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2935阅读
  • 181回复

[宏观区划体系]中国是否可按前朝旧制封台湾为诸侯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10-01-29
支持建立台湾人民共和国
姑娘们换好了游泳装
猎手们忘不了心爱的猎枪
心爱的猎枪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10-01-29
回 41楼(youyuan) 的帖子
最好注明过渡期,使之平稳过渡到省的地位,毕竟社会在发展。
0主任公署;1省、大区和直辖市;2县市自治(下设区办事处,边远设乡镇 )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10-01-29
回 49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好像台湾人很喜欢你似的

现在是民主国家时代,你认为应该怎么封,而且我有提到具体如何封吗

(被人喜欢不见得就是好事情,比如某些特殊行业的)
[ 此帖被youyuan在2010-01-29 12:37重新编辑 ]
yee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10-01-29
Re:回 49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引用第52楼youyuan于2010-01-29 12:31发表的 回 49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
现在是民主国家时代,你认为应该怎么封,而且我有提到具体如何封吗

呃‧‧‧

那敢問您對〝民主〞的定義是‧‧‧?
你大爷的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10-01-29
Re:Re:回 49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引用第53楼yee于2010-01-29 15:14发表的 Re:回 49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
呃‧‧‧
那敢問您對〝民主〞的定義是‧‧‧?


你说呢,你不是最民主的台湾来的吗
yee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10-01-29
Re:Re:Re:回 49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引用第54楼youyuan于2010-01-29 16:18发表的 Re:Re:回 49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
你说呢,你不是最民主的台湾来的吗

這樣啊?

所以您的意思是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主‧‧‧
你大爷的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10-01-29
Re:Re:Re:Re:回 49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引用第55楼yee于2010-01-29 16:23发表的 Re:Re:Re:回 49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
這樣啊?
所以您的意思是說
.......


恐怕你理解错了,我写字受发短信的习惯,一直不惯加标点符号的,如果非要加当然就是“‘最民主’的台湾来的……”
yee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10-01-29
Re:Re:Re:Re:Re:回 49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引用第56楼youyuan于2010-01-29 16:29发表的 Re:Re:Re:Re:回 49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
恐怕你理解错了,我写字受发短信的习惯,一直不惯加标点符号的,如果非要加当然就是“‘最民主’的台湾来的……”



原來如此^^

所以您的意思是說‧‧‧

在台灣的體制下

將大陸地區封為諸侯國?

倒是挺有創意的^^
你大爷的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10-01-29
Re:Re:Re:Re:Re:Re:回 49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引用第57楼yee于2010-01-29 16:33发表的 Re:Re:Re:Re:Re:回 49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

原來如此^^
.......


真是化外小民,连引号表示反语都不知道,反而说出夜郎国的语言来了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10-01-29
如果你真的学术文化深一点就知道,在江淮官话区,说到最字,绝大情况下是严重讽刺之意,这也是我用了最字就不会再加引号的原因,后来看你不懂,只好用标准普通话再和你说一遍,也是你懂什么普通话呀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10-01-29
Re:回 41楼(youyuan) 的帖子
引用第51楼若水无忧于2010-01-29 11:38发表的 回 41楼(youyuan) 的帖子 :
最好注明过渡期,使之平稳过渡到省的地位,毕竟社会在发展。


五十年不变嘛,我们的论调一直是比较统一的
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10-01-29
想的到好,只是历史不能由你改写
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10-01-29
引用第61楼愚公于2010-01-29 17:05发表的  :
想的到好,只是历史不能由你改写

我又不是什么高官,当然历史不回由我改写,但是发表一点建议或看法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吧
只看该作者 63 发表于: 2010-01-29
Re:Re:回 33楼(皖州) 的帖子
引用第43楼ssshaw于2010-01-28 15:51发表的 Re:回 33楼(皖州) 的帖子 :
按你的逻辑,
你的大清帝国 更不合法。
你的大清帝国,首先是在东北兴起的的 金独, 再改为 后金、清,然后征服明朝。因此,你的大清帝国更不合法。


名义上,清军入关是明朝的吴三桂请来帮助剿匪(李自成)的,是来为已故的崇祯皇帝报仇的,明朝亡于李闯王的大顺,而非东北的大清。大清的官方说法一直是:大清替崇祯报了仇,平了匪,修了陵,还祭奠朱家的祖坟,是合法的继承者。其实朱元璋也是祭奠忽必烈的,中国历史上的主流王朝都通过承认前朝的合法性以证实自己的合法性,即使是异族的也一样。
只看该作者 64 发表于: 2010-01-30
楼上说的也不完全正确,清朝一直是说李闯无道而取而代之的,好像并没有继承一说。当时的逻辑似乎是这样的,李闯夺了明室江山,清朝夺了李闯的江山,至于南明的事情,南明都是不合法的,而且政治昏庸(在古代如果一个政府政治昏庸是允许更清廉的政府取而代之的),并且还总是攻打清国,清国才去灭掉他们的。
只看该作者 65 发表于: 2010-02-01
引用第64楼youyuan于2010-01-30 17:35发表的  :
至于南明的事情,南明都是不合法的,而且政治昏庸(在古代如果一个政府政治昏庸是允许更清廉的政府取而代之的),并且还总是攻打清国,清国才去灭掉他们的。


拜托請您不要再拿自說自話的中國古代史觀念來混淆視聽了好嗎?

自秦至清,中國歷史上任何一個時代都不曾先進到大家在普遍價值觀中加進美國獨立宣言一般的內容

而“非法的南明政府攻打清國”的理論實在是更為高明。看來當年偏安重慶的中華民國政府也是非法的(合法的那個在南京),而他們又總是攻打日本,要是被日本滅掉就對了

雖然我知道和您老人家辯論是愚蠢的,但是您顛倒黑白的能力實在讓兔子也想咬人
只看该作者 66 发表于: 2010-02-01
回 65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那是你眼光比较狭隘,可以看看汤武之事,后世唯仿效尔
只看该作者 67 发表于: 2010-02-01
回 65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至于南明的非法性,恐怕不是你这样泼妇骂街就能骂合法的, 他们是通过合法的继承手段得到的江山吗?
只看该作者 68 发表于: 2010-02-01
Re:回 65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引用第66楼youyuan于2010-02-01 09:16发表的 回 65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
那是你眼光比较狭隘,可以看看汤武之事,后世唯仿效尔


”食肉毋食馬肝,未為不知味也;言學者毋言湯、武受命,不為愚也“

”自是學者以湯、武为聖人之正若當然者,皆孔氏之罪人也。使當時有良史如董狐者,南巢之事,必以叛書;牧野之事,必以弑書;而湯、武,仁人也,必将為法受惡。“

飽讀古史的youyuan大人不會連這基本的幾條都不知道吧

我眼光狹隘不狹隘無所謂,問題是您不能要求古人的眼光都像您老人家或Founding Fathers一樣寬闊
只看该作者 69 发表于: 2010-02-01
Re:回 65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引用第67楼youyuan于2010-02-01 09:29发表的 回 65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
至于南明的非法性,恐怕不是你这样泼妇骂街就能骂合法的, 他们是通过合法的继承手段得到的江山吗?


笑,神宗之孫,光宗猶子,繼承帝位如果不合法,那么也只能是不合您老人家的youyuan繼承法

PS:對女性喊著”你潑婦罵街“的男子漢是什么?潑男?
只看该作者 70 发表于: 2010-02-01
这样的争议既漫长又不会得出任何结论共识。问题的关键在于,多数台湾人不认为他们是中国人,即使现在迫于压力还保留着中华民国的称号,他们也不认为自己是中国人,他们以为大陆是大陆,台湾是台湾。因此现在包括政府在内的各种和平统一的努力基本上都是白忙活。而论坛上包括楼主的设想,也仅是设想而已。台湾方面根本不会接受,因为现在保留中华民国的称号,他们都觉得委屈,何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下的中华民国,甚至倒过来,即使大陆投降,让台湾领导大陆他们也未必愿意。那么统一岂不是没有可能了?也不是,古人说“人随王法草随风”,还有两条路,一是“武统”,二是在“武统”的压力下“文统”。
只看该作者 71 发表于: 2010-02-01
历史观的不同,就会对同一问题产生不同的结论。犹如南明政府是否合法,商汤、周武是否为圣人一样。
sz
只看该作者 72 发表于: 2010-02-01
南明合法性没问题,只不过效率不如满清高而已
昏庸什么是捏造出来的
只看该作者 73 发表于: 2010-02-01
Re:Re:回 65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引用第69楼桔梗琉璃于2010-02-01 09:37发表的 Re:回 65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
笑,神宗之孫,光宗猶子,繼承帝位如果不合法,那么也只能是不合您老人家的youyuan繼承法
PS:對女性喊著”你潑婦罵街“的男子漢是什么?潑男?

从传统上讲,女性说另一女性“泼妇骂街”比较合理吧!不过丈夫这么说妻子也正常
姑娘们换好了游泳装
猎手们忘不了心爱的猎枪
心爱的猎枪
只看该作者 74 发表于: 2010-02-01
Re:Re:回 65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引用第69楼桔梗琉璃于2010-02-01 09:37发表的 Re:回 65楼(桔梗琉璃) 的帖子 :
笑,神宗之孫,光宗猶子,繼承帝位如果不合法,那么也只能是不合您老人家的youyuan繼承法


崇祯 是有太子的,按照明朝的继承法,恐怕轮不到什么“神宗之孫,光宗猶子”吧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