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2011年02月09日第04版)
据新华社杭州2月7日电 (记者岳德亮)记者7日从《浙江省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实施方案》中了解到,该省要引导和鼓励人口向沿湾、沿海以及主要交通沿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的重点城镇转移,适度提高人口集聚度。
在调控城镇人口规模方面,浙江省政府给出的“限度”是,杭州市区常住人口不超过700万,宁波、温州等城市市区常住人口规模不超过400万,湖州、嘉兴、绍兴、台州、金华、衢州等城市市区常住人口规模发展到100万—200万,舟山、丽水等城市市区以及一批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县级市发展成为50万—100万人口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