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部分
行政区划调整
编辑时间:2011-4-21 点击率:6次
根据《浙江省
人民政府关于苍南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1〕156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苍南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温政函〔2011〕74号)精神,苍南县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撤销观美镇、凤池乡、浦亭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灵溪镇。调整后,灵溪镇辖5个社区、18个居民区、146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江滨路。
二、撤销舥艚镇、芦浦镇、云岩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龙港镇。调整后,龙港镇辖3个社区、25个居民区、171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河底高村。
三、撤销炎亭镇、大渔镇、石砰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金乡镇。调整后,金乡镇辖7个居民区、79个行政村。镇政府驻东门大街60号。
四、撤销望里镇、括山乡、仙居乡、新安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钱库镇。调整后,钱库镇辖7个居民区、114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文卫路65号。
五、撤销霞关镇、沿浦镇、渔寮乡、蒲城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马站镇。调整后,马站镇辖5个居民区、67个行政村。镇政府驻闸桥头村。
六、撤销南宋镇、昌禅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矾山镇。调整后,矾山镇辖11个居民区、31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新华街。
七、撤销莒溪镇、五凤乡、腾垟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桥墩镇。调整后,桥墩镇辖7个居民区、64个行政村。镇政府驻镇府路56-58号。
八、撤销龙沙乡、中墩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赤溪镇。调整后,赤溪镇辖1个居民区、32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南行村。
调整后,苍南县辖灵溪镇、龙港镇、金乡镇、钱库镇、宜山镇、马站镇、矾山镇、桥墩镇、藻溪镇、赤溪镇10个镇和凤阳畲族乡、岱岭畲族乡2个乡。
http://www.wzqhdm.gov.cn/NewsDetail.asp?classid=4&classid2=4&curid=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