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统计局 2011年5月26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南充市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627862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68340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04784人,减少6.06%。年平均减少0.62%。
全市户籍人口为7525838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046141户,家庭户人口为601781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187419人,占50.77%;女性人口为3091203人,占49.2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91下降为103.11。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56360人,占16.82%;15-64岁人口为4468990人,占71.18%;65岁及以上人口为753272人,占12.0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0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7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27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6270190人,占99.8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432人,占0.13%。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州)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7496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70400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33272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15896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691人上升为4379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5793人上升为1121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795人上升为3715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5092人下降为34386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91517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75754人,文盲率[5]由11.14%下降为7.49%,下降3.6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各县(市、区)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