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荔城区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区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为499110人。常住人口是指居住本地区半年以上以及户籍人口中外出不满半年的人口。
二、家庭户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23727户,家庭户人口为43395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49897人,占50.07%;女性人口为249213人,占49.93%。总人口性别比100.27(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2763人,占16.58%;15-59岁人口为359553人,占72.04%;60岁及以上人口为56794人,占11.3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8190人,占7.65%。
五、民族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91801人,占98.5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309人,占1.46%。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33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175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984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 人口为12733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417人,文盲率为1.89%。
七、城乡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28206人,占65.7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0904人,占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