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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昆明拟禁止无居住证者租房找工作 外国人除外 zt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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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5-08
— 本帖被 hunry 从 经济地理 移动到本区(2022-07-11) —
外地人再去云南省昆明市,如果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
  这是刚刚结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规定的内容。4月17日该草案面向社会公示。一周的公示期虽然已经过去,但草案引发的争议仍在继续。
  草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和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应当对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若出租房主或用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给予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律师张宏雷认为,劳动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不以是否办理“居住证”为条件。《宪法》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就业促进法》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草案》无权以未办理居住证为由剥夺任何中国公民在昆明租房、工作的权利。外地公民只要持居民身份证,在昆明遵纪守法地生活和工作,就应当受法律保护。”张宏雷说:“《草案》的这些限制,歧视了外地公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宪法》原则。”
  此外,草案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本规定”也遭到质疑。“外地人不如外国人?”张宏雷认为:“为什么外地中国公民需要办理居住证,而外国人等外籍人士不需要办理?”
  昆明市2009年8月出台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第18条规定:“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有合法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近2年内无行政拘留处罚记录、近5年内无犯罪记录,持有居住证满5年并按时签注,就可以申领昆明常住户口”。这一规定让许多外来人口有了希望。
  然而4月17日公布的草案不仅取消了这一条,而且还规定要想办理居住证,必须首先取得《昆明市临时居住证》,并连续在昆明居住一年以上、在昆明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办证时必须交验“现居住处所证明材料”、“就业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证明。与原《征求意见稿》中的来昆3日后即可办理居住证的规定相比,门槛高了许多。
  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流动人口管理大队的一位负责人解释说,取消征求意见稿中的第18条,是由于昆明现有落户政策比这个规定更优惠,没必要再重复设置。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年年初,昆明市出台了《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补充意见》,意见取消了主城区购房面积应达到120平方米、县(市)区购房面积应达到90平方米的限制,规定只需人均购房面积不低于22.72平方米,且是房屋产权人实际居住的合法住宅,即可落户。
  根据草案上述规定,外地人口持有“昆明市临时居住证”一年以后,才能享受“子女计划免疫疫苗免费接种”、“随迁子女入学”、“公共交通乘车优待”等优惠政策。流动人口管理大队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一年后才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政策,主要是考虑到有些暂住人口来昆时间短,马上就享受所有优惠待遇,对那些来昆明时间长、对昆明贡献大的人不公平。此外,有的人来了又很快离开,会增加各种手续,不利于管理。
  来自云南临沧市的普雨西对此深感不解: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等等,“都是国策,怎么变成了有居住证才能享受的待遇?”
  还有法律人士认为,草案属于增设行政许,与《行政许可法》和《居民身份证法》不相符。《行政许可法》法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草案限制和剥夺昆明以外其他中国公民在昆明合法居住、工作的权利,显然违反了此项规定。
  在昆明从事医疗器材的四川籍人士的陆东认为说:“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草案的政府服务功能弱化了。“征求意见稿体现了从‘重管理到重服务’的转变,这也是我们期待它的原因。但草案却是加大管理,弱化服务,靠办证来懒政。”
[ 此帖被kingofeast在2010-05-08 07:44重新编辑 ]
以人为伴 与人为善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5-08
人民政府?汉奸政府?
以人为伴 与人为善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5-08
身为党国人真是不幸啊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5-08
原来觉得对仇和应该听其言观其行
现在越来越觉得他不是东西
九天閶闔開宮殿 萬國衣冠拜含元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5-08
明显的排外,说歧视是不恰当的,因为此政策如果实施,将不会有被歧视的对象了。
是想如果京沪两地也是如此的话,整两个城市依然是中国的两个最大的县城!
难道昆明的城市发展已经饱和?难道昆明的劳动力已经饱和?难道昆明的城市化进程走到了终点?春城乎?蠢城乎?
在许多城市对于暂住证说拜拜的时候突然蹦出昆明这么个怪胎!
建议昆明市政府更名为昆明市行政执法委员会!
[ 此帖被kingofeast在2010-05-08 12:38重新编辑 ]
以人为伴 与人为善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5-08
洋大人除外
宁与友邦 不赠家奴
一阴一阳 无终无始
终者日终 始者自始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05-08
草,汉奸政府
为什么外国人除外呢?
试问这政府是中国人的政府还是外国人的殖民政府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05-08
人人平等在某些国家里只不过是一句空话罢了
灌水委员会副委员长……
为什么我进不了“原创地图”区?等级太严了,要不停的灌水才是王道!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05-08
其实现行宪法没有居住自由、迁徙自由。
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多民族国家。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05-08
然而4月17日公布的草案不仅取消了这一条,而且还规定要想办理居住证,必须首先取得《昆明市临时居住证》,并连续在昆明居住一年以上、在昆明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办证时必须交验“现居住处所证明材料”、“就业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证明。与原《征求意见稿》中的来昆3日后即可办理居住证的规定相比,门槛高了许多。

外地人再去云南省昆明市,如果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

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一方面要居住证才能找工作和租房,一方面要有工作和住处一年后才能办居住证!

看来只有系统内部调动工作加上在昆明买房,才能满足条件。果然是为公务员网开一面的。
aaa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0-05-08
缅甸、泰国、老挝、越南人民近水楼台可以受益了- -
I don't care who you are
Where you're from
What you did
As long as you love me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05-09
很自然
眼里只有政绩的人当然会把人看做垃圾
不需要的时候就扔掉了~
—— 红太阳是黄的!——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0-05-09
湖进套最喜欢看《章句正》说明了什么?
不择手段,只想功利
—— 红太阳是黄的!——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0-05-09
回 9楼(fywbcao) 的帖子
      如此说来,老外办居住证也比中国人还要容易。这哪是中国人的城市啊?直接推翻这样的洋代理政府。
欢迎加入本论坛QQ群:方舆-G1荆湖楚江22033501,方舆-J2欧洲地理218760154、方舆-B8.城乡规划218764489!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0-05-09
应该把各地的党政官员派到东欧一些国家去锻炼1年半载,持因公普通护照并暂时回收一切领导职权,让他们带着当地雇的翻译去找律师,跑使领馆,走移民局,让他们体会一下海外的华人华侨生存之不易。只有设身处境的换位思考,才能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政策。
federico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0-05-10
看来昆明要做“东南亚的城市”了
以人为伴 与人为善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0-05-10
大量缅甸、老挝、越南、柬埔寨人民涌向昆明!

昆明顿成国家化大都市!

昆明市政府发布公告,宣布越南语、柬埔寨语、缅甸语、泰语和克钦语 为法定语言,禁绝汉语!

这是昆明企图独立,分裂国家的最好例证……哈哈
人生就像挤公共汽车,有人一上车就有座,有人却要一直站到终点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0-05-10
我们如果去昆明只会是出差、旅游,反正不会定居,这个《规定》对多数人没有约束力。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0-05-10
昆明市应立法:

禁止外地的水流经昆明领土;

禁止外地的空气飘过昆明领空;

禁止非昆明人抽昆明香烟(这一条我愿意遵守绝不违反)......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0-05-10
越来越不像话了!!!!!
&&&&&&&&&&&&&&&&&&&&&&&&&&&&&&&&&&&&&&&&&&&&&&&&&&&&&&&&&&&&&&&*************************************************************&&&&&&&&&&&&&&&&&&&&&&&&&&&1.政府应该专注于服务,而不应过多干预经济,以免产生区域性壁垒。2.强烈反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0-05-11
的确很没道理。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0-05-11
前排的太SB,这才是天朝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一百年也过不完初级阶段
民可以乐成,不可与虑始。今父老子弟虽患苦我,然百岁后期令父老子孙思我言。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0-05-11
不知道谁看上的仇和这么个胡来的人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0-05-12
引用第18楼麦积烟雨于2010-05-10 17:01发表的 :
昆明市应立法:
禁止外地的水流经昆明领土;
禁止外地的空气飘过昆明领空;
.......

一句话:昆明应闭关锁城!
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多民族国家。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0-05-14
引用第24楼hl926815于2010-05-14 09:02发表的  :
事不关你,高高挂起?!
那想去昆明务工常住的人呢?!

又要抬杠!都不用去,让昆明无人做工,经济发展倒退几十年看看谁着急。
没去过昆明,不过就我去过的地方,除了杭州,还没有那个地方让我产生过搬家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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