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婺源县于2010年11月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县近1800余名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总数为334020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省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666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7360人,增长2.25%,平均每年增加736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22%。 二、家庭户人口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共有家庭户93152户,家庭户人口为324555人,占总人口的97.17%,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5人减少了0.2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69724人,占总人口的50.81%;女性为164296人,占总人口的49.19%。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55下降为103.3。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68226人,占总人口的20.43%;15—64岁的人口为239453人,占总人口的71.69%;65岁及以上人口为26341人,占总人口的7.8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8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64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33812人,占总人口的99.9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08人,占总人口的0.0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5393人,增长了4.83%,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0.02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了31人,下降了12.97%,占总人口比重下降了0.02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1363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33757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110382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13192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89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2644人,文盲率由8.92%下降为2.66%,下降了6.26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24890人,占总人口的37.3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09130人,占总人口62.61%。 八、分乡镇常住人口 全县17个乡镇街道常住人口如下表:
备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境外”是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5.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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