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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以“种子市镇”计划,替代开发区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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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6-12
— 本帖被 keating 从 区划改革 移动到本区(2015-10-21) —
一、将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部、发改委部分职能剥离,设立国家开发计划署,并将生产建设兵团整合入国家开发计划署。
二、将各类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划拨国家开发计划署管理
三、厘定“种子市镇”计划的基本原则
1、种子市镇的策划
种子市镇的设立应当有详细的规划方案和可行性论证;主要有几种情况,a、开发计划署主动策划;b、各省预案,开发计划署进行可行性论证;c、各较大的城市提出预案,开发计划署进行可行性论证。
2、种子市镇区域的审计、域情调查,种子市镇的设立。
种子市镇设立前,应当进行审计、域情调查,确认常住人口、原有的产值等。
域情调查结果应当包含在种子市镇规划方案里面。
种子市镇规划,应当包含种子期、人口计划、财政计划、土地计划、管理机构等。
3、种子市镇的财政收入和支出
种子市镇设立之后,应有明确的管理办法,明确财政收入、事权、审计计划等。
4、种子市镇种子期
种子市镇种子期一般应不超过10年;
5、种子市镇区域的审计、域情调查,转置计划,种子期的关闭。
种子市镇,在培养期即将结束时或者审计结果显示种子市镇严重偏离原有规划时或者统计显示种子市镇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时,应当准备结束种子期。
结束种子期之前,应当重新进行审计。
种子市镇结束后,种子市镇内常住人口转移为种子市镇所在地城市或城镇户籍人口;依据区域面积规模、常住人口规模、经济总量,种子市镇转换为区、镇等。

各省、有立法权的市也可设立开发计划署。
省开发计划署的种子市镇种子期一般不应超过8年;种子市镇结束后转换为区、镇等
市开发计划署的种子市镇种子期一般不应超过5年;种子市镇结束后转换为街道、社区等
1条评分
实在 奖励 +5 原创鼓励 2011-06-12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6-12
     主意不错,可惜我没有评分权利囧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6-12
你的想法很新颖,不错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06-14
   想法新颖、神奇,要是能被采纳实施,真的感觉有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欢迎加入本论坛QQ群:方舆-G1荆湖楚江22033501,方舆-J2欧洲地理218760154、方舆-B8.城乡规划218764489!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06-14
为什么计划到期后,只转化为区、镇,不转化为市、县呢?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06-14
引用第4楼keating于2011-06-14 20:38发表的 :
为什么计划到期后,只转化为区、镇,不转化为市、县呢?

不排除将来会转化为市、县。

但是计划到期之时,并不适宜。原因如下:
“种子市镇”计划,只是城市发展项目,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政权。他并不具备一般政区所拥有的全部权限。
这就注定了种子期结束之后,它是不可能立即变成市、县这样的完整政权;需要有一个区、镇之类不完整政权阶段作为过渡。
另外,既然是“种子市镇”,当然是期望其能够在种子期之后,能够发展壮大。因此并不适宜立即套上市县这样的枷锁,把区域划死。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1-06-14 21:17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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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06-15
很不错的想法。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06-15
有计划地将准政区转正——想法不错!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06-15
几个方面
1、事前做好计划和规划
2、指定期限
3、退出机制
4、回归机制

另外还考虑一点
对于贫困地区,亦可采取“种子市镇”计划,培植农产品就进加工基地,打造农产副产品输出首站,或打造旅游目的地,并在种子期为当地培养本土工商业人才。授人以渔及鱼竿。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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