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
◎撤销巴彦浩特蒙古族自治州,设立巴彦淖尔盟。辖巴彦浩特市、阿拉善旗、额济纳旗、磴口县(国务院1956年4月3日批准)
◎昭乌达盟驻地由巴林左旗迁至赤峰镇(国务院1956年6月1日批准)
◎撤销平地泉镇,设立集宁市。以平地泉镇和集宁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8年4月2日批准)
◎撤销翁牛特蒙古族自治旗、乌丹县,设立翁牛特旗(国务院1956年3月9日批准)
◎撤销额济纳自治旗,设立额济纳旗(国务院1956年4月3日批准)
◎设立巴彦浩特市,以阿拉善旗的巴彦浩特镇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6年4月3日批准)
◎撤销东部联合旗,分别设立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分别驻王盖庙、喇嘛库伦庙(国务院1956年6月14日批准)
◎撤销宝昌县,并入太仆寺旗、正蓝旗、正镶白旗(国务院1956年9月11日批准)
◎撤销明安太右联合旗,并入正蓝旗、正镶白旗(国务院1956年9月11日批准)
◎撤销乌兰察布盟的石拐沟矿区,并入包头市、固阳县(国务院1956年9月14日批准)
◎西部联合旗更名为阿巴嘎旗(国务院1956年6月14日批准)
◎太仆寺左旗更名为太仆寺旗(国务院1956年9月11日批准)
◎正白镶白联合旗更名为正镶白旗(国务院1956年9月11日批准)
◎商都镶黄联合旗更名为商都镶黄旗(国务院1956年9月11日批准)
◎喀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驻地由巴彦塔拉迁至保康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956年7月20日批准)
◎太仆寺旗驻地由炮子营迁至宝昌镇(1956年9月11日批准)
◎正镶白旗驻地由布尔都庙迁至查汗淖尔(1956年9月11日批准)
◎正蓝旗驻地由那日图迁至黄旗大营子(1956年9月11日批准)
◎翁牛特旗驻地由乌敦套海迁至乌丹乡(国务院1956年6月1日批准)
◎撤销包头市一区、二区、回民自治区,设立昆都伦区、东河区、青山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956年5月15日批准)
◎设立包头市石拐沟矿区(1956年11月20日批准)
◎撤销呼和浩特市庆凯区,并入回民区、玉泉区(呼和浩特市1956年11月批准)
◎吉林省长岭县的保康镇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国务院1956年2月23日批准)
◎甘肃省巴音浩特蒙古族自治州和张掖专区的额济纳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国务院1956年4月3日批准)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左杖子村划归辽宁省凌源县(国务院1956年5月16日批准)
◎河北省围场县太平地乡双敖包自然屯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按丹沟乡(国务院1956年10月16日批准)
◎陕西省靖边县巴兔滩乡划归绥远省乌审旗(内务部1956年6月1日批准)
1957年
◎撤销集宁县,并入集宁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兴和县(国务院1958年4月2日批准)
◎1957年1月1日呼伦贝尔盟建立10个民族乡。即:布特哈旗达斡尔民族乡、鄂伦春民族乡、额尔古纳旗护林回族乡、莫力达瓦旗巴彦索伦民族乡、杜拉尔索伦民族乡、阿荣旗林音阿索伦民族乡、得力其尔索伦民族乡、新发朝鲜民族乡、科尔沁右翼前旗三合朝鲜民族乡,古城朝鲜民族乡。
◎1957年3月8日自治区党委根据本民族的意愿,将索伦、通古斯、雅库特民族恢复原称,统称为鄂温克族,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同时发出通知,要求今后凡口头称呼、文字宣传、公文,布告等一律使用“鄂温克”名称。
◎1957年1月锡林郭勒盟二连镇升格为县级建制。7月19日,二连镇改称二连浩特。
◎辽宁省彰武县十家子乡的敖海屯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国务院1957年7月20日批准)
1958年
◎撤销河套行政区,所属的临河、狼山、五原、安北4县,达拉特后旗、杭锦后旗及陕坝镇划归巴彦淖尔盟(国务院1958年4月2日批准)
◎撤销平地泉行政区,所属的兴和、丰镇、凉城、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萨拉齐、武川、武东,卓资10县和察哈尔右翼后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前旗、土默特旗、集宁市划归乌兰察布盟,盟公署由固阳县迁驻集宁市(国务院1958年4月2日批准)
◎撤销察哈尔盟,所属各旗县划归锡林郭勒盟,盟公署设在锡林浩特(国务院1958年9月26日批准)
◎乌兰察布盟的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后联合旗划归巴彦淖尔盟(国务院1958年4月22日批准)
注:“内蒙古自治区的区情网”中注解为是4月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
◎巴彦淖尔盟盟公署由巴彦浩特市迁驻磴口县的三盛公镇(国务院1958年4月22日批准)
注:“内蒙古自治区的区情网”中注解为注解为4月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
◎乌兰察布盟行政机关由固阳县迁至集宁市(国务院1958年4月21日批准)
◎撤销狼山县、陕坝镇,并入杭锦后旗(国务院1958年4月2日批准)
◎撤销安北县,并入乌拉特前旗。(国务院1958年4月2日批准)
◎撤销萨拉齐县,将原萨拉齐县西部的杨圪楞、鄂尔圪逊、沙尔沁、大巴拉盖等4个乡划归包头市,其余地区均划归土默特旗,旗政府移驻原萨拉齐县县城(国务院1958年4月2日批准)
◎撤销武东县,将原武东县北部的后哈卜泉、乌兔沟、英兔、库伦图、二元井、活佛滩、忽鸡图7乡划归四子王旗;东部的蒙古寺、上西河于、大滩、大井、广益隆、麻迷兔、头号、阳坡子、义合隆9划归察哈尔右翼中旗;将南部的吉庆营、东河子、大同营子、旗下营、红召、巨宝庄、福兴、速力图8乡划归卓资县;将西部的厂汗此老、高家沟、西河子、东梁底4乡划归武川县(国务院1958年4月2日批准)
◎撤销莫力达瓦旗,设立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国务院1958年5月29日批准,8月15日正式成立)
◎撤销索伦旗,设立鄂温克族自治旗(国务院1958年5月29日批准,8月1日正式成立)
◎撤销固阳县,设立包头市固阳区(国务院1958年5月批准) 注:内蒙古自治区的区情网中注解为注解为4月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
◎撤销乌兰察布盟的白云鄂博办事处,设立包头市白云矿区(国务院1958年5月批准)
注:“内蒙古自治区的区情网”中注解为4月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
◎撤销达拉特后旗,并入五原县(国务院1958年7月5日批准)
◎撤销固阳县,并入包头市(国务院1958年7月5日批准) 注:固阳区、白云矿区原文如此(前后有矛盾)
◎撤销白云鄂博办事处,并入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国务院1958年7月5日批准)
◎撤销巴彦浩特市,并入阿拉善旗(国务院1958年9月5日批准) 注:1958年10月4日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国务院决定撤销巴彦浩特市的通知》,决定原巴彦浩特市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阿拉善旗管辖。
◎撤销赤峰县,设立赤峰市(县级)(国务院1958年10月20日批准)
◎撤销通辽县,并入通辽市(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撤销扎萨克旗、郡王旗,合并设立伊金霍洛旗(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苏尼特右旗驻地由温都尔庙迁至赛汗塔拉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3日批准)
◎杭锦后旗旗驻地由三道桥迁至陕坝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58年批准)
◎拉特前旗政府移驻西山嘴,暂驻扒子补隆
1958年中国政府同意,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乌拉特中后联合旗境内,划出4200平方千米的草场,供蒙古人民共和国南戈壁省的牲畜过冬、春。
1959年
◎鄂伦春自治旗驻地由小二沟迁至阿里河(国务院1959年1月15日批准)
◎额济纳旗驻地由建国营迁至达来湖波(1959年批准)
1960年
◎乌兰察布盟的土默特旗划归呼和浩特市(国务院1960年7月14日批准)
◎撤销突泉县,并入科尔沁右翼中旗,驻地由高力板迁至突泉镇(国务院1960年1月7日批准)
◎撤销磴口县,设立巴彦高勒市(县级),以原磴口县的三盛公镇为中心,北至艾家湾子,南至二十里柳子、小李店的北边,东临黄河,西靠防沙林带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磴口县其他地区并入阿拉善旗、鄂托克旗(国务院1960年1月7日批准) 注:巴彦高勒市总面积为318.75平 方千米,全市人口6万左右。郊区有一个公社;三盛公镇随磴口县同时撤销。
◎撤销化德县,并入商都镶黄旗,驻地由新宝力格迁至化德镇(国务院1960年9月13日批准)
◎撤销乌拉特前旗,并入包头市、乌拉特中后联合旗(国务院1960年7月14日批准)
◎商都镶黄旗更名为镶黄旗(国务院1960年9月13日批准)
◎撤销包头市郊区,并入东河、青山、昆都仑、石拐矿4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60年4月批准)
◎土默特旗驻地由萨拉齐镇迁至察素齐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60年6月批准)
1961年
◎撤销阿拉善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阿拉善右旗辖巴音温都尔等5个公社,阿拉善左旗辖巴彦浩特镇和嘉尔格拉赛汗等11个公社,其余地区划归巴彦高勒市和乌达镇管辖(国务院1961年4月22日批准) 注:1961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设立阿拉善左、 右两旗,撤销阿拉善旗决定的通知》
◎撤销包头市固阳区,设立固阳县(国务院1961年7月9日批准)
◎设立海勃湾市,以鄂托克旗的卓资山(桌子山)矿区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7月9日批准)
◎设立乌达市,以阿拉善左旗的乌达镇的行政区域为其的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7月9日批准)
◎额尔古纳旗驻地由三河迁至根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61年批准)
1962年
◎设立突泉县,以原突泉县并入喀尔沁右翼中旗的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2年10月20日批准)
◎设立赤峰县,以原赤峰县并入赤峰市的地区和翁牛特旗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2年10月20日批准)
◎喀尔沁右翼中旗驻地由突泉镇迁至白音胡硕(黑大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62年3月7日批准)
◎河北省商都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国务院1962年3月7日批准)
1963年
◎呼和浩特市的土默特旗划归乌兰察布盟(国务院1963年3月31日批准)
◎包头市的包拉前旗划归巴彦淖尔盟(国务院1963年11月17日批准)
◎包头市的固阳县划归乌兰察布盟(国务院1963年11月17日批准)
◎设立化德县,以原化德县并入镶黄旗的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3年4月13日批准)
◎设立阿巴哈纳尔旗,以阿巴嘎旗和西乌珠穆沁旗的锡林浩特镇、阿尔山保力格公社、潮格乌拉牧场、军营牧场、一、二、六队、毕力格牧场
等地区为其行政区域(1963年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第27次全体(扩大)会议决定,国务院1963年10月23日批准)
◎镶黄旗驻地由化德镇迁至新宝力格(1963年批准)
◎设立包头市郊区,以新城、麻池、古城湾、河东、前明、国庆、哈林格尔、哈业胡同、萨尔沁、兴胜、金巴兔、哈业脑包、后营子等14个公 社为其行政区域(1963年3月31日批准)
[ 此帖被仙峰俊俏在2011-02-01 17:1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