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20年,我省城镇将有很大的发展,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365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9%,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增至5个,50~100万人的大城市6个,20—50万人中等城市增至31个,10—20万人小城市减至21个。
其中,武汉市人口超过500万,襄樊市140万人,宜昌市120万人,黄石市(含大冶)120万人,荆州市100万人,十堰、鄂州、荆门、黄冈、仙桃、潜江也跨入50—100万人大城市行列。
从人口的分布看,大中城市的人口比重明显提高,已超过60%,从而使规模结构更加优化,更有利于带动和促进全省社会经济的发展。
规划将全省城镇分为6级,分别是省域中心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地区性中心城市、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和一般镇。
省域中心城市为武汉市。
区域性中心城市又分为两类,Ⅰ类为承担省域副中心城市职能的襄樊、宜昌;Ⅱ类包括黄石、荆州、十堰。
地区性中心城市也分为两类,Ⅰ类包括辖有县市的荆门、孝感、黄冈、咸宁、恩施、随州;Ⅱ类包括不辖县的鄂州、仙桃、潜江、天门。
市(县)域中心城市又分为两类;Ⅰ类是县级市;Ⅱ类为县城。
重点镇由各市县选择1~2个条件好的镇,全省共100个。
一般镇,即除重点镇以外的建制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