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0楼我是淮安人于2010-04-01 14:56发表的 :
连满人犯了文字狱,都赐给披甲人为奴,这就是一个进步、进取的大清王朝统治人民的“先进”手段!
将政治犯的家属赐给XX为奴,是封建王朝最喜欢干的事情之一,清朝如此,明朝也如此,我不知道干嘛非要特别讽刺一下清朝和满人。
谪发罪犯从军古已有之。充军之名至少在元代之前就已出现。但形成制度并大规模采用充军则在明代。军犯是明代的重要兵源。充军因而成为明代兵制的主要内容之一。清代继续采用充军之名,但因兵制的不同,性质已发生根本变化。在具体实施时,既有保留,又有变更。鉴于充军在明清司法中所占的位置,对其同异加以考证是极为必要的,有助于进一步了解明清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
http://www.iolaw.org.cn/showNews.asp?id=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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