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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明季丽江土司势力向藏区扩张始末及纳西族遗民踪迹概溯zt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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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11-06
— 本帖被 keating 从 方舆文化 移动到本区(2015-06-08) —
明季丽江土司势力向藏区扩张始末及纳西族遗民踪迹概溯(1)    云南丽江木氏家族自元初即受封土司,成为当朝命官。明朝开国,得以荫袭,因听命受宠于朝,
南剿北征,纵深西进,势力范围逐渐扩大,到明万历年间,整个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四川甘孜藏
族自治州康南诸县、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部分地区、西藏昌都地区芒康县南部等广大藏区,尽为所
有,统治时间长达百余年。在此期间,木氏土司将丽江、鹤庆一带的成千上万的纳西族,迫迁到所
控制的藏区,亦农亦戎。这些移民世世代代与当地藏族共同生产、生活、休养生息,促进了相互间
的文化交流,对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功绩尤为卓著。今天,这些移民的后代,多数已经融合于藏族
之中,但也有个别地区的移民,虽然在各方面与当地藏族无甚区别,却依然成为杂居在藏区的纳西
族。
    明季木氏土司统治势力向藏区的扩张
    一、明季构成木氏土司统治势力膨胀因素1 )元代木氏家族的发展,为其后世在明代的延续奠
定了稳固的基础。元宪宗蒙哥汗时期,忽必烈亲征云南大理,木氏家族已笋出,“良三世主(阿稼
阿良)迎兵于刺巴江口,锡春甚厚,宠保优礼,将受职为茶罕章管民官。……遂破巨津州半空各寨,
生擒叛贼阿塔刺,功升茶罕章宣慰司,寻而攻拨大各寨;又同克大理擒获段兴智,功列蒙古将兀良
合台之右,升授副元帅,锡节虎符一面。……世祖至元中,加授银印重四十八两一颗,为提调诸路
统军司,其所属者越析郡、伯兴府、永宁府、北胜府、获冀州、罗罗斯、白猿祭木夷擦等处地方,
无不管束。”阿琼阿良之后,长子阿胡铜为四世主,“成宗元贞元年(1295),蒙皇帝圣旨褒嘉,
钦此钦遵颁给龙章祗领,得恩荣浩命授正泰大夫获军宣慰司。”阿胡阿烈为五世主时,“顺帝至元
十三年(年代有误)改置丽江路军民总管府。所属府一:北胜;州七:通安、巨津、宝山、兰州、
永宁、蒗蕖、顺州;县一:临西”。传至七世主阿甲阿得时,正值元、明两朝更替之际,明太祖朱
元璋建朝,为扩大自身的力量,夺取并巩固在全国的统治权,因袭元制。“洪武初,西南夷来归者,
即用原官授之”。明朱盂震《西南夷风土记》序记:“国朝兵平六诏,诸夷纳土,乃各因其酋长,
立为宣慰司、安抚司等官。”“大明洪武十五年(1382)天兵南下,克服大理等处。得(阿甲阿得)
率众首先归时,总兵官征南将军太子师颖国公傅友德等处闻奏,钦赐以木姓”。木氏家族姓从此始,
阿甲阿得官讳木得。木得干洪武十六年九月进京朝见,“太祖嘉其伟绩,授法命一道,任本府世袭
上官知府职事”。
    从元代木氏家族的几代土司所任职衔及管辖区域可帧超木氏家族自元以来,就已成为滇西北能
够左右局势之雄强,这为木氏家族统治势力后来的延续、巩固和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不能不说是
一大历史背景。
    2 )明中央王朝的庇护、褒赏扶持。自本得始至明末懿,木氏土司共传承十四世,他们依次是:
木得(阿木阿得)、木初(阿习阿牙)、木土(阿牙阿秋)、木森(阿秋阿公)、木嵌(阿地阿习)、
木泰(阿习阿牙)、木定(阿牙阿秋)、木公(阿秋阿公)、木高(阿公阿目)、木东(阿木阿都)、
木旺(阿都阿胜)、木青(阿胜阿宅)、木增(阿宅阿寺)、木懿(阿寺阿春)均为丽江土知府职。
明代木氏家族之所以长盛不衰,势力范围越扩越大,至明万历年间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主要是明
中央王朝对其重用和扶持的结果。丽江是滇藏交通枢纽和门户,同时又是云南纳西族政治、经济
文化的中心,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木氏家族在这一地区的政治、军事实力强大,成为明中央王朝管
理和控制滇西北地区理想的依靠力量。木氏家族代代恭顺听命于朝,以剿杀征战称功,示效忠诚;
世世进京朝贡不绝,得朝廷封赐恩赏,亦极力扩大自己的权势,顺成之理,无所顾忌,这不能不说
是一大政治背景。这里节录《木氏宦谐》中木高、木增两土司有关例证,以窥其全部。
    知府阿公阿目官讳木高,……嘉靖三十年(1554),保勘袭职,本年得胜你那(中甸)天接黄
金桥。三十四年,袭职丽江军民府土官知府,勘合谁奏,本年得胜建立鼠罗那水天掌寨,立各以下
归服。……三十八年,有孤蒲贼众来围忠甸,(即亦中甸),高胜寨报急,命长男阿都领兵救援,
得大胜。三十九年六月初九日,本司扎付预计财用,责成众臣以期速济大工事,都院游工部扎付援
三品文职,移咨吏部题实援浩命,仍照例自备马匹方物,差人赴京进贡。……四十年八月初八日,
本司扎付吏部题奏钦准实援三品,并请给浩命,信字第八百七十七号浩命,授亚中大夫,其褒辞略
曰:诚以报国,文武兼全。兹特升尔官居三品,位列九卿,永巍舶乔木世家“云云。正妻左氏淑,
封为淑人。及蒙钦锡五音”乔木世家“四字,准建访牌一座,并赏彩缎三表星,宝钞六百锭,与前
凛粮脚力回到府。
    知府阿宅阿寺官讳木增,……万历二十六年保勘袭职。本年香水阿丈刺毛叛,剿得胜。二十七
年,香水好尧杀叛,得胜。二十八年,本司代奏钦依准袭祖职,吏部填给急字十号文凭,本年七月
初十日上任,又患旬京获必哩。二十九年香水蒲瓦好尧攻叛得胜,又你那才甸出军得胜。本年鼠罗
杀叛,得胜。又香水约左所好甸,杀获逆舍西原苴。三十年三月,顺大全捷,察明功罪,叙饷,钦
奖银二十两,又香水好甸当丁江口杀叛阿丈刺毛首级。三十四年,因先差遵例请诰封,覆行本司达
部,六月吏部题奉给诰命一道,赠父木青中宪大夫知府职衔,封母罗氏春为恭人。又蒙给义字二百
八十三号诰命一道,受中宪大夫云南布政使司右参政,妻禄氏为淑人……?(崇须)四年五月,钦
奉升广西布政使司右布政,颁给外仁字四号诰命一道,封通泰大夫广西市政使司右布政……崇须十
三年八月,蒙钦升四川布政使司左市政,救谕一道,荐于省城建访,以风励诸省土司。
    3 )邻近藏区的松散状态。元明两朝的滇西北藏区(今迪庆藏族自治州),朝廷赠封的土司甚
少。据《迪庆藏族自治州概况》载:“元代,朝廷对藏区采取‘因其俗而柔其人’的统治,视入贡
民族头领辖区大小赐于封号,准予世袭,部落首领或归附或兼养,有功者即封为大小土目。……明
代永乐四年(1406),临西县(今维西县)刺和庄长官司土酋长官,曾受赐印及冠带袭衣,受到进
京朝贡的礼遇。明代还设过临西上知县”。浴并明时期,迪庆地区只设过一长之官司和一上知府职,
而且均在维西,充分说明当时迪庆藏区处于土酋割据的分散状态,没有能与木氏土司势均力敌的政
治势力。
    在与镇西北相邻的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南地区,西藏昌都地区芒康一带在明代称之为朵甘司
地。据史料记载,明中央王朝在朵甘思区域内设置了大大小小土司若干,其中都指挥司一:朵甘卫
都指挥使司;宣慰司三:董卜韩胡宣慰使司、长河面鱼通宁远宣慰使司,朵甘宣慰使司;招讨司六:
朵甘思招讨司,朵甘眺答招讨司,朵甘丹招讨司、朵甘沧招讨司、朵甘川招司、磨儿招访司;万户
府四:沙儿可万户府、乃竹万户府,罗思端万户府,别思麻万户府;千户所十七:朵甘思千户所,
刺宗千户所、牟里加千户所,长河西千户所,多八三孙千户所,加八千户所、兆日千户所、纳竹千
户所,伦答千户所、果由千户所、沙里可哈忽的千户所、孛里加思千户所、撒里土儿千户所、参十
郎千户所,刺错牙千户所,里坝千户所、润则鲁孙千户所。上述土司绝大部分分布于甘孜藏区崇东
和康北。据任乃强、泽旺多吉二位先生考证,朵甘笼答招讨司在四川本里隆达,磨儿勘招讨司在西
藏昌都地区芒康县,刺宗千户所在四川甘孜藏区巴塘县南的拉宗人。又据《理化县志稿》载:“长
青春科耳寺周理塘寺)有铁印一枚,长方形有柄,铁质及铸工均不太佳,文日扎兀思东思麻千户所,
印旁注大明洪武二年二月。寺僧谓日沙当结波给理塘上司,又转给该寺庙,为今日寺中宝物之一”。
扎兀思东思麻千户所至今还未见其有关记载和考证,是否可以推测为木氏土司向四川甘孜藏区康南
进兵时,在该地区收缴的印鉴。如果说,任乃强、泽旺多吉二位先生的考证和笔者的推测成立的话,
就不难看出,在与滇西北相邻的四川木里,四川甘孜藏区的康南和西藏昌都地区芒康县等广大藏区,
依然处于部落分散割据的松散状态,亦没有能与木氏土司抗衡的政治统治势力。
    在历史上,松散状态下的序中,除引余庆的冤家械斗的事是常发生的;在人谓木氏为氏土司辖
区的藏族部落中,由于联集丁末之阂,或者因土地、交通、牲畜、交往等方面与丽因所发生的摩擦,
也都是难于避免的。惟造成木氏土司作为征战扩张的借口。木氏别司初据迪庆部分藏区后,除大量
的移民统治外,曾委一批当地的‘白色’‘木瓜’“。推行封建农奴制,残酷剥削和压榨占领区的
农奴,”木氏见中甸地广人希,所收赋税甚少。便采取了特殊措施已垦地每架(3 亩)收田赋粮一
斗(30斤),未垦荒山荒地每架收田赋粮二斗的赋税制“。”木氏除向中甸地区的农牧民征收田曹
税,还收牲畜税,徐霞客《滇游日记》中讲:“北地山中人,无田可耕,作纳毛牛银为税’。木氏
向中甸农牧民收的实物税的数量是相当大的”。木氏在统治区除加重赋税,剥削各族人民外,还派
大量徭役在中甸地区从事金、银、铁等采矿业。传说在县城西面的石卡雪山一带,木氏派徭役开采
银矿,因矿洞倒塌,在洞内死者无数……中甸各族群众用血汗换取来的黄金、白银,都要交给木氏
领主。否则就有杀头的危险……木氏,向明朝中央进贡的黄金、白银,由中甸掠去的要占百分之五
十以上。“由于当地民众经受不住战争所带来的创痛和木氏土司的剥削压榨,常常起来反抗,木氏
土司则以犯上作乱而进行武装镇压,如若反抗或民众与外邻部落结盟反抗,则木氏以兵压境,亦或
纵深剿征。这便是木氏土司统治势力得以扩张的外部条件。
    二、明季木氏土司统治势力的扩张过程木氏土司统治势力向藏区的不断扩张,并非一蹴而就,
它经历了一段较长的历史过程。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首先是对迪庆藏区的占领和统治,尔后继续
扩张,极盛时期,其势力范围曾达西藏昌都芒康县南,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整个康南以及四川木里
(原属盐源)等地。
    1 )云南中甸,旧称你那。又写为中甸,藏名为建埔;又译为结打木、结塘、佳塘等。是云南
迪庆藏区核心地。明代木氏土司从木得始至木钦,经五代(明洪武十五年至成化十九年)均忙于解
决辖内忧患,对迪庆藏区几末涉足,仅采取固御、节制之策。据木氏宦谱载:(木嵌任内)景泰二
年,番冠阿扎侵攘巨津州,亲率兵追击。“到成化十九年(1483),方拉开向中甸进剿的序幕。”
(成化)十九年,得胜中甸早瓦寨,二十年,得胜中甸,僭罗投降“。”丽江木氏与中甸统治者之
间争权夺利的斗争,从成化十九年守战早瓦寨开始,至嘉靖三十二年(1553)得胜忠甸天寨止,相
继共七十年时间。在这旷日持久的征战年代中,给双方人民造成的苦难是可想而知的。木氏在中甸
征收赋税,全面经营是从木高任丽江知府以后,即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至康熙八年(1669)木
靖任知府止,共一百一十五年。从木嵌开始经营中甸算起,共一百八十五年。相继木氏十一代人参
与中甸的经营。其中流传最显赫的是木氏十四世知府木松,十五世知府木高,十九世知府木僧“。
    2 )木氏土司在中甸站稳脚跟,全面统治和经营之后,开始向迪庆州维习(今维西)阿墩子
(今德钦)以及其它周边藏区扩张,这段历史,史书记载甚少。最具权威又广为史家引征的是清余
庆远著《维西闻见录》,之外还有《续云南志稿》的有关记述。两节有关引文内容基本相同。现引
《维西闻见录》所载如后:“万历间,丽江木氏寝强,日率麼些兵攻吐蕃地,吐蕃建碉以数百座以
御之。维西之六屯、喇普、其宗皆要害,拒守尤固。木氏以木作碓,曳以击碉,碉悉崩,遂取各地
要害,屠其民,而徙麼些戎焉。自奔子拦以北番人惧,皆降。于是,自维西及中甸,并现隶四川之
巴塘、理塘木氏皆有之,收其赋税,而以内附上间。”
    纳西族进入四川甘孜州康南地区的具体时间,目前除“万历年间”之说外,别无他议。笔者经
多方求证,觉得基本可信,并作如下补证。
    A 、《木氏宦谱》在本东谱条下有这样一段记述:“(万历)五年,番贼犯界你那毛各,命长
男阿胜领兵征讨,贼将豫聚数万,占据刀那丁恩江口,阿西集直岩寨二处,扎营拒敌。先我师失机
溃阵,自此贼势大振。因主号令威严,兵分四哨,克时奋勇,攻破险寨二年,擒斩一千有余,有捣
巢穴。兵至娘的、果宗、草那、目春、干陶、其瓦、阿西你、王略哨等处荒服地方,番皆平”。前
已述木氏土司已于嘉靖三十三年全面占领和统治中甸,之后的战争应该已推进到维西、德钦等地。
到明万历五年,又时过二十三年。这场战争从《木氏宦谱》中可以看出,是木氏土司在藏区扩张中
最大最残酷的一次决战,参战人数在万人以上,死者上千。当时中甸在木氏手中,德钦、维西大部
分地区为木氏挟,能集众万者,惟迪庆周边藏区(主要是甘孜州康南地)所能也。这场决战以木氏
得胜而告终,导致了“自奔子拦以北番人惧,皆降”,“面以内附”的局面。由于年代久远,地名
多变动之语言关系,《木氏宦谱》又为译音地名,给地名考证带来极大困难,故对狼的、果宗、草
那、目春、干陶、其瓦、阿西你、王略哨等地名暂时还不能作出今考。但是可以肯定,其中有的地
方已在甘孜州康南地界,所以把万历五年(1577)左右作为木氏土司开始向康南扩张的具体年代,
应是可以成立的。

B 、我们在甘孜州康南巴塘、理塘、乡城等地调查期间,民间传说中的木氏土司,藏族称之为
“舶萨当杰布”,这个萨当杰布是实有所指的,他的名字叫“四郎罗登”。四郎罗登何其人也?便
是木氏十九世知府木增。《理化县志稿》载:“印经院在县治长青春科耳寺之左,呼作巴孔者是也,
清康熙时所建,置《大藏经》版十余万块,相传为松弄热登(四郎罗登的异译)所赠。经卷首有汉
文《三藏圣秩序》。三藏原颂大明天肇三年佛道成日,领顿首书及十方五觉诸灌顶授记佛长子不动
金刚木增等字。禄天肇三年上距万历八年已四十年,正第三世达赖创修长青春科儿寺,之后宜为所
刻赠。所谓松弄热登者其木赠之译名舆欠”。明万历五年时木增尚末出生,万历二十六年保勘袭职
时,年仅十二岁。到天启年间,已正方弧超他最后完成了对甘孜藏区康南的扩张和统治。据传其势
力范围东达雅砻江畔(今雅江县)直接威胁到明正土司(其时称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属地安危,
明正土司一面隔江严阵以待,一面飞报朝廷,要求干预。由于雅砻江天险阻隔,明正土司的强大力
量的对峙,才阻止了木氏土司的继续东进。再则因木增崇佛,故藏区民间传说中的木氏土司叫“绎
杰布郎四登”。
    C 、刘龙初《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俄亚乡纳西族调查报告》,初为我们提供了一些重要线索。
“纳西是数百年前,从丽江、中旬等地迁入的,至今已有十九代了,它主要分布在俄亚乡。”俄亚
是木里藏族自治县瓦厂区的一个乡,全乡共有529 户,4219人,分属藏汉、纳西等民族,纳西族有
2490人,是该乡的主体民族。“”俄亚是由俄亚大材而得名,乡政府设在这里。俄亚大村位于苏达
河中部与苏达河上游的克米局,据说是纳西族在这里最早建立的两个村子。传说俄亚大寨已有四百
多年的历史。现有130 户人家,占全乡总户数的22%,人口有1060人,占全乡总人口的25%。除一
人是上门的藏族外,全部是纳西族。“”大约在四百年前,即明嘉庆到万历年间,丽江木上司在明
皇朝的支持下,与吐蕃进行争夺地盘的斗争,先后占据了巨甸、维西、中甸、德钦、巴塘、理塘等
地。蒙番畏而敬之为‘舶萨当王’“。万历五年左右距今四百一十多年,与上述”四百多年前“”
至今已有十九代“是基本吻合的。同时亦证实了木氏土司向藏区扩张的势力范围除了甘孜州整个康
南外,还有四川木里藏区。    关于西藏昌都芒康县南(旧盐井地),今天仍与木里俄亚一样,
境内”尚有一百九十五户,一千一百余人住的纳西乡。“宣统元年段鹏瑞著《盐井乡土志》自序中,
除引余庆远《维西闻见录》语外,还叙:”土人谓木氏为木天王,今尚有此名称。予于光绪龙集
丁末之岁,奉橄司榷其地,甫至聆听其语音,讶与丽江相近,问之通事,则曰丽江之麼些语也。惟
以地当川藏之交,故又杂以藏话,且土音稍别耳。然则盐井向归木氏为可证亦。“《西藏自治区概
况》第一章第三节中简言道:”西藏自治区内,除了以上民族外,在昌都地区南部还居住着少数纳
西族“。    木氏土司何时结束对康南的统治,一般都未言确切年代,泛曰”明末清初“《木氏
宦谱》中记叙其在结束迪庆藏区的统治时间与《迪庆藏族自治州概况》中所叙大体一致,为清康熙
四年(1665年)。”那么我们可以断言,木氏在结束川康南的统治时间应在康熙四年以前。至于以
前到什么时候,笔者认为是在清初顺治十年(1665)左右。其理由是,巴塘著名寺庙丁林寺(又名
噶丹彭德林)建于1659年(清顺治十六年,藏历第十一绕迥土猪年)该寺寺址原为木氏土司在巴塘
建立的一个纳西官寨,寺庙建在纳西官寨遗址上后意味着木氏的统治在该地已经彻底瓦解。寺庙建
筑一般需要数年时间。客观一些,定为清顺治年间是可信的。
    木氏土司从开始向康南扩张到实行全面统治的时间,从明万历五年左右算起至清顺治年间止,
差不多整整一个世纪。
    木氏土司向康南扩张的路线,据调查分析,主要分两路。一条路线是:“丽江木氏土司进攻木
里以及木里以北地区,据说是从丽江宝山东渡金沙江,沿冲天河面上,经木里西部直抵甘孜州康南
稻城、理塘等地。至今在冲天河沿岸还残存传说是木天王进兵时修筑的碉堡。……俄亚乡扼守金沙
江、冲天河和东义河要冲,传说是进兵宁菠、木里、盐源等地的战略要地。”我们在丽江调查期间,
丽江地区志办的杨启昌同志也谈到这条路线的相同看法。第二条路线是以迪庆藏区为据点,争夺的
焦点是今德钦县的奔子拦渡口一带,强渡金沙江入得荣、乡城、巴塘等地。至于占领盐井则可能是
从这第二条路线的分支,至盐井并非是从那里继续北上,主要目的是控制那里的盐。盐井的盐是迪
庆藏区、西藏昌都地区,四川康南以及更远地区的藏族的生活必需品。木氏认为只要控制了盐井,
在一定程度上就会更有利于对上述地区的统治。《木氏宦谱》中曾有在崇须年间重建盐井寨的记载,
说明木氏土司与当地藏族部落的盐井曾经发生过多次拉锯战。
    三、木氏土司势力向迪庆藏区扩张和统治的手段、措施1 、武力征服。军事扩张是木氏土司向
藏区扩张的最主要并最基本的手段。可以说,木氏土司向藏区和其它地区的扩张史,是一部血淋淋
的战争史。战争使无数纳西族青壮年男子颠沛流离,战死于疆场;也使得无数藏族人民流离失所,
家破人亡。无论给纳西族人民,还是给藏族人民都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和不幸,客观上亦造成了历史
上的民族隔阂,而木氏土司家族却世世显赫。以“丽江王”而声名远播。前面对于武力征服多有涉
及,故不再赘述。
    2 、移民。木氏土司为了巩固在扩张区的统治,每当战胜一地,都要建立自己的统治机构。若
为牧区或半农半牧区,因海拔高,气候严寒,不适宜于纳西族人生产、生活,则将其归附顺诚之土
酋封为“舶白色”、“木爪”等职,来管理当地藏民;在气候较好、海拔相对较低之农区,特别是
战略要地,则“徙摩些戎之”,建立纳西人聚居村寨。被迫迁的纳西人平时为农,战事为武,同时,
木氏还派遣自己的亲信,在聚居区建立官照,管理镇抚当地纳、藏人民,被称之为舶绎本“。例如
在巴塘县内,民间既有流传又可考证的比较大的纳西族酉聚居区就可举出三处,一处是巴塘县城,
原丁宁寺址就是一个很大的纳西族官寨,在巴塘县城附近的架炮顶有很多被当地居民称为埋藏”浆
若“(即纳西族尸首)的坟墓,相传也是明代纳西族入侵时留下来的,随葬品中有纳西族爱吃的红
米”。另一处为被称之为小巴塘的中咱,那里的山岗上至今还残存着纳西族官寨的遗址。再就是今
天仍然居住着纳西族移民的白松乡,那里的纳西族官寨设在日麦村附近,残迹犹存。其实仅巴塘一
县而言,纳西族聚居村寨远不止此,木氏土司移民措施,是其统治能在所辖的藏区维持一个多世纪
的关键措施。这些地区距离丽江最近处亦在数百里之外,最远处便在千军之遥,战线长,军队调遣,
粮草接济都十分困难。就藏区出产而言,也不能长时期供养成千上万的移民,于是大量移民,“平
时是木氏土司的农奴,要开垦土地,交纳赋税,一旦战争爆发,他们又是木氏土司的土兵,要日夜
守护在山顶上的碉楼中”。由于木氏土司派出的“绎本”横征暴敛,曾激起过藏、纳西族人民的共
同反抗,在巴塘白松就曾发生过砍“绎本’官头的事,这个故事至今广为流传(详见《巴塘白松纳
西族调查》)。
    3 、宗教怀柔。藏族在历史上是一个崇佛的民族,宗教势力和影响力极盛,自元代西藏纳入祖
国版图后,推行土司制即采取“僧俗并用”之策。木氏土司深黯以教固政之理。为了巩固其封建统
治,取信于藏族民众,抬高声望,极力扶持和拉拢藏传佛教各派势力。明季,噶举派在西藏昌都地
区和康南的实力雄厚,举足轻重。座落在西藏昌都县噶玛区的噶玛丹萨寺,曾与楚普寺一样,是噶
玛噶举派的著名的祖寺之一,系塔波拉杰的门徒都松钦巴于公元147 年主持创建。十三世纪时期,
木氏曾捐资并派遣工匠参与过该寺主殿的修建。“大殿面积,2244平方米,高三层,石木结构。前
廊和经堂为藏式平顶建筑,后面主殿为木结构,顶部贯以歇山式玻璃瓦顶,殿顶檐下全系斗拱承托,
风格独特,做工精巧,结构合理,宅与殿顶饰形的玻璃瓦顶高低错落,合谐统一。它是藏汉、蒙、
纳西四族工匠聪明才智的合壁之作”。广明正德年间,明廷派遣太监刘允往请的噶玛派中的黑帽系
第八辈活佛弥觉多肌超亲自来丽江,备受木氏土司的尊礼。自木增在位(1597一1647),噶玛派在
丽江一带更为得势。崇祯十二年(1639)徐霞客旅滇到木氏家作客,也说到大法王、二法王,应即
红帽系和黑帽系,且说‘庚戎年二法王曾至丽江“,面红帽系第六辈活佛却吉汪秋确应本氏邀请,
来过丽江……明末和硕特部蒙古族自青海进入喀木(康区)、卫、藏,支持黄教,几乎统一了全藏
区,当时反抗颇为激烈的有黑帽系第十世活佛却英多肌超他因力不能支,遂间关避难,逃来丽江”。
噶玛派与木氏土司交往甚深,故丽江的五大寺庙福国寺、指云寺、文峰寺、普济寺、玉峰寺皆为噶
玛噶举派寺庙。后来,因噶玛寺司徒活佛移居德格土司辖区内的八邦寺,八邦寺遂取代了噶玛噶举
派寺庙。后来,因噶玛寺司待活佛移居德格土司辖区内的八邦寺,八邦寺遂取代了噶玛丹萨寺的宗
教地位,成为康区噶玛噶举派主寺,丽江上述寺庙便成为八邦寺的分寺。这种隶属关系一直延续到
现代。
    明代,格鲁派崛起,中叶后逐渐向康区传播和发展。木氏顺应其潮流,采取并蓄态度。明万历
八年(1580)三世达赖索南嘉措应本氏邀请,来到康南,并为理塘寺主持了开光仪式。木氏土司在
宗教上的这种特殊的微妙的关系和取得特殊地位,除了本身的虔诚和信仰外,其政治目的便是“此
地无银三白两”了。这个家族中的典型代表可算是木增了,木氏世受浮屠法,而君独渗最上乘,期
于六根不动一念无生,顿见本来面目,盖已造共堂,而窃其奥矣!今城中上大夫无不谭禅,无不安
佛,作礼案,置经轴,沾沾然若净界可攀,而果真可结“。藏文《大藏经》是藏族文化的大百科全
书,著名的理塘版就是木增”捐资雕板,广结善缘“积极支持由却英多吉主持完成的,故又名丽江
版。木增还曾取法名”不动金刚“,取藏名”四郎罗登“(又译为斯那罗丹),故此人在政治上的
声威,很大程度上是宗教因素来促成的。
    纳西族崇信东巴教。唐代吐蕃东渐时,藏族文化对纳西族也产生过一定影响,故有信仰藏传佛
教的传统和社会基础。在木氏土司的倡导下,这一信仰日渐强烈,这就为其扩张时期迫迁的纳西族
到藏区后,与当地藏族团有共同信仰,人乡随俗,并休养生息,创造了条件。
    康南纳西族历史足迹及其贡献
    时至今日,云南纳西族迁入康南已历时四百多年,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后代,已经逐渐演变为藏
族,成为当地藏族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乡城、得荣、稻城、巴塘等县的广大农区的一些村寨,历史
上曾经系纳西族聚居地,他们的后代,今天无论在语言上、服饰上,乃至婚、丧、嫁、娶诸方面已
经同当地藏族没有什么区别,在党的民族团结、民族和睦、平等的政策下,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
系已经形成,所以他们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族别,成为藏族。但是每逢农历十一月初一,村寨属于纳
西族后裔的藏族男女老幼,聚集在一起,按传统方式过纳西族年,以表示对其祖先的怀念。例如乡
城县的黑达区青德乡热公村等地,至今都还保存着过纳西族年的习惯。据一九五四年开展民族识别
时,有人提到纳西族曾经在甘孜藏族地区最少有五千户以上,这个估计丝毫不过分,尽管现在居住
在这一地区的纳西族人数不多“。现在还有一些地名都还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据《乡城县地名
录》载:”热公(应该为绎岗)意为纳西族居住这地。相传在很早以前纳西族来到这里定居,故取
名热公“。又据《稻城县地名录》载:”巨龙,系藏语(应读为“绎让”)的译音,意为纳西族,
历史上为纳西族地“”四川省稻城县的东尼乡(东义)。直到解放初期,还延续着纳西族统治时期
的‘白色’制,东尼白色(一九五八年叛乱时被击毙)就是最后一个‘白色’。
    今甘孜州原康南的纳西族,主要分布于巴塘,而在巴塘又主要聚居在白松乡。我们调查期间
(1990年1 月)全乡总人口为915 人,其中纳西族638 人,占全乡人口的21.88 %。该乡共四村,
纳西族居住在相邻的白松村和门扎两行政村,俄堆、木差二行政村则皆为藏族。
    明季迁徙到藏区的纳西族,一方面由于受木氏统治集团的强制,以戎守军身份驻扎藏区,在当
时,相互之间的对立情绪和隔阂是客观存在的。另一方面,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亦是被统治者,同
样遭受剥削和压迫,在与当地藏族的相处中,逐渐结成友谊,并促进了藏、纳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
流,这是主流。纳西族对甘孜州原康南农业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尤为突出。纳西族是一个农业民族。
云南丽江、鹤庆等纳西族聚居区,属云贵高原,海拔相对较低,又受金沙江暖流影响,气候温和,
农业生产较藏区发达。“木氏土司在统治中甸后,派大批徭役,开挖水沟,造梯田教种稻谷,裁种
核桃等。因不顾地理条件,结果以失败告终。至今在大、小中甸还保留着好几处稻田湾的地名。”
木氏在统治甘孜州原康南后,吸取了这个教训,注意在金沙江流域的移民区开发农业。纳西族移民
和当地藏族一道,开沟挖渠,推行灌溉;改造平整土地、梯田;实行条播,种植旱稻(即红米)巴
塘有“塞外江南”之美誉,凝结着纳西族的辛劳。据《巴安县志》载:“本县在未置以前,所产有
的小麦、大麦、青稞、碗豆、乔子、黍米、红米等,其小麦以临城附近为佳。每年收上等小麦四百
石,中等三百余担,红米可收百余石至二百十有奇”。粮食产量高,质量好,旱涝保收,均与纳西
族推广排灌,精耕细作是分不开的。据民间传说,明季,当地藏族多数使用用硬质木做成的犁铧犁
地,纳西族带来了丽江铁犁,使耕地的深度和速度都有了明显改变。当地人叫这种犁样叫“绎肯”
即纳西犁铧)在巴塘白松的门扎村,至今还保留着古代纳西人开挖的大水渠,两岸的大树古老而苍
劲,树干需两人合围。纳西人引水开渠之事,在甘孜州原康南金沙江流域地区广为流传。红米则纯
属纳西人引进品种,其种植技术和要求高于其它作物,清末,在巴塘东、南两区的种植已十分普遍。
现引《巴安县南志》,附宣统三年粮中有关红米租税情况加以证明。
    附宣统三年粮(本例只列红米租税数和出产地,其余小麦、荞麦、大麦、青稞等省略)
    一、东路:收岛仲村红米八斗九升收洛饶仲村红米一石三斗零五合收独秉仲村红米二石三斗二
升五合收列打丁村红米五百九斗六升收吉塘仲村红米二百零七升收噶戈仲村红米一石七斗六升收羊
汤仲村红米三石五斗二升收江哑仲俄付红米二十百零五升收玉摆仲付红米八石斗四升收江孟扎仲村
红米九百二斗一升收噶号安伙村红米一斗五升收江岗仲村红米七斗八升四合收约日仲村红米二斗五

    二、南路:收执雍安伙村红米七斗六升五合收徐多村红米一石零七升收冷惜村红米二百零九升
五合收思热通村红米一石九斗六升五合收波察村红米二石收鱼空仲村红米一石收合丁俄村红米一石
    三、北路:收娘打丁村红米六斗收丁无通村红米一石二开收放隆村红米九升几个有关称谓辩释
    在甘孜州原康南民间,人们在谈及纳西族在本地的人和事时,常提及“绎”、“萨当”等藏语
称谓,藏、汉史籍中亦有其记载。弄清这些称谓的出处和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含义,是十分有必要
的。笔者之辩释,仅供参考。
    1 、绎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是有其不同含义的。
    在唐代系指南诏。《丽江府志》载:“(唐贞观时期)九隆之裔,曰细奴逻者,耕于巍山(今
蒙化人数有异样,白国王龙佑那十七世孙张东进求,因以国让之,细奴逻遂立为奇王,国号大蒙,
白国世绝。时渠师有六,号曰六诏为王,皆九隆苗夷裔。细奴逻居蒙氏川(今蒙化)称蒙合诏。余
为越析诏(即同江府)。浪穹诏(今浪穹县)邓败诏。(今邓川州)施浪诏。(今浪穹弥茨河)。
蒙隽诏(今建昌)。独蒙合诏居五诏之南,故曰南诏”。唐开元年间,南诏“率种归诚,累代如此”,
积极向唐王朝靠拢。唐王朝为了打击吐蕃在南线的势力,极力扶持南诏,封其王皮逻阁正二品台登
郡王,任命其子阁逻凤为阳爪州刺史。唐开元二十六年又册封皮罗阁为云南王,先后讨平了浪穹、
施浪、邓赕、越析,蒙西五诏,成为川南及滇西北地区霸主。
    公元七世纪中叶,吐蕃在“尽据羊同,党项及诸羌之地”的同时,发动了向东南的攻势,“进
及西等州”,即今之川南及滇西北地区,南诏王阁逻凤屈从,并倒戈与吐蕃结成同盟,对抗唐王朝,
企图进取雅州、黎州等地。“赞普(都松芒布结)又推行政令及于南诏,使白蛮来贡赋税,收黑蛮
归于治下”。“南方之东(下)部,南诏地区,有谓白蛮干者,乃一不小之首长部落,赞普与谋略
封诏赐之,南诏王名阁逻凤者,前来致礼,赞普封之为‘伯钟’(弟)民庶皆附庸”《敦煌本吐蕃
历史文书》是吐蕃早期除金石铭刻、竹木简犊外,又一重要的藏文历史文献。文中的“绎”即指南
诏。这便是藏文中“绎”的最初出处。在民族出版社1980年出版的“名物证疏”中,对“绎”字作
了如下的解释:“绎”(即南诏),在云南以乌蛮、白蛮为主体建立的地方奴隶主统治政权。中心
为丽江、大理一带,藏人称之为舶绎“或做‘三赕’吐蕃与南诏结盟事见《南诏德化碑》、《纳西
古王国》”。故藏文史书中的“绎域”在唐代时期是指南诏统治区。
    自明季木氏土司侵入藏区后“绎”又出现多义,成为纳西族的藏语专称了。纳西族,在汉文史
书中的称呼较为复杂,例如越析、么些、摩些、乌蛮等;纳西族则自称纳黑、纳日;藏语则称之为
“舶绎”,称纳西人为“舶绎巴”。藏族为什么用唐时南诏的称谓来给纳西族定名呢?是因为纳西
族与南诏在历史上和地域上均有一定的渊源关系。唐时的六诏中的越析诏是今天纳西族的直系先民,
他们世居云南丽江一带,后被南诏兼并,成为南诏的组成部分,亦即当时被吐蕃称为“舶绎”的组
成部分。“(唐)昭宗天复二年(公浴彻02年),南诏清平官郑买嗣,杀其主舜化真,遂灭蒙氏而
自立,借号‘大长和国’后唐明宗天成元年(926 )东川节度使杨干贞,杀郑隆(买图孙)立侍中
赵善政,改国号曰:大天兴。三年,杨干贞废善自立,改国号‘大义宁’后晋高祖天福元年(936 ),
通海节度使段思平,兴师讨杨干贞,思平自立,改国号大理”。整个宋代,“垂三百年间,时丽江
为么些醋醋蛮所据”元代,元世祖征云南大理,丽江木氏主阿宗良“迎兵于刺巴江口”,率先归附,
功授茶章管民官士职。至此,元、明两朝,木氏家族统治长盛不衰,其核心地仍为南诏时之丽江一
带。故藏族据此,以称南诏之名称纳西族。
    至于认为舶绎谓古代差人的说法,是否成立,值得商榷。藏族对古代人一般称之不“相”或者
“桑”则倒是常见的。
    2 、萨当萨当这个词是与“绎”是有着紧密联系的。《藏汉大辞典》这样注释:“萨当:绎萨
当的缩写”,而对“绎萨当”的解释又为“南诏国,藏音译作三赕。指唐代云南白族、纳西族、卫
族和僳族建立的地方联合政权。历世传蛮罗阁、阁逻风等十二王,历253 年(649 -902 )。其王
室曾受唐封南诏王。一度与吐蕃联盟,称‘赞普钟’,义谓义弟或王弟;明代以后称木天王”。在
藏文中“绎”与“萨当”合用有之,但将二者分开使用者,亦常有之。从这个意义上理解,笔者认
为超“萨当”与“绎域”应为同义,有地域的概念,绎则指在“绎域”或“萨当”区域内的人的群
体或地方政权。由于藏语地方发音上的差别,“萨当”在云南地区普遍译为舶三赕。
    “萨当”的藏文写法目前有三种,一种是出现在类似敦煌吐蕃藏文书那样的,吐蕃早期文献中,
写为;第二种为;自藏文创制以来至公元九世纪初藏文厘定前,和,和等字母之间是可以互换的,
之后则以法典形式厘定,不再互换,故早期,后为,其实是一个字。第三种写法为在藏文中为平原
平坝之意。在藏区以地形来命名的地名很多,例如中甸为结塘,小中甸为洋塘,还有四川甘孜藏区
的巴塘、理塘等都属于这种类型,丽江地处于玉龙雪山下一大平川,故名“萨塘”所以应实指丽江,
与上述“萨当”是有一定区别的。



巴塘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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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塘,古为部落之地,周曰戎,秦称西羌,汉系白狼国。汉永平年间,益州刺史梁国朱辅向白狼国宣示汉德,白狼王慕化归义,举种贡奉。从东汉末年到三国、魏、晋、南北朝,白狼国一直立于西南部落之林。唐武德元年,白狼国举土内附。唐乾封二年,白狼国被西藏吐蕃王朝第三十二世赞普松赞干布所灭,从此巴塘受吐番统治。南宋淳佑十二年(1252年),忽必烈以兀良合台为先锋的西路大军征服南诏,西南各地归属,巴塘在其列。元代,朝廷对藏区实际“土官治土民”的土司制度,巴塘属吐番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及奔不招讨司管辖。明隆庆二年至崇祯十二年(1568至1639年)云南丽江土知府纳西族木氏土司攻占巴塘。明崇祯十二年底,青海蒙古族和硕特部下打败木氏土司,结束了木氏土司在巴塘等地71年的统治,巴塘转隶青海和硕特部固治汗统治。康熙三年(1646年),西藏军队占领巴塘,从此到康熙五十八年(1701年)清廷收复巴塘为止,西藏统治巴塘55年。雍正四年(1726年),巴塘、理塘划入四川,宁静山以南的中甸、阿墩子划归云南。自此,巴塘所属之奔子栏以南地域归云南管辖。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奏准裁革巴塘土司,改设流官,同时,将巴塘改为巴安县,同年7月,升为巴安府,此为巴塘县治之始。民国三年(1914年),北京政府以川边为特区,治所康定,巴安县隶川边特别行政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康藏双方签定《岗拖协议》(又称汉、藏暂订停战条件),议定康藏双方以金沙江为防线,至此,巴安县所属金沙江以西的莽岭、竹巴龙、廓布等地随之离治归藏。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西康省政府成立,巴安县属西康省第五行政督察区。1949年,巴安县宣告和平解放。1950年8月,巴安县临时人民政府成立,11月隶属西康省藏族自治区。1951年3月,正式成立巴安县人民政府,同年10月,经西康省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巴安县改为巴塘县。1955年10月,西康省撤消,巴塘县改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至今。1978年7月,义墩县撤县,措拉区及其所属沙溪、茶洛、德达、列衣四乡和热柯区的波密乡划入巴塘管辖。1992年11月,经省州政府批准,将白松乡、茨巫乡、贡波乡(不包括热思村)划得荣县。从1908年巴安建县开始,到2003年为止,巴塘建县95年。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11-06
试论明至清初中央王朝对嘉绒藏区的经营

彭陟焱   ( 2009-05-07)    来源: 西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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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明代至清朝乾隆年间对嘉绒藏区的治理主要体现在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建立土司制度,通过对土司及宗教上层的控制来实现。文章透过明清时期时嘉绒藏区主要土司的设置情况来探讨明清中央王朝对该地区的统治政策。

  [关键词]明代;清朝;中央王朝;嘉绒藏区;土司

  [中国图书分类号]K2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003(2004)-04-033-05

  一

  明朝时期,中央政府在嘉绒藏区实行“多封众建”的政策,健全土司制度,利用土司和当地的宗教上层实现对该地区的统治。清朝到雍正、乾隆年间,把治理嘉绒藏区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的目的在于“不劳师旅,共效职方之贡”,并规定:“凡在幅员之内,咸推一视之仁……自今为官者务遵朝廷法,抚安一方。僧务敦化导之诚,率民为善,共享太平,永绥福社,岂不休哉”。①洪武四年(1371年),太祖平定四川后,随即在四川建立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对于边远的嘉绒藏区,同样授予土官宣慰司、招讨司、宣抚司、长官司等名号,令其“岁输贡赋,示以羁縻”,但“未尝设立文武为之钤辖,听其自相雄长。虽受天朝爵号,实自王其地”。②洪武年间,在嘉绒藏区先后设置了天全六番招讨司(今雅安地区天全和甘孜州泸定一带),长河西招讨司(甘孜州康定、道孚一带),后升为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永乐五年(1407年),设杂谷寨安抚司(阿坝州汶川一带)。“命头目曩申为杂谷安抚……赐印及冠带、袭衣”。③永乐十三年(1415年),设置董卜韩胡宣慰司(阿坝州大小金川,甘孜州丹巴,雅安地区宝兴县一带),“命头目喃葛为宣慰使,给银印,赐冠带、裘衣……又设董卜韩胡道纪司,命本土道士锁南领贞为都纪,给印章”,④后改其地为金川寺,封金川拉部首领伊拉木(也称哈衣麻衣)为金川寺演化禅师,颁授印信,世领其地,归杂谷安抚司管理。

  宣德二年(1427年),置麻儿匝安抚司(阿坝州马尔康一带),“以刺麻著八让卜为安抚。麻儿匝簇在阿乐之地,去松潘七百余里”。⑤董卜韩胡宣慰司东邻杂谷安抚司,北接麻儿匝安抚司,西连朵甘思招讨司,南通天全六番招讨司以及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宣德五年(1430年),因南葛年老,“请以长子领僧众,次子治民人。上从之……命长子班丹也失为刺麻,次子克罗俄坚荣代为宣慰使”,⑥正统七年(1442年),进秩镇国将军、都指挥同知,掌宣慰司事,给之诰命。正统三年(1438年),授刺麻班丹也失为妙智通悟国师,并给诰命、银印、金织架装等物。但克罗俄坚粲自恃强大,屡与杂谷安抚等构怨,占据杂谷及达思蛮长官司地,“掠其人畜,守臣不能制。景泰三年(1452年)二月,朝议奖其入贡勤诚,进秩都指挥使”。六年(1455年),克罗俄坚粲死,“子扎思坚荣藏卜遣使来贡,命为都指挥同知,掌宣慰司事。天顺元年……命如其父官,进秩都指挥使,仍掌宣慰司事”。成化六年(1470年),扎思坚粲藏卜卒,“子绰吾结言千嗣为都指挥使。弘治三年卒,子日墨扎思巴旺丹巴藏卜……请嗣父职,许之,赐诰命、敕 书、彩币。九年卒,子喃呆请袭……诏授以父官。卒,子容中短竹袭”。⑦

  终明一代,中央政府在招抚向化的前提下,在嘉绒藏区推行土司制度,设置宣慰司、安抚司、招讨司,对各部落的地方上层授以官职,将他们纳入统治集团内,参与地方管理,以保持该地区社会秩序的安定。同时,各土司都是以本部落所辖区域为基础,各自划地分守,认纳输粮,管理本部落的事务,并受明朝地方政府的节制。因而,在这一地区出现了一些诸如董卜韩胡宜慰司等较大的土司。明代,董卜韩胡宜慰司成为东邻杂谷安抚司,北接麻儿匝安抚司,西连朵甘思招讨司,南通天全六番招讨司以及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是具有较强实力的土司。据《明史》记载:

  董卜韩胡宣慰使克罗俄坚粲“凶狡不循礼法……恃强,数与杂谷安抚及别思寨安抚饶蛒构怨。”(正统)十年八月移牒四川守巨,谓:“别思寨本父南葛故地,分畀饶蛒父者。后饶蛒受事,私奏于朝,获设安抚司。迩乃伪为宣慰司印,自称宣慰使,纠合杂谷诸番,将侵噬己地。已拘执饶蛒,追出伪印,用番俗法剑去两目。谨以状闻。”守臣上其事。帝遗使赍责其专擅,令与使臣推择饶蛒族人为安抚,仍辖其土地,且送还饶蛒,养之终身。十三年十月,四川巡按张洪等奏:“近接董卜宣慰文牒言:‘杂谷故安抚阿(本字无法显示:“阝+票”)小妻毒杀其夫及子,又贿威州千户唐泰诬己谋叛。今备物进贡,欲从铜门山西开山通道,乞官军于日驻迓之。’巨等窃以杂谷内联威州、保县,外邻董卜韩胡,杂谷力弱,欲抗董卜,实倚重于威、保。董卜势强,欲通威、保,却受队于杂谷。以此仇杀,素不相能。铜门及日驻诸寨,乃杂谷、威、保要害地。董卜欺杂谷妻寡子弱,瞰我军远征簏川,假进贡之名,欲别开道路,意在吞灭杂谷,构陷唐秦。所请不可许。”乃下都御史寇深等计度,其议迄不行。⑧

  可见,有明一代,嘉绒藏区各土司之间的斗争并不多见,其规模也不是很大,波及面小,还没有达到边地不宁的地步,更没有对明朝中央构成威胁。因而,明朝政府通常采取恩威兼施的方针,政治招抚、向化为主,辅以军事威慑,尽量避免对其用兵。正所谓“安边之道,在治屯守,而兼恩威。屯守既坚,虽远而有功;恩威未备,虽近而无益”。其次,从对嘉绒藏区土司的设置上看,在形式上与内地基本一致,它既反映了嘉绒藏区是明王朝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的一部分,也反映了明朝中央集权统治在嘉绒藏区的深入。设在嘉绒藏区的土司皆是由其上层分子世袭充当,反映了中央政府根据该地区历史传统的特殊性而制定的统怡政策,它是嘉绒藏区特殊性和其政治、经济、文化与内地相比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的。明朝通过团结嘉绒藏区的上层分子,打开边远地区与内地的交通,加强藏族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之间的联系,以利于管理。再次,加强对嘉绒藏区的管理,其利多多:

  通乌斯藏、朵甘,镇抚长河西,可拓地四百余里,得番民二千余户。非惟黎、雅保障,蜀亦永无西顾忧。一也。番民所处老思冈之地,土瘠人繁,专务贸贩碉门乌茶、蜀之细布,博易羌货,以赡其生。若于岩州立市,则此辈衣食皆仰给于我,焉敢为非。二也。以长河西、伯思东、巴猎等八千户为外番掎角,其势必固。然后招徕远者,如其不来,使八千户近为内应,远为向导,此所谓以变攻蛮,诚制边之善道。三也。天全六番招讨司八乡之民,宜悉蠲其徭投,专令蒸造乌茶,运至岩州,置仓收贮,以易番马。比之雅州易马,其力倍之。且于打箭炉原易马处相去甚近,而价增于彼,则番民如蚁之慕膻,归市必众。四也。岩州既立仓易马,则番民运茶出境,倍收其税,其余物货至者必多。又鱼通、九枝蛮民所种水陆之田,递年无征。若令岁输租米,并令军士开垦大渡河两岸荒田,亦可供给戍守官军。五也。稠门至岩州道路,宜令缮修开拓,以便往来人马。仍量地里远近,均立邮传,与黎、雅烽火相应,庶可以防遏乱略,边境无虞。六也。⑨

  这段文字从地理位置、人心趋向、经济利益等方面分析了嘉绒藏区在明朝中央统治藏区中的战略地位,并体现了明朝对藏区的统治思想和实施政策,即通过政治上的招抚,军事上的镇慑,经济上的扶持,使其地人民自愿归附,向心于明。

  除了控制土司外,明王朝还敕封已归附的宗教上层人物为国师、禅师等,利用他们在本民族中的影响进行招抚。在几乎全民信教的藏族地区,宗教上层人物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是不可低估的。因而,控制宗教上层人物就等于团结了众多僧俗群众,安抚了宗教上层人物就等于稳定了广大民众。故明朝中央不仅在西藏、青海等藏区,而且在嘉绒藏区也同样对各教派实行“多封众建,尚用僧徒”的政策,维持藏区的社会局面,并推尊僧人,使其“率修善道,阴助王化”。明朝在嘉绒藏区先后分封金川寺演化禅师、董卜韩胡道士锁南领贞为都纪、刺麻著八让卜为安抚等,使政治与宗教从相互牵制、相互渗透,乃至统一。这对于土司制度的推行和明朝中央在这一地区的统治提供了稳定的因素。

  嘉绒藏区的土司在政治上受明朝中央的统辖,不仅体现在接受其分封上,而且还通过朝贡的方式来体现嘉绒藏区各土司对明朝中央的臣服,它成为臣属关系的象征。明朝中央政府要求各地方首领必须按时向皇帝进贡当地的土特产品,以表示对明王朝的诚敬和归顺。贡品大体以马、宗教纪念品及土特产品为主。明王朝根据朝贡者身份的高低,给予相应的赏赐品,并一直奉行“厚往薄来”、“宁厚勿薄”的政策。回赐品的价值一般是贡品的三倍。明朝中央规定:董卜韩胡宣慰司“比年一贡”,杂谷诸番“三年一贡”。贡马及方物,回赐品多为彩币、丝、裘衣等。嘉靖二年(1523年)又规定贡使不得超过千人,“隆庆二年(1568年),董卜及别思寨贡使多至千七百余人,命予半赏,遣八人赴京,为定制。迄万历后,朝贡不替”。⑩而且,明朝中央允许朝贡使团出售回赐品,从而形成了政治旗帜下的朝贡互市(或叫贡赐贸易)和贸易集团。从经济上来巩固地方统治集团的地位,加强地方统治集团的实力。从而产生了地方对于中央的一种无形的向心力,它以经济为纽带将各地方势力与中央政府牢牢地捆绑在一起,以实现中央对其在政治上的完全控制。

  除了贡赐贸易以外,茶马互市是明朝中央与地方在经济上交往与联系的另一个主要手段。明朝中央认为:“秦、蜀之茶,自碉门、黎、雅抵朵甘、乌思藏,五千余里皆用之,其地之人不可一日无此……夫物有至薄而用之则重者,茶是也。始于唐,而盛于宋,至宋而其利博矣。前代非以此专利,盖制戎狄之道,当贱其所有,而贵其所无耳。我国家榷茶,本资易马……而马入中国者少,岂所以制夷狄哉!”[11]可见,茶马互市的实质是为了更好地管理边远少数民族,同时也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联系和民族关系的改善。如上所述,开茶马互市,一、可以给朝廷带来无穷的利益——土地的开拓,人口的增加,财政库存的充实,还给内地商人提供无限的商机。二、可以给生活在贫瘠土地上的边远民族提供衣食保障,同时,还可以利用贸易丰富当地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吸纳远方的人民归顺中央。三、可以通过蠲免徭役,鼓励开垦荒地,以养戍边军士,减轻朝廷负担。四、茶马互市使许多重要的城镇和寺庙蓬勃兴起,出现了一个个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促进了西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商贸城镇的产生和发展。这一切既说明藏族地区与内地在经济联系上的加强,也体现了藏族社会生产力的普遍提高。明朝中央与嘉绒藏区的这种贸易往来经久不断,正所谓经济服务于政治。明朝中央的这一民族政策是十分成功的。

  二

  清朝在明朝对嘉绒地区经营的基础上,对该地区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治理。顺治三年(1646年),清军进驻四川后,沿袭元明设置了四川省,并对嘉绒土司进行招抚。五年(1648年),清廷决定对归附的各土司,按照明朝旧制予以袭封,对于有功的土司则给以厚赏。这样,大批的土司先后归附,使清朝的土司制度最终确定下来,并使土司制度更加完善。

  清朝将土司分为指挥司、宣慰司、宣抚司、长官司、安抚司、巡检司以及千户、百户等。规定:指挥司设指挥使,官为正三品;宣慰司设宣慰使,官为从三品;宣抚司设宣抚使,官为从四品;安抚司设安抚使,官为从五品;招讨司设招讨使,官为从五品;长官司设长官使,官为正六品。以上皆为武职,隶兵部。武职之外还设有文职,统称土官,其中也有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之别,隶吏部。土司和土官的承袭定例基本相同:即土司或土官承袭,由兵部或吏部给牒,书写其职衔、世系及承袭年月于牒上,叫号纸。号纸是土司的任职凭证,是土司统辖其部属的权力象征,因此,无论是清政府,还是土司对此都极为重视。

  清政府还规定了土司或土官须定期或不定期向中央王朝进贡方物,以示臣服;中央王朝给予回赐,以示皇恩浩大。“凡土司贡赋,或比年一贡,或三年一贡,各因其土产、谷米、牛、马、皮、布,皆折以银,而会计与户部。”[12]这样,清楚地表明了清代土司的贡赋时间、品种及主管部门。同时,清王朝为了防止事端,划定了各土司的疆界,规定其各自的势力范围,各土司不能越雷池一步。并限制土官的权力,规定土司或土官受流官的节制,以削弱土司的力量,使土司势力不致恶性膨胀,使其抗命中央王朝的行为有所节制和收敛。因为土司官职可以世代承袭,故有“土司世家其地,世有其土;土民世耕其土,世为其民”之说。土司之间各不相属,土司内部则由土舍、头人等管理。

  尽管在雍正年间已经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改土归流”,但是,清政府在嘉绒藏区继续大量封赐土司,以稳定该地区的动荡局势。所封授土司名义上隶属于兵部,实质上归由松潘、建昌两镇提钤。

  在嘉绒藏区的北部,设大小金川土司。金川安抚司原为明代金川寺演化禅师治地,康熙五年(1666年),部首领嘉勒巴归附,清廷颁给其康字四十七号金川寺演化禅师印信,世领其众。嘉勒巴庶孙莎罗奔因随清朝征战有功,雍正元年(1723年)授予莎罗奔为大金川安抚司职衔,居大金川,原来的安抚司住小金川,遂有大小金川之分。康熙十九年(1679年),杂谷安抚司土舍板第儿吉归诚,仍授安抚司。随后又设鄂克什安抚司(阿坝州小金县东部)、绰斯甲布安抚司(阿坝州金川县北部)、瓦寺安抚司(阿坝州汶川县西北部)等。

  在嘉绒藏区的南部地区有董卜韩胡宣慰司、明正宜慰司、里塘宣抚司、巴塘宣抚司等。董卜韩胡宣慰司在明朝时辖杂谷安抚司、别思寨安抚司、饶蛒安抚司。清康熙元年(1662年)归顺,因缴印于平西王吴三桂,所以直到十九年(1680年)才获得清廷所颁印信,无号纸。三十九年(1700年),随征打箭炉有功,还其土司雍中七立指挥使世职。五十四年(1715年),雍中七立随征宁番阵亡,因其子年幼,不能任事,以其妻桑结掌管印信。桑结乃明正土司之女,明正宣慰使病故无嗣,遂移董卜韩胡于木坪,由桑结兼管明正事务。从此,董卜韩胡改称木坪土司。五十五年(1716年),越嶲夷乱,桑结派兵随征有功,于雍正三年(1725年)颁给号纸,六月,桑结死于打箭炉的地震中,以其子嘉尔恭达尔结(又叫坚参达吉)承袭母职。坚参达吉娶小金川土司喇章为妻,王夭夭为妾,王夭夭生二子。雍正十一年(1733年)坚参达吉病故,二子皆年幼,议准其妻喇章掌明正土司印务,妾王夭夭掌木坪土司印务。埃其子长大后,由长子承袭木坪土司印,次子袭明正土司印。

  明正宣慰司即明代之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雍正六年(1728年),改授为明正宣慰司,是为明正土司称谓之始。后因随征各土司有功,授以指挥使世职,置革布什咱(甘孜州丹巴县西北)、巴底(丹巴县北部,后又析出巴旺,在今丹巴县北部的巴旺)安抚司、喇滚安抚司等,统归明正宣慰司管辖。

  这些土司地区的设置,在元明时期还没有完全深入,清朝将这些大大小小部落、村社的头目动员起来,让他们充当大大小小的土司,听从清朝中央的管理,这不能不说是清朝统治对嘉绒藏区基层管理的深入,通过对各土司的管理来实现清政府对嘉绒藏区的统治。同时,将势力强大的土司集团分割,划整为零,以减少地方割据势力的膨胀对中央王朝产生的威胁,以利于边疆的安定和统治。另一方面,对嘉绒藏区的统治,较元明时期更为加强,使这一时期成为嘉绒藏区土司设置的鼎盛时期。


  清代在嘉绒地区的管理还通过征收赋税来实现的,其赋额的规定多沿用明代所定,但一般来说,是较汉族流官统治地区较轻,《四川通志》中载:瓦寺宣慰司所管寨落共28寨,户口共800,“贡物鸟枪、左插、藏香、贝母、黄连、金佛、银佛等类,每年地丁输纳汶川县粮银十三两八钱,兼纳理番粮银九两八钱,灌县粮银八两。”[13]且其缴纳品种和方式也有所变化。可以缴纳实物,有米、麦、青稞、荞、豆、茶、布、刀、枪等生活用品,也有药材、佛像、哈达、氆氇等地方特产,也可以将赋税折银。缴纳实物是缴于当地驻军或基层政府,缴纳银是上缴于府库。这种变化反映了清王朝需索的扩大和增加。

  清代还利用土兵来维护其辖区的统治秩序。清朝政府规定,凡土司管辖地区的少数民族精壮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他们平时保境安民,保护交通商旅、塘汛骚站,有重大战事时则出征打仗。嘉绒地区的练兵、屯兵、土兵在维护祖国统一、防御外来入侵的斗争中起到了特殊的历史作用。清政府利用各土屯的力量四处征战,使之成为清王朝的一支劲旅,对维护清朝的统治起了巨大的作用。清廷规定:遇有军事上的需要,诸土屯必须服从清朝政府的征调,派出屯官、屯兵出征打仗,其办法与土司相近。如瓦寺土司从明英宗正统六年(1441年)到民国十九年(1930年)的几百年间,先后受明清和民国政府的征调,出兵四十次,每次从征土兵多则二三千,少者数百人。杂谷五屯除奉调出征本省的金川、自贡等地外,还远征贵州、湖北、湖南、青海、甘肃、台湾及廓尔喀,使他们成为清政府的一支重要军队。金川之役后,有不少藏族兵民或陆续投附官军,或被官军俘获,留在军中效劳,使藏族将士进人清军的人数日益增加。嘉绒各土司的屯练武装也正式归入清朝中央政权的直接调遣之下,他们拉开了藏族将士在清军中活动的序幕。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金川“屯练、降番、土兵”被派往甘肃省,参加进剿回民起义,“甚属勇往出力”。[14]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四川屯练降番派往台湾剿捕贼匪(林爽文起义)甚为出力……而拉、促浸两处土弃……带领降番随同官兵征剿,均属奋勇,所有拉、促浸额设土守备六员、土总九员、土把总十六员、土外委四十六员,俱著照屯练土弁之例,分别赏给钱粮,以示奖励。”。同年,廓尔喀侵扰西藏的聂拉木、济咙、宗喀等地,严重摧残了西藏人民的生产生活,对西藏的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在西藏驻军难以抗敌的情况下,清政府即命成都将军率是部满、汉官兵和两金川屯练,共3000余名,迅速入藏抗击侵略者。经过两个多月的苦战,把廓尔喀侵略军赶出了西藏。可见,两金川等地的屯练土兵一直被清政府视为保卫西藏地方安定和边疆安全的重要武装力量,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起着积极的作用。

  在屯练土兵参加各种战争的过程中,清政府一方面给他们以优厚的赏银,另一方面赠以“巴图鲁”的名号,赏戴花翎、蓝翎,以提高他们的地位。乾隆六十年(1795年),鉴于他们在战争中多次立功受赏,乾隆皇帝下令提高他们的官阶。谕令说:“向来屯练降番其官阶至土守备而止,十余年来遇有征调奋勇出力者,迭经加恩,赏给二、三品职衔,并准食副将、参将实捧。其屯土兵丁,亦赏给钱粮二千分。但以千总、守备等员即赏二品顶戴,究于体制不协。该屯练降番等久隶总督、提、镇管辖,原与内地营员无异,即职分较大,亦可随时约束。与其赏给虚衔,莫若酌添实缺,或由守备以次递设都司、游击、参将至副将而止。该处兵丁钱粮前已加恩赏给二千分,但均匀分拨,所得无儿,亦应酌量增添,普沾恩泽。”[16]由此看来,清政府逐渐把嘉绒地区的屯练土兵变成为自己直接指挥下的一支强有力的军队,为维护清廷在嘉绒藏区和全国的统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嘉绒藏区也由清廷之患变为效力于清朝中央的地区,这不能不说是清朝政府对该地区所采取的管理措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对于清政府保证川藏大道的畅通,维护西藏地区的稳定,巩固西南边疆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总之,明清时期在嘉绒藏区实行的土司制度,使国家得到了空前的完整和统一,也使明清中央王朝在嘉绒地区的统治得到加强,社会秩序安定。同时,先进生产技术的传入,使当地的生产有了长足的发展,加快了嘉绒地区封建化的进程。土司制度在这一时期所起的积极而有益的历史作用是应该予以肯定的。[责任编辑 仓决卓玛]

注释:

①《明史·列传》第219卷《西域三》,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

②《明史·列传》第199卷《四川土司》。

③《西藏研究》编辑部编辑《明实录藏族史料》(第1集),永乐五年三月己巳条,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④《明实录藏族史料》(第1集),永乐十三年六月辛卯条。

⑤《明实录藏族史料》,宜德二年三月庚寅条。

⑥《明实录藏族史料》(第1集),宣德五年十月己已条。

⑦《明史·列传》第219卷《西域三》。

⑧《明史·列传》第219卷《西域三》。

⑨《明史·列传》第219卷《西域三》。

⑩《明史·列传》第219卷《西域三》。

[11]《明实录藏族史料》(第1集),洪武三十年三月癸亥。

[12](清)魏源:《圣武记》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记》(上)。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

[13]《四川通志》卷96《武备志》15《土司》1,巴蜀书社重印本第5册,第3068页。

[14]《清高宗实录》卷1132,乾隆四十六年闰五月甲寅条。

[15]《清高宗实录》卷1305,乾隆五十三年五月丁丑条。

[16]《清高宗实录》卷1488,乾隆六十年十月壬辰条。

  [作者简介]彭陟焱,女,羌族,博士,现任职于西藏民族学院民族学系,主要从事藏族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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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11-12
引用第5楼九寨沟亚龙湾于2010-11-12 18:13发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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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与西藏在明朝时的边界就是雅砻江(康定土司属于四川)。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11-12
引用第6楼外星来客于2010-11-12 20:50发表的  :
四川与西藏在明朝时的边界就是雅砻江(康定土司属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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