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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对区划本质的一些、小小、提醒式、启发式的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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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7-12
一个国家的区划,究竟是按照什么而决定下来的呢?
如果说历史使然,在一次次的沿革中发展的话,那究竟第一次的区划是如何决定的呢?

假想我是一个国家的领导者,且有独裁的权利,倘使这个国家尚未分划,我会如何制定我的区划呢?

首先,我想到:
人是群居动物,居民往往集中居住
于是我去叫我的手下把全国所有的定居点都划出来(如果有那么大张的纸和毫无怨言的手下),然后我宣布:每个定居点都是我国的最小行政单位,人多,街多,车多,骗子多的叫城市;人少、房少、地多、农民多的,叫乡村。大家平等,各自发展。

然后,我瞧瞧地图,一片点点,简直毫无艺术感。于是我将一些比较要好的定居点捆一起,画成一片区域,其中的区域中的零散土地由这片区域的居民共同管理开发——我创造了个词,叫“县”。

后来发现由于我的开疆阔土,县越来越多,难以控制。一样画葫芦,把一群相干的县捆一起叫“省”。不够?可以再加一层,“大区”?还有“**”,“***”……

当然,有好心的心腹提醒我,层级越多,容易养老鼠。于是我大笔一挥,将三级制写入《后花园帝国宪法》。噫!帝国根基,永葆青春!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3-07-12
我写这篇小文的一点意思是:
基层区划不应该从地域面积考虑
象现在的基层是乡和镇,似乎更大意义上是一块区域
区划最小单位是点,不是面
基于这点,才能发展点的集合——即“面”
至此,从下至上,才是健全的区划方案

所以,分省只是治标,现在我们要治本了!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3-07-12
说得好,比如美国就是如此——市镇的建立早于县,县的建立早于州
倒是中国就是相反。而且包括坛里,很多人的目光止于县,这是很不对和很危险的。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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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3-07-13
是这个理,但好多人是赶时髦,眼下时髦的就是“市”,赶不到“市”赶个“区”的次时髦也行啊。除了赶时髦也得千方百计升级、扩权,于是一个个一级高过一级的“行政城市”如雨后春笋在全国迅速冒了出来。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3-07-13
余澜涛 :
说得对!
区划改革要从下往上想,不是从上往来想!
要先想好乡镇如何设置,再想上一级。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3-07-13
不过中国的县制也不是单纯的广域单位,既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地域型区划单位,也不是单纯的城市型区划单位——而是介于两者意见,中国的县是以县城为中心,包含邻近农村地带的综合区划单位,就因为这样,虽然城关和普通乡镇都是镇建制,但绝对不是平等的。现在又把县城改设街道,就更加想城市型区划单位了。因为是这样,县改市的想法才可能出现——试想美国可能县改市吗?(全县城市化的除外)所以,我认为改造中国的县制也是十分有必要的。不然的话,地级市也会有存在的理由,它就是放大的县制而已。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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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3-07-13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3-7-13 10:39:04的发言:
不过中国的县制也不是单纯的广域单位,既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地域型区划单位,也不是单纯的城市型区划单位——而是介于两者意见,中国的县是以县城为中心,包含邻近农村地带的综合区划单位,就因为这样,虽然城关和普通乡镇都是镇建制,但绝对不是平等的。现在又把县城改设街道,就更加想城市型区划单位了。因为是这样,县改市的想法才可能出现——试想美国可能县改市吗?(全县城市化的除外)所以,我认为改造中国的县制也是十分有必要的。不然的话,地级市也会有存在的理由,它就是放大的县制而已。


地级市就是放大的县制、行政重叠的县制、嵌套的县制,与省和县争权力、推诿责任的县制。一级级的行政中心在主导着城市的发展,也阻碍着城市的正常发展。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3-07-13
余澜涛 :
我倒认为在中国,县级的问题比地级市要多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3-07-13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3-7-13 11:47:29的发言:
余澜涛 :
我倒认为在中国,县级的问题比地级市要多

县的“级”本身不是大问题,县制也无大的争议。县的问题主要是所辖区域在有的地区偏小问题,县的数量太多就是由此引起的。县城是设成县辖市还是保持镇的建制,是中国的城市建制的问题。而地级市实际的问题多得多:市的概念,市的建制,市的级别,市的权利,与中央的层级数,与地方的层级数,等等,太多了,对省和县的稳定性冲击也很大。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3-07-13
余澜涛 :
不和你争,反正我的“小地”和“大县”没有本质区别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3-07-13
从县设立的初衷来讲,我国并没有做错
但是一旦确立了县城,似乎行政人员就仅将县城看作整个县了
于是就有县级市,万众一心建县城的奇怪局面了

其实我认为县政府只应该是一个区域协作组织,通领建设小乡镇无法建设的项目。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3-07-13
以下是引用后花园在2003-7-13 13:02:29的发言:
从县设立的初衷来讲,我国并没有做错
但是一旦确立了县城,似乎行政人员就仅将县城看作整个县了
于是就有县级市,万众一心建县城的奇怪局面了
其实我认为县政府只应该是一个区域协作组织,通领建设小乡镇无法建设的项目。

我就是这个意思。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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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3-07-13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3-7-13 13:07:12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后花园在2003-7-13 13:02:29的发言:
从县设立的初衷来讲,我国并没有做错
但是一旦确立了县城,似乎行政人员就仅将县城看作整个县了
于是就有县级市,万众一心建县城的奇怪局面了
其实我认为县政府只应该是一个区域协作组织,通领建设小乡镇无法建设的项目。

我就是这个意思。
[/quote]

倒!
说了半天都是别人的意思
给你做嫁衣裳了:)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3-07-13
我在六楼也说了啊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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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3-07-14
美国的历史、人口、城市化、政治制度、区划名称都和我们不一样
不能盲目照搬
何况它的区划也问题多多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3-07-14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3-7-13 12:34:34的发言:
余澜涛 :
不和你争,反正我的“小地”和“大县”没有本质区别

你的思路我理解是扩大所辖地域,适当放权,至于是叫“小地”还是“大县”不是大问题,对么?。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3-07-14
余澜涛 :
不过我的小地或大县,与“少量并县是本质不同的。
我国有330多个地级2800多个县级。
而我认为区改后的二级区划个数在700个左右合适。
如果用小地,就是一个分成二个多一点点。
如果是用大县,就是四合一。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2-09-11
老帖新读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2-09-14
看了主贴,感觉描述有点怪怪的。
中国的“县”(包括其前身都邑等)本就是在众多的居民点中选定的,城某某可不是凭空造出一座县城,而是在既有的居民点或据点基础上加以扩大规模、强化功能。是先有足够多的点,然后才有“县”这个面。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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