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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县市区自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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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7-09
— 本帖被 湖鹰 执行合并操作(2015-04-23) —
当前应全面展开县级直选自治,通过10年的时间进行试点后在非民族地区推开直选县市区长,乡镇街道作为县市区的派出机构,村级村民自治。
希望出现有长远战略的强力统治阶层,做出秦皇汉武的功绩!
只看该作者 置顶 (来自12楼) 发表于: 2011-09-12
县市直选自治,早日展开试点
— (湖鹰) 执行 帖内置顶 操作 (2015-04-23 23:22) —
现在的现实政治已经太黑了,指望上而下的变革不现实,唯有进行政改。改变对上负责的现实。
希望出现有长远战略的强力统治阶层,做出秦皇汉武的功绩!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7-09
对设置区2个(含)以下的地级市,要么改为县级市实行直选,要么调整为3个以上区。所有地级市和省实行二级选举。
希望出现有长远战略的强力统治阶层,做出秦皇汉武的功绩!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7-10
引用第1楼xs9401于2011-07-09 17:24发表的  :
对设置区2个(含)以下的地级市,要么改为县级市实行直选,要么调整为3个以上区。所有地级市和省实行二级选举。

有些看不懂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07-10
回 1楼(xs9401) 的帖子
调整为三个市辖区与直选有什么关系?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07-12
实际上,中国从上到下都应当改为双元首制。
中央通过国家主席兼任全国人大主席(不是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方式实现三元首制,国家主席主管国防和武警、外交、司法(含检察),并为人大常委会、总理的名义上司。
增设省总督、州知事(直辖州为总督)、市同知(直辖市为总督)、县知事,一般由各级党委书记担任,在其管理下,实行各级自治。总督、总裁、知事、总管由上级任命(列为上级公务员序列),主管武警、司法(含检察)、区域间关系,并为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州市县长的名义上司。

总督由国家主席任命;知事、同知由其上级的总督或知事或同知任命。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1-07-13 19:11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07-12
回 4楼(東七區) 的帖子
一国三公?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07-12
Re:回 4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5楼lockon于2011-07-12 12:59发表的 回 4楼(東七區) 的帖子 :
一国三公?

政治现实决定的啊。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07-12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1-07-12 22:00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07-12
回 7楼(東七區) 的帖子
真要这样三权分立就可以了,不用再多搞个机构出来。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07-12
Re:回 7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8楼lockon于2011-07-12 21:37发表的 回 7楼(東七區) 的帖子 :
真要这样三权分立就可以了,不用再多搞个机构出来。

各国有各国的难处。
中共各级党委,已经有古代总督、知事之实,何不做个顺水人情,中西合璧呢。

在中国,不可能有三权分立。
如其就这么僵着,倒不如将各级政府的部分权力(法律文本上)让予党委,将其实化,然后在其领导下,谋求部分“自治”。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1-07-12 22:29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07-13
回 9楼(東七區) 的帖子
党委大权在握就已经够可怕了,再合法化的话就更可怕了。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1-07-13
Re:回 9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10楼lockon于2011-07-13 17:37发表的 回 9楼(東七區) 的帖子 :
党委大权在握就已经够可怕了,再合法化的话就更可怕了。

尽管结构上存在党委书记担任总督、知事之类的职务的可能性。但并没有明确其一定由各级党委担任。

事实上,党委大权在握,而宪法上却没有对应的渠道。中共必然把法律当作可有可无的东西。
与其如此,不如给一定的渠道,并将其行事规范到法律的框架下。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1-07-13 19:04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1-09-12
县市直选自治,早日展开试点
— (湖鹰) 执行 帖内置顶 操作 (2015-04-23 23:22) —
现在的现实政治已经太黑了,指望上而下的变革不现实,唯有进行政改。改变对上负责的现实。
希望出现有长远战略的强力统治阶层,做出秦皇汉武的功绩!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1-09-12
回 楼主(xs9401) 的帖子
       自下而上的变革更不现实,因为目前基层监督最难进行,很多地方的老百姓被跟黑社会有两腿的地方政府官员欺压。
欢迎加入本论坛QQ群:方舆-G1荆湖楚江22033501,方舆-J2欧洲地理218760154、方舆-B8.城乡规划218764489!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1-09-12
个人看法——县市直选自治是民主中国的终极目标,现在推行试点,委实做不到。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1-09-12
在党高于行政的情况下,自治这种事,不可能存在的。
因为选举出来的行政官员,往往会打乱党们的既定思维和既定利益。使党的思想不统一。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1-09-13
引用第3楼夕阳西下于2011-09-12 19:43发表的  :
在党高于行政的情况下,自治这种事,不可能存在的。
因为选举出来的行政官员,往往会打乱党们的既定思维和既定利益。使党的思想不统一。

就是,假如选出来的是非党或他党,怎么办?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1-09-13
回 1楼(幻象岭) 的帖子
即使是村委选举,也要用钱砸,不然“我”凭啥选你?
哎,为嘛要不停的灌水呢?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1-09-22
Re:回 9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10楼lockon于2011-07-13 17:37发表的 回 9楼(東七區) 的帖子 :
党委大权在握就已经够可怕了,再合法化的话就更可怕了。

政治白板!
真不明白有如此之说!
什么叫执政党都不懂?
什么时候非法了?要再合法化?
去水星日光浴,去金星桑拿,去马里亚纳海沟跳海,去火星上自由的呼吸,去和小行星飚车,去木星大红斑空降,去泰坦雪藏,去天王星等日出日落,去海王星过十年,当然冥王星是你最后的归宿,卡戎是你的信使!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1-09-22
回 12楼(liujy) 的帖子
只是希望政府的归政府,党委的归党委而已。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1-09-23
Re:Re:回 9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12楼liujy于2011-09-22 09:41发表的 Re:回 9楼(東七區) 的帖子 :
政治白板!
真不明白有如此之说!
什么叫执政党都不懂?
什么时候非法了?要再合法化?

對公民,法律沒有明確禁止就是合法;對政權,法律沒有明確授權就是非法。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1-09-23
回 14楼(雅昭) 的帖子
宪法上有写!
去水星日光浴,去金星桑拿,去马里亚纳海沟跳海,去火星上自由的呼吸,去和小行星飚车,去木星大红斑空降,去泰坦雪藏,去天王星等日出日落,去海王星过十年,当然冥王星是你最后的归宿,卡戎是你的信使!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1-09-23
个人觉得应当是乡级自治!
去水星日光浴,去金星桑拿,去马里亚纳海沟跳海,去火星上自由的呼吸,去和小行星飚车,去木星大红斑空降,去泰坦雪藏,去天王星等日出日落,去海王星过十年,当然冥王星是你最后的归宿,卡戎是你的信使!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1-09-23
回 15楼(liujy) 的帖子
宪法里没有一个字提到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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