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中發展 分5區域
工商時報 / 記者劉朱松/台中報導 2010/02/03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昨(2)日在「2010都市地區均衡發展趨勢論壇」中透露,台中縣市合併之後,未來將分成5個區域發展區,包括原住民特色區、山坡地有條件開發區、農業區、海岸區及城鄉發展區。
其中,山坡地有條件開發區,包括東勢、石岡、大坑及新社等地,未來擬藉由不同特色地區的建設,來均衡都市發展。
蕭家旗說,台中縣和平鄉,未來在縣市合併之後,將凸顯當地原住民特色;未來的農業區,包括現行的台中縣大甲、大安等地;海岸區包括台中縣的梧棲等地。
蕭家旗透露,台中市政府轄下大部分單位,今年8月起至12月24日止,將陸續搬遷至台中市7期重畫區的新市政大樓;另一部分的單位,則留在現行市府辦公場所(原台中州廳),而一部分單位則在陽明大樓(現台中縣政府大樓)辦公。
其實,台中市在行政區整併上,過去也有經驗,包括台中市整併345個里,不過,縣市合併,各項整併作業勢必更為複雜。其中,光是台中縣市的學校,就有34所,因為同名,必須要調整校名;連路(街)名,也有同名,一樣必須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