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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区]可以看出公安系统更有“区划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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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11-09
各省辖市要完成改革
今年9月15日,省委书记卢展工在对新乡警务机制改革情况进行调研时,对全省公安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要切实注重运作,要改进组织领导,要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大支持力度”的“四要”要求。
9月26日,省公安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省委书记卢展工在新乡调研警务机制改革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部署推进公安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省公安厅决定,自10月份到11月15日,为河南省公安机关改革月,在此期间,没有极特殊情况的省辖市,要完成改革任务。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会上指出,改革后的派出所,仍然是全部公安工作的基层基础,实行实战化的体制机制,具有县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能和权限。改革后,派出所的规模原则上一般要达到100人左右或100人以上,管辖范围要在10万人到20万人,派出所的内设机构要相对统一,总体上就是“四队一室”,“四队一室”之外还要设立市局派驻的执法、执纪、督察为一体的派驻监督室。
这次会上,省公安厅还特别强调,对于城市公安分局要坚决做到“拆庙走人,不留后路”,不能保留任何意义上的中间层级。在撤销分局的同时,全省的公安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按照做大做强派出所、做专做实警务室、做优做精市局机关“三位一体”、同步推进的办法进行推进。
目前,新乡、商丘、济源、郑州、南阳、安阳、三门峡7个省辖市已经完成警务机制改革,还有洛阳、许昌等11个省辖市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筹备工作正加紧进行中。按照规定期限,这11个省辖市公安机关也将在11月15日前完成警务机制改革任务。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11-09
比如郑州市区有29个派出所!可以设立29个区!每区12万人!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11-09
不错,机构不完全比照政区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11-09
我在其它有关的帖子中也提到了分局、派出所与区划是否对应如何的问题。
河南公安系统指挥层级的改革最好能导引出市辖区、市制的改革。
如此郑州虚设相应的29个派出的区,取消现有的实级的区是最理想的结果。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11-09
引用第3楼天地人和于2010-11-09 16:08发表的  :
我在其它有关的帖子中也提到了分局、派出所与区划是否对应如何的问题。
河南公安系统指挥层级的改革最好能导引出市辖区、市制的改革。
如此郑州虚设相应的29个派出的区,取消现有的实级的区是最理想的结果。

应当同时撤销乡镇街,实现一级政府两级管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11-09
引用第4楼sinol于2010-11-09 16:37发表的  :
应当同时撤销乡镇街,实现一级政府两级管理

区街整合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11-09
与区划级别一一对应就行了
灌水委员会副委员长……
为什么我进不了“原创地图”区?等级太严了,要不停的灌水才是王道!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11-09
派出所升格为与分局同级,皆大欢喜。郑州10个分局分为29个,大概一分为三,多了一些官帽了。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11-10
感谢李刚推动公安区划改革
THESAUR.AMER.SEPTENT.SIGIL.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11-10
每个所长为正科级即可!相当于清朝正八品官员!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0-11-10
警区和学区都是重要的非正式行政区,与政区不一定要一致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11-10
并不是合并了派出所,而是增加了好多分局,只是不叫分局的名称(新乡是分局和派出所都叫)。如果说增加分局,肯定会引起民怨,但是说撤并派出所,一片叫好。
实质上是增加了一些官帽,平均一个派出所100多人,明显就是一个小分局的架构啊。
行政级别暂时是这样定的:派出所副处级(正科高配),各大队正科级,警务室副科级(跟原派出所同级)。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0-11-10
效果应该还是可以有一点的,高级官员可能会增多,但一线警力肯定大幅加强,以前分局一级占用警察名额太多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0-11-12
各派出所照样要有很多坐机关的,派出所明明是一个分局的架构,怎么可能下“基层”了?
不能说安排到了派出所,就算是“基层”了。
相反,以前的派出所设置比较合理,基本是与街道办事处一一对应,每个社区都有警务室,办事都很方便。现在的派出所离得远了。户籍室暂时保留,以后怎么发展,还很难说。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0-11-12
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悄然开始了
renming111@163.com
依山川流域形便,语言(民系,民族,风俗)兼顾现代交通分道。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0-11-14
变相升级。
建议稳省分地撤县并乡镇,实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地级一分为二、三,称市或县(副厅级);原来的县拆分(大致按原来的县辖区大小),2、3个乡镇街合并,称区(街道)、乡、镇,为副处级。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0-11-14
引用第15楼cdh518于2010-11-14 09:40发表的  :
变相升级。

太对了!!!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0-11-15
扭转观念,把管理机构改革为服务机构,尽管前途渺茫,还是要坚持不懈。所以,河南省的公安系统的改革方向是对的,其他系统要一并由局(分局)改变为办事处(派出所)。
未设治 0
村 1 (1)
居民委员会 30 (29)
乡 100 (70)
民族乡 200 (100)
镇 300 (100)
街道办事处 400 (100)
县 600 (200)
自治县 900 (300)
县级市 1200  (300)
区 1500 (300)
地区 2000 (500)
地级市 3000 (1000)
自治州 4000 (1000)
计划单列市 5000 (1000)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0-11-17
服务不服务很难说啊。以前的派出所设置是比较合理的,居民办事方便。现在离得远了,而警务室不具备原先派出所的职能啊。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0-12-04
到时搞不好乱套 了就更不好看。
孤身只影,细听窗外雨声,拭掉玻璃窗的爱,乱心随之回复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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