港第三次跨越。
 (二)总体目标。着眼于把龙港打造成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体制创新的试验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与城市化发展相适应的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起与龙港未来发展相适应的行政区域,使龙港成为发展领先、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小城市、鳌江流域区域经济中心和温州都市经济圈次中心。
 (三)基本原则。一是充分放权、合法合理。凡是可以下放到强镇管理、审批的经济社会事务,原则上都要下放到强镇管理、审批。二是统筹兼顾、区域协调。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强化龙港经济圈理念,适时扩大龙港行政区域。三是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坚持放管结合、权责一致,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四是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制度,确保办事层级减少、办事效率提高。五是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坚持有序、有力、有效,力求在重点领域改革有所突破,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三、试点主要内容

(一)用地支持方面
  县政府在修编土地利用规划时,要充分考虑龙港镇发展的需要,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加大调整农保力度,适当增加龙港镇建设用地总量和指标,确保建设用地需要。县政府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计划指标,单独切块,一般用地指标不少于全县三分之一, 由龙港镇政府统筹安排项目,如有特殊项目要另外追加。
 (二)财政扶持方面
  1、县与镇的财政关系采取确定基数,超收分成,一定3年不变的办法。镇级财政收入比上年超收部分,给予龙港镇60%奖励。龙港镇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包括改变功能地块政府收益部分),先提取23%省市规费和县专项资金,余额部分按原政策县镇1:9分成。根据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龙港镇的农房改造由龙港镇自行负责,县财政不予补助专项资金。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在每亩扣除20万元基础成本和7.5万元失地农民保障资金后,剩余部分按县镇3:7分成。龙港行政中心区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另行规定。城市维护费除规定上交省市和县垃圾处理收费外,其余留龙港镇财政,作为城镇管理、环保、市政、园林维护费。
  2、充分调动龙港镇政府增收节支、当家理财的积极性。龙港镇的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金全额上交镇金库,由镇金库按规定上解和支拨库款,县金库有权调控镇金库,逐步完善并发挥镇级金库作用。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属部门驻龙港镇的下属单位在镇内的各种收费,除为县以上部门代收和有特别规定外,都统一纳入镇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全额上交镇财政专户,由镇财政按县核定的分成比例上交县财政或返回有关部门分配。龙港镇的社会抚养费,城镇管理占道费、罚没款,城镇建设基础设施费等票据由龙港镇财政局负责领用与核销。
  4、建立龙港国有资产营运公司,为镇政府重大项目提供融资平台。
 (三)项目支持方面
  1、龙港镇在市、县发改部门的指导下,研究提出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全镇中长期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组织并实施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等。
  2、对龙港镇的产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要优先安排。由龙港镇政府负责龙港镇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并报县发改局备案。
  3、加大对龙港镇项目技改扶持力度。由龙港镇政府负责龙港镇内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并报县经贸局备案。县财政用于技改的资金,按照龙港镇工业产值在全县所占的比例切块安排。
 (四)扩大县派驻部门单位和强镇的权限方面
县职能部门要充分授权派驻龙港镇的部门,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原则上县职能部门能放的管理、审批权限,要下放到在龙港镇的派驻部门,实行分局审批、县局备案。县政府以文件形式确定授权项目,以明确职责。适当加强龙港镇部门力量,相关部门可以挂职形式下派相关干部指导服务。(具体放权授权事项见附表1)
 (五)完善工作平台方面
  1、建立龙港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由龙港镇委、镇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相关部门指导。受委托统一行使镇辖区内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国土资源、环保、市政工程和公用事业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和事务管理工作。为便于行政执法,龙港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确定为事业单位,所需编制在龙港镇现有事业编制数额内调剂。
  2、建立苍南县龙港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苍委办〔2009〕136号文件,由龙港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承担龙港辖区、临港产业基地范围内的各种审批服务、证照办理,委托受理各类申请、建设项目全程代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便民服务,具体包括发改局、经贸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民政局、环保局、文化局、消防大队、规划建设局、工商局、水利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等30家单位,涉及相关基本建设、市场准入和便民服务等审批事项。上报省、市有关部门的审批事项,县主管部门要“见章盖章”,履行上报手续。建立健全龙港镇政府与龙港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动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3、建立苍南县龙港土地储备中心。龙港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县土地储备中心的延伸和派出机构(股级),负责龙港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购储备以及预出让前期工作。龙港土地储备中心设在龙港国土分局,龙港土地储备中心将其以收购方式取得的土地和政府依法收回、征收的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予以储存,并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龙港镇政府、龙港国土分局和县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对全镇土地储备工作的监督管理,龙港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办理土地储备管理的具体事务,镇经济、财政、规划建设、房管、农业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储备的相关工作。
  4、建立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延伸或分中心,负责龙港镇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集体资产经营权转让等。龙港镇的招投标项目由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业务上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导。镇内国有土地出让由镇政府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实施,报县政府备案。
 (六)理顺管理体制方面
  1、扩大干部管理权限。在核定的编制数内,龙港镇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内设机构,调配镇管行政、事业干部。镇委可对副科级干部(县管干部)的调配和使用提出建议;对享受副科级干部组织考察,在征得县委组织部的书面同意后可自行发文,对中层干部在编制数内具有考察权和任免权,简化中层干部任免程序,属县委组织部干部管理权限的在不超中层职数的情况下,实行中层干部任免报备制。
龙港镇范围内的县属部门、派驻单位正职,属副科级的人事任命要征得镇党委的同意;属中层的人事任命需书面征得镇党委的同意。镇党委有权建议主管部门调整或建议县委组织部责成主管部门调整派驻龙港单位的主要领导。镇党委、政府对驻镇部门主要领导实行年度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县对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县派驻龙港镇的机构建立分局。在已建的公安、法庭、检察院、工商、国土、规划建设、质监、地税、国税分局的基础上,建立司法、环保、房管、监察分局,分局正职由县部门副局以上领导兼任或明确为副科级,通过充分授权,实行分局审批、县局备案,监察分局与龙港镇纪委合署办公。龙港交警中队升格为副科级,行使交警大队职责,增加编制力量,争取设立苍南县龙港交警大队。(详见附表2)
  3、合理设置镇内机构和所属单位。逐步建立起“小政府、大服务”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镇内设机构设置为“五办、七局、一大队”。(详见附表3)
  “五办”:党政办公室(人大办)、组织人事办公室(农村专职指导员管理办公室)、宣传统战办公室(政协联络室、文明办)、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禁毒办)、信访办公室;
  “七局”: 财政局(国资办、三产办)、经济发展管理局(经济建设服务中心、统计信息中心)、城镇建设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经济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与中心根据
工作实际,合署办公;
  “一大队”: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根据区域划分,设置9个办事处,作为镇委、镇政府的派出机构,具体是:城南办事处、城北办事处、沿江办事处、龙江办事处、白沙办事处、海城办事处、湖前办事处、江山办事处、平等办事处。
  纪委、人武部、机关党工委、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设立县政协龙港委员联络室。设立中共龙港镇社会工作委员会,负责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设中介组织、民办非公企业单位党的工作以及相关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研究和督查。

四、加强试点工作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强镇扩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具体负责强镇扩权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龙港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及时研究、汇报试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要把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试点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帮助龙港镇把试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县直相关部门在放权授权后,要继续承担对授权事项进行检查、监督、考核等职责,并加强业务指导。龙港镇要按照“谁行使、谁负责”的原则,对实施的扩权事项承担相应责任,要及时向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备案和报表报送工作,自觉接受授权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强化内部考核,落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要把强镇扩权改革工作列入授权部门和扩权镇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逐步完善考核机制,强力推进试点方案的实施。县委督查室和县强镇扩权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强镇扩权试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相关事项检查,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附:1、龙港“强镇扩权”改革扩权(授权)事项汇总表
    2、县派驻龙港镇机构建立分局对照图
    3、龙港镇内设机构改革对照图
                                     中 共 苍 南 县 委
                                         苍 南 县 人 民 政 府
                                        2009年11月28日
来源:http://www.cnlg.cn/zt/2009zt/kq/index.html
wrr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12-05
龙港“强镇扩权”改革扩权(授权)事项汇总表


wrr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12-05
县派驻龙港镇机构建立分局对照图


龙港镇内设机构改革对照图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12-06
这个扩权扩的好。
要不是中国行政建制的限制,像龙港早就应该是龙港市了,而不是一个镇!

龙港走在浙江小城镇试点的前列了。加油。
国之兴也, 其荣非他人所得攘; 国之亡也, 其辱非他人所得代。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12-06
镇里面还管街道 啊。这不和东莞一样了。。
wrr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12-06
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街道,算股级吧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12-06
1、县与镇的财政关系采取确定基数,超收分成,一定3年不变的办法。镇级财政收入比上年超收部分,给予龙港镇60%奖励。龙港镇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包括改变功能地块政府收益部分),先提取23%省市规费和县专项资金,余额部分按原政策县镇1:9分成。根据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龙港镇的农房改造由龙港镇自行负责,县财政不予补助专项资金。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在每亩扣除20万元基础成本和7.5万元失地农民保障资金后,剩余部分按县镇3:7分成。龙港行政中心区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另行规定。城市维护费除规定上交省市和县垃圾处理收费外,其余留龙港镇财政,作为城镇管理、环保、市政、园林维护费。
龙港有钱了,看其他县什么时候出文件了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12-07
引用第4楼silas520于2009-12-06 12:14发表的  :
镇里面还管街道 啊。这不和东莞一样了。。



不是街道办事处,就是一般办事处,原来乡镇撤并后的产物,现在的职能大概就计划生育一项了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12-07
这样的强镇与内地县市没有多大区别,机构也差不多。
网络看世界,世界是网络。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12-07
镇为副县级?镇下设置9个办事处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12-07
交警中队升格副科或改大队,直属于县公安局(正科级),还是县公安交警大队(副科级)?
似乎关系比较难理顺
保先阁大学士兼八荣八耻学习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有印驴窝 http://yypan.ycool.com/  微博 http://weibo.com/wzapan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12-07
县辖市的探索啊
wrr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12-07
回 10楼(有印品) 的帖子
也许会是跟现在公安分局一样的副科吧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12-07
等瑞安啥时候 发文

HOHO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0-01-18
1月11日下午,浙江省中心镇扩权事项清理对接座谈会在省城杭州召开,会期半天。此次会议主要为了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大力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推动扩权强县向中心镇延伸”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中心镇扩权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

     义乌、诸暨和苍南三个市(县)人民ZF分管副县长、发改局局长、法制办主任、行政审批中心负责人及1个省级中心镇的书记或镇长、党政办主任和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从会议得到消息,省委、省ZF即将出台《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指导意见》,主要目标是通过5年左右或者更长时间的努力,把一批试点镇培育成为管理水平高、集聚能力强、服务功能全、规划科学、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的小城市。并将选择包括龙港在内的20个中心镇作为全省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0-02-02
龙港很值得深思。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