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台北讯】因应年底五都改制,未来生活空间将产生变化,经建会提出「区域治理」构想,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架构区域治理平台组织,包括中央补助款的分配都可透过这个组织协调整合,并建议台湾可发展成为北、中、南、东四个区域治理。
经建会昨天举办「县市合并与空间发展策略规画」研讨会,邀请七名德、法、英等国的专家学者,借鉴欧洲的斯图加、纽伦堡和里尔等地都会区治理模式的成功经验,作为国内推动都会区发展与跨域治理之参考。
经建会副主委黄万翔认为,区域竞争和区域联盟是当前国际趋势,唯有增加区域行政和经济效益规模,才能提高对外竞争力。他表示,新五都除了面临合并的内部磨合,也会和邻近县市产生新的跨域关系,不论区域整并到何种程度,和其他区域适度合作,才是根本的永续性作法。
经建会都市及住宅处发展处长张桂林在会中表示,据台湾人口数密度分析,民国一一五年台湾可走向四个区域治理的发展模式,西部走廊分为北、中、南三个
城市区域,分别以苗栗头屋和嘉义民雄为分界点,加上东部地区,区域治理就以三大城市区域和东部区域做为空间范围。
未来若能展开区域治理,张桂林认为,在政府财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公共建设投资不能只谈单一建设,必须重视区域整合和效率,可参考美国MPO制度,以交通运输系统作为推动区域治理的优先课题,发展成为「区域运输导向发展计划」。
据经建会研究规画,城市区域的地位介于中央政府与地方层级之间的协调整合组织,是一个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管道,行政院各部会对地方补助款可透过这个组织平台进行协调整合;区域内地方政府发展需求或跨域跨部门议题,也可透过此平台向中央提出项目补助。
但由于台湾地狭人稠,经建会认为不适合再架构区域政府,区域治理组织以行政法人的方式较为适合,设有常任组织,采合议制,成员包括地方民选首长和中央与区域发展主要有关部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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